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
塔莎沒有好的解釋,但好在她有好的頭腦,一秒就能想出糊弄的辦法。
她低著頭看了一眼現在這樣可以交換呼吸的距離,自覺退後一步,側首留意那騎馬而來那人正在他們剛剛躲過來的方位。
那雙彷彿能夠洞悉一切的雙眼隨時都可能往這邊投來閒暇的一瞥。
沒辦法,她只好假裝崴腳,衝著本的胸膛倒去,希望那邊的人不要發現這裡的動靜。
“……”被扼住了喉嚨。
她皺緊眉頭,極力呼吸讓她的聲音迅速沙啞了起來。
人沒走遠,她不敢亂動。
上腹還硌著一塊堅硬的東西。
“本……放手……”耳邊風聲嘈雜,她始終注意著的馬蹄聲漸漸走遠,她才用力掐了本的手背一下,趁他稍松掌心的瞬間,抬腳用力,猛踹一腳。
也不知道究竟是踹到了甚麼地方,總之他送了了手。
“嗒啦。”
塔莎腦袋暈暈乎乎的,求生意識迫使她動作異常迅速。她飛快往地上一瞥,瞄到到了噹啷落地的匕首鋒利的一角,怒火攻心,動作不經過腦子地抬手。
一瞬之間,本那張未痊癒完全的側臉又印上了火辣辣的指印。
理智回籠的那刻,塔莎一是意識到自己用力過度,二是即刻踢開了掉落的匕首。
“是你有錯在先。”她竭力冷靜,想要據理力爭。
本沒有動,腦袋側著,視線似乎停留在她剛剛投去目光的方向。馳馬的男人走遠了,他的視線撲了個空,於是他淡淡地斂回眉眼。
從塔莎的角度看去,只能覷見他髮絲底下只露出了那抹紅印子,還有翕動的鼻息。
一動不動,彷彿匍匐著正在等待時機的野獸。
“我們該回去了。”塔莎深呼一口氣,往後倒退一步,目光怎麼也不敢從本的身上挪開,連蹲下身子撿匕首也不敢,生怕被他一個心血來潮再掐一次脖子。
她敢打賭,自己的脖子一定泛著猙獰可怖的紫紅色,因為她現在連抽氣都困難了。
意料之外的,本只是勾起了唇角。
笑甚麼笑啊!塔莎又退了一步,看傻子一樣地看她。
被扇了一巴掌,怎麼還能笑出來。
“回去?好啊,那就回去。”他輕鬆隨意地回身說著,雙手插兜,要不是臉頰的巴掌印越來越明顯,塔莎差點要以為自己剛剛只是和他打鬧聊天而已。
塔莎繼續往後退一步,還是不敢蹲下身撿匕首。
警惕得像一隻炸毛貓,本微挑眉梢,低眸睨著她,眼眶裡還轉著興奮的紅。
有病。塔莎被逼到了貼近牆角的位置,無路可退,只能咬牙切齒地先一步跑走了。
像是身後有變態殺人魔窮追不捨一般。
跑得真快。
本彎了彎唇,目光追著塔莎盯了有一段路,塔莎跑出他的視線之外,他才慢條斯理地彎腰撿起地上蓋了灰塵汙垢的匕首,插回腰間的袋子。
又被打了。
本還是第一次被人短時間內打兩次,一時之間,莫名還感覺有些新奇。
溫熱的指尖觸上臉頰,都能感覺到微涼,他“嘶”一聲,那人不知輕重,還偏愛右手,臉頰都快要被她打麻木了。
—
因為先前打的一巴掌,塔莎一路上沒敢停腳,步速越來越快,越快越快,用平時一半的時間回到了偵探社。偏偏鬼魂一般在後面幽幽跟著的本怎麼也甩不掉,不管她跑得多快,他都保持著一種不遠不近的距離。
逗她玩似的。
偵探社的門窗都鎖好了,看來是懷特先生回來過,又或許,有一單新案子,要離開一段時間?
塔莎一拍腦袋,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摸索出一條新鮮的紙條,上面簡潔地寫了一個地點——
霍爾德莊園?
她確信她以前一定聽過這個名字,據說坐落在一個邊陲小鎮上,是佔地範圍很廣的一個莊園。那邊雨霧濛濛,人也陰鬱,裡面的公爵,公爵夫人,都不怎麼參與上流階級舉行的活動。
正合她意,如果他們是交際花型別,指不定在哪裡聽說過她。
塔莎微動地側了側臉,退了一步,與本隔了一段距離。
他臉上的巴掌印比上次的還要清晰可見。
“為甚麼每次都直勾勾地看著我,但是不講話。”塔莎是真的煩惱,她自認不會讀心術,他不說話,她怎麼能讀懂他眼神的含義呢?
本施捨一般地開了金口:“我們要去這個地方?”
塔莎欣慰地點頭:“對,這個地方很遠,我需要時間收拾東西,你呢?”
本側身讓道,難得回話:“不用。”
“那麼,”塔莎沉吟片刻,大概思忖了該收拾些甚麼東西以後,有條有理地吩咐本,“後花園有馬棚,去把馬兒牽出來,還有……”
她手一揚,卷好的牛皮紙從手上脫離,被本穩穩接住。
“這是地圖,保管好。”
輕瞥一眼鐘錶。
“十分鐘後,我們在門口集合。”
…
其實塔莎要帶的東西並不是很多,最主要的是束胸的白布,其他的那些她只是各拿了薄薄的一件。
紮好包袱,聽到了下面馬兒的叫聲,她挎好包袱,爽利地關好門窗就準備離開。
當初離家出走的時候,因為家裡的牛皮箱上有家族標誌,她只能拿了一塊四四方方的花布,把重要的東西全都包紮起來。
那時是雨季,一路往沿海走,雨一路漸大。
布料不能防水,裡面的衣物無法避免地變得溼淋淋的。
只能期望過去的旅途不要下傾盆大雨,她長嘆一口氣,扶著欄杆下了樓。本正在門口正直矗立著等她,端正的側影,倒是能看得出一些騎士的意思。
塔莎鎖好大門,繞路到側邊,伸手撫了撫馬兒腦袋,湊近,能聽到它吃飽喝足的呼嚕聲。
“看來是休息得很好。”
她做這一切的時候,本只是側立著看她,語氣篤定:“你的馬。”
“沒錯。”
“養的不錯。”
塔莎頓了頓,回:“當然。”
這匹馬在莊園裡,從小馬駒大小養到現在,好吃好喝地供養,毛髮鮮麗,就算現在落魄了也能看出他被養得很好。
普通人是沒法供養這樣一匹馬的。
塔莎只能寄希望於本不懂這些彎彎繞繞。
於是她把包袱掛在馬鞍旁邊,後,伸手從本的身側拿過牛皮地圖,大致看了一番,立刻定了方向,“往北走。”
要經過一片森林。那裡沒有住宿的地方,塔莎心下思量,按照這樣的距離,不出意料的話要走一天。天黑經過森林,不知道要經歷怎樣的兇險。
她拍了拍馬兒的腦袋安撫,輕聲細語地說:“接下來就要辛苦你了。”
緊接著,她能感覺到本奇怪的眼神。
糟糕,以往每次騎馬之前的習慣沒改掉。不過,雖然看起來很奇怪,但不會有人把她往女人的那方面想吧。
一時間,比起被認出是女子身份,她更偏向於被以為是落魄貴族。
“你——”
本牽著韁繩,在身側走,沒有上馬。
“算了。”城區人口雜亂,不能馳騁,撞到人或是弄亂人家鋪子裡的東西,她是沒錢幣賠的。
塔莎:“懷特先生到底是為甚麼要把你招進來?”
她只是低聲嘟囔吐槽,倒也沒有那個勇氣大聲在本的耳邊吼。不知道為甚麼,本悠然聽見了,不急不惱,頂著一張紅腫的臉看過來,似笑非笑地抓包,“你呢?你為甚麼要在偵探社工作。”
“喜歡,感興趣。”塔莎認真回答,對上本那雙半信半疑的眸子,“不管你信不信,這是真的。如果不是感興趣,誰會進沒錢發薪資的偵探社。”
因為本被打的那側臉頰對著她,所以她也不好態度惡劣地對待他。回答的樣子一板一眼,像極了學成歸來的書呆子鄰居。
本不主動談起自己,她也很有邊界感地安靜起來,不問問題也不再自以為小聲地低聲吐槽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散去,眼前景物從熱鬧的集市變換到兩側植滿小麥的田地,金燦燦的麥穗在陽光的照射下更放光彩,反射的白光熱得塔莎的衣服溼淋淋地貼著身體。
“讓馬兒跑一會吧,它已經很久沒有在這樣人煙稀少的地方奔跑了。”她往前蹭了蹭,給本讓了一大塊位置。
他倒是沒有與她推拉甚麼,輕盈地一躍而起,穩穩當當地坐在她的後面。就是……兩人貼得太近了,他只要往前靠近一點,兩人的側臉就能相貼相映在一起。
塔莎熟練地拉起韁繩,只是有些太突然了,而且她也忽略了這麼多天沒有自由放肆馳騁過的馬兒會有多興奮。
她只感覺整個人快要騰空而起,身後的人底盤重,要更穩一些,能淡定地後仰定坐,並騰出一隻手壓著她的大腿把她按了回來。
把她一顆跟著一起丟擲去的心臟也按了回來。
幸好馬兒很快就平穩了下來,循著一路搖曳著的金黃往前肆意奔跑,只是塔莎一顆怦動的心臟還在顫抖,瘋狂跳動。
穩重有力的手掌觸感還在腦中回放。
塔莎僵直身體,呆立了一會兒,才想起來轉身道謝。
“謝謝。”
“不客氣。”
“……”
她怔了一下,閃爍著撲扇的眼睫毛,欲言又止。
“你帶刀了嗎?”終於,她開口問。
本回避問題道:“你害怕?”
“森林裡可能會有猛獸,隨身帶著刀劍會好一點,能防身。”
雖然這麼說,但是塔莎身上是一個傍身的武器也沒有的。她的力氣不夠,除了兒時學過弓箭和馬術以外,別的防身自衛方法一個也不精通。
作為一個精緻的莊園小姐當然不用學習這些,可她的兄弟,鄰居的孩子從小都要學習劍術,近身格鬥。
本意外地挑了挑眉。
說著說著,天色驟變,瞬間陰沉下來,連著點點落下的小雨。
遠處,高聳入陰沉烏雲的樹木密密層層地蔥鬱,卻有著不同於晴天的可怖風景。
“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