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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副業變現,怕露餡

2026-01-12 作者:仙谷大帝一隻蛙

天還沒亮,灶房的門就開了條縫。

葉良辰蹲在角落,手裡捧著那個破碗。

碗底裂紋裡泛著微光,三株靈稻已熟,金穗低垂,米香混著泥土味,在密閉的灶房裡幾乎凝成霧。

他屏住呼吸,把半鬥稻穀倒進麻布袋,動作輕得像怕驚醒甚麼。

多一粒都不行。

米行掌櫃老金,精得像秤砣,一斗米多出三兩他都能看出來。

“祖傳良種,畝產高點。”這是他想好的說辭。

可說一次是奇種,說三次就是妖米了。

他把碗藏回床下,用草蓆蓋嚴。

出門前,往嘴裡塞了塊冷餅。

今天得跑三趟:米行、馬市、乾糧鋪。

每一步都得算準。

李四的眼線,昨天就在他屋外晃了兩圈。

村口,幾個佃農蹲著抽菸。

“良辰,起這麼早?”

“嗯。”他低頭走。

“聽說趙家小姐要嫁老參事了?”

“嗯。”

“你以前不是……”

“沒有。”他打斷,腳步沒停。

他知道他們在想甚麼。

“窮鬼也配動心?”

“癩蛤蟆照鏡子。”

他不在乎。

只要他們不報信就行。

米行在鄰村,三縣交界,人雜,賬亂。

老金叼著煙,眯眼看他:“又來?”

“嗯。”葉良辰遞上半鬥米。

老金抓一把,搓了搓,眼神一眯:“你這米……怎麼比上回還亮?”

“地肥。”

“地肥?”老金冷笑,“你那十畝荒田,石頭多過土,能長出這玩意兒?”

“換了個糞肥。”

老金盯著他:“你別整妖米啊。官府查出來,我倆都得蹲大牢。”

“您要不要?”

老金猶豫三秒:“要。但——”他壓低聲音,“下次別來這麼勤。一月一次,頂天了。”

“行。”

三十文到手。

他沒點,揣進懷裡就走。

他知道,三十文買不了馬,連馬糞都買不了一筐。

但他有三鬥。

三天,三十貫。

夠了。

第二天,他又來。

半鬥米,換一貫錢。

老金沒多問,只說:“馬市那邊,跛馬便宜。”

他懂。

這是暗示他別打別的主意。

第三天,最後一斗。

老金直接稱完,遞錢:“走吧。以後別來了。”

葉良辰接過錢,一串銅錢沉得墜手。

三十貫。

夠買劣馬、粗衣、乾糧,還能剩五貫應急。

他沒回村,直奔馬市。

跛足馬,棗紅色,左前腿微瘸,脾氣倒是溫順。

馬販叼著草:“這馬,拉過三年棺材,主家嫌晦氣,便宜出。”

“多少錢?”

“八貫。”

“五貫。”

“去去去,窮鬼也講價?”

“六貫,帶鞍。”

馬販看他一眼:“你?騎馬?”

“嗯。”

“哈!你騎馬,不如馬馱你!”周圍人鬨笑。

他不說話,掏出六貫錢,放桌上。

“要,就賣。”

馬販罵了句,收錢:“晦氣!”

粗布衣裳,兩身,十文。

乾糧,烙餅、肉乾、水囊,三貫。

他還買了張舊地圖,畫著北境荒徑,通黑水河。

那是逃命的路。

官道有盤查,荒徑沒人管,就是險。

他記了三天,閉眼都能畫出來。

回村時,李四帶著人堵在村口。

“喲,葉良辰,發財了?”李四一把拽住馬韁,“哪來的錢?偷的?”

“賣米。”

“賣米?”李四冷笑,“你那破田,能賣幾文?”

“攢的。”

“攢的?”李四猛地踹他膝蓋窩,他跪倒在地,“窮鬼也配騎馬?信不信我讓你明天就瘸?”

“不信。”他說。

聲音不大,但沒抖。

李四愣了下,隨即暴怒:“你他媽找死!”

抬腳要踹,被旁邊人拉住:“四哥,算了,一窮鬼,掀不起浪。”

李四瞪他:“盯死他!他要敢出村,立刻報三爺!”

“知道了。”他低頭,牽馬走。

手心全是汗,但沒松韁繩。

夜裡,他把錢藏進破碗的夾層。

靈稻重新種下,三日後再熟。

他躺下,盯著屋頂。

三十貫,夠活三個月。

但能跑多遠?

黑水河外是北境,荒無人煙,官府不管。

可要是被抓回來……

劉三爺不會讓他活著。

他想起白天李四的話:

“窮鬼也配騎馬?”

他心裡冷笑:

“我現在不配。”

“但我馬上就要配了。”

村東頭,一個年輕婦人蹲在井邊洗衣。

見他牽馬經過,悄悄抬頭,對他點了下頭。

他沒反應,繼續走。

但記住了。

這是今天唯一一個沒笑他的人。

他知道,全村都當他瘋了。

買馬?逃?

跟趙家小姐私奔?

簡直是笑話。

可他不在乎。

他不是為別人活。

他只是……不想以後活得像條狗。

他把地圖攤開,用炭筆畫路線:

村北→荒林→黑水渡口→北境。

七天。

每天走六十里。

馬瘸,他得扛。

乾糧省著吃。

錢,最後用。

他想起趙清婉的血書。

“寧死不嫁。”

她不怕死。

他怕。

但他更怕——

怕自己連救她的資格都沒有。

他把破碗放在胸口。

碗底微溫。

這是他唯一的資本。

不是武力,不是靠山,不是運氣。

是這方小世界,是他能三日一熟的靈稻。

只要碗在,他就有活路。

他閉上眼,對自己說:

“我不是英雄。”

“我只是……不想再忍了。”

“清婉,等我。”

“這次,換我來扛。”

---

趙府西廂,燭火搖曳。

趙清婉坐在床邊,手裡攥著一塊褪色的紅布——是她原本的嫁衣邊角。

丫鬟小翠輕聲說:“我看見了,葉良辰買馬了。”

清婉手指一顫:“真的?”

“真的。馬瘸,衣舊,但他買了。”

清婉閉上眼,一滴淚落下。

她不是傻。

她知道那點錢,買不了自由。

她知道那條荒徑,九死一生。

可他還是買了馬。

還是準備來。

“小姐……”小翠哽咽,“您真要跟他走?北境苦寒,沒屋沒親,一輩子躲著……”

“可他來了。”清婉輕聲說,“沒人敢來,他來了。”

“他不怕死。”

“那就夠了。”

她從枕頭下摸出一張紙——是她爹的賬本影印件。

上面記著:

“付參事官禮金三百兩,婚書已籤,不得反悔。”

她把紙摺好,塞進袖中。

這是她的籌碼。

如果葉良辰真來接她,她就帶著這張賬本走。

證明趙家是賣女求榮。

只要公之於眾,參事官必退婚——

官家要臉。

她知道葉良辰不會想這些。

他只是來救她。

可她不能只被救。

她得——

反咬一口。

她對小翠說:“明天,我會在窗前掛一條白帕。風吹起時,他就知道,我在等。”

“要是他不來呢?”

“來。”清婉望著窗外月光,“一個敢買跛馬的人,不會半路退。”

“他窮,但沒爛。”

“爛的人,不會為別人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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