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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在劫難逃

2026-05-05 作者:筆崽

在劫難逃

何正林蹲在門檻上,將手舉過頭頂,眼睛透過指縫,去看那輪高懸在頭頂上的烈日。

直到這時,他還不知道大難臨頭。

何正林點了一支菸,吧嗒吧嗒抽起來,菸絲是劣質的,嗆得他直皺眉頭,可比起心裡的焦躁,這點嗆咳根本算不得甚麼。

和平鄉不再是一個安全的居所,目及所及,一條寬敞的馬路延伸向遠處,大片荒地上有暗影在浮動,他們聞著味就來了。

該走了,再不走就來不及了,何正林心想這麼琢磨著,指尖的菸蒂燃到了盡頭,燙得他猛地縮回手,罵了一聲:“要命,真見鬼。”

從手背上撣走的菸灰落在門檻上,在白蟻經年累月的蛀蝕下,木芯腐爛,形成蜂窩一樣的組織。

何正林晃了晃神,慢慢地拉回飄遠的思緒,想起那些遊蕩在荒野裡的活屍,他們空有皮囊,靈魂販賣給了魔鬼,只剩下咬人的本能。

和平鄉,只是何正林在機緣巧合之下來到的地方,他坐在門檻上,望眼欲穿地看著北方。

那裡是他日思夜想的地方,要沒日沒夜地向北走,他的家鄉在很遠的地方。

如果要離開和平鄉,絕不像當初背井離鄉一樣那麼難以痛下決心,如果不是以為老家毀於一場無可避免的浩劫,他恐怕不會孤單一身來到這麼遙遠的地方。

一路上到過很多地方,短暫居住過,沒有一處長留之地,與和平鄉一樣,何正林對這些地方沒有絲毫感情。

何正林既沒有在一個地方長期生存的伎倆和手段,也沒有任何一個地方給了他想要落地生根的念頭,他於這個世界永遠只是一位擦肩而過的過客,這世上像他這樣的人應該也有挺多,所以沒有甚麼好寂寞的。

像一顆流星劃過夜空,不會停留,他不會在任何一個地方長居久留,他不隨便交付感情,也不隨便信任他人,你不知道甚麼時候,朝夕相處的人就變成了活屍。

他不是甚麼神醫,這點他比誰都清楚。要靠哄騙,才能換取他人的信任。他原先在一家藥堂跑腿,他現在成了人人愛戴的神醫。

一路都在逃亡,何正林逃了三個月,不到一百天的時間裡,他見證了太多悲歡離合,也經歷了太多生離死別。

就是這些人間事,把他塑造成了與三個月前的他截然相反的人,他跟換了一個人似的,從頭到腳、徹頭徹尾的換了。

原來的他,誠實、可靠、率真,現在的他,狡猾、冷酷、無情。

三個月前的他,有爹有娘,住在城裡一所磚房裡,每天都可以睡在一張寬敞的木床上打盹。

磚房又漂亮又結實,不怕日曬,不怕風打,不怕雨淋,不怕雷鳴,哪哪兒都很好。

活屍成群結隊地發起攻擊時,方便人進出的木門、方便陽光和空氣進出的窗成了最脆弱的地方,它們是擋不住活屍的。

災變前,何正林是一家藥堂的夥計,自打進入藥堂幹活以來,生病的人就有那麼多,每天忙得閒不下來,那佔了一面牆的藥櫃摸了個千八百遍,且摸出感情來了,他忙著抓藥、搗藥,得空了還要擦藥櫃。

那時候何正林勤勞能幹,才被藥堂掌櫃的看中選了當夥計,他頭腦很靈活,人很有上進心,一有空就偷學幾句掌櫃的診病術語。

相處時間久了人就會產生感情,掌櫃的女兒對他芳心暗許,掌櫃的也有意提拔,何正林能接觸到的藥學知識越來越廣。

很長時間裡,他連脈象都摸不準,但這並不代表何正林不適合這一行,這是需要時間和經驗積累的,還得掌櫃進行大量的指導。

不幸的是,活屍的訊息從鄉下飛進了城裡。第一個活屍到來之前,城裡就人心惶惶了。很多強盜打家劫舍,城裡民不聊生。

在那時,喪屍的恐慌還沒完全蔓延開來,人們也沒見到傳聞中的活屍,只是偶爾有外鄉逃來的人說些駭人聽聞的傳聞,一些強人已經唯恐天下不亂,他們殘害無辜,肆意傳播謠言,官府不但沒怎麼管,很快就從城裡撤離了。

強盜們集結起來,佔地為王,為百姓們看病救命的藥堂也成了他們搜刮的物件,掌櫃和他妻女悍然反抗,遇刺身亡。

藥櫃上的每一個小抽屜都被拉開了,他們把名貴的藥材搜刮一空,把據說能夠用來對付活屍的藥物則塞在褲兜裡,不知名的或者廉價的藥材則被灑在地板上,亂腳踩了一通。

要何正林聽聞訊息,急忙趕到藥堂,滿目瘡痍,三具屍體的血把一地的藥材澆成血紅色,那是他第二次目睹歹徒們的兇狠殘忍。

看見東倒西歪的藥櫃,看見一地狼藉,何正林閉上眼睛,兩行熱淚滾滾而下。

當城裡流言四起時,何正林樂呵呵地認為,哪個無聊的人又編出一個故事來唬人了,彼時的他事業愛情兩手抓,抓藥材一樣,探囊取物的神偷一樣,帶著一個風頭正勁的年輕人的無知無畏,笑話著像老鼠一般四處逃竄的人群。

這時,他站在藥堂,心臟驟然緊縮,承受著幾乎把他壓垮的痛苦,他知道,在活屍真正到來之前,就變天了。

何正林第一次目睹慘劇,是在家裡,有一夥強盜挨家挨戶搜刮民脂民膏,爹孃也許語言上或行為上冒犯了他們,也許不給他們更多方便,脖子上一人捱了一刀。

爹孃遇難時,他正在藥堂幫忙,與他們一同想辦法抵抗強盜的侵略。掌櫃一家遇難時,他還在拒絕承認爹孃已經去世這個事實。

就這樣,何正林完美錯過了兩場命案,稍不注意,他也會成為倒在血泊中的一員,他幸運地活了下來。

可悲的是,這不是一件值得慶祝的事,失去至親的疼悲痛,像一座大山,沉甸甸地壓在雙肩。

何正林把掌櫃一家和爹孃的屍體埋在郊外一處空地,回到城裡,汙血橫流,許多無人認領的屍體還躺在街道上,時刻提醒著他,這場可怕的災難還沒有過去。

鄉鄰們有點毛病,來找何正林看看,他起初還推辭,可架不住病人家屬在一旁攛掇,來的是熟人熟客,讓他們吃閉門羹又實在難為情,便硬著頭皮應了下來,似乎還希望一切重回正軌,把藥堂收拾得乾乾淨淨。

何正林的眼神冷了,他體內的血液也冷了,但他對病人們還是有求必應,就代表他絕不是冷酷之人,至少在給病人問診的時候,他這個半吊子郎中總是親切而有耐心,對有個頭疼腦熱來看病的人,他一文不取。

藥堂真正的掌櫃死了,何正林被推舉為新一任掌櫃,他沒有承認,也沒有推脫,他只是在竭盡所能去幫助大家,這個名頭於他而言一點都不重要了。

以前他的想法又多幼稚可笑,要如何如何快速趕超掌櫃的醫術,成為城裡首屈一指的大夫,就為了那個響噹噹的名號,他茶不思飯不想的。

缺藥材,經驗不足,何正林用虔敬之心做著敷衍的事,一個個藥方開出去,也不知緩解了病人的痛苦,還是加速了病人的死亡。

沒過幾天安穩日子,變故還是發生了。

兩天前,登上城裡最高的塔樓,極目遠眺,會看到層層疊疊的黑影,像一片茂密的叢林在移動。

看仔細了,人影綽綽,或許是災年流民的求生本能被喚醒了,像動物一樣在大遷徙,黑壓壓一大片。

走近了,才知道,那不是人,那是活屍,他們聞著味兒就來了。

活屍圍城的訊息傳來時,何正林在驚險緊張中有條不紊地做好了計劃,他先是從家裡一處隱秘的角落取出幾吊錢,又從藥堂的櫃子裡取出幾包常用的中草藥,放進掌櫃出診用的藥箱裡,連夜逃出了城。

何正林跟著土匪強盜跑了一路,還好跑得快,他可不想和那些活屍起正面衝突,那可是讓這些窮兇極惡的人都害怕畏懼的怪物呀!

視野開闊,遠處城裡硝煙瀰漫,跟打仗一樣,也許會有流血,也許會有尖叫,老弱病殘成了待宰羔羊,不知道活屍屠城是怎麼壯觀的場面。

這些強盜一離開已被活屍們攻佔的城裡,好像就金盆洗手、洗心革面了,在他們身上狠戾的氣質一去不復返,難以找到一丁點兒他們幹過殺人放火的罪行的影子。

強人們的罪惡面孔輕而易舉就被剝落下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慈祥善良而面孔,他們和他一樣眺望著那座被他們一同棄置不顧的城,眼睛紅通通的,淚水像下雨天的屋簷,一大串一大串嘩啦啦地往地上砸,臉上佈滿了恐懼和不安。

爹孃和掌櫃一家被他們毫不留情地殺了,那可是五條人命,何正林本該和他們有不共戴天之仇,可這些人太會隱藏和偽裝,看不出誰的手上有人命,他們幾乎和他一樣下場,剛撿回一條小命。

何正林太軟弱了,他下不去手,醫者仁心,良知尚存,他幹不出這種事。而況在逃亡的路上,他們一直把他當親兄弟對待,將掠奪的物資與他分享,讓他不至於忍飢挨餓。他沒有白吃白喝,他給逃命時不小心弄傷的人包紮傷口,好似他們真的血濃於水。

相處的時越長,他就越不相信他們曾經是強盜是土匪,他們之中有幾個人,何正林還要喊一聲叔。

心裡想的和手上做的壓根不是一碼事兒,一直到雙方在一個分岔路口分道揚鑣了,何正林都沒有殺害一個人。

和那夥強人分別時,何正林問過一個叔,為甚麼要幫著匪徒把城裡洗劫一空,弄得民不聊生。

“叔和你說一句,每個人都是一個複雜的個體,你把我分為單純的好人或是純粹的壞人,我都不接受,這不是太幼稚的想法麼?”

“叔的思想好複雜,”何正林很執拗地把頭甩向一側,用嘲諷的語氣說道:“我不懂。”

“做人別太實誠,要學會揣歪捏怪。”

“一門好高深的學問,”何正林歪著嘴笑,“我不懂。

“你認為我是壞人嗎?”

“難道你不是嗎?”

“我不是,我只是想要活下去。”

“像我一樣也可以活下去。”

“你早晚會變得像我一樣。”

“麻木不仁,”何正林重重地咬字,牙齒磕絆在一起,“我不會。”

“你是不會,還是不敢,倒不如你現在殺了我,”叔笑了一聲,“我這條命是藥堂掌櫃救回來的,現在我甘心用這條小命用來給你練手。”

“不殺。”

“你早晚會變得和我一樣。”

叔的話,像一個洗不掉的詛咒。

一路向南,走走停停,物價水漲船高 ,盤纏越用越少。

飢寒交迫之下,何正林開啟了招搖撞騙的行醫生涯,內心毫無波瀾。

一路走來,不合常規的事情,他見得太多了,他只是亂世中仍在努力生存下去的芸芸眾生之中的一個,用盡一切辦法和手段。

以後,見到何正林的人都要稱呼他一聲何郎中,儘管他不是一個貨真價實的郎中,但和很多偏遠鄉村的土大夫比起來,他這個冒牌貨的醫術造詣頗深。

何正林一度沉迷於為自己臉上鍍金,自稱是來自京城同仁堂之子,流浪至此。他尤其熱衷於當名醫的私生子 ,這樣說更有噱頭,也更能贏得別人的同情,別人可憐他私生子的身份,只有私生子才會混得這麼差。當別人信以為真的時候,他心裡就樂開了花,當今世道,一個人要是能控制住不去胡謅八扯,對其他事情也沒有慾望的。

何正林還很年輕,在大夫這一行,年輕意味著不可信,醫術不高明,但在長期的奔波之下,他改頭換面了,頭髮長,還油膩,鬍子拉碴,他至少看上去比實際年齡長了個二十歲。

後來,借刀殺人的事情也做過,鋤強扶弱的事情也做過,和饑荒鬥爭過,和活屍鬥爭過,沒有饒過自己的時候,也有放過自己的時候……

這時候,要把道收一收,把身上的魔放出來,唯有如此,才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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