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被推開,護士走進來,手裡拿著一個紅色信封。
她環顧了一下病房,目光落在林晚晚身上,“請問,誰是麥田的家屬?”
林晚晚說:“我是。”
護士把信封遞給她,說:“有人交了五十萬住院費,說是麥先生的粉絲。錢已經到賬了,住院期間的所有費用都從裡面扣。”
林晚晚愣住了。
她開啟信封,裡面是一張繳費單,蓋著醫院的章,上面寫著:“預繳住院費金額元。”
備註欄有一行小字,字跡娟秀,像是一個女人寫的字:“別問我是誰!老麥寫的歌陪我熬過十年。這筆錢,他值得擁有。”
林晚晚看著那行字,然後把單子遞給老麥。
老麥接過去,看著那行字,眼淚終於流下來了。
徐佳在旁邊問:“誰交的?”
林晚晚搖頭:“不知道。”
阿強說:“查不到?醫院應該有記錄。”
林晚晚說:“不用查。”
她指著那行字,說:“老麥寫的歌陪我熬過十年,可能是老麥的歌迷,也可能是歌手,聽了十年他寫的歌,或者唱了十年他寫的歌,現在,算是感恩回饋。”
老麥把那張單子貼在胸口,閉著眼睛,嘴唇在抖。過了很久,他說了一句:“一切都值了。”
過了十分鐘,老麥抬起頭,看著林晚晚,目光裡有一種她從未見過的光,說:“晚晚,我想把我寫過的那些歌,都寫成一個故事。”
林晚晚看著他,堅定地說:“醫生說了,你要休養,手不能動,筆不能拿,一個月不能寫歌。”
老麥搖頭:“不是用手寫,我念出來,你幫我記。”他頓了頓,深吸一口氣,那口氣吸得很深,牽動了傷口,疼得他皺了一下眉,說:“十年來,我寫的每一首,都是我的孩子。我不能讓他們沒有爸爸。”
林晚晚看著他,眼眶突然變紅,勉強地笑了笑,說:“行,我幫你記。”
她從包裡拿出老麥那本皺巴巴的筆記本,翻開新的一頁。筆記本已經用了大半,前面的紙頁寫滿了歌詞和旋律,後面的空白頁還帶著紙香。
她拿起筆,筆尖對準紙面,說:“第一首,叫甚麼?”
老麥看著窗外。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臉上,把他的白臉照出了一點血色。
他開口說話,聲音不大,但很穩健:“第一首歌叫《路人》,寫於1994年。那時候我二十歲,剛來海城,住在地下室。地下室裡沒有窗戶,白天晚上分不清,只有一盞昏黃的燈泡,亮著的時候嗡嗡響。每天晚上,聽見樓上有人彈吉他。彈得很爛,但每天都在彈。有一天,我上去找他說,你彈得真難聽。他說,我知道,但我不彈,會全身不自在。”
他頓了頓,像是在回憶那個地下室的味道,繼續說:“那首歌,寫的是一個路人,走在街上,誰也不認識,但他走得很慢,因為他想看遍所有的風景。後來,這首歌被一個歌手用三千塊買斷,改了名字叫《慢行》,紅了二十年。沒人知道它原名叫《路人》。”
林晚晚停下筆,看著他:“你想把名字改回來嗎?”
老麥想了很久,然後搖了搖頭,說:“不改了,《路人》也好,《慢行》也好,歌紅了就行。”
他頓了頓,聲音突然變得很輕,像怕驚動甚麼,“但我想讓人知道,那首歌是我寫的,我不要錢也不要名,只想讓大家都知道那首歌是我寫的。”
此時,林晚晚腦海裡突然響起系統的聲音,比平時更清晰,像有人在她耳邊說話。
【叮!】
【盟友“老麥”完成關鍵反向操作,決定公開所有被剽竊作品,不再沉默。】
【獲得積分。】
【盟友技能“靈感爆發”升級為高階:創作效率提升500%,作品感染力極強,可引發聽眾情感共鳴,範圍擴大,可影響間接聽眾。】
林晚晚看著那行字,又看向老麥。
老麥靠在床頭,閉著眼,嘴角微微翹著,在想旋律。他的手指在床單上輕輕敲著,像在彈一架看不見的鋼琴。
她沒打擾他,輕輕合上筆記本,走出病房。
徐佳跟出來,手裡還拿著那杯沒喝完的水,說:“老麥那五十萬,真不用查?”
林晚晚搖頭。“不用。”
“為甚麼?”
林晚晚看著走廊盡頭的窗戶。
暖陽從那裡灑進來,把整條走廊照得亮堂堂的。“因為查到了,也不能把名字還給他,但有人聽了他的歌,熬過了十年,這比甚麼都重要。”她轉過頭,看著徐佳,“徐佳姐。”
“嗯。”
“我想做一件事。”
“甚麼事?”
林晚晚說:“我想把老麥的歌一首一首唱出來,讓所有人知道,這些歌是他寫的,不是翻唱,而是用我的聲音重新演繹,還他一個名字。”
徐佳愣住了,手裡的水杯差點掉下來,驚訝地說:“三十首歌?全部?”
林晚晚點頭,“全部。”
“那得花多長時間?錄一首歌少說也要幾天,三十首歌……”
林晚晚笑了笑,說:“不知道,但老麥等了三十年,也不差這幾個月。”
再次推門進去,林晚晚看著老麥還靠在床頭,閉著眼。但他嘴角翹著,像在做著一個美夢。
她走過去,坐在床邊,翻開筆記本,溫和地說:“老麥,第二首叫甚麼?”
老麥睜開眼,看著她笑了。那笑容很憨,像一個大男孩,他說:“第二首叫《等你》,寫於1996年,那年我二十二歲,喜歡一個女孩。她在老家,我在海城。我每天給她寫一封信,寫了一年。信封攢了一抽屜,郵票貼了一整本。後來她嫁人了,新郎不是我。”
他頓了頓,眼神有點遠,像在看一個很遠的地方,繼續說:“那首歌寫的是等一個人,等了一年、兩年、十年,等到最後不知道在等甚麼,但他還在一直等。”
林晚晚問:“後來呢?”
老麥說:“後來,那首歌被一個女歌手買了,改了名字叫《守望》,也紅了十五年。她在演唱會上唱這首歌,每次都哭。觀眾以為她想起了自己的故事,其實不是。她哭,是因為她也不知道這歌是誰寫的,她替一個不認識的人,唱了一輩子。”
他看著林晚晚,眼眶有點紅,繼續說:“晚晚,你說我是不是很傻?寫了三十首歌,全被人拿走,連名字都沒留下。”
林晚晚搖頭,筆在紙上停了一下,說:“你不是傻,而是人比較純真。”
她握緊筆,手指用力到發白,嚴肅地說:“但是,你所有的付出將來都會有回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