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臉上露出個微笑,“字面意思。”
“所以,你是說......”
看著徐德,林月那張呆滯的臉稍稍有些動搖,她張開嘴。
“被告人王強...是為了見義勇為、保護警察,才導致死者李二牛死亡!?”
“對。”徐德點點頭。
林月又追問:“李二牛是自殺...或者說是自害死亡?並且他還犯了故意殺人未遂這一罪!?”
看著充分理解自己意思的對方,徐德表示很滿意。
“沒錯!”
林月欲言又止,止言又欲,半晌後沉默下去,將自己的疑問全都吞下。
保護警察?警察還用得著王強保護!?
不是......
“這種東西真能用來辯證嗎?”林月深吸一口氣,言語間充斥濃濃的擔憂。
“為甚麼不能?”
徐德只覺有些莫名其妙,他雙手一攤,倚靠在椅子上疑惑的看著對方。
“雖然不知道你準備了甚麼留到法庭,但單從你說的來看,難道你不覺得這有些.......”
林月雙臂抱胸,斟酌用詞良久,最終委婉開口。
“囂張!”
別說庭審辯證,就這些東西...怕不是剛遞交上去,檢察官就抽出皮帶,把徐德像陀螺一樣抽了吧!
“甚麼囂張不囂張的,我提出的都合理合規。”
“不合法你讓陳偉告我去!”
徐德卻絲毫不以為意,他擺擺手,隨口道:
“總之...真君如果真想幫忙的話......”
“這兩天找一個有交情的男律師幫我即可...當然,找不到也不勉強。”
林月沉默下去。
良久。
她深深嘆了口氣,臉上露出無奈的表情。
“行吧。”
她妥協了,沒辦法,雖不知檢察官看著徐德說這些話會有甚麼反應。
但,徐德掏出的玩意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合法,一點違法性不帶有的,檢察官就算真急眼,也拿他沒絲毫辦法!
至於找人的話......
“倒是有個人選,只不過.......”
林月收斂起心思,腦海中浮現出一個人臉,頓表情顯得有些古怪。
見她這幅表情。
徐德來了興趣,他坐在椅子上,眉頭一挑。
“只不過甚麼?”
“只不過......”
林月想了很久,最終才硬憋出一句話。
“他有些自由!”
“自由?”
徐德一愣,這算甚麼形容詞?
“是不受約束?不聽命令?”他猜測道,“先說好,我只要法學領域,且聽話的。”
林月搖搖頭,溫聲道:
“是法學領域的,國內高等大學畢業,遇到事也聽指揮不會犯錯。”
不犯錯,還有能力......
那他還自由個甚麼?
徐德有些不理解,不過他並不是個鑽牛角尖的人,並未多想。
“好,如果願意來的話......”
“我這邊自費一千元的酬勞,麻煩真君去溝通一下了。”
林月點了點頭。
她抬頭看著徐德,眼神有些複雜。
說實話。
身為律師,她自然知曉大眾口中所謂的‘訟棍’,甚至她還與許多訟棍交過手。
可很明顯,以往那些所謂的‘訟棍’,在這人面前...屬於是太過純良!
最起碼那幫人把書翻爛了,也想不出偷孩子這條辦法!
但偏偏的,對方愣是完美避開了任何違法點...甚至十分唾棄訟棍的自己,反倒還願意幫對方!
林月的情緒有些複雜。
這情緒甚至讓她忘了計較‘真君’這個稱呼,當即嘆了口氣,開口道:
“好。”
“我先走了。”
徐德露出個友善的微笑,站起身,“慢走,不送。”
林月也不是矯情的人,轉身便向外走去。
她走到正門前,緊了緊風衣,又用圍巾包住自己的臉頰,好似也將濃稠的思緒裹住。
“吱~”
門開了,她抬腳,踏入寒風之中。
徐德收回視線。
他並沒甚麼情緒,只是簡單收拾好桌上的檔案,將其塞入公文包中。
該做的都做的。
剩下的...就等五天後,庭審開庭了!
......
與此同時。
“呵,初出茅廬的蠢貨!”
這一邊。
陳偉從金茂律師事務所離開,帶著一肚子怒氣回到他所屬的‘楊騰律師事務所’。
“砰!”
他將正門猛地推開,臉色極其陰沉,踏步走進去後,直接將手上的公文包摔在桌上。
“砰!”
律所大廳內。
幾個與陳偉相熟的律師被動靜吸引,抬頭看去,頓時看到滿臉不悅的陳偉,當即眉頭一挑,問道:
“陳律師這是怎麼回事?碰到了個棘手客戶?”
聽到聲音。
陳偉臉上的怒火非但沒消,反倒更盛,深吸一口氣道:
“碰到個毛都沒長齊的律師!”
他的話算是言簡意盡,周圍同事頓時瞭然。
法學是個比較極端的專業,新入行的要麼心奸似黑,要麼滿腔熱血,想著為天地立命。
對於他們這些老油子來說,一些案件要是碰到後者......
那屬實會令人頭疼,畢竟這幫人油鹽不進,任你怎麼說也不會改變態度,還會跟你死磕到底。
“不說了,我那兩個委託人來了嗎?”
陳偉深吸一口氣,將情緒收斂,又看著眾人詢問。
同事回道:“‘王強·案’的委託人?”
陳偉點頭,“對。”
也就是兩人的要求,他才會去和徐德商討,只不過他本以為警局商討過一次後對方這段時間應當想通會合作,只可惜...他萬萬沒想到,自己會挨第二次罵!
“嘖嘖,陳律師這起案件外面可吵的兇的多。”
同事開口道:
“何況,案件這兩天就要開庭,委託人怎麼可能不來?都在接待室等著呢。”
如何看待一起案件的輕重程度?
看社會輿論!
而這起發生在李家村的案件,在綠森市早已吵翻了天!
孩子被拐、尋親十年、買家將人當狗養、拒不還人、受害者父親將買家兇殺、現被指控故意殺人......
單單就這幾條因素疊加在一起,輿論想不嚴重都難!
“行,我知道了。”
陳偉再次點頭。
接著也沒提公文包,直接向接待室方向而去。
不多時,他站在門口,將手放在門把手上輕輕一扭......
“吱~”
門開了。
李有財劉翠二人從門縫中出現,二人原本還打著盹,聽到聲音扭頭看去。
發現來人是陳偉,當即眼前一亮,湊上前去。
“咋樣?那白眼狼答沒答應!?”
劉翠興沖沖的開口。
說話間,她彷彿已經看到了王梅伺候她一輩子的畫面,語氣中滿是期待。
“呵呵,那可是殺人罪咧,他殺人犯罪了,就得挨罰!”
李有財則是得意洋洋的開始抽起旱菸,聲音從繚繞的煙霧中傳來。
“想不罰就得簽字。”
他帶著一種勢在必得的語氣。
就好似已經吃定了王梅,正如同前面拿捏對方十年之久一般!
他們拐賣又怎麼樣?對方還不是拿自己沒辦法!
只可惜,現實卻與之相反。
陳偉聞言,臉色有點難看,欲言又止片刻,最終關上門,回道:
“他們...沒簽。”
話音落下。
面前兩人稍稍一愣,下一秒,一陣尖銳,且濃濃鄉下方言土話的聲音響起。
李有財錯愕,他將嘴裡的旱菸抽出,開口道:“沒簽?”
“她們吃熊心豹子膽了?這都敢不籤!?”
劉翠的臉色更是難看,她那尖嘴猴腮的模樣瞬間發出怒聲。
“他爹把俺兒殺了,俺們就想要個孫子,她都不肯給!?”
說著。
劉翠乾脆一邊拍大腿一邊嚎哭起來。
“老天爺你還有沒有公道,還讓不讓人活了,這不是逼著人斷子絕孫的嗎!?”
聽著這些嚎叫。
“別急,法院的《開庭傳票》已經下達,五天後就開庭了!”
陳偉連連開口安撫。
“等五天後,咱們庭審取得優勢,那時......”
“可就是他們求著咱們籤諒解書了!”
在他眼中,對方純粹是不撞南牆不回頭,而五天後一審的辯證,將會完全撕碎對方那些不切實際的幻象!
此話落下。
劉翠和李有財當即眼前一亮,也不嚎了。
“真的!?”
陳偉露出個志在必得的笑容,他抿兩口桌上的茶水。
“對方律師就是個毛頭小子,我找他律所的人打聽過,他沒有任何刑事庭審記錄,倒是敗訴肯定是必然的!”
“哈哈,那就多謝陳律師了!”
李有財劉翠頓時大喜。
得到了對方肯定的答覆。
兩人這才急匆匆離去,準備回家逗逗自己的孫子。
送走兩人。
陳偉長舒一口氣,他看著對方離去的背影,旋即思索起來。
決定一起案件走向的因素,除了【證據】以外,往往還有另一個。
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也就是法官的個人意志,這點很重要,能影響案件勝負的除了證據,也只有法官個人會偏向於誰了。
而最有機率能影響法官的東西又是......
社會輿論!
在2002年這個時間段,最能體現李家村這起案件,社會輿論呈甚麼畫面的則是報紙。
想到這。
陳偉直接走向一旁的公共報刊架,從裡面抽出一張綠森市今早送來,還留有餘溫的報紙。
“哧~”
報紙被展開,紙張發出清脆的聲音。
下一秒,有關案件的社會輿論新聞,瞬間出現在陳偉眼中!
【道德的淪喪!綠森市驚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