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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你配嗎?”——窮鬼的Wi-Fi沒連上

2026-01-12 作者:仙谷大帝一隻蛙

暴雨砸在茅屋頂上,像有人拿鐵錘往下砸釘子。

葉良辰蹲在牆角,手裡捏著半塊發黴的餅。

他沒捨得吃,留著明早蒸了當飯。

窗外田埂裂了口,雨水正往他那十畝地裡灌。再這麼下,秧苗全得泡爛。

他嘆氣,起身想去堵。

門“砰”地被推開,一個黑影跌進來,渾身溼透,是趙府的丫鬟小翠。

“葉……葉良辰!”她聲音抖得像篩糠,“小姐……小姐讓我給你的!”

她從懷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血指印蓋了半個角,字歪歪扭扭:

> “寧死不嫁,願隨君走。”

葉良辰腦子“嗡”地一聲。

他盯著那行字,像盯著一張死刑判決書。

第一反應是——撕了它。

他手抬起來,又僵住。

撕了,她真死了呢?

可他救她?

他是誰?陽城縣最窮的佃農,連條像樣的褲子都沒有。

劫官親?

劉三爺一句話,他就能被按進泥裡打死。

全村都得替他陪葬。

小翠跪下來,額頭磕在地上:“求你……小姐說,你要不來,她就在花轎上咬舌自盡。”

葉良辰沒動。

他低頭看著自己那雙裂口的草鞋,腳趾頭露在外面,沾著泥。

他想笑,笑自己荒唐。

一個連飯都吃不飽的人,憑甚麼救人?

憑甚麼當英雄?

他心裡默唸:

“我這命,投胎時Wi-Fi沒連上,還能救一個人?”

他沒說話,把血書塞進懷裡,轉身去灶臺邊舀水。

小翠愣住:“你……你不救?”

“滾。”他說。

聲音不大,但冷得像冰。

小翠哭著跑了。

門沒關嚴,風灌進來,吹得油燈忽明忽暗。

葉良辰坐在床沿,掏出那張血書,一遍遍看。

“寧死不嫁”——六個字,像刀子在他心上劃。

他知道是誰要娶她。

縣衙六品參事官,六十歲,鬍子花白,去年剛死了原配。

這種官,娶個十七八的小姑娘,不是當媳婦,是當玩意兒。

他想起那天在縣衙外,趙清婉站在轎邊,看見他被李四當眾踹倒,泥水濺了一臉。

她突然走出來,聲音不大,卻清晰:

“此人有德,不該如此羞辱。”

全場靜了三秒。

劉三爺冷笑:“一個窮鬼,也配‘有德’?”

趙清婉沒退,只說:“德不在衣,而在心。”

然後轉身進轎,簾子落下。

那一刻,葉良辰沒抬頭。

但他記住了。

記住了那雙眼睛——含著淚,卻不肯低頭。

現在,那雙眼睛的主人,要死了。

因為他不敢動。

他把血書摺好,塞進貼身衣袋。

窗外雨更大了。

他一夜沒睡,坐在那兒,像塊石頭。

天快亮時,他聽見外面有腳步聲。

李四帶著兩個混混,在他屋外轉悠。

“盯緊點,三爺說了,這窮鬼最近不對勁。”

“他能有啥動靜?莫非還想娶趙家小姐?”

“哈!他要敢動,老子把他扔進糞坑泡三天!”

腳步聲遠去。

葉良辰閉上眼。

他知道,劉三爺已經盯上他了。

現在他不是窮,是危險。

可危險的不是他,是趙清婉。

村東頭,幾個年輕人蹲在牆根抽菸。

“聽說沒?趙小姐要嫁老參事了。”

“活該攀高枝,現在報應來了。”

“可她不肯嫁,聽說要死……”

“關我們屁事?惹得起嗎?”

“唉……要是有人救她就好了……”

沒人說話。

菸頭一明一滅,像他們熄滅的膽子。

葉良辰從窗縫看見這一幕。

他心裡冷笑:

“你們也想救,但怕惹禍上身,對吧?”

“我也一樣。”

“我們都一樣,爛泥裡的蟲,連抬頭的資格都沒有。”

他低頭看自己手。

粗糙,裂口,指甲縫裡全是泥。

這雙手,能救人嗎?

能掀桌子嗎?

能對抗整個縣的規矩嗎?

他想起小時候,爹死前說的話:

“良辰啊,咱們這種人,活著就是忍。忍到老,忍到死,別惹事。”

他一直照做。

可現在,忍下去,有人會死。

不是他,是那個唯一說過他“有德”的人。

他掏出懷裡的破碗。

碗底裂了條縫,但昨晚,他種的三株靈稻,今天早上已經熟了。

金燦燦的穗子,沉得像金子。

他沒賣,留著自吃。

這是他唯一的退路,唯一的命。

他盯著碗,忽然想:

“如果我不救她,我以後還能安心吃這碗裡的米嗎?”

“我每天看著它,會不會想起她死在花轎上,血順著轎簾流下來?”

“我會不會,連做夢都聽見她喊我名字?”

他把碗放回床下,用草蓆蓋好。

然後站起來,走到灶臺前,把那半塊黴餅扔進鍋裡,加水。

煮了一碗糊。

他一口一口吃下去,味道發苦。

但他吃完了。

一滴沒剩。

他知道,他不能撕那張血書。

不是因為勇敢。

是因為——

他怕自己以後活不成人。

中午,他照常去田裡堵水。

泥水沒過小腿,冷得刺骨。

劉三爺騎著驢過來,李四跟在後面。

“喲,葉良辰,挺勤快啊?”劉三爺皮笑肉不笑,“聽說你昨晚見了趙府丫鬟?”

葉良辰低頭:“沒。”

“沒有?”李四冷笑,“我眼線可看得真真的。”

葉良辰:“她來問路。”

劉三爺眯眼:“問路?問到你屋裡去了?”

“門口。”

“呵。”劉三爺甩了甩鞭子,“我勸你,安分點。趙家的事,輪不到你插嘴。你這種人,連給她提鞋都不配。”

李四補刀:“別說提鞋,她轎子路過,你都得跪著低頭,懂嗎?”

葉良辰:“懂。”

“滾吧。”劉三爺一鞭子抽在泥水裡,濺了他一臉。

他沒擦,默默走開。

心裡記下:

劉三爺,監視我。

李四,辱我三次。

趙府,明日抬轎。

他回到屋,關上門,從床下摸出那個破碗。

他把三株熟稻拿出來,曬在竹匾上。

然後,他從懷裡掏出一張紙——是縣衙貼的告示覆印件,他偷偷抄的。

《大周律·婚姻篇》:

“官民通婚,須兩廂情願。若一方拒嫁,官府不得強令成婚。違者,以逼婚罪論處,可上告御史臺。”

他盯著那行字,看了十分鐘。

然後笑了。

笑得有點抖。

原來,不是沒有規則。

只是沒人敢用。

他想起趙清婉說過:“德不在衣,而在心。”

現在,他想試試——

規則不在紙上,而在用它的人手裡。

他把告示摺好,藏進鞋墊。

又把三株靈稻磨成粉,裝進小布袋。

這是他唯一的資本。

不是武力,不是靠山,是——

他知道規則,他敢用。

天黑,他沒點燈。

坐在黑暗裡,等。

等一個機會。

等一個,不連累全村,也能救人的辦法。

他知道,他不能硬闖。

不能當英雄。

他只能當個“記賬的”。

記下每一次羞辱,每一條規則,每一個漏洞。

然後,在最恰當的時候,輕輕一推。

他想起白天李四說的話:

“你配嗎?”

他現在想回答:

“我不配。”

“但我手裡有規則。”

“而規則,比身份更硬。”

雨停了。

月亮從雲裡鑽出來。

他站起身,把破碗擦乾淨,放回床下。

明天,他要去縣衙。

不是告狀。

是“諮詢”。

一個普通百姓,問一問婚姻法,總不犯法吧?

他吹滅燈。

黑暗中,他對自己說:

“我不是救你。”

“我是……不想以後活得像鬼。”

“清婉,你等等。”

“我來了。”

---

趙府內宅,燭火微明。

趙清婉被鎖在西廂房,手腕上還留著掙扎時的淤青。

母親坐在床邊,聲音壓得極低:“你瘋了?那葉良辰是個甚麼東西?你爹花了多少銀子才搭上參事官的線?你這一鬧,全完了!”

清婉不語,只盯著窗外月光。

“你要是嫁過去,就是正房續絃,以後還能抬籍!你哥的前程都指著這一樁婚!”

“哥的前程,要用我的命換?”清婉終於開口,聲音啞了,“他六十歲了,我十七。”

“女人不都是這麼過來的?”母親嘆氣,“你以為趙家小姐就該嫁如意郎君?醒醒吧,咱們是商戶,不是士族。”

清婉閉上眼。

她想起那天在縣衙外,葉良辰被踹倒,滿身泥水,卻一聲不吭。

她忍不住站出來。

不是因為愛,是因為——

她看不得有人被當狗踩。

而那人,明明低著頭,背卻挺得筆直。

她讓小翠送血書,不是求生,是求一個“人”來救她。

不是官,不是父兄,是一個把她當人看的人。

她知道葉良辰窮,怕,不敢動。

可她賭了一把——

賭他心裡還有火。

她對小翠說:“如果他不來……我就死在轎子裡。血流盡,也要讓全城知道,趙家女兒是被逼死的。”

這是她的底牌。

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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