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三司之間的分工也必定會導致相互牽制,引發各司間的權力爭奪。
比如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常常因為司法和行政事務產生矛盾,都司則時常干涉其他兩司的事務。
在原來的歷史上,明朝中後期三司之間的矛盾日益明顯,導致了行政效率低下、互相推諉的弊端,遇有軍政大事則協調困難。
因此,歷史上從明中期開始,朝廷逐漸增設?巡撫、?總督等臨時職位來協調三司權力。
而且,巡撫、總督由朝廷六部九卿體系內的中央官兼任,在地方上沒有根基,一般不會與地方同流合汙,任期都比較短。
待聖洲完成大一統之後,朱高燧同樣也會設定巡撫或總督去協調地方三司。
可能有人會問,這樣安排的話,巡撫、總督權力太大,他們會不會造反?
答案是造反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這背後的原因是一套環環相扣的制度設計,概括起來就一句話,即巡撫、總督被牢牢地“關”在了中央集權的籠子裡?!
首先,他們的權力從制度上就存在極大的侷限性。
一是事權不統一?,即他們雖然是實際上的地方最高長官,但在制度上他們屬於外派的京官,重大決策權最終在皇帝和朝廷手裡,日常政務也得依靠布政使、按察使等三司來辦,他們本人不能隨意插手。
二是他們無法提拔親信,即沒有人事權!
因為三司官員的任免、考核權在中央朝廷手中,巡撫、總督只能“奏罷”不稱職的官員,無權直接任免。
三是沒有軍權?。
這也是最關鍵的一點!
各省駐軍大多是戰鬥力不強的地方衛所,精銳都透過朝廷選拔制度抽調集中到了京畿。
真要有巡撫或總督造反,朝廷能立刻調精銳鎮壓。
其次,他們本身並非鐵板一塊。
巡按御史作為皇帝、朝廷派駐的監察官,專門負責監督巡撫、總督,發現不法可以直接向朝廷、皇帝參奏。
而且,一般情況下,總督本身就在巡撫頭上管著好幾省的軍務,互相牽制。
巡撫要是有異動,總督和巡按御史都會第一時間向朝廷報告。
最後,即他們的造反成本太高,風險太大!
在三司體制之下,地方行政、司法、軍事系統相互獨立又制衡,巡撫、總督很難在短時間內建立起屬於他們本人的獨立勢力。
此外,大明的軍事部署就是“強幹弱枝”,地方軍隊根本沒法和京畿精銳比。
歷史上但凡地方有異動,朝廷都能快速調兵鎮壓。
所以,這套制度從權力、監察到軍事,都給地方大員套上了多重枷鎖,造反自然就難如登天了。
“中江平原五省,加上早已穩定的鹽湖、赤衫、雲中、九河、七峰、萬湖六省,聖明將有‘一京十一省之地’。”
朱高燧抬手壓了壓,殿內瞬間安靜下來。
“諸卿注意了,聖明的這十一省,並不包括羈縻之地,而是由朝廷實控的疆域!尤其京畿三府與鹽湖、赤衫兩省境內的土司,經過十多年漢化,其治下土民已盡數轉為漢化民。”
“朕接到密報,就在十天前,赤衫省境內的紅樹宣慰司主動上交印信,請求改土歸流,這便是民心所向!”
朱高燧朗聲說出的“改土歸流”四個字,就像一顆石子投入湖面,瞬間在眾臣心中激起層層漣漪。
早些年現在的赤杉省境內有些不願臣服的土著部落,經常舉著木棍向那時還是東洲趙國官員的使者示威。
後來絕大部分土著臣服,接受冊封成為土司,開始主動學習漢文化,說漢話、行漢禮、寫漢字、用漢名,參加禮考,一步步成為漢化民。
那時還是東洲趙國的官員們,為了推廣小麥、水稻、大豆等作物種植,甚至是戶署主官馬士捷親自帶著麾下農官在田裡示範插秧,就是為了加速土民的漢化速度。
當時地方官員為了查禁土司的“人祭陋習”,不止一次引發了土民的小規模叛亂,但都被迅速鎮壓。
如今,那些曾經桀驁不馴的土司主動放棄權力,這背後是數百萬生民對安穩日子的渴望,更是聖明禮考制等化夷為夏之策的階段勝利!
“陛下,十一省布政使司的官員俸祿、衙署建設、驛站鋪設等所需錢糧,臣已初步核算出來。”
馬士捷之前做過雲中、九河等四都司升格設省的預算,所以很快就把明年十一省的預算算了出來。
至於直隸三府的預算,眼下還沒有議到,通常會單獨拿出來說。
“按每省布政使月俸五百圓、按察使四百圓,下轄府、縣官員遞減,加上衙署修繕、筆墨紙張等費用,明年十一省全年行政開銷約需兩百萬銀圓,其中有六十萬銀圓可從移民署節省的安置經費中列支。”
“準。”
朱高燧毫不猶豫地答覆道。
前文說過,聖明官員的俸祿是神洲大明的十倍,舊明布政使月俸四十八石,年俸接近六百石,換算成人民幣大約二十萬左右。
前文還說過,朱高燧發行機制幣之後,原來涉及俸祿的“石”都“一比一”換成了“圓”,而一兩銀子的購買力,絕對超出一石糧食太多。
換言之,布政使月俸五百圓,即五百兩白銀,以目前白銀購買力,相當於人民幣四十萬左右,年俸相當於人民幣五百萬左右。
這麼高的月俸,再加上朱高燧時不時給的各種賞賜,足夠布政使這個級別的地方大員養活其家眷、家丁等上百人了!
朱高燧的本意就是透過合理的薪酬體系,讓省級官員、府級官員、縣級官員都能憑著俸祿也能上體面的生活。
否則,當聖明的官員發現地方商人的日子過得比他們好太多,必定會心裡不平衡,從而引發聖明官場重農抑商或官商勾結等一系列問題。
朱高燧如此大方,除了因為聖明控制著超級銀礦之外,還因為聖明金鈔可以當錢用。
紙幣的本質就是國家信用,它本身沒有價值,但因為國家法律背書和強制流通,才成了人們日常交易的媒介。
同理,金鈔以聖明的國家信用擔保才能作為貨幣,或者說以他這位聖明開國皇帝的信用為擔保才能當做貨幣。
當然,金鈔內嵌的超薄金箔與精美稀少的程度,本身也具有重金屬的價值與收藏價值。
朱高燧每年召開財政預算,就是為明年發行多少貨幣做規劃,若不做規劃,肆意超發透支信用,最終就會與大明寶鈔一樣貶值,最終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