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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白蓮青青再造謠,律師函警告

2025-12-21 作者:兩口禾苗

週一早上的《民法總則》課,陽光透過教室的窗戶,在課桌上投下斑駁的光影,粉筆灰在光柱裡輕輕浮動。

沈玉剛用紅色筆標出“善意取得”的四個構成要件,就感覺後頸被甚麼東西砸了一下,是個揉成一團的紙條,落在她的課本上。

她回頭一看,柳青青正對著王穎擠眉弄眼,手裡還拿著個開啟的手機,螢幕對著她的方向,手機殼上的卡通圖案在陽光下晃得人眼暈,明顯是在偷拍她。

“柳青青,你幹甚麼?”沈玉壓低聲音,語氣冷了下來,指尖捏著那個紙團,能摸到裡面硬邦邦的,像是裹了張小紙條。

柳青青立刻收起手機,裝作無辜的樣子,攤了攤手:

“我沒幹甚麼啊,就是手機不小心滑到了,紙團也不是我扔的,可能是後面同學不小心掉的。你這麼兇幹甚麼,難道怕我拍你筆記?至於這麼小氣嗎?”

這話引得周圍幾個同學都看了過來,坐在沈玉前排的張揚還回頭瞥了一眼,眼裡帶著點好奇。

李夢瑤立刻回頭懟:“柳青青你別裝了!我剛才看得清清楚楚,紙團就是你從後面扔過來的,手機還對著沈玉拍,你想偷筆記就直說,別搞這些小動作!”

“我沒有!”柳青青提高聲音,眼眶瞬間紅了,還故意揉了揉眼睛,“你們別冤枉人!沈玉不借我筆記就算了,還聯合李夢瑤一起欺負我,是不是覺得我好欺負啊?”

上課鈴剛好響了,講《民法總則》的劉教授走進教室,手裡拿著教案,看到教室裡的氣氛不對,皺了皺眉:“上課了,有甚麼事下課再說,先專心聽課。”

衝突暫時平息,從食堂議論到圖書館攔人,再到課堂偷拍,她的敵意越來越明顯,像是憋著想找個機會爆發。

果然,下午兩點,李夢瑤突然發來一條微信,附帶一張長截圖,訊息提示音在安靜的自習室裡格外突兀。

沈玉趕緊把手機調成靜音,點開截圖,校園表白牆的帖子,標題格外刺眼:

“人大法學實驗班某沈姓女生,資金來源不明,靠不正當關係獲取資源?”

帖子內容寫得極盡惡毒,每一句話都像淬了毒的針:“該女生自稱靠寫稿子、寫劇本 賺錢,花銷遠超普通學生的承受能力;近期多次獨自離校外出,行蹤可疑;平時從不和同學分享學習資料,疑似背後有‘大人物’撐腰,靠不正當關係獲取資源……”

帖子下面還附了兩張模糊的照片,一張是沈玉在國儲銀行門口的側影,她穿著黑色羽絨服,揹著帆布包,王經理送她出門。

另一張是她在“暖光咖啡館”見面的背影。

沈玉的手指瞬間攥緊手機,指節都泛白了,她被柳青青跟蹤了!

尤其是咖啡館那張,那時她剛從銀行和投資經理簽了‘委託投資協議’,沒想到柳青青居然特意跟著她,還偷拍了照片用來造謠。

她快速翻著帖子下面的評論,才幾分鐘,評論已經炸了幾十條:

【沈姓女生?法學實驗班的,難道是沈玉?】

【國儲銀行?那個男的一看就是高階經理?普通學生哪有機會見到這種人?】

【我之前找沈玉借筆記,她說只有自己的思路……】

【我之前在食堂也聽柳青青說過,沈玉的錢來路不明,原來不是空穴來風……】

柳青青還在評論區匿名帶節奏,用的是個沒有頭像的小號:

【我之前跟沈玉一個高中,聽說她高中就跟家裡鬧掰了,根本沒甚麼經濟來源,現在突然這麼有錢,肯定有問題!說不定是被哪個老男人包養了,才有錢去……才能見到銀行的高階經理。】

沈玉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現在不是生氣的時候,必須儘快處理,避免謠言擴散得更厲害。

先開啟手機的錄屏功能,把帖子內容、評論區的惡意評論,還有柳青青小號的發言都錄了下來,接著找到校園表白牆的管理員微信,發了條訊息:

【您好,我是被造謠的沈玉,麻煩您立刻刪除這條關於我的不實帖子,我已經儲存了證據,要是不刪除,我會聯絡學校和律師處理。】

管理員回覆得很快:【抱歉沈同學,我們馬上刪除帖子封禁發帖人的賬號。另外,我們可以配合您提供發帖人的IP地址。”

沈玉回覆【帖子裡的照片是柳青青偷拍的,我有她在她之前在食堂造謠我的錄音,麻煩您把IP地址發給我,謝謝。】

處理完表白牆的事,沈玉給國儲銀行王經理。

“王經理您好,我是沈玉。”沈玉走到自習室外面的走廊,壓低聲音。

“我現在遇到個問題,有人在我們學校的表白牆和論壇上造謠我,說我資金來源不明、被包養,還附了偷拍的照片,影響特別惡劣,我需要給對方發律師函,同時保留起訴的權利。”

“好的沈小姐,這就安排團隊的法務律師與您對接。”王經理的聲音很沉穩,透過電話傳來,讓人莫名安心。

很快,團隊的律師郭凱就打電話過來,電話裡初步瞭解情況後,雙方互加微信好友:

郭凱:【沈小姐,請你先把證據整理好發給我,包括帖子截圖、錄屏、偷拍照片、造謠人的身份資訊,這邊今天內就擬好律師函,同時發一份律師宣告給學校和平臺,要求他們協助刪除不實資訊,消除影響。】

郭凱:【另外,要是造謠人是你的同學,我建議先透過學校處理,避免事情鬧太大,影響你的學習。】

沈玉:【好,我現在就整理證據,半小時後發給你。律師函裡明確要求她公開道歉,否則我會提起訴訟。】

掛了電話,沈玉又去輔導員王建國的辦公室。

辦公室裡,王老師正在批改作業,看到沈玉進來,趕緊放下紅筆:“沈玉,你怎麼來了?是不是有甚麼事?”

“王老師,柳青青在校園表白牆和論壇上造謠我,說我資金來源不明、被包養,還偷拍我照片。”沈玉把手機裡的證據遞給王老師。

“我已經聯絡表白牆刪除帖子了,也找了律師準備發律師函,想跟您說一聲,希望學校能嚴肅處理。”

王老師看著手機裡的證據,臉色越來越沉,眉頭皺得緊緊的:

“你放心,我這就找她談話,核實情況,要是情況屬實,學校肯定會嚴肅處理。你先回去上課,別受這件事影響,有訊息我會第一時間告訴你。”

當天晚上,沈玉收到了郭律師發來的律師函初稿,裡面清晰列出了柳青青的侵權行為:

【關於柳青青在校園表白牆釋出不實資訊,造謠沈玉‘資金來源不明、靠不正當關係獲取資源’,並附偷拍照片。】

【同日,在校園論壇使用匿名賬號釋出惡意評論,暗示沈玉‘被包養’,上述行為已構成名譽侵權,限柳青青於24小時內刪除所有不實資訊,在校園表白牆和班級群釋出公開道歉宣告,否則將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其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精神損失、消除影響。】

沈玉仔細看了一遍,確認沒有問題,回覆郭凱:【可以,麻煩您儘快發出去,同時抄送給學校法務處和柳青青的家長。】

第二天早上,輔導員就找柳青青談了話。

柳青青一開始還不承認,說照片是“隨手拍的”,帖子是“別人發的”,直到王老師拿出IP地址,和柳青青宿舍的WiFi IP一致、偷拍照片的EXIF資訊:

顯示拍攝裝置是柳青青的手機,還有她在食堂造謠的錄音,她才哭著承認,說“就是嫉妒沈玉,想讓她出醜”。

中午,學校官網就釋出了處分公告:

【法學2班柳青青,多次釋出不實資訊造謠同學,偷拍他人隱私,嚴重違反校規校紀,造成惡劣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取消2025-2026學年所有評優資格,記入學生檔案;責令其在24小時內公開道歉,否則將加重處分。】

班級群裡,柳青青發了條長文道歉,內容很敷衍,只說“對不起沈玉,不該造謠你,以後再也不會了”,連具體的侵權行為都沒提。

沈玉沒回復,只是把道歉截圖和學校的處分公告一起儲存好,這是她的維權證據,也是對柳青青的最後警告。

晚上回宿舍時,沈玉路過柳青青的宿舍405寢室,聽到裡面傳來壓抑的哭聲,還有柳青青媽媽的聲音:

“你怎麼這麼不懂事!造謠同學還被記大過,以後你的檔案裡就有汙點了,怎麼找工作啊!”沈玉沒停步,直接走回自己。

柳青青的今天是她自己選的,從嫉妒到造謠,再到偷拍,每一步都踩在了錯誤的線上,現在的後果,不過是咎由自取。

回到宿舍開啟加密軟體,看到銀行經理發來的訊息:

【21億資金已全部按投資方案完成操作,預計下月開始獲取投資回報,您可檢視資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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