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沈玉、張教授與康銘、羅中兩位師兄在菜館用餐時,張教授的手機突然響起,“臨市公安局”。
張教授接起電話,語氣嚴肅:“您好,我是。”
沈玉和兩位師兄都停下了筷子。
張教授點頭應了幾聲,最後說“我們馬上過去”,說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拿起外套起身。
“回執批下來了,公安局讓現在去領《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備案回執》,順便約了溝通案情。”
幾人立即回房間迅速收拾後出發,沈玉暗自期待能瞭解張娟案件的更多細節。
羅中師兄拍了拍她的肩膀:“別慌,我們是代理人,先把資訊摸清最重要。”
晚上八點十分,幾人抵達臨市公安局,民警楊路已在門口等候:
“安隊安排了小會議室,先去領回執。”
辦事視窗裡,警官遞來一份蓋著公章的回執單,又仔細核對了張教授的律師執業證和張娟的授權委託書,確認無誤後,在系統裡做了登記:
“後續如果需要調閱案件材料,得等偵查結束移送到檢察院後,拿著律所函來申請。”
康銘接過回執,小心地夾進案卷袋裡:“麻煩您了,後續有需要我們再聯絡。”
一行人跟著楊路往會議室走。
沈玉忍不住問楊路:“楊警官,張娟女士……她現在在醫院的情況還好嗎?”
楊路腳步頓了頓,語氣放輕了些:“情緒不太穩定,需要有人 24小時陪護,具體的你們後續可以跟醫院對接。”
進入會議室,安隊長起身迎接。
幾人落座後,一個年輕警員開啟了投影儀,白色的幕布上很快顯出“12?5案情通報”的標題。
“本月 5號凌晨 2點 43分,我們接到報警電話,報警人是死者鄭香雲,也就是張娟女士的母親。
接警後,第一批警員在 2點 51分到達現場,當場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劉大勇,也就是張娟的丈夫。”
沈玉手裡的筆頓了頓,忍不住攥緊了手指。
“經現場勘查,確認有三人死亡。”
安隊長的聲音繼續傳來,幕布上切換出死者的基本資訊。
“死者張志忠,65歲,張娟的父親,也是案發現場的戶主;
死者鄭香雲,66歲,張娟的母親;
死者汪民,42歲,KTV老闆,和劉大勇認識。
另外,我們透過現場錄影和周邊監控確認,案發後有兩人逃離現場,目前正在全力抓捕,暫時還沒確定身份。”
緊接著,幕布上出現了法醫屍檢報告的照片。
年輕警員拿著鐳射筆,逐一指向關鍵資訊:
“死者汪民,生前 12小時內攝入過量新型合成毒品,死因是左上腹受外力撞擊導致肋骨骨折,骨折斷端刺穿脾臟,最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死者張志忠,頸部有明顯掐痕,喉部氣管受壓導致機械性窒息,最終因腦缺氧死亡;
死者鄭香雲,後腦有不規則鈍器撞擊痕跡,導致延髓直接損傷,最終因腦出血死亡。”
沈玉的視線落在“鄭香雲”的名字上,眼眶瞬間就紅了。
怎麼也想不到,老人最後會以這樣的方式離開。
康銘師兄悄悄遞過來一張紙巾。
“受害人張娟,33歲,警員到達現場時,她處於被強迫狀態,身上有多處軟組織挫傷。”
“目前在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我們已經委託精神衛生中心做了鑑定,結果是重度一級精神障礙,現在的狀態沒辦法配合案件調查。”
幕布上切換到物證檢驗報告,安隊長指著其中一行:
“案發後提取的生物樣本里,檢測出三人的 DNA,其中一人是死者汪民,另外兩人身份還沒確認,初步判斷是逃離現場的那兩個人。
沈玉忍不住開口:“安隊長,劉大勇是當場被抓的,他吸毒的情況是在現場確認的嗎?”
安隊長點了點頭:“現場搜出了吸毒工具和殘留的毒品,我們也對劉大勇做了尿檢,結果呈陽性。不過具體他吸毒的時間,以及案發時的精神狀態,還需要法醫做進一步鑑定。”
幕布停在屍檢報告頁面,安隊長合上資料夾:“目前案件還在偵查階段,後續有新的進展,我們會第一時間聯絡你們。
如果你們有需要協助的,也可以隨時跟我們對接。”
羅中立刻接話:“安隊,我們申請協助公安機關整理、儲存與被害人相關的證據,比如現場照片、物證清單這些,主要是擔心後續證據流轉過程中出現疏漏,影響庭審時的質證。”
安隊長看向楊路:“小楊,這事就交給你,把目前能提供的相關材料,影印一份給幾位律師。”
又補充道:“其他的案件材料,得等偵查結束移送到檢察院後,才能給你們調閱,還請諒解。”
“我們理解,也會全力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張教授站起身,和安隊長握了握手,“後續如果需要被害人這邊提供甚麼材料,我們會及時跟進。”
離開公安局時,已經快晚上十點了,街上的行人少了很多,只有路燈拉長了幾人的影子。
沈玉跟在張教授身後,心裡像壓了塊石頭,張娟父母的死因、重度精神障礙的鑑定結果,還有逃離的兩個嫌疑人,每一件事都讓她覺得沉甸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