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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新旅

新旅

不過這種感覺沒有持續多久,樹杈就開始猛烈地晃動了起來。與此同時一股強烈的肉香味兒飄了過來。

桃仙人端著個鐵盆,裡面是滿滿一盆的土豆燉牛肉,他另一隻手拿著個大勺子不斷地敲擊盆邊:“吃飯了,還不下來是想甚麼心思呢!”

說完他直接踹了一下樹,震得葉子都掉下來了:“你小子傷心也傷心過了,別裝相了,再不下來我就把你吊在樹上吊一天。”

怎麼說呢,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一種關心人的方式了。

就是沒人喜歡。

昔合被震得腦瓜子都搖勻了,一個俯衝叼他腦殼,桃仙人往後一退,然而昔合預判了他的預判,一個迴旋身子一翻精準打擊。

桃仙人:“甚麼飛天老虎鉗!”

昔合面對這位師祖可是半分好臉色沒有,往日對他的仙風道骨的濾鏡全碎了,在她看來這傢伙就是個神棍。

桃仙人用手嫌棄地揮了揮:“去去!”

沈燃直接從樹上跳了下來,震了半米高的灰。再加上之前踹樹掉下來的葉子,這盆牛肉的乾淨程度也不比洗澡水好多少了。

昔合看得連連搖頭,桃仙人養孩子也太糙了,怪不得沈燃這麼想回家。

不過出乎意料的是沈燃並沒有嫌棄,居然就這麼盤腿坐了下來,桃仙人從袖子裡跟變戲法似的變出一碗熱氣騰騰的米飯和一雙筷子。

沈燃接過來就開始乾飯,看出來是真的餓了。他乾飯幹到一半,突然兩眼一翻直挺挺倒在地上。

“怎麼搞的?”桃仙人連忙撲上去試他的鼻息,一點氣都沒有,他又扒拉他胸口,也是沒有一點起伏。

“死了????!”桃仙人不敢置信,他一會看著飯盆一會看著死了有一會兒的沈燃,發現了罪魁禍首——這樹葉是有毒的。原本黑黢黢的他沒看清,這下完全看出來了,這樹是一株毒樹,正兒八經林子裡都遇不上一顆,恰巧被沈燃碰上了。

這小子也夠倒黴的。

桃仙人唉聲嘆氣,苦中作樂地想,正好人死了紅線也就不作數了,也算是因禍得福了。他準備回地府再找沈燃的魂,打算把沈燃的屍體抱起來就地埋了。

他剛一把把沈燃抱起來,就看到沈燃睜開眼,一臉得逞地笑,張嘴和射豌豆似的把嘴裡的沙子全吐了桃仙人一臉。

昔合:哦,原來不是不在意,而是暗搓搓憋壞水兒啊,這小孩。

桃仙人震驚了,顫抖了,大概沒想到這傢伙整了這一出,臉上的表情是五彩紛呈,直接拿袖子抹了一把臉,把沈燃翻過來,扒下他的褲子就對著他白花花的屁股一頓好打:“我讓你吐!我讓你吐!我把你屎都打出來!”

昔合立在一邊,權當欣賞戲劇了。不得不說來這麼一下,原本黑漆漆的林子裡好像也有了那麼一點溫暖的人情味。

桃仙人打累了,按摩著打紅的手掌坐在一邊:“我們得走了。”

“你不是住得挺舒服的嗎?我看你就留下來唄。”沈燃捂住屁股站起來。

桃仙人目不斜視,彷彿被討厭的人是他自己一樣:“我倒是想多住幾天,不過嘛,這裡到底不是我們的家,咱們當客人當久了,也是會招人厭的。”

沈燃沒吱聲。他知道這是桃仙人維護他,所以沒直說。但歸根到底還是因為他被人欺負住不下去了。

“我們現在就走嗎?”

“當然咯,我把他們廚房都掏空了,多吃點好上路。”

“你沒和他們告別嗎?”

“無根之人,四海為家,可不興告別這種東西。”

沈燃有些猶豫,桃仙人摸了摸他的腦袋:“怎麼,捨不得舒服日子了?”

“倒也不是……”沈燃回頭看了眼巍峨的離宮,那裡並沒有甚麼可以讓他留戀的地方,所以他是在猶豫甚麼呢?

“修仙者都是修天地之靈氣的,幕天席地,四處流浪,除妖濟世,是我們那一輩子的修行之道。”桃仙人站了起來,伸了個懶腰,“不要害怕流浪,只要你走在路上,你就永遠自由。這可比甚麼金屋銀屋重要多了。拿甚麼我都不換。”

“走吧。”桃仙人對沈燃伸出手。

沈燃牽上他的手,昔合飛到沈燃的肩膀上,兩人一鳥的新旅程就這樣開始了。

春去秋來,不知不覺沈燃逐漸長成一個唇紅齒白的少年郎。桃仙人對他倒是不錯,昔合看著他把白玉京的修行術法都一一傳授給了沈燃,如今沈燃也是個能使得一手好劍被凡人稱上一句“仙人”的修仙者了。

雖然長得人模人樣,沈燃惡劣的性格還是一點沒變,只不過他現在更會偽裝自己了,倒是能騙過不少不了解他的人。

昔合看著沈燃的成長,也不禁有些唏噓。同時她也開始擔憂起了自己,這裡的幾年又不知道是她時間線上的幾年了。謝婉枝和未來的沈燃還在那裡守著她的身體呢,也不知道外面怎麼樣了。

透過這幾年,昔合真正明白了這裡並非是幻境,而是輪迴鏡真的讓她回到了過去。如此一來,她既要小心不改變歷史,又要擔心自己也是歷史中的一環,甚麼都不做反而會改變因果。

不過想太多也沒用,還是順其自然吧。

昔合梳理了幾下自己的羽毛,又開始了每天必有的唱歌功課。只是她剛唱了幾句就被沈燃大手一揮捏住了嘴巴:“你唱得真的很難聽,還好你不是人,不然早被人打了。”

昔合氣得叨了沈燃一嘴子。

討厭!果然還是最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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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璇是第二次受小姐之託出門了。每次只要她一出門,四周的人都會紛紛投來羨豔的目光。無他,星璇雙丫髻上插著的海珍珠和繡鞋上的碎金實在是太引人注目了,任誰看了都知道是從江南鉅富楊府出來的下人。

據說楊府的黃金珠寶像沙石土礫一樣堆在地上任人踩踏,連主子的夜壺上都鑲滿了翡翠珍珠。其財力可敵一國。

星璇知道財不外露的道理,但是她已經換上了最樸素的裝扮了,無奈還是和這些平民的打扮有著天壤之別。在她看來最貧賤的裝扮都已經是平民成人禮時才會穿一次就收藏好代代傳承下去的禮服了。她作為一個下人,和這些起早貪黑的老百姓之間的物種差距估計比人和蛆蟲的差距都要大。

星璇自然也是享受著這些目光的。她原本的家庭也不算好,只是她幸運地被賣到了楊府,從此過上了比一般富貴小姐都要享樂的生活。她越是對比這些窮鬼,越能感受到自己身份帶來的優越感。

而且她也從來不把自己當下人。

比如現在小姐讓她買些蜜餞回來,但不知道具體價錢的小姐總會抓一把金葉子給星璇。而星璇明知道真實的價格卻從不提醒小姐,自顧自買著最便宜的蜜餞,把剩餘的錢全吞了。在星璇看來,小姐人傻錢多,德不配位。身為富商之女居然和下人平起平坐,一點身份尊貴都沒有。還屢屢縱容下人犯錯。

星璇覺得小姐真是好命,這種豬腦子心還像團爛糊麵糰一樣,身體也弱,如果是小姐被賣到外面,憑她那點腦子,早不知死在街頭哪兒了。

星璇在心裡這樣想著,莫名地對小姐就有了一種高傲的優越感。是啊,小姐只是命好,她哪點比得上我呢?還有她那個未婚夫,是甚麼探花郎,長得那麼俊,笑起來像是畫上的人走了下來一樣。憑甚麼好的都讓她得了?

星璇嫌棄地跨過有水窪的青石路。如果不是小姐讓她來,她怎麼會願意來這種地方!又髒又擠人又多!但等經過水麵時,她還是忍不住朝水坑裡看了一眼。骯髒的水窪倒映出一張閉月羞花的臉——確實有傾國之色,比起只是眉目清秀的小姐來不知道要高了多少個檔次。

星璇有些得意於自己的美貌,她仰著臉走過街道,卻意外看到小姐的未婚夫,被稱作李三郎的男人正鬼鬼祟祟進了一家店鋪。那店鋪看起來黑沉沉的,也沒有名稱和招牌,反而用著布簾緊緊地蓋著,像是在掩藏甚麼。

這傢伙在幹甚麼?馬上就要同小姐成親了,現在去這種地方是有甚麼陰謀嗎?

星璇腦子裡想過一萬種可能,在她的想象中探花郎一會變成了邪惡的妖怪一把把小姐抓住吃了,一會變成了淫邪的歹人,合夥那個黑店店長一起把小姐賣到青樓,一會又變成了忘恩負義的白眼狼,成親後就敗光了楊家的財產,還對小姐又打又罵,讓小姐在大冬天洗衣服掙錢養活抽葉子的他。

星璇越想腦殼越冒煙,豈有此理!再怎麼說小姐也是壓在她星璇頭上的人,就算是算計小姐也得是她星璇來算計,哪輪得到你這個雞毛東西!

星璇轉身去了一趟成衣店,換上一身粗布衣,首飾也全摘了,又去胭脂鋪子把自己化妝成一個長著一顆大黑痣鼻歪眼斜的女人,在頭上抹了幾把灰,把光滑的髮絲變得亂糟糟的,手也黑黢黢的,這才也進了那家店。

星璇進到店裡面,店內光線昏暗,只點了幾根蠟燭,四面的櫃子裡擺滿了瓶瓶罐罐,但星璇實在看不清是甚麼東西,只是感覺上覺得這些都不是甚麼好東西。

“要買甚麼嗎?”

一個聲音突然響起,嚇了星璇一跳。

星璇定睛一看,是一個少年郎,一身白底水藍色花紋的輕衫罩在身上,顯得臉水靈得像一把子能掐出水的小蔥。他長得像尊小觀音瓷像,額間也有一點紅痣,也長得像木刻的人偶,好看是好看,就是哪哪看著不像人,盯久了容易起雞皮疙瘩。少年郎的肩上還站著一隻鳥,淡黃色的羽毛,臉上兩團腮紅,眼珠子一動不動地盯著她,像個死物似的。

星璇壯著膽子走上前,咳嗽一聲緩解緊張:“我是受到朋友的推薦來的,說是你們的東西很好。”她說得模稜兩可,顯得好像自己很瞭解這家店一樣,其實她心裡也打著鼓。要不是為了小姐,她早八輩子跑了。

她現在丟擲了一個話題,她在等對方接下她的話題。

“哦?是哪位朋友?”年輕的店長問。

星璇撥出了一口氣,她就等著這句話:“他姓李,不知道你有沒有印象。”

店長又長長地哦了一聲,眼珠子一轉:“我知道。他還沒走呢。”

星璇眼前一花,店長已經站在了她身前,陰惻惻地笑:“你不看看你身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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