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十。
天剛亮透。
霧散了,村道上浮著一層薄泥。
葉良辰推開門,布袋壓肩。三十貫錢,沉得肩膀發麻。
剛邁出兩步,牆角傳來低語。
“聽說葉良辰偷了劉三爺庫房。”
“三十貫!一個種田的,哪來這麼多?”
“怕不是勾了山匪,要鬧事!”
他腳步一頓。
手指收緊,布袋勒進掌心。
第一反應是退。
“算了。”
“惹不起。”
“現在去,只會被當賊看。”
他立在門檻,呼吸變淺。
耳中嗡鳴。
他知道,這是李四在動手。
不是為錢,是為“名”。
只要把他的錢說成贓款,里正就絕不敢開保書——擔了“為盜賊作保”的罪,烏紗不保。
村民更不敢聯署,誰沾上“同謀”二字,租稅立刻翻倍。
若他退,謠言坐實,三十貫變贓款,地契夢碎。
若他爭,沒人會信。
他只是個佃戶。
他們才是“體面人”。
他想起吳六。
也是被這般圍住。
“你哪來的錢?”“你爹孃都餓死了,你還買地?”
最後鬱鬱而終,臨死前攥著一張燒了半邊的稅票。
他不能走那條路。
他轉身回屋。
翻出五年稅票。
一張張攤開。
紙頁泛黃,但紅印清晰,金額、年份一筆不差。
他默默記下:
三月初十,巳時三刻,李四散佈“錢來路不明”謠言,村婦甲、少年乙、老農丙參與傳播。目的:汙名化購田行為,阻其依法申請。
他不是要討公道。
他要的是“程式合規”。
李四怕的不是他,是擔責。
只要他能證明自己身份清白、錢款來源合法,李四就沒理由卡保書。
他將稅票用油紙包好,裹緊,塞進貼身衣袋。
油紙隔汗,防潮,也防撕。
他再次出門。
——
村道泥濘。
兩旁土屋低矮,炊煙稀薄。
他低頭走。
不看任何人。
目光還是扎過來。
像釘子。
少年乙啃著粗餅,冷笑:“你要是真有稅票,怎麼不早拿出來?”
老農丙拄杖,低語:“李四說了,錢沒官印,就是贓款。”
村婦甲搓著衣角:“清白?清白的人會賣鍋?”
他不回應。
手按懷中油紙。
像按著一塊鐵。
他知道,他們不是不信。
是不敢信。
誰幫他,誰就是跟李四作對。
租加三成,田被收回,全家喝西北風。
他不是不怕。
是知道怕也沒用。
他唯一能做的,是讓證據說話。
不是說給村民聽。
是說給李四聽。
說給縣衙聽。
——
李四宅前。
石階高聳,比尋常人家高出三階。
門環銅鏽斑駁,黑漆大門緊閉。
他站定。
手按懷中油紙包。
指節發白。
他知道,李四就在門後。
等著他求,等著他怒,等著他崩潰。
只要他開口爭辯,就會被扣上“心虛”“暴躁”“圖謀不軌”的帽子。
然後——“情緒失控,不宜購田”,一票否決。
他不爭。
不怒。
不求。
他只等。
等李四開門。
等他說出那句:“我有稅票。”
這三十貫,是他一茬茬靈稻換來的。
是他半夜收谷,白天翻地,一粒米一粒米掙的。
是他吞下冷飯,嚥下屈辱,一口一口攢的。
他不偷不搶。
他有憑據。
他要活著。
要種自己的地。
要不再餓著肚子跪著交租。
退一步,便是萬丈深淵。
他不能退。
他站在門前,目光死死盯著那扇黑漆大門。
彷彿要將門板燒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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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坐在堂屋太師椅上,手裡盤著一對鐵核桃。
家丁低聲說:“葉良辰又來了,站在門外。”
“哦?”李四眼皮都沒抬,“帶幾個人,去村口說——‘來歷不明的錢,官府要查’。”
“他要是拿稅票出來呢?”
李四冷笑:“稅票?我早跟縣衙打過招呼——凡購田者,須三日公示,無異議方可開保書。”
“可告示沒這規矩。”
“規矩在我嘴裡。”李四捏碎核桃,“他要公示?行啊。我讓全村人盯著他,看他錢從哪來。他敢曬?曬一天,我就潑一天髒水。”
他把核桃殼吐地上:“他要是硬闖程式……那就別怪我報劉三爺,說他偷南田靈種。”
——
村口茶攤,老農丙攪著粗茶,手抖。
鄰人問:“葉良辰真有五年稅票?”
“……有。”老農丙聲音壓得極低,“我見過紅印。”
“那他咋不拿出來?”
“拿出來有用?”老農丙苦笑,“吳六當年也拿出來了,李四當眾燒了,說他‘偽造’。誰敢作證?誰敢聯保?”
鄰人沉默。
半晌問:“你說……他要是真買成地呢?”
老農丙盯著遠處荒地:“不可能。”
“為啥?”
“他要是能買成,咱們這些人算甚麼?一輩子跪著交租的蠢貨?”
他沒說——他床底藏著半張燒剩的稅票,是吳六嚥氣前塞給他的。
——
米販蹲在灶前,數牆洞裡的兩貫錢。
老婆罵:“你還指望他能還錢?李四都放話了,他錢是偷的!”
他不吭聲。
知道葉良辰今天又去了李四家。
也聽說他懷裡揣著稅票。
他心裡算著:三日之期,還剩一天。
若葉良辰還不上,他那兩畝水田,租要翻倍。
可他更怕的是——葉良辰真把地買成了。
一買成,李四倒臺,他這“資敵”罪名也跑不掉。
他不是盼葉良辰贏。
他是怕被清算。
就像所有人一樣。
他把銅錢往深處塞了塞,低聲說:“別來找我。”
“這事,我甚麼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