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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家暴致精神障礙案(終)

2025-12-21 作者:兩口禾苗

臨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裡座無虛席,旁聽席上坐滿了媒體記者、法律界人士和關注此案的市民。

張叄教授、羅中、康銘坐在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席位上,沈玉坐在旁邊的律師助理位置,手裡捧著厚厚的案卷,眼神堅定。

被告人席上,劉大勇穿著囚服,頭髮凌亂,臉色蒼白,毒癮發作的後遺症讓他時不時抽搐一下。

黃森和周大龍站在他旁邊,低著頭,不敢看旁聽席。

孫強坐在辯護律師席位上,神色凝重。

上午九點整,審判長敲下法槌:“現在開庭!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身,聲音洪亮:“被告人劉大勇,因長……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請法院依法判處。”

起訴書宣讀完畢,審判長看向被告人:“被告人劉大勇,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異議嗎?”

劉大勇抬起頭,眼神渙散:“我……我不記得了,我當時腦子不清楚,不是故意的……”

孫強立刻起身,“審判長,被告人劉大勇長期使用違禁品,案發時處於精神異常狀態,無法辨認自己的行為,請求法院依法認定其不負刑事責任。”

“反對!”張叄立刻站起來,“審判長,被告人的精神鑑定報告明確認定其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且多項證據證明其案發前有明確的作案意圖和規劃,並非完全無意識行為。”

沈玉呈上劉大勇與黃森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訊問錄影片段:

“這些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人在案發前主動召集同夥,約定作案時間和分工,案發過程中能清晰表達自己的訴求,對自己的行為有明確的認知和控制能力,應當承擔全部刑事責任。”

接下來的質證環節,雙方圍繞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展開激烈交鋒。

庭審進行到一半,法警推著輪椅走進法庭,張娟坐在輪椅上,由醫護人員陪同。

看到劉大勇的瞬間,她身體猛地一顫,眼神裡充滿了恐懼和怨恨。

“張娟女士,你能指認案發時對你實施侵害的人嗎?”審判長輕聲問道。

張娟盯著劉大勇,嘴唇哆嗦著,突然提高聲音:“是他!是他帶人造孽!殺了我爸媽!”

她的情緒突然激動起來,雙手緊緊攥著拳頭,眼淚洶湧而出:“是他……我爸媽為了護我……”

話音未落,張娟突然眼前一黑,暈了過去。

醫護人員立刻上前急救,審判長宣佈休庭十分鐘。

等張娟被送往醫院,庭審繼續。

孫強試圖以張娟的精神狀態為由,質疑她證言的可信度,卻被張叄教授反駁:

“張娟女士的證言與現場證據、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證,且有精神科專家出具的證言,證明其在清醒時具備作證能力,其證言應當予以採信。”

法庭辯論環節,張叄教授站起身,聲音沉穩而有力。

孫強的辯護顯得蒼白無力,他只能反覆強調劉大勇的精神狀態和,試圖爭取從輕處罰。

下午四點,審判長敲下法槌,宣佈評議結果。

“經合議庭評議,判決如下:被告人劉大勇,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黃森、周大龍涉及其他案件,待調查後一併判決。”

聽到“死刑”兩個字,旁聽席上響起熱烈的掌聲,沈玉的眼眶瞬間紅了。

劉大勇癱軟在被告席上,嘴裡喃喃自語:“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孫強立刻喊道:“審判長!我們請求對劉大勇的精神狀態重新鑑定,同時申請核查部分關鍵證據的合法性!”

接下來的一個月,劉大勇的辯護團隊提交了重新鑑定申請。

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委託權威鑑定機構,對劉大勇的精神狀態和相關證據進行重新鑑定。

鑑定結果顯示,劉大勇案發時雖有精神異常,但仍具備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之前的證據真實有效,不存在非法取證的情況。

二審開庭時,孫強再無反駁之力。

省高階人民法院當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的核準通知下來那天,沈玉陪著已經完全清醒的張娟來到看守所,申請會見劉大勇。

會見室裡,隔著厚厚的玻璃,兩人相對而坐。

劉大勇頭髮花白,臉上佈滿了皺紋,早已沒了當初的囂張氣焰。

“張娟……”劉大勇的聲音沙啞,眼裡含著淚,“對不起,我錯了,你原諒我,求求你再給我次機會吧,求求你……”

張娟看著他,“對不起?”

“我知道我罪該萬死,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當時腦子不清楚……”劉大勇試圖辯解。

張娟的聲音平淡,卻帶著說不出的壓抑。

“劉大勇,我好後悔發現你出軌後,沒有馬上離開你!”

“我好後悔流產後我還想回家問你為甚麼出軌!”

“我好後悔因為自己的選擇,連累我爸媽伺候我這好幾年!”

“我爸媽走了,永遠都回不來了……”

張娟的哭泣是無聲的淚流滿面。

劉大勇趴在玻璃上痛哭流涕:“我知道我對不起你,對不起孩子……求你,看在孩子的份上,原諒我吧……”

“孩子?”張娟摸了摸自己的小腹,眼裡閃過複雜的情緒,“這個孩子是你作惡的證據,是我一輩子的傷痛,你憑甚麼要我看在他的份上原諒你?”

“張娟,我不想死,求你救救我…… 求求你!” 劉大勇的哀求聲越來越大,帶著絕望的嘶吼。

張娟緩緩站起身,眼神空洞得像沒有焦點:“你安心等著死刑執行吧。”

說完,她轉身就走,沒有再回頭。

會見結束後,劉大勇的父母找到了張娟,兩位老人跪在她面前,老淚縱橫:“張娟,求你了,把孩子生下來吧,這是我們老劉家唯一的根了……”

張娟看著他們,沉默了很久,風吹亂了她的頭髮,她最終還是輕輕掙開了老人的手,轉身慢慢離開。

陽光落在她孤單的背影上,沒人知道,她到底會不會留下這個承載著傷痛的小生命。

沈玉看著張娟孤單的背影,心裡突然萌生了一個強烈的念頭——不能讓更多像張娟這樣的女性,在遭遇傷害後孤立無援。

回到京市的第二天,沈玉就到師父的辦公室,羅中、康銘二位師兄也在。

沈玉把自己連夜寫的機構計劃書,給張教授看。

“師父,師兄,我想建立一個婦女救助機構,專門幫助遭受家暴、性侵的女性,給她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導和臨時庇護,讓她們不用像張娟阿姨這樣孤立無援。”

“這是件好事,既符合法律人的初心,也能幫到更多需要幫助的人,我支援你,相關程式我幫你走。”

羅中點點頭:“我可以幫你對接公益基金和企業捐贈,解決資金問題。”

康銘補充道:“我認識很多精神科專家和律師,都可以成為機構的志願者。”

沈玉看著三位長輩,眼裡滿是感激:“謝謝師父,謝謝師兄。”

沈玉慶幸自己幸運的中了大獎,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支援機構建立。

雖然這條路不會容易,但只要能幫到一個像張娟這樣的女性,一切就都值得。

法律從不是懸在半空的冰冷條文,它該是能接住破碎的手,是能照亮黑暗的燈,是讓每個受傷害的人都知道 —— 你不用獨自扛著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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