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愧疚感 是赫爾墨斯拿捏人心的手段嗎?
赫卡忒開闢的小徑彷彿沒有盡頭, 四周是永恆的黑暗與寂靜。
幸虧身邊有人陪著,不然溫笛覺得這會是一趟艱難的路程,她甚至不知道時間到底過去了多久。
他們肩並肩走了一段, 赫爾墨斯忽然開口:“剛才做選擇的時候,你在想甚麼?”
“嗯?”溫笛怔了怔,沒想到他會問得如此直接。
赫爾墨斯沒有去看溫笛, 目光落在前方飄渺的霧氣上:“哪怕只是一瞬間,你有想過要選‘先和我談談’嗎?”
“我可是實打實等了你九年,一天都沒少。”雖然說話的內容略顯沉重,但赫爾墨斯將語氣控制在了輕描淡寫的程度。
於是溫笛誠實地點點頭:“當然想過。”
溫笛覺得現在的赫爾墨斯就像是流浪狗, 因為一直被自己投餵的關係,所以就跟在屁股後面眨巴眨巴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自己, 暗示想和主人回家……
如果赫爾墨斯真的是一隻小狗就好了, 那麼她一定會排除萬難帶著赫爾墨斯回家的。
就像赫爾墨斯說的一樣,九年的時間對神們來說很短,但是也可以發生滄海桑田般的變化了。
可他就是等了這麼久, 溫笛還清晰記得自己陷入沉睡之前對赫爾墨斯的指控——她認為那種喜歡只是一直得不到的不甘作祟,那麼至今沒有找到下一個“玩具”的赫爾墨斯,是不是應該得到一句道歉?
哎……明明喜歡只是一個人單方面的事情,可當那份心意以如此漫長的等待呈現時,溫笛覺得自己好像真是欠了他甚麼了。
“好吧。”溫笛承認了,“是我不好,你說的沒錯, 起碼你等了九年。”
赫爾墨斯腳步微微一頓。
他沒想到溫笛會這樣乾脆地承認。片刻後, 那抹慣常的、帶著幾分戲謔的笑重新浮現在他嘴角,只是眉眼間明顯鬆快了許多。
“算你還有點良心。”他哼了一聲,隨即又輕輕嘆了口氣, “九年對我來說不算長,可是看著你一動不動地躺在那裡,我感覺還是很奇怪,時間都好像變慢了。”
赫爾墨斯忽然停下腳步,轉身面對她。
在這界限不明的幽徑上,赫爾墨斯的眼眸顯得格外明亮。
“溫笛,歡迎回來。”赫爾墨斯的聲音很輕,“這次可別隨便再睡這麼久了。”
溫笛回以一個微笑:“當然。”
她望向前方似乎永無止境的黑暗,很現實地問:“……不過,我們距離赫卡忒說的出口厄琉息斯還有多遠?”
“很快就到了。”赫爾墨斯重新邁開步子,步伐輕快起來,聲音恢復了往日的活力,“我知道你們凡人不會喜歡這裡,因為這兒總是陰沉沉的!”
“我們會從厄琉息斯的出口返回人間——因為那裡曾經是赫卡忒幫助農神尋找她女兒的地方,之後我再帶你去科林斯……”
可愛的神使狡黠地眨眨眼:“我們先找個地方好好吃一頓?你睡了九年,我猜你一定餓了。”
他興致勃勃地提議:“在厄琉息斯,我會推薦你人們曾經招待農神德墨忒爾的飲品,那是一種由大麥、水、薄荷再加上一點點山羊乳酪混合成的清淡飲品。”①
……這種白人飯就算了吧!聽起來沒甚麼好留戀的!
似乎察覺到溫笛眼裡的輕蔑,赫爾墨斯抗議道:“哎!那可是供奉給德墨忒爾的秘儀食品,別這麼挑剔。”
赫爾墨斯又補充說:“這可以讓人體驗死亡與重生的奧秘——你不覺得正適合現在的你嗎?”
好吧,一旦加上了一層文化意義,溫笛就有嘗試的慾望了!
“那我們就去試試吧!”
赫爾墨斯將手裡的雙蛇金杖甩得很開心:“讓我想想……你接下來還準備幹甚麼,去看美狄亞?”
“對,你呢?”溫笛並不意外赫爾墨斯知道美狄亞的事情。
“我也去啊。”赫爾墨斯說得理所當然。
“……你沒有別的事情要忙嗎?”溫笛問,她一直知道赫爾墨斯很忙。
赫爾墨斯握著金杖的手頓住,要怎麼解釋亡靈接引者赫爾墨斯今天的工作之一就是收走科林斯公主與國王的靈魂?
……當然還有美狄亞與伊阿宋那兩個年幼孩子的。
不過赫爾墨斯很快就找到了更適宜此刻氛圍的說辭。
“因為那是我的羊,它叫克律索馬羅斯!”赫爾墨斯眉毛一揚,怒道,“雖然已經送人了,但那也還是我的羊——我還請求宙斯把它升上天空,成了白羊座。”
“啊,羊毛出在你身上?”溫笛驚訝。
“對。”赫爾墨斯強調,“所以,伊阿宋的命運如何,我也要親眼見證。”
“……好吧,實際上在九年前的金羊毛任務中我似乎也有出了點小力。”溫笛心虛地撓了撓臉。
“但那真是一場精彩的辯論。”雄辯之神赫爾墨斯立刻笑稱讚,“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厄裡倪厄斯本就偏向母親的血緣,你能夠想到以此為美狄亞脫罪是完全正確的。”
赫爾墨斯甚至誇張地鼓了鼓掌。
想不察覺赫爾墨斯明晃晃的雙標也很難,溫笛總感覺這一次甦醒以後,赫爾墨斯對待她的態度好像更遷就了一點。
哎……溫笛感覺到一種欠了情債的心虛。
這也是赫爾墨斯拿捏人心的手段嗎?堂堂一位大神,為甚麼總在她的面前流露出如此軟弱可欺的脆弱姿態?
……真是想不明白啊。
一路上,赫爾墨斯給她講了許多這九年間的趣事——他聰明地略過了特洛伊戰爭的腥風血雨和諸神間的明爭暗鬥,只挑那些城邦裡的荒唐軼聞、英雄鬧出的笑話,還有自然界新奇的變化來說。
他的講述生動又幽默,常常讓溫笛忍不住笑出聲。
溫笛想,像這樣平等又自在的對話,在他們之間實在是少之又少。
……
身邊有一個人陪伴著說話,時間就過得非常快。
特別當陪聊的還是以機智與口才聞名的神使時。
沒過去多久,溫笛看到了一絲十分刺目的光亮,劃破了這一片黑暗混沌的空間。
……那些少數幾個可以從冥府歸來的凡人,他們從地底走到地上的感覺就是這樣的嗎?
“記得閉上眼睛。”赫爾墨斯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同時一隻溫暖的手掌已經輕輕覆上了她的眼睛,“不然你的眼睛會受不了的。”
溫笛順從地閉上眼,睫毛刷過赫爾墨斯的手心。
——休息了九年的身體就是不一樣,溫笛此刻的腦子十分活躍,因此這個動作很快又讓她想起當時赫爾墨斯送她回到現代時,也是這樣蓋住了她的眼睛。
於是她問:“對了,我的鈴鐺呢?”
“我替你保管了這麼多東西。”赫爾墨斯的聲音帶著笑意從頭頂傳來,“鈴鐺就當你支付的保管費了,怎麼樣?”
“嗯?我有甚麼東西需要保管?”
“那可不少。”赫爾墨斯如數家珍,“你留在雅典的、塔納格拉的、佛提亞王宮的、斯庫羅斯島的……這九年我無事可做,但凡是你留下過痕跡的地方,我大概都去收拾過了——不過你在奧林匹亞贏得的那頂桂冠是被你帶回去了吧?”
“啊……對。”
溫笛被赫爾墨斯的一番自白砸得有點頭暈。
真是犯規啊,為甚麼印象中的風流放|蕩的希臘爛神竟變得如此純情!
“哦,還有。”赫爾墨斯語氣隨意地丟擲一個訊息,“你之前在雅典養的看門小狗,點點,我後來送給赫卡忒養了。”
“哎?難道那隻三頭犬就是……”她養的點點嗎?
女神身邊那隻威風凜凜的三頭犬就是那隻只會搖尾巴到處打滾的點點嗎?這進化幅度未免太大了!
赫爾墨斯因為溫笛的聯想能力哈哈大笑:“那可沒有,但犬是赫卡忒的聖物。所以她會給予小動物們庇護——就像是赫卡忒的晚宴。”
“我也是挺對不起點點的……”溫笛意有所指地說,“那時候匆匆忙忙就被帶到了塔納格拉,都沒能好好安置它。”
赫爾墨斯有些心虛地清了清嗓子:“咳……那時候情況特殊。總之它現在很好,或許比絕大多數人和狗都要好。”
“不知不覺我竟然已經走了這麼多地方。”
而赫爾墨斯竟然能記得幫她做好善後,確實是有心了。
神的時間觀念與凡人不同,一瞬間的垂青已屬難得,持續九年的、近乎瑣碎的關照,則顯得有些不可思議。
按照凡人的尺度來說,許多人連七年之癢都熬不過。
就像赫爾墨斯自己說的一樣,九年的時間對神們來說很短,短到可能只是一次漫長的宴飲,一次酒後的酣睡。
但也可以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足夠一個嬰兒長大、一個城邦興起又衰落、一段戰爭走向終點、一段愛情燃盡成灰。
手持火炬的赫卡忒給了她三個選擇——因為它們在溫笛心裡都同等重要。
所以,給予赫爾墨斯這份漫長等待一個真誠的回應,也是一個她必須認真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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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厄琉息斯一起吃了赫爾墨斯所描述的大麥飲料,但溫笛並不喜歡加了薄荷的口感,於是赫爾墨斯就把她剩下的那一份也給吃掉了。
……有一個垃圾桶神在身邊真不錯啊,根本不用害怕浪費糧食。
其實從厄琉息斯到科林斯並不近,但赫爾墨斯總有辦法讓旅程縮短。
海風拂面而來。
這裡是連線著希臘大陸與伯羅奔尼撒半島的王國、是海神波塞冬與太陽神赫利俄斯曾經爭奪的寶地、是兩次騙過死神的西西弗斯曾經統治的國度——科林斯。
而今天,正是科林斯的公主與國王殞命之日。
將溫笛平安送達科林斯後,赫爾墨斯停下腳步。
“我還有要事在身,得先走一步。”他說。
他已經感應到,科林斯王宮中,美狄亞贈予科林斯公主那浸透毒液的金冠與錦袍正在燃燒。
“在路口擺放幾顆石子,就可以召喚我。”赫爾墨斯丟下這句話,便匆匆離開。
……
溫笛站在城外的小山坡上,眺望著這座城邦。
科林斯的空氣都瀰漫著一股驕奢淫逸的氣味,立在神殿、廣場與富豪宅邸前的科林斯柱式就是最好的證據,它需要最熟練的匠人耗費數倍工時雕琢,且幾乎只為裝飾而生。
白色的房屋像貝殼般沿著海岸線鋪開,衛城矗立在最高處,美神神廟的金頂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九年,對一座城市來說或許構不成多大的變化。
但是對一個家庭來說絕對有著翻天覆地的變化。
作者有話說:①這裡說的是厄琉息斯秘儀中的kykeon drink。不過我本人還挺喜歡吃薄荷巧克力的,或許我會喜歡這個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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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琉息斯秘儀:農神在找自己的女兒春神時被這個國家的國王招待了,農神順便接下了照顧厄琉息斯王子的任務。
農神本來想賜予這個王子不死之身,可惜在用天火烤乾的時候被仕女打斷了。
於是農神就教給另一個王子秘密儀式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