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2
我是《臨淵》的小說作者,我創造了這個故事,可我卻無比厭惡我所創造的這個世界。
最開始,我將風天情寫作主角。
她同我一樣,是真假千金中那個鳩佔鵲巢的假千金,胸大無腦,不學無術。
當我在美國高中跟一群小姐妹鬼混的時候,爸媽停了我的信用卡,還把我強制送回國。原因如上,那個一直被藏在鄉下的真千金考上了學,進了城,隨後經過了這樣那樣的故事,她的身份大白了。
她是鳳凰,我是山雞,從前的所有任性、揮霍無度,到此刻都變得無法叫人忍耐。
她實在是太好了,好到無可挑剔,不論是從樣貌、性格到學業成績。反觀本該被趕回鄉下,卻因為那女的求情在死皮賴臉能留在這個“家”裡的我,不知感激涕零,不知裝乖圖存,依舊我行我素。
我做了很多錯事,可能吧,反正他們都是這麼說的。
最終連我的養父母也忍不了我這樣的人。
明明這十七年都是這麼過來的,明明曾經他們還誇我這是真性情的表現,在那個女人出現不過三個月後,一切都變得不可饒恕起來。
我恨她,非常恨她!
最終我被趕出了家門,當然,我不會回鄉下那種鳥不拉屎的地方。
我憑著曾經攢下的一點點零花錢,暫住在一間小小的出租屋裡,整天無所事事。
所以我開始試著寫起了小說,以自己為原型,創造出了風天情這個角色。我將在虛擬世界中馳騁遨遊,我行我素,並將那所謂的真千金踩在腳下,登上世界最高峰!
然事與願違,不論是我那些狐朋狗友,還是網友讀者,都更喜歡路遙這個角色。
即便我讓她成為鑲邊的存在,她也依舊在那個虛擬的世界發光發亮,讓人無法忽視。
可能有些人天生就是主角命吧。
為了生計,我只好轉換視角,將路遙抬到人前。
我成功了,或者說,是她成功了。像她這樣的人,不論是在現實世界,還是在虛擬世界,都這麼討人喜歡。
傻白甜和清冷師尊的禁忌之戀,前世今生的強烈羈絆,在那個古早網文遍地的年代,這篇小說猶如一匹黑馬,脫穎而出。
當時的網友確實沒吃過甚麼好東西,連我這樣的文都能登上榜一,然後出同人出紙質書出漫畫出電視劇,最後火到大江南北,捧紅了一代男星女星,即便再過十多年,人們依舊津津樂道,將《臨淵》視作言情仙俠必看經典之一。
我賺得盆滿缽滿,從出租屋走向大別墅,連原來的養父母都對我刮目相看。
沒有人知道,這個故事的真正模樣是甚麼樣。
我討厭那個女人,我怎麼可能讓那個女人在書中的化身好過?
路遙,她是我最討厭的孩子。
我討厭她,是她讓我知道,即便在我編纂的虛構故事裡,我也依舊不得善終。
憑甚麼她就人見人愛,萬人愛戴?!憑甚麼她就是天生的主角,要將屬於我的人生給毀於一旦?!
我要噁心她,我還要噁心當初所有叫囂著要我將主角改成她的網友讀者。
甚麼清冷師尊,明明就是披著人皮的倀鬼。
甚麼絕美的愛情,前世今生的虐戀情深,明明就是前世仇敵,今生噩夢。
誰又會知道女主前世是因為她被馬力抽了仙骨暴斃而亡的呢?
誰又能曉得最後馬力不嫌棄女主被“強·奸”過,還要跟他在一起的原因,是他根本就不在乎女主的身子,他只在乎能不能讓女主放下戒心,好好修煉至大乘金仙,然後趁她不注意時,再次搶奪她的仙骨呢?
反正慕輕塵已經死了,誰又能攔得住他再次動手?
所有人都在為最後的大結局陶醉,說只要他們兩個好好修仙,飛昇上天,成為神仙眷侶指日可待。
笑話,從路遙契約巴蛇掃蕩泥潭的那一刻起,她就失去了成仙的資格。
從她契約鳳凰咬死變異青鸞的那一刻起,她就徹底困死在作為人的軀殼當中。
來世?
沒有來世了。
她這一世還是慕輕塵爬了一萬八千級天階求來的。
至於慕輕塵……
誰又會知道這個從頭到尾都在噁心女主的反派男配,才是全書最愛她的那個人呢?
他為她行天階,受五臟六腑撕裂的刑罰,受四肢百骸被分解的痛苦,魂靈被鎮壓在荒山五百年,卻因為種種誤會,三番五次害得前世情人身陷囹圄。
他得到了受萬人唾罵的待遇。沒有一個看過小說的人會不討厭他,甚至有些人專門出影片細數慕輕塵的罪惡,看得我笑得合不攏嘴。
可慕輕塵實在是太討厭了,他比路遙還要討人厭。
故事一旦寫出,人物一旦落筆,就成了活物。
我控制不住他。
他太聰明瞭,比書中的所有人都要聰明。
路遙露出的破綻太多,我本想讓他在死前才知道路遙是時微雨這個事實,可故事到了一半,他自己就猜出了真相。
我弄不死他,只好讓他假裝死遁,可他又偏偏出現在深淵戰場上,我沒有理由攔著他不出現。
巴蛇死了,路遙遭人誤會,墜落山崖。故事越發不受我的控制,就連路遙本身,也越來越不聽話,他們好像都發現了甚麼。
這樣也好,我就讓他倆做一場夢,一場歸隱山林、男耕女織,相夫教子的美夢。
是夢總是要醒的,當夢境破碎的時候,我要讓他帶著血淚的玻璃碴子,一起嚥下去。
歸隱山林,總是要被外人尋回。
失憶是一個幌子,當她清醒時,慕輕塵,你以為你能得到她的原諒嗎?
不,她只會更加恨你。
當你為了她開啟魔界封印,又為了她飼餵魔界之花時,你猜她在想些甚麼?
當然,我也並非甚麼大惡人,你心心念念要同路遙成婚,我成全你。只不過這場婚禮,要足夠血腥。
我要讓她對你恨到骨子裡。
我要你死得大快人心。
我要你在死之前,都得不到她的原諒。
故事完結,我合上電腦。
有錢人的生活還真是枯燥且乏味啊。
十多年過去,我又寫了好幾本暢銷書,通通拍成了電視劇,內娛好些明星都排著隊等著要成為我新劇的主角。
我有些倦了,午夜夢迴,卻怎麼也睡不著。
或許當年那個蜷縮在出租屋的小女孩還是執念未了。或許,我應該做點甚麼,改變風天情的命運。
不如,寫一篇惡毒女配覺醒的故事吧。
這些年正時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