在希金斯一家和黑爾一家品嚐煎餅的時候,勞拉正坐在壁爐前一邊烤火一邊做口罩。這是勞拉為了安全起見,給自己準備的遮臉工具。
在決定要出門擺攤後,勞拉就仔細想過要如何保護自己的安全,和原主一樣用煤灰塗臉扮醜是基本步驟,但她總覺得這樣並不保險。
俗話說美人在骨不在皮,煤灰可以塗黑面板,卻改變不了臉上的輪廓與五官。就像托馬斯和安東尼,他們雖然每天都把自己塗成一個煤糰子,但勞拉只要仔細去看,還是可以發現他們的容貌底子其實並不差。
既然兄弟兩個都這樣,原主的偽裝當然也不會好多少,而原主在這種情況下還能隱藏這麼多年,只能說跟她不常與人接近有很大的關係。
在工廠裡,工廠主們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不允許男工和女工混在一起,原主和男工沒甚麼接觸,和女工也玩不到一塊,久而久之就被別人給忽略了,自然也不會有人專門盯著她的臉去看。但勞拉要是擺了攤子,免不了就要和別人近距離接觸,時間一長,這種拙劣的偽裝早晚會被人發現,所以勞拉認為自己很需要一隻口罩為自己的臉多新增一層防護。
只是這個時代是沒有口罩這種東西的,人們要到十九世紀末才開始意識到要戴口罩,而那時所謂的口罩其實也只不過是一塊簡單的紗布。之後一直等到二十世紀初,像現代這種帶繩子可以綁起來的口罩才被髮明瞭出來。
也就是說,勞拉如果現在戴個口罩出門,很可能會被當成異類圍觀的。這樣一來,就和她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所以經過一番考慮後,勞拉決定做好口罩之後先送幾個給貝西,讓她跟工廠裡的姐妹一起試戴。口罩戴著雖然有些悶,但可以很好的阻隔空氣裡的棉塵,只要貝西她們用的好,相信用不了幾天就滿大街都能看到口罩的身影了。到時候她再戴著出門,就不會有人多在意了。
口罩做起來並不麻煩,一個晚上勞拉就做好了十個,每個她都試戴了一下,確定沒有問題之後,就將其中五個包了起來。
而她試戴口罩的模樣被安東尼給看到後,小男孩立刻好奇的湊到勞拉麵前,拎著口罩的一隻耳帶晃了晃問道:“勞拉,這是甚麼,你為甚麼要把它戴在臉上?”
“這是口罩,戴在臉上可以阻擋空氣裡的灰塵,還能擋風遮臉,我做出來打算擺攤子的時候戴著。”勞拉說道。
“可是你用圍巾就可以了啊。”安東尼說道。
勞拉無法跟他解釋圍巾和口罩的不同,只好說道:“圍巾戴著不方便幹活,一不小心就會散開來,需要拿手去調整,戴口罩就沒有這種麻煩了。”
“是嗎?”安東尼不確定的把口罩戴到臉上試了試,他發現這玩意兒戴起來確實很方便,不管他怎麼動腦袋都不會掉。不過很快他又發現口罩雖然不會掉,但它戴在臉上真的非常悶,就大聲吸著氣說道:“勞拉,我覺得我快呼吸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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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拉做得是老式的棉紗口罩,用的是工廠里弄回來的殘次紗布,因為紗布孔隙比較大,為了保證口罩的防塵作用,她把口罩做得特別厚,足有十二層,這樣厚度的口罩,第一次戴的人確實會覺得有些喘不過氣來。
屋子裡關著窗,又燒著壁爐,本來就比較悶,勞拉怕把這孩子給悶壞了,就伸手把他臉上的口罩摘了下來說道:“如果覺得不舒服就別戴了,時間不早了,快點上床睡覺。”
“知道了。”安東尼吐了吐舌頭,然後像小猴子般竄到床上鑽進了被窩裡。
勞拉笑了笑,走過去幫他掖好了被子,然後自己也鑽到了床上。
原先床上的那兩條舊毯子已經被她分給了托馬斯和安東尼,現在她蓋的是貝西送過來的那條新被子,厚實又溫暖。雖然和勞拉以前蓋得蠶絲被、鵝絨被差了很遠,但在這樣的冬日裡,睡在裡面還是讓她舒服的長舒了一口氣。
這一晚勞拉睡得很舒服,所以等她醒來時,外頭的天已經大亮了。
這個時候托馬斯和安東尼早就出了門,不過他們今天不是去幹活的,而是去買爐子的。
感謝慷慨的路易斯.拉塞爾先生,讓他們家有了足夠購買新爐子的錢,不過勞拉辦小吃攤只是為了救急,並不打算長期經營,所以出於經濟考慮,她最終還是選擇了購買一個二手爐子。
在米爾頓二手貨有專門的購買地方,從附近各個城市來到這裡的二手商人們會在靠近車站的一處街道擺攤子,因為攤位眾多,那裡漸漸的就形成了一個小市場。工人們很喜歡這個小市場,因為在這裡大家總能買到各種價廉物美的好東西。就是買的人太多了,一旦去的晚了,攤子上就只剩下了別人挑剩下的東西了。
因此托馬斯和安東尼才會一早出門,畢竟現在天氣越來越冷,在米爾頓租房的工人們並不是每家都有壁爐的,爐子這種取暖工具總會特別暢銷。
勞拉因為自己不能去逛這個聽起來很有意思的跳蚤市場而感到一點小小的遺憾,但這樣的天氣窩在被窩裡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所以她並沒有立刻起床,而是懶洋洋的在床上又窩了一段時間,直到屋外的陽光照到了她的眼睛,她才從床上爬了起來開始弄早餐。
昨天的煎餅還沒有吃完,所以今天她的早餐也很不錯,重新煎熱的煎餅咬起來雖然有點硬,但依舊美味不減,勞拉飽飽的吃了一頓,然後開始了今天的工作。
今天的天氣很好,外頭的太陽十分燦爛,所以勞拉準備洗點衣服。
從前的勞拉日子過得很矯情,不管天冷天熱,每天都會換洗衣服,但是自從進入這個具身體後,她換衣服的次數就一隻手都數的過來了。穿在外面衣服倒還好,她每天待在家裡,多穿幾天也不會很髒,一直不換洗內衣這一點就真的讓她忍無可忍了。E
只不過她的身體前幾天真的不太適合碰冷水,而她也不可能主動讓兩個男孩幫她洗內衣,所以就忍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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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但今天勞拉認為自己的身體已經足夠好了,所以她果斷的換了一套內衣,然後用披肩隨便裹了裹臉,拎著家裡的大水桶第一次踏出了房門。
今天是禮拜天,除了需要加班的工人,大部分工人今天都會休息,所以這座房子裡比平時要熱鬧幾分。勞拉走過他們房間的時候,還能聽到裡面的鄰居們用帶著濃重口音的英語聊著天。這讓勞拉感到有些新奇,於是走的格外慢,一邊走一邊聽著他們說話,最後花了好幾分鐘,才來到了樓下的院子裡。
這座房子的井就打在小院子中央,鐵皮水桶掛在井軲轆下面還在晃動,看起來剛剛才有人使用過。而且那個人還沒甚麼公德心,井水被他撒了一地,將地面弄的亂七八糟。
幸好院子的地上都鋪了磚塊,不然這水一潑,路都不好走。
但這糟糕的情況還是讓勞拉有些鬱悶,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然後一手提著水桶,一手抓著裙襬,小心翼翼的繞過地面的小水塘走到了井邊。
但是正當她伸手去抓井軲轆的時候,一個渾身髒兮兮的小孩卻突然從邊上竄了出來,擠開了她的位置,趴在井邊瞅了勞拉一眼後吊起了水來。
勞拉認得這孩子,他叫湯姆,是住在馬廄間那家人家的孩子。
那家人家姓史密斯,男主人史密斯先生是個老實的好人,女主人史密斯太太卻是個市井潑婦。她因為患有羊癲瘋無法在工廠裡工作,所以把這條街上的女工都當成了自己的敵人,原主也是她的眼中釘之一。以前原主還在工廠裡的時候,史密斯太太沒少找原主麻煩,後來原主被開除了,這個女人更是沒少落盡下石。
有這樣的母親,史密斯家的幾個孩子自然也有樣學樣,所以勞拉可以斷定,這熊孩子是故意搶她的水桶的。
但勞拉就算心裡有氣,也不想因為這點小事和熊孩子計較,就站在一邊等著。主要她知道,熊孩子你不理他還好,你越理他,他就越會來勁。
但這孩子似乎是故意在惹勞拉生氣,他根本不想好好打水,而是趴在井口上把水桶當玩具似的不停在井裡扔來扔去,弄得砰砰作響。
勞拉覺得自己已經氣成了河豚,她不打算繼續等下去,便一手叉腰對著馬廄間大聲喊道:“史密斯先生,小湯姆好像卡在井口了,你快來看看啊!”
勞拉從原主的記憶裡得知史密斯先生基本上每個禮拜天都會在家裡睡覺,果然她一喊完,穿著破睡衣的史密斯先生就馬廄間裡衝了出來,他焦急的跑到井邊想要救兒子,但他一過來就發現湯姆好好站在井口處,手裡還抓著井桶。
這個老實的男人看了眼站在一旁明顯有些時間的勞拉,很快意識到了甚麼,頓時漲紅了一張臉。然後他一把扯掉了熊孩子手裡的水桶,對勞拉說了一聲抱歉,就拎著熊孩子的耳朵回了屋。
勞拉抿了抿嘴,然後在史密斯先生打孩子的聲音,和史密斯太太的咒罵聲裡,淡定的吊了一桶水回了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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