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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自首

2026-04-24 作者:OK仔新屋

我自首

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

上午十點,陽光透過高大的玻璃窗灑進法庭,在光潔的大理石地面上投下明亮的光斑。旁聽席座無虛席——前排是媒體記者,中間是棉紡廠案的受害者家屬,後排是普通市民,還有幾個穿制服的警察和檢察官。

所有人都屏息等待著。

法庭正門開啟,兩名法警帶著一個女人走進來。她穿著簡單的白色襯衫和深色長褲,頭髮整齊地梳在腦後,沒有戴手銬。步伐很穩,背挺得筆直,目光平靜地直視前方。

是林晞。

旁聽席響起一陣壓抑的騷動。相機快門聲此起彼伏,閃光燈在她臉上不斷閃爍。她沒有任何反應,徑直走到被告席,在律師身旁坐下。

陳錚坐在公訴人席後方,身穿警服,臉色蒼白。他的目光一直追隨著她,從門口到座位,沒有移開過一秒。

三天前,林晞在深夜走進市局,對他說的第一句話是:“我要自首。以清道夫的身份。”

他沒有問為甚麼,沒有勸她三思,只是沉默地帶她辦了手續,沉默地看著她被收押,沉默地等到了今天。

因為他知道,這是她選擇的路。用這種方式,終結一切。

“全體起立!”法警的聲音響起。

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入席。法槌敲下。

“現在開庭。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來,展開文件。他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裡迴盪,字字清晰:

“被告人林晞,女,三十三歲,原市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清道夫專案組特別顧問。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林晞在2018年至2021年間,以‘清道夫’身份,涉嫌故意殺人七起,包庇、偽造證據、妨害公務等多項罪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每讀一個罪名,旁聽席的騷動就加重一分。當讀到“七起故意殺人”時,有受害者家屬哭出了聲。

林晞安靜地聽著,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只有放在膝蓋上的手,微微蜷縮了一下。

起訴書宣讀完畢。審判長看向被告席:

“被告人林晞,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何意見?”

林晞緩緩站起身。她看向審判長,然後,轉向旁聽席,目光掃過每一張臉——有憤怒的,有悲傷的,有好奇的,有冷漠的。

最後,她的目光落在陳錚身上。

兩人對視。陳錚看見她眼底深處,那種熟悉的、平靜的光。不是“晞夜”的冰冷,不是“小夜”的純淨,而是“審判者”的理性,和林晞本人的溫柔,混合在一起的光。

她對他微微點了點頭,像在說:別擔心。

然後,她轉向審判長,聲音清晰而堅定地傳遍整個法庭:

“我認罪。”

死一般的寂靜。然後,爆炸般的驚呼、質問、哭泣。

“肅靜!肅靜!”法槌重重敲下。

法庭漸漸安靜下來。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林晞身上,像無數把刀,要把她刺穿。

“被告人,”審判長的聲音很嚴肅,“你清楚認罪的後果嗎?”

“清楚。”

“你是否自願認罪?是否受到脅迫或誘導?”

“我自願認罪。”林晞停頓了一下,深吸一口氣,“但在此之前,我想說幾句話。不是為自己辯解,只是……陳述事實。”

審判長看了看合議庭成員,點了點頭。

“說吧。”

林晞重新轉向旁聽席。這次,她的目光落在了棉紡廠案受害者家屬區。那裡坐著十幾個人,有老人,有中年男女,有年輕人。每個人臉上都寫滿了痛苦和仇恨。

“各位,”她的聲音有些顫抖,但努力維持著平穩,“三年前,在這個法庭上,我作為證人,指證了□□、李國棟、張建國那些人。今天,我作為被告,站在這裡。諷刺嗎?很諷刺。”

她苦笑了一下,繼續說:

“但這就是真相——受害者可以變成加害者,追尋正義的人可以變成罪犯。因為仇恨會傳染,會變異,會把人變成怪物。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媽媽林晚晴,十五年前死在棉紡廠的塔吊下。從那天起,我的世界就分裂了。林晞繼續活著,上學,工作,假裝正常人。晞夜在黑暗中誕生,記住了所有仇恨,學會了所有殺人的方法。小夜停留在十歲,活在媽媽還活著的夢裡。”

她的聲音越來越低,但每個字都像重錘,敲在每個人心上。

“三年前,晞夜甦醒了。她開始殺人,殺那些害死媽媽的人,殺那些貪汙腐敗的人,殺那些法律動不了的人。而我——林晞,主人格——對此一無所知。直到我發現那些證據,發現那些‘空白時間’,發現衣櫃裡的工具,才發現……我身體裡住著一個殺手。”

旁聽席上,有人開始抹眼淚。連幾個法警都移開了視線。

“但我沒有報警,沒有自首,甚至……還幫助她掩蓋證據,誤導調查。”林晞閉上眼睛,眼淚終於滑落,“因為我害怕。害怕失去自由,害怕被當成瘋子,更害怕……承認那個殺人犯是我自己。”

她重新睜開眼,眼神變得銳利:

“但現在我不怕了。因為我知道,逃避解決不了問題,沉默只會讓罪惡繼續。所以我站在這裡,承認所有罪行,承擔所有責任。那些死去的人,無論他們是否該死,他們的生命都不該由我來剝奪。這是錯,是罪,我認。”

法庭裡一片寂靜。只有隱約的抽泣聲。

“但是,”林晞的聲音突然提高,“我也想問問這個法庭,問問在座的每一個人——當法律失效,當正義缺席,當受害者哭訴無門,當兇手逍遙法外,我們該怎麼辦?繼續等?等到下一個清道夫出現?還是……”

她停頓,目光掃過在場的每一個警察、檢察官、法官:

“……還是我們該反思,為甚麼一個普通人,會被逼成殺人犯?為甚麼一個追求正義的人,會走上犯罪的道路?為甚麼這個系統,保護不了好人,也懲罰不了壞人?”

質問像石頭投入死水,激起層層漣漪。旁聽席上,有人點頭,有人搖頭,有人憤怒,有人沉思。

“被告人,”審判長沉聲打斷,“法庭不是你發表演說的地方。”

“我知道。”林晞低下頭,再次抬頭時,眼神恢復了平靜,“最後,我想對受害者家屬說幾句話。”

她轉向那些哭泣的面孔:

“對不起。我知道這三個字很蒼白,很廉價,但這是我唯一能說的。你們的親人死了,無論他們做過甚麼,他們的死都給你們帶來了痛苦。這份痛苦,有一部分是我的錯。我無法請求你們的原諒,但我想告訴你們——那些真正害死你們親人的人,那些貪汙腐敗、濫用職權、草菅人命的人,他們的罪證,我已經全部交給了檢察院。這一次,法律會審判他們。我保證。”

一箇中年女人突然站起來,嘶聲喊道:“那你呢?!你殺了人,你就該償命!”

“是,我該償命。”林晞平靜地看著她,“所以今天,我站在這裡,接受審判。無論判決是甚麼,我都接受。死刑,無期,我都接受。因為這是代價,是我必須付的代價。”

女人愣住了,然後捂著臉跌坐回座位,放聲大哭。

林晞轉向審判長:“我的話說完了。”

法庭重新陷入沉默。這次,是沉重的、壓抑的沉默。

審判長看向辯護律師:“辯護人有甚麼要說的?”

律師站起來,是個年輕女人,表情凝重:“審判長,我方請求對被告人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根據現有證據,被告人患有嚴重的分離性身份障礙,在案發時可能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

“不需要鑑定。”林晞打斷她。

律師愣住了:“林晞,這是你的權利……”

“我不需要。”林晞搖頭,聲音很輕,但堅定,“我有病,但我知道我在做甚麼。晞夜殺人時,我知道那是錯的。我包庇她時,我知道那是錯的。今天我站在這裡,我知道我在認罪。我很清醒,清醒地知道自己在犯罪,清醒地知道自己該受懲罰。”

她看向審判長:“所以,請直接判決。不要用精神病當藉口,不要給我任何從輕的理由。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陳錚的心臟在那一瞬間停止了跳動。他看著林晞,看著那個站在被告席上,平靜地要求重判的女人,感到一陣窒息般的疼痛。

他知道她在做甚麼——她在用這種方式,終結“清道夫”的神話。她不想讓任何人覺得,精神疾病可以成為犯罪的藉口,不想讓“清道夫”成為某種扭曲的英雄象徵。

她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殺人就是殺人,犯罪就是犯罪。無論有甚麼理由,無論受害者多該死,私刑都不是正義。

審判長沉默了很長時間。然後,他宣佈休庭,合議庭評議。

休庭時,陳錚在休息室找到林晞。她坐在長椅上,雙手交握,看著窗外。陽光照在她臉上,她看起來平靜得不像個剛剛在法庭上認了七條人命的被告。

“為甚麼?”陳錚走到她面前,聲音嘶啞。

林晞轉過頭,對他微笑:“你不是知道嗎?”

“你可以爭取輕判的!你可以……”

“然後呢?”林晞輕聲打斷他,“然後繼續活在晞夜的陰影下?繼續擔心她哪天又回來?繼續讓清道夫成為一個‘迫不得已’的象徵?不,陳錚。清道夫必須死。徹徹底底地死。而殺死她最好的方式,就是讓林晞認罪,讓法律審判,讓所有人看到——以暴制暴,沒有好下場。”

陳錚跌坐在她身邊,雙手捂住臉。他肩膀在發抖,但發不出聲音。

“別哭。”林晞輕輕握住他的手,“這是最好的結局。我認罪,那些人會被審判,清道夫會消失,你……可以繼續當你的警察,堂堂正正地抓壞人,不用再在情與法之間掙扎。”

“可是你……”

“我會在監獄裡,好好反省,好好治療。”林晞笑了,笑容裡有種奇異的解脫,“也許有一天,我能真正地原諒自己。也許有一天,我們能再見面。到時候,我不是清道夫,你不是警察。我們只是……陳錚和林晞。好嗎?”

陳錚抬起頭,眼眶通紅。他看著她的眼睛,看了很久很久。

然後,他點頭。

“好。我等你。無論多久,都等。”

法槌聲響起,繼續開庭。

合議庭重新入座。審判長環視全場,表情嚴肅:

“經合議庭評議,現宣判:被告人林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包庇罪、偽造證據罪、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旁聽席爆發出巨大的聲浪。有歡呼,有怒罵,有哭泣。

林晞站在原地,表情平靜。她看向陳錚,用口型說:“等我。”

然後,她轉向法警,主動伸出雙手。

陳錚站起來,走向被告席。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這個警察,要親手給曾經的搭檔、愛人戴上手銬。

他走到她面前,兩人對視。她的眼神很溫柔,溫柔得像在說:做你該做的事。

陳錚的手在顫抖。他從腰間拿出手銬,冰冷的金屬在陽光下泛著寒光。

“林晞,”他低聲說,聲音只有她能聽到,“對不起。”

“不用說對不起。”她微笑,“這是我自己的選擇。”

手銬“咔噠”一聲合上。金屬的冰涼透過面板,直達心臟。

“被告人林晞,你還有甚麼要說的?”審判長最後問。

林晞轉身,面向法庭,面向所有人,聲音清晰而堅定:

“我是清道夫。我有罪。我認罪伏法。”

然後,她轉身,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向通往看守所的通道。

陳錚站在原地,看著她瘦弱的背影消失在門後。手銬的鑰匙還握在他手裡,冰涼,沉重。

旁聽席上,人們陸續離場。棉紡廠案的受害者家屬在哭泣,媒體在瘋狂地發稿,幾個穿制服的人在低聲交談。

陽光依然明亮,法庭依然莊嚴。

但有甚麼東西,永遠地改變了。

陳錚走出法庭,站在高高的臺階上。天空很藍,雲很淡,風很輕。

手機震動。是加密資訊,來自K:

“陳隊,我在監獄系統打點好了,會有人照顧她。另外,周明遠發來新訊息:第一階段審判結束,第二階段清理開始。這次的目標,是那些還活著的、更高層的人。他問,你要加入嗎?”

陳錚盯著手機螢幕,看了很久。

然後,他打字回覆:

“告訴周明遠,我會用我的方式清理。法律的方式。”

傳送。

他抬頭,看向遠處的城市天際線。高樓林立,車流如織,像一頭沉睡的巨獸。

而他,是這頭巨獸體內,一顆微小但堅硬的骨頭。

會硌痛它,會刺穿它,會逼它改變。

以警察的方式,以法律的方式,以陳錚的方式。

他走下臺階,走進陽光裡。

手銬的鑰匙,被他緊緊握在手心。

像握著一份承諾,一份等待,一份不會消失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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