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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窮鬼也配買地?老子偏要買!

2026-01-12 作者:仙谷大帝一隻蛙

天剛亮。

霧沒散。

葉良辰蹲在屋後,破碗擱泥地上,半碗清水映著灰白的天。他盯著那片天,像在看自己還能不能喘下一口氣。

昨晚收了第四茬靈稻。

九粒種,三日熟,金黃飽滿。磨成粉,賣給貨郎王五,換二十貫錢。銅板堆在牆角陶罐裡,沉得他不敢多看。看了心跳快。

三十貫,北坡十畝荒地。

縣衙告示貼了半個月:“勸農墾荒,三年減稅。”紅印蓋著,字是黑的。他抄了三遍,背熟了。不是為了出頭,就為一句話——這地,能買。

他不是為張媚兒。

婚約早撕了。張家當眾說:“葉良辰配不上我女兒。”後來張媚兒被趙府二公子看上,張家逢人就笑:“攀上貴人了。”

他聽著,沒出聲。胸口悶,像被人用膝蓋頂著胃,喘不上氣。

可現在不一樣了。

他種了一輩子別人的地。春種秋收,跪著交租。李四一腳踹他臉上,血從鼻子裡流進嘴裡,鹹的。

一粒米沒剩下,還得倒欠劉三爺兩鬥糧。

現在他有碗,有米,有錢。

他要一塊地。

不是租,是買。

他要站著耕田。

他翻出歷年稅票,一張張攤在土炕上。手指劃過墨跡,核對年份、畝數、金額。補寫過三次,筆跡不一樣,但他記得哪年旱,哪年澇,哪年李四多算了一斗。

都記著。

油燈快滅了,燈芯結了黑炭。他沒去剪。省油。

牆縫裡有指甲摳的痕,深一道淺一道。他把銅板用粗布包好,塞進去,壓緊。

不能讓人看見。看見就是禍。

他閉眼。

趙五被杖二十,打得尿血,後來瘋了,整天在村口笑。

王家女兒欠租,被李四拉去“抵一夜”,第二天吊死在柴房,舌頭伸得老長。

孫翁餓死三天,沒人發現,直到臭味飄出來。

他不是為他們活。

可他怕自己變成他們。

睜開眼,破碗還在那兒。清水沒動。

他伸手,指尖輕輕碰了下水面。

漣漪散開,倒影碎了又合。

“我要活。”

“我要有地。”

他從炕蓆底下抽出一張紙,是縣令告示的抄本。

再背一遍。

一字不差。

明天去劉府。

不求人。

不說話。

只問價,交錢,簽字畫押。

按規矩來。

他知道劉三爺不會痛快賣。

李四更不會讓他順當。

可他已經沒退路了。

退一步,還是那個跪著交租的葉良辰。

退一步,遲早也是孫翁的下場。

他把告示摺好,塞回席底。

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土。

膝蓋有點疼。蹲久了。

屋外雞叫了兩聲,斷了。

空氣裡是溼土和陳年稻殼的黴味。牆角黴斑爬到半腰,像幹掉的血。

他走到門邊,抬頭看天。

灰的。

但亮了。

——

村口,幾個閒漢蹲在石墩上抽菸。

他路過,聽見聲音。

“喲,葉良辰,起這麼早?又去劉府跪租啊?”

沒人接話。

另一個笑:“他現在可不跪了,聽說有錢了?”

“窮鬼的錢?哪來的?偷的吧?”

“墳頭草都比他高,還想買地?”

他低著頭走。

手插在袖子裡,攥著那張告示抄本。

紙邊磨著手心,有點疼。

他沒停。

也沒看他們。

“算了。”

腦子裡冒出這兩個字。

多少年了,每次被人罵,被人打,心裡都是這兩個字。

算了。惹不起。以後再說。

可這次不行。

再算下去,他連“算了”的資格都沒了。

他走到北坡。

荒地就在那兒,雜草齊腰,土幹得裂了縫。

他蹲下,手指劃過土壟。

涼的,有點溼。

三十貫。

十畝。

他能種出多少靈稻?

一碗種九粒,三日一熟。一年能收百茬。

一粒種換三粒米,三十粒就是九十粒……

他算不清了。腦子亂。

但他知道:只要地是他的,他就餓不死。

他摸出懷裡的破碗。

輕輕放在土上。

碗底積水,映著天。

像一隻眼睛。

死死盯著這片地。

——

老農丁在隔壁田裡攪泥。

看見他,搖搖頭。

“墾荒令是好。”

“可地在劉三爺手裡。”

“他不放,縣令也管不著。”

葉良辰點頭。

“我知道。”

老農丁攪著泥,手抖。

“勸你……算了。”

葉良辰沒說話。

低頭看自己的手。

指甲縫裡有土,洗不乾淨。

“算了。”

他又聽見這兩個字。

像釘子,釘進太陽穴。

可他想起孫翁。

想起王家女兒的舌頭。

想起自己嘴裡那口血。

“三十貫。”

他心裡說。

“夠了。”

“告示寫了,墾荒者減稅。”

“只要他賣,我就買。”

他站起身。

喉嚨有點幹。

呼吸淺。

老農丁看他一眼,走了。

不敢多留。

——

張家婦人站在院門口,抱著柴。

看見他,冷笑。

“葉良辰還想買田?”

“他連張媚兒都配不上,還想配地?”

旁邊婦人附和:“就是,窮鬼就該種一輩子租田,死了也別想佔地。”

他路過,像沒聽見。

手指掐進掌心。

疼,但清醒。

他知道她們在怕甚麼。

怕一個窮人,突然有了錢。

怕規矩亂了。

怕她們的兒子、丈夫,有一天也敢抬頭說話。

他不爭辯。

爭辯只會招來更多耳光。

他只記住。

記住誰說了甚麼。

記住誰笑了。

記住誰躲開了。

這些他都記著。

不是為了報仇。

是為了活下去。

——

劉府。

李四坐在門房,嗑瓜子。

看見他走近,眼皮都沒抬。

“幹甚麼?”

“買地。”

“北坡十畝。”

“三十貫。”

李四笑了。

瓜子殼吐到他鞋上。

“你哪來的錢?”

“偷的?搶的?”

“劉三爺的地,輪得到你這種人染指?”

葉良辰沒動。

手在袖子裡,捏著稅票和告示。

“我有錢。”

“合法。”

“按告示辦。”

李四站起身,逼近。

“告訴你,地不賣。”

“就算賣,也翻倍。”

“六十貫,少一文都不行。”

葉良辰看著他。

眼睛黑的,沒光。

“告示說,墾荒者三年減稅。”

“我沒問錯人。”

李四冷笑:“告示?告示能當飯吃?”

“滾。”

他轉身走。

背後李四罵:“窮鬼不配種地,懂嗎?”

他沒回頭。

走到村外,他停下。

從牆縫取出銅板。

數了一遍。

還差十貫。

他回屋,把破碗放在床頭。

倒水。

看水面倒影。

“明天。”

他想。

“再去。”

“帶齊文書。”

他不是求人。

他只是要一塊地。

一塊能讓他站著活下來的地。

他閉眼。

腦海裡是那片荒土。

手指劃過土壟的感覺,還在。

破碗靜靜盛著水。

水面倒映著灰白天空。

像一隻未閉上的眼睛。

死死盯著這片來之不易的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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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府西廂,李四搓著手,煙桿在掌心來回碾。

“三十貫?葉良辰哪來的錢?”他眯眼,“前月還交不起租,現在倒想買地?”

身旁家丁低聲道:“王五說,他賣了些細米,成色極好。”

李四冷笑:“細米?他那破屋能出甚麼好米?查!”

“查甚麼?”

“錢的來路。賬本補一下,就說他上月偷割了三爺南田的稻。”

“要是縣裡問起?”

“三爺自有說法。橫豎一個孤崽子,死了也沒人問。”

張家院內,婦人把曬好的豆子往簸箕裡掃。

“葉良辰要去買地?”她嗤笑,“他連張媚兒都配不上,還想配地?”

男人蹲在門檻啃饃,含糊道:“三爺的地,輪得到他?”

“可不是!”婦人壓低聲,“趙府剛給了五十兩定金,要那塊荒地建馬場。”

“那三爺咋說?”

“還能咋說?當然不賣。可得讓李四盯緊了,別叫那窮鬼鬧出事。”

男人嚥下饃,抬頭:“他要是真湊夠錢呢?”

婦人眼神一冷:“湊夠也是偷的。抓他個現行,正好給趙府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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