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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第 70 章 朕說:送梁慎一個抄家流……

2026-04-05 作者:汀柏榮榮

第70章 第 70 章 朕說:送梁慎一個抄家流……

時間逐漸步入冬日, 寒風吹過枝頭,帶走了樹上最後一片戀戀不捨的葉子。

血紅的落日照滿天空時,一封奏摺被遞入宮中, 到了李離火面前。

與奏摺一起入宮的, 還有盧玉姮。

查了將近三個月,明裡暗裡忍了梁慎許多為難的盧玉姮,終於在落雪前,將彈劾梁慎的摺子, 遞到了皇帝跟前。

李離火翻開看了兩眼,不出所料,裡頭全是各種貪贓枉法的記錄。

證據隨奏摺附在一旁,李離火都懶得翻開。

她直接讓知竹將郭執和高曦喊來, 連帶著還有陸青, 像是梁慎這個級別的官員出事,那就得三方一起辦案了。

“別站著了, 坐吧。”

李離火吩咐完知竹,轉頭看見盧玉姮還傻站著,讓人搬過去一把椅子,叫她坐下等。

“臣謝陛下賜座。”

盧玉姮一顆心一直吊著,如今才算是徹底落下,她坐下的瞬間, 有種渾身一輕的感覺。

“最近監察司挺忙, 你又要忙政務,又要查梁慎, 好幾天沒睡好覺了吧?”

李離火一邊拿起一本摺子批閱,一邊跟盧玉姮說話。

盧玉姮來送奏摺的時候很緊張,以至於她都快忘了, 自己和陛下關係其實很不錯。

陛下一向待她很是親和。

聽著熟悉的關懷,盧玉姮徹底放鬆下來,她長舒一口氣,嚴肅的表情破碎,嘴角勾起幾分笑。

“回陛下,臣最近確實沒睡好,不是忙得,是心裡有事,晚上睡不著。”

“你才幾歲,要是得了失眠的毛病,以後還得了?”李離火每天有不少事情要做,但她儘量保持固定的工作時長,不會讓自己加班。

更不會在睡覺前還惦記著奏摺和國事,她這具身體過年才十五,剛上高中的年紀。

“臣知錯了,今日之後,臣回去應該能睡個好覺了。”

“放心,你費力查了這麼多東西,朕不會輕饒他。”

李離火的情緒驚人的穩定,不過這不代表她不憤怒,相反,她很憤怒。

情緒沒必要都表達出來,做事發洩會更讓人舒暢。

郭執和高曦很快就到了。

陸青慢了一步,最近京城出了件滅門的慘案,因為兇手太過兇殘,事情移交到大理寺了,他成天出去找兇手,知竹親自帶人去找他,才將他找到,帶進宮來。

等陸青到的時候,郭執和高曦都看完盧玉姮送來的證據了。

“臣陸青,參見陛下,陛下萬安!”

陸青升任大理寺少卿,李離火很喜歡找他辦事,他比大理寺卿魏歡做事更靈活一些。

而且魏歡和梁慎,兩人之間有姻親關係,這事兒交給魏歡,李離火不放心。

“免禮,陸愛卿看看這些。”

陸青應了聲是,接過宮人送過來的奏摺和證據,他時間緊迫,沒有仔細看,只草草翻了一下,大概知道是發生甚麼事了。

然後他就被奏摺上貪汙的銀兩數目震驚到了。

他不敢相信地看了好幾遍,才確定自己沒有眼花。

“一、一千萬兩白銀?他、他……”

陸青都捋不直舌頭了,要知道大景一年國庫收入大概也就三千萬兩白銀啊!

當然,這只是純粹的白銀,沒算上糧食和布匹之類。

“他為官多年,這上千萬兩,恐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的已經沒有證據了。”李離火看過費家的贓款,看過章俊的贓款,看過皇家的私庫,上千萬兩白銀,相比之下並不算多。

但一個梁慎上千萬,朝中有多少個梁慎呢?

別人不算,藺詠絕對能算得上一個。

李離火看了眼高曦,高曦似乎感覺到了她隱藏怒火的目光,抬頭正巧與她對上了視線。

李離火從高曦眼裡,看見了幾分肯定。

果然,盧玉姮將梁慎翻出來一事,是高曦在後頭推波助瀾。

不然以盧玉姮的性格,根本不會想到查梁慎。

監察司最近很忙,盧玉姮同時查兩個人還能說出政務不繁忙的話,高曦肯定沒少給她幫忙。

那就以梁慎作為事情的開頭,先讓他付出代價。

李離火隨即下命,讓陸青去拿人,先將人關入地牢,郭執審查此事,高曦負責監督,外加主持抄家。

梁家肯定得抄沒所有家產,不知道現在梁慎府中的東西,能不能填上這份鉅額窟窿。

事情吩咐下去,三人應了聲是,便離開去辦事了。

盧玉姮跟著一起走,她要幫高曦的忙。

等人都離開,李離火看著盧玉姮呈上來的奏摺,沉默半晌,最後神情平靜地合上了。

“來人,擬旨,戶部左侍郎梁慎,監守自盜,貪汙國庫銀兩達上千萬,今日褫奪其官身,貶為庶民,抄沒梁府,其三族親眷,無論男女,無論老少,有官身者皆革除官位,流放北境,充為先鋒軍。”

貪汙證據大多集中在先帝時期。

那個時候,邊關連招新兵的軍餉都沒有,又缺糧又缺錢,要不是蘇義拿命頂著,外族的鐵騎早就踏平安和城了!

而梁慎這個戶部侍郎,一口一個國庫空虛,結果國庫裡的錢,到他傢俬庫裡去了!

梁家三族親眷,全都受過樑慎的恩惠,梁慎貪過去的錢,不知道有多少用在梁家人身上。

李離火沒一下子讓他九族都充軍,已經算是很冷靜了。

而且不是夷三族,是將人送去當先鋒。

萬一哪個運氣不錯,自身也有些本事,或許能靠軍功從北境展露頭角。

到那時,梁家人所殺敵寇數量,或許能抵上那麼多年來,因缺衣少糧而枉死的冤魂數量吧。

除了梁慎外,其餘人也不算乾淨。

只是梁慎尤其敢伸手,別人拿了,也不敢拿這麼多。

梁府當天的哭喊聲響徹整個京城上空,連帶著還有梁家族人的哭喊聲。

他們痛苦,他們悔恨,可他們享福的時候,都是笑著的。

半月後,報紙上刊登了梁慎的結局,還強調了朝廷反腐敗的決心。

同時還有一個專欄,放了一張人像畫,畫上詳細記載著該人的身份資訊和長相特徵。

他是將鄰居滅門的朝廷要犯,若是有人能將人抓到,可到官府領取賞金,如果能給官府提供有效的訊息,同樣能領取賞金。

這是報紙上第一次出現這一類畫像和懸賞訊息,一時之間,無數人被那豐厚的賞金迷了眼。

抓到人給一百兩,提供有效訊息給十兩。

那可是銀子!

十兩銀子就夠京城一家六七口人一年的開銷了!

若是這十兩銀子給村中農戶,那就是一家子兩三年的開銷!

重賞之下,必有勇士,最後訊息的十兩銀子由一位賣酒的娘子得去,而那百兩銀子,則由那位娘子的客人們平分。

陸青抓到那名為張三郎的犯人時,他都快被酒肆裡的客人們打死了。

他是個酒鬼,殺鄰居一家的時候,就是喝了酒之後。

天天喝酒的人,和賭一般有牽連,張三郎便是如此。

他再一次輸光了身上的錢,用僅剩的幾十文買了酒後,喝得酩酊大醉。

迷迷糊糊中,他被隔壁孩子歡笑的聲音吵醒,然後他聽到隔壁當貨郎的男人回來了,妻子為他準備好了飯菜,一家三口其樂融融。

他原本也有個妻子,那是老父尚在世時買來的大戶人家的奴婢,那奴婢有見識,一起過了幾年日子後,知道張三郎不是個過日子的人,便給自己找了條後路。

因為賣身契在公公手裡,所以她盡心伺候公公,等張三郎出去喝酒的時候,她將賣身契從公公手裡哄了來,拿到手就跑了,只拿了家裡僅剩的二兩銀子,其餘甚麼都沒拿。

張三郎越想越氣,藉著酒勁,拎上砍柴刀就踹開了隔壁的門,將一家三口殘忍殺害。

殺完人,他意識到大事不好,就跑了。

陸青將張三郎逮到後,直接將人下了大獄,案子走完流程就將人砍頭。

至於張三郎說甚麼他不是故意的,他不想殺人,是隔壁故意刺激他,是他喝了酒,腦子不清醒之類的話,陸青是半個字都沒聽。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的事,若是兩家有仇,對方先害了他,那還能從輕判處,可人家分明只是過著普通的日子,他自己起歹心害人,千刀萬剮都不為過。

張三郎一入獄,陸青就帶人去了張家,將張家剩下的東西都收拾好,能賣就賣了,錢充公。

張三郎沒有親眷在外,他住在大牢的這段日子就是吃白飯,朝廷怎會白養著這些囚犯,自然得尋摸些錢。

這一尋摸,讓陸青找到個東西。

一塊刻著藺字的玉佩。

那玉佩材質很一般,而且有明顯的藺家圖樣,這東西要是去當鋪當,當鋪都不收。

怕得罪藺家的人。

因為這種玉佩,算得上是藺家的通行玉佩了,帶著它能進出藺府,算是藺傢俬物。

陸青想起張三郎口述,他跑了的妻子是一戶大戶人家發賣的奴婢,難道是藺家的奴婢?

可如藺家這樣的世家大族,裡頭的奴婢大多是家生子,也就是全是有奴籍的奴婢,且世世代代在藺家為奴,藺家不會輕易打罵他們,更不會隨隨便便將他們賣掉。

藺家怕是寧願將人弄死,去官府交錢,也不會將奴隸賣出去。

大家族內部難免有些秘密,家生子奴婢自小長在家中,知道的事情太多太多。

陸青的直覺在發揮作用,他斷案多年,手頭過得案件數都數不清,這一塊玉佩讓他立刻意識到,那個逃奴的身份不一般,她身上有秘密。

陸青將玉佩拿走,立馬去監察司找人。

高曦最近在處理梁慎的事情,一時半會兒顧不上藺家。

而藺詠在朝中朋黨極多,想要按死他,必須找到更多更切實的證據。高曦找了許久,還是沒能將證據蒐集齊全,這一類證據實在太難找了。

高曦甚至在想,實在不行,她栽贓陷害算了。

不對,那些壞事藺詠絕對幹過,她找不到證據罷了,她偽造一份證據,怎麼能叫陷害呢?分明是查明真相!

在高曦即將走上不歸路之前,陸青將玉佩拿來了,並且將逃奴的事情告知高曦。

高曦看著玉佩狂喜,柳暗花明又一村!

“不過據張三郎所說,他妻子田氏已經逃走兩年了,兩年時間,張三郎到處打聽都沒打聽到田氏蹤跡,想要找出田氏,恐怕並非易事。”

陸青見高曦喜上眉梢,怕高曦白高興一場,趕緊將情況如實以告。

高曦不在乎地擺擺手:“不過是找一個人罷了,張三郎找不到,不代表我找不到。你說那田氏走得時候只帶了賣身契和二兩銀子,那就先去查查她的賣身契。”

奴婢自己拿著賣身契,是不能將自己贖身的。

二兩銀子顯然也不夠給她贖身。

田氏如果一直是奴籍,那她一定會重新找一戶主家,既能掙錢養活自己,又能藏身躲避張三郎。

而只要她入了主家,主家就得去官府登記。

只要查查文書,立馬就能查出田氏在何處。

田氏沒有名字,她在藺家的時候,伺候貴人,貴人賞了她一個名字,叫聞香。

田氏不喜歡這個名字,她其實不喜歡各種薰香的味道,可因為這個名字,她成日裡跟香料打交道,聞得她快吐了。

她被藺家賣了後,給自己取了個二孃做名字。

她在家中行二,不過她七歲的時候,兄長就死了。

她那位兄長伺候一位藺家的小郎君,藺家郎君外出狩獵時惹了狼群,她兄長為了救主子,被狼撕咬,等人到的時候,屍首都不齊全了。

兄長死後,她才見到了匆匆趕來的爹孃。

她是兄長帶大的孩子,對那對一年到頭見不到一面的爹孃,其實沒甚麼感情。

爹孃各自有主子要伺候,藺家的主子四面八方做官,去了遠處,逢年過節回來,不一定會帶著她爹孃回家。

上一次見爹,是在十年前,上一次見娘,是在八年前。

田二孃總想,如果她現在死了,那她這輩子,就只見過十次爹孃。

後來她爹孃年紀大了,到藺家莊子上當管事,那莊子離京城很遠,田二孃跟著的貴人同她說,她可以嫁到那莊子上去,這樣就能一家團聚了。

一家團聚?田二孃不知道甚麼叫一家團聚,她這一家,已經有人變成了死人,這輩子是團聚不了了。

她被賣出藺家後,被一個酒鬼買回去做娘子,田二孃討厭酒味,更討厭一個酒鬼睡在身側。

於是她將賣身契哄出來後,拿著錢就跑了。

反正她無牽無掛,去哪兒都一樣,她只是不想這麼死了,死了的話,她這輩子就只能見十次爹孃了。

以後還會再見一次嗎?

她坐在昏暗狹小的廚房裡,低頭擇菜,像是一道打在牆上的影子。

“阿田,有人找你。”

作者有話說:日萬完成!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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