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39章 第 39 章

2026-04-07 作者:話三更

第 39 章

“金盞,你怎麼看二皇子?”

“二皇子對小姐一直挺好的呀。”

“我是說……你怎麼看二皇子在朝中的所作所為?”

金盞疑惑:“二皇子做了甚麼事情嗎?”

這瞧著不像是知道的樣子。

寧明秋心一沉,現在只能去問二皇子或婉貴妃了,仔細想想,不想被人知道的話也不是沒有法子,她可以飛鴿傳書。

可若是真用鴿子去送信了,她就不能選婉貴妃了,宮禁森嚴,若是信鴿被截下,她與婉貴妃二人便會雙雙被此案牽連,後果難測,只能選二皇子。

但若是給二皇子送去了信……在二皇子眼中這便是站在了她那一邊,捲入爭鬥在所難免。

她是哪一邊都不能選!

“啊!”金盞忽道,“您說的是二皇子與幾位朝臣交好一事?”

這一句簡直是峰迴路轉,寧明秋一喜:“是,正是此事,你怎麼看?”

金盞不太明白寧明在問甚麼:“金盞覺得……二皇子能與那幾位朝臣交好,說明她人的確很好?”

“眼下禮部尚書出了事,你覺得二皇子會怎麼做?”

金盞思索道:“雖說林大人是二皇子的好友,可查案一事二皇子也插不上手……她應該做不了甚麼吧?能做的也只是找小姐問問案件的進展……”

寧明秋明白了,這林伯康的確是二皇子的人。

從工部侍郎再到現在的林伯康,御鎮司的目標一直都是二皇子。

寧明秋又問:“金盞,二皇子與朝臣交好一事,不像是結黨營私嗎?”

金盞疑惑:“二皇子並未婚配,要怎麼結黨營私?”

寧明秋:“……”

這二皇子興許是鑽了個漏子,在這世界裡,沒人能想到女子會結黨營私,她與朝臣交好在旁人眼中也僅僅是交好,不會想到爭權奪位上去。

可御鎮司還是盯上了她,為甚麼?

是背後那個皇上的意思嗎?

金盞:“小姐,您是不是擔心二皇子被牽連啊?”

寧明秋一驚:“為何這樣說?”

金盞:“您先前就說二皇子不該交這些朋友,她還一副要護著的樣子,到時候被這些人利用了都不知道。”

寧明秋:“我……是這樣說的?”

金盞點頭:“恩。”

寧明秋忽然就動搖了。

寧明秋用穿越者的視角去瞧二皇子,自然是覺得她想結黨營私、爭權奪位,可萬一這二皇子只是個廣交好友又講義氣的人呢?

二皇子不能稱帝,也沒有這些心思,口中的“我的人”僅僅是“我的親友”的意思?

御鎮司盯上的幾人只是恰好與她交好?

可若御鎮司的目標不是二皇子,也與黨爭無關,那……御鎮司在做甚麼?

工部侍郎與禮部尚書的共同點是:與二皇子交好、均是朝臣、御鎮司在開始查案之前便定了“真兇”……

沒有其他的共同點了嗎?寧明秋敲了敲扶手,眼睛一亮。

除此之外,還有科舉!

工部侍郎的兒子原本參與了科舉舞弊,只是因為遇到了周辛成,丟了試題才沒有上榜;而禮部尚書是此次科舉的考官及閱卷人,不僅是洩漏試題的疑犯之一,還能決定考生的分數。

莫非這御鎮司是受皇帝旨意,特來調查科舉舞弊之事?

不,不可能。

此種推測放在禮部尚書一案上尚且說得過去,可在調查工部侍郎一案時,花遊子從頭至尾沒提過科舉之事,也沒重新調查周辛成死亡一案,他的目標不是科舉舞弊,而是給工部侍郎羅織罪名。

動機不似查案,而是黨爭。

“金盞,你說……二皇子結交的那些親友,他們的相熟之人此次科舉可有上榜?”

“榜文要張貼三天,今日還沒撤,小姐若想知道的話,我去給您瞧瞧?”

“好。”

金盞應聲後卻沒走,又道:“那我去給小姐準備筆墨紙硯,您將要查的人寫下來,我拿著一個一個地找。”

“……不必了,你只需去找你知道的那幾個就行了。”

“哦,好。”

金盞走後,大黃依然在屋中睡得狗仰馬翻,而寧明秋站起來在屋中來回踱步。

即便真的都上榜了,也不能證明二皇子的“好友”們參與了科舉舞弊,更不能就此判斷御鎮司的目標是除掉二皇子一派。

她需要更直接的證據。

在縣令與縣尉的案子中,工部侍郎是清白的,那麼禮部尚書一案呢?禮部尚書真的是自縊身亡嗎?

她又想起花遊子檢查椅面腳印與尋找遺書的舉動,這是他在知道林伯康是舞弊元兇後推測他是畏罪後自縊身亡,從而查證的嗎?

還是說……兇手正是御鎮司的人,花遊子才會清楚椅面上有鞋印,也明白書桌上會留下遺書!

那麼證據呢?

證據還是鞋印!

先前分析鞋印時,已經能知道林伯康最後去的地方是床上,若是他在中途已經自縊身亡,床邊不會有他回床的鞋印!

林伯康屋裡發生甚麼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寧明秋在大黃身邊蹲下:“大黃,醒醒。”

大黃翻了個身:“做甚麼?”

“隨我回現場看看。”

“你都去了兩趟了,肯定都記下來了吧,還去做甚麼?”

“我有要事。”

大黃趴在地上不肯動。

“我知道謀害寧明秋的人是誰了。”

大黃忽地爬了起來:“誰?”

“以後再告訴你,你先隨我去趟現場。”

“你現在走了,金盞回來不就找不到人了?”

“原來你沒睡啊。”

“你還好意思說!為甚麼不去別的地方聊!聊的還那麼大聲!”

“這叫‘事態嚴峻顧不上那麼多’。”

熬了一夜的大黃只覺得還沒補夠覺,但還是哼哼兩聲,跟著寧明秋走了。

寧明秋回到林府時,把守現場的吏役還立在門口,見了寧明秋紛紛行禮,寧明秋點點頭,沒進現場,而是吩咐管事:“將林伯康林大人的鞋子拿過來。”

管事聞言要進現場取鞋子,寧明秋又道:“是林大人穿過的其他鞋子,順便將林大人兒子的鞋子也拿過來一雙。”

取了鞋子,寧明秋這才吩咐吏役將她抬進了現場。

她先比對了林懷川的鞋子與地上的鞋印,大小一致,最後從門出去的人正是林懷川無疑。

她又換了林伯康的鞋子與地上鞋印比對,兩串鞋印均與這雙鞋子不符。

她再拿這雙鞋子與床邊的鞋子比對,大小也不符。

林伯康遺體旁邊的鞋子不是他的!在屋裡行走的另外一串鞋印也不是他的!

林伯康當晚未曾外出,那個從窗戶進屋、最後回到床上的人不是林伯康,而是真正的兇手。

當晚的情況應是,林伯康躺在床上睡覺,兇手從窗戶進屋後徑直去了床旁,由於兇手的鞋印在床邊並未混亂,推測兇手應是在此時將林伯康的手腳綁起來,也掩住了口鼻,林伯康才出聲,也未與兇手爭鬥。

兇手隨後去桌邊佈置好了自縊的現場,再將林伯康搬到現場,偽裝成自縊的樣子。

這串鞋印在書桌旁極為乾淨,不見有猶豫,那兇手並非是去尋物的,再結合花遊子去桌旁找遺書的動作,兇手應是殺了人後去了書桌旁放下了偽造的遺書或是證物。

至於為何兇手的鞋子會留在床邊……

書桌在屋中的最東邊,兇手去了東邊往回走時恰好能看見自己一路留下的鞋印,這才去了床邊將自己的鞋子留下,換上死者乾淨的鞋子後出屋。

這樣即便有人勘察鞋印,也會因為這串鞋印未曾走出屋子從而判斷是死者的。

一切都是為了偽造林伯康畏罪自縊的假象。

只是兇手大意了,既然自縊用的椅子上有鞋印,那鞋子就不可能留在床邊。

兇手走後,林懷川也進了屋,他將父親的屍首放了下來,搬到床上,再去書桌旁找到了遺書,然後砸了杯子、翻了椅子,製造出了爭吵的假象,簪子可能是之前掉落的,也可能是此時掉落的,不過這點並不影響。

他的目的便是掩蓋父親畏罪自縊一事,故又為了掩蓋脖子上的痕跡將父親的頭砍下,用床單包裹著連同懸在房樑上的繩狀物以及遺書一同帶出了屋。

可他為何要逃跑?

“管事,我第一次過來檢視時,窗戶都是完好無損的,關的也嚴實。”

兇手若是從窗戶進屋,這窗戶不可能完好無損。

“所以,是林懷川林大人叫你將窗戶修好的吧?是你在他走後脫鞋進去換好了插銷,關好了窗戶。”

“大人……”

“本官已經知曉真相,再隱瞞也無用了,那賭場一事也並非是你在門外聽到的,而是林大人託你這麼說的吧。”

寧明秋說的太過詳細,彷彿本人就在現場,管事只得承認:“……是。”

林懷川的目的不僅僅是隱瞞自縊的事情,更是掩蓋科舉舞弊一事。

若林伯康是自縊身亡,即便沒了那封偽造的遺書,旁人也會覺得他是畏罪自殺;若林伯康是被人謀害,旁人也會覺得他是在舞弊之事暴露後被同夥滅口。

要想讓林伯康之死與科舉舞弊之事無關,唯一的法子就是讓林懷川成為兇手。

父子因賭坊之事起了爭執,兒子衝動之下殺了父親,這便是林懷川的主意。

可此事依然有疑點。

林懷川去賭坊一事,是他真的去過了賭坊之後借題發揮,還是早知父親會死提前去做的假證?

從林懷川早有準備,當夜就離開京城來看……他竟像是早知父親會死!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