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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叛臣錄》與《烈士殉國傳》

2026-03-17作者:愛吃鐵板牛

巳時初,眼看準備差不多了,劉觀當即下令讓人將犯人押上來。

數百士兵費力在人潮中擠開一條通道,一個個帶著枷鎖、腳鐐的犯人被壓著順著通道往前走。

士兵們奮力抵擋激憤的百姓,生怕這些人還沒到刑場就被打死。

本來這場被行刑的人中最大牌的當是洪承疇,在朱烈洹看來,洪承疇對大明造成的危害比吳三桂更甚。

但因為洪承疇身體原因,因此領頭羊的任務落到了吳三桂身上。

拖著腳鐐,吳三桂一步步往前挪,兩邊盡是嘈雜的怒罵聲。

吳三桂發誓,他前半輩子聽過的所有惡毒語言加起來都不及現在片刻時間,聽過的、沒聽過的罵人之語都往他身上招呼。

祖宗十八代被爆破了不知多少次。

面對這些言語,吳三桂並不怎麼在乎,自從山海關前那一跪之後,這幾年他就是在別人喝罵中度過的,早已習慣。

抬頭往前望,筆直的通道最前方是一座座高臺。

他心中清楚,那就是他最後的歸宿。

走著走著,吳三桂突然感覺自己的雙腿開始不受控制的顫抖。

原本吳三桂以為自己早已看透生死,前兩天在大牢中表現的很是鎮定,還鄙視、嘲笑過嚎啕大哭的錢謙益、趙之龍等人。

可當距離死亡越來越近的時候,吳三桂才發現自己原來不是不怕死,之前不過是自己騙自己罷了。

說到底,他就是個怕死之人。

“撲通。”

又往前走了幾步,吳三桂雙腿一軟,癱倒在地。

押送他的兩個士兵一人抓住一條胳膊拖著往前走,其中一人鄙視說道,“之前表現的那麼硬氣,原來全是裝的,令人作嘔。

你還不如後面那些軟骨頭呢,至少人家把怕死兩個字都快寫在臉上了。”

說完,這個士兵還下意識往後望了一眼。

就見大部分犯人和現在的吳三桂差不多,大多都失去了自主行動的能力,全靠明軍士兵拖著前行。

也是,這些人的表現無愧於他們的軟骨頭。

硬骨頭早就和韃子拼死殉國了。

其中錢謙益表現的最為不堪。

整個人軟的好像沒有一根骨頭一樣,拖著他的兩個士兵和拖著一攤爛肉沒有甚麼區別。

耷拉著腦袋,不敢抬頭。

此時的錢謙益心中滿是絕望,有對屠刀的恐懼,有對身後名的擔憂。

沒錯,這傢伙居然還在擔心身後名。

畢竟之前都被人吹成江南第一大儒了,本以為能流芳百世,結果現在怕是要遺臭萬年了。

“我是江南大儒,我還有用,我願為陛下效力 ,我會青史留名,流放百世。”錢謙益的聲音不算小,但基本掩蓋在嘈雜的怒罵聲中,僅有押著他的兩個士兵聽到。

“就你還想流芳百世?”

其中一個士兵不屑道,“一個無國無民的叛徒,你會萬世被人唾棄。陛下也不需要你效力,因為你帶來的只有恥辱。”

另一個士兵哈哈大笑,“人家確實青史留名了,以後史書上絕對少不了他,咱們這些無名氏可比不得。

而且聽上官說,陛下打算編兩本書,一本叫《叛臣錄》,一本叫《烈士殉國傳》,聽說現在翰林院那幫人就在忙這件事。

就這傢伙,肯定會上第一本書,而且不會是小角色。”

這個士兵還真不是胡說,朱烈洹確實打算編撰這兩本書,數日前就將任務交給了翰林院。

按照朱烈洹的要求,其中的《叛臣錄》要收錄所有從萬曆年間開始就投靠滿清的大明漢人,當然普通人肯定上不去,能留名這本書的都是那些有名有姓之人。

例如范文程、吳三桂、孔有德等人,都會在上面有不小的篇幅。

當然也少不了錢謙益這個江南第一大儒。

至於《烈士殉國傳》,則是與《叛臣錄》相反,上面收錄的都是從萬曆末年到現在戰死殉國之人。

凡是能考證到的,都會位列其上,也算是一種表彰這些人為國殉身的方式。

而且朱烈洹還打算之後下令將這兩本書當成各級社學、官學必學書籍,同時也是科舉必讀、必考書籍,所有士子都要熟記。

每次科舉都會從上面出題,即使到了殿試,皇帝也要根據上面的內容現場問答。

但凡出錯,即使你之前筆試是狀元也得被踢出進士行列。

他打算用這種方法培養百姓的忠誠之心。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用,但試試總沒錯。

而且這些人也值得世人銘記。

錢謙益聽到兩個士兵的對話,一口老血噴出。

這下真的要遺臭萬年了。

沒多久,眾人來到中間,每個高臺上都有數人跪在上面。

因為場地、人手等原因,能來到這個行刑場的都是‘大人物’,也就不到百人,一般人在其他地方就默默處決了。

例如這些人的家人、還有俘虜的滿清將領例如洛託等,根本沒資格來這裡。

因此別看這裡就不到百人,但今日同時被執行死刑的足有數萬。

刑部尚書劉觀眼看該死的人來齊了,也沒繼續拖下去,當即起身,手中拿著一封聖旨。

“靜。”劉觀高喊一聲。

“靜,靜,靜。”數千士兵齊聲高喊,很快現場安靜下來。

劉觀所處之處比行刑的高臺還高,保證能讓更多人看到他。

他環顧四周,神色嚴肅喊道,“陛下諭旨。”

特意安排的傳聲之人讓周邊百姓也能聽到。

眼看現場靜下來,劉觀小心開啟聖旨,開始宣讀。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

朕承天命,臨御萬方,自當躬行仁政,恩育四海,待臣僚以恩義,寄邊圉以腹心。

凡食君之祿者,當忠君之事;受國之託者,當守國之疆。

乃有吳三桂、洪承疇、錢謙益之輩,狼子野心,梟獍成性,身受大明厚恩,世沐國恩,食祿萬鍾,卻懷二心,行逆叛之事,暗通敵寇,私結外邦,罪罄竹難書,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貸。

昔崇禎十七年,闖賊破京,先帝殉國,社稷傾危,虜寇入關,華夏蒙塵。

諸臣不思功報社稷,反開門揖盜,引狼入室,叩首虜酋,率部前驅,對我大明百姓揮刀相向,屠戮忠良,焚燬城郭,所到之處,雞犬不寧,生靈塗炭,此乃首逆之罪。

夫《大明律》有云:凡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財產入官。諸臣背主求榮,叛君叛國,引寇亡明,屠戮宗室,罪屬謀反大逆,罪無可赦,法不容寬。

今朕奉天伐罪,佈告天下,凡叛逆之臣皆處以極刑,判夷三族,不得赦免。

佈告中外,鹹使聞知。

凡我大明臣民,當以諸逆為戒,忠君愛國,堅守臣節,勿生異心。若有敢效諸逆行者,朕必親率王師,誅戮無赦,誓保大明社稷,還華夏清明。

欽此。”

“陛下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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