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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章 第4章 市井初體驗

2026-02-19 作者:淺夢星眠

沈凡(凡凡)的黃瓜生意在迎客樓站穩了腳跟。跑堂的小李見他送來的菜總帶著露水般的鮮靈,且日日新鮮不斷,便跟掌櫃的提了一嘴,掌櫃的親自來看過一次,捏著根頂花帶刺的黃瓜嚐了嚐,當即拍板:“以後你家的菜,我們迎客樓包了!價錢給你再漲五個銅板,但得保證供應。”

沈凡樂得差點把籃子扣在頭上。他現在每天清晨往鎮上跑一趟,送完菜揣著銅板回來,日子過得比以前啃野菜窩窩時踏實多了。只是這“跑堂”的活兒,總讓他想起當貓時跟著林朵朵去菜市場的情景——人多、嘈雜,還得時刻提防被“碰瓷”。

這不,麻煩很快就找上門了。

鎮上有個專做蔬菜生意的王二,見迎客樓突然不再從他那裡進貨,打聽之下才知道是被個窮書生搶了生意。這天沈凡送完菜往回走,剛出鎮子,就被王二帶著兩個夥計攔在了路口。

“小子,就是你搶了我的生意?”王二三角眼一吊,語氣不善。

沈凡心裡一緊,下意識往後縮了縮——這姿勢像極了三花被大橘貓堵在牆角時的樣子。但他很快想起自己現在是人,不能像貓一樣夾著尾巴逃,便硬著頭皮道:“我……我只是賣自己種的菜,沒搶誰的生意。”

“哼,自己種的?”王二往他籃子裡瞥了一眼(籃子是空的,菜剛送完),“我看你是從哪兒偷來的吧?不然哪來那麼多新鮮菜?”

沈凡氣得臉發紅,貓的本能讓他想齜牙咧嘴,卻只能攥緊拳頭:“我的菜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種的,絕不是偷的!”

“少廢話!”王二使了個眼色,兩個夥計立刻圍上來,“要麼,以後你的菜低價賣給我,由我送進迎客樓;要麼,就別想再往鎮上送菜!”

沈凡往後退了一步,腦子飛快地轉著。他知道硬碰硬肯定吃虧,得想個辦法脫身。突然,他瞥見不遠處有個穿官服的人騎馬過來,像是巡邏的衙役,靈機一動,故意提高了聲音:“光天化日之下,你們想搶東西不成?我要去報官!”

王二沒想到這窮書生敢喊,愣了一下。趁這功夫,沈凡猛地側身,像只靈活的貓一樣從兩個夥計中間鑽了過去,撒腿就跑。他跑得飛快,順拐的毛病都跑沒了,身後傳來王二的怒罵聲,卻怎麼也追不上——畢竟,論“逃命”的本事,他當貓時早就練得爐火純青。

跑回村裡,沈凡才發現後背全是汗。他蹲在村口的老槐樹下喘氣,心裡又氣又怕,卻也生出點小得意:原來人想逃,也能像貓一樣快。

經此一事,沈凡學乖了。他不再直接從大路走,而是繞著村子後山的小路去鎮上,那條路崎嶇難走,卻隱蔽,像貓最喜歡鑽的矮樹叢。他還在籃子底下藏了塊小石子——不是為了打架,是為了遇到危險時能扔出去吸引注意,就像他當貓時會用爪子撥弄東西轉移視線一樣。

更重要的是,他開始琢磨怎麼把生意做得更穩。光靠黃瓜和青菜不行,得有點“特色”。他鑽進空間,看著靈泉水邊新長出來的幾株植物犯愁——那是他上次從鎮上買麥芽糖時,順手撿的幾粒番茄種子種上的,現在已經結出了紅彤彤的果子,圓滾滾的,像村裡小孩玩的琉璃球。

“這東西能吃嗎?”沈凡捏著個番茄,猶豫半天。他當貓時沒見過這玩意兒,記憶裡也沒有相關的資訊。他試探著咬了一小口,酸甜的汁水立刻在嘴裡爆開,比黃瓜多了點層次感,好吃!

他眼睛一亮:就用這個!

第二天,沈凡除了送黃瓜,還特意帶了幾個洗乾淨的番茄,遞給迎客樓的掌櫃。掌櫃的見這果子紅得透亮,從沒見過,好奇地嚐了嚐,頓時眉開眼笑:“這叫甚麼?味道絕了!涼拌、做湯肯定都好吃!”

“這叫番茄。”沈凡胡謅了個名字(他也不知道叫啥,只覺得“番”字像外來的,瞎蒙的),“是我偶然得到的種子,就長了這幾個。”

掌櫃的當即拍板:“這番茄我全要了!五十個銅板!以後有多少要多少!”

五十個銅板!沈凡心裡樂開了花,比第一次換到雞蛋時還激動。他突然明白,空間裡的東西不僅能填飽肚子,還能變成“稀罕物”,幫他在這鎮上站穩腳跟。

從那以後,沈凡的“貨單”越來越豐富。空間裡的蔬菜彷彿知道他的心思,甚麼稀罕長甚麼:有像小燈籠一樣的青椒(辣得他直吐舌頭,卻被迎客樓的廚子奉為珍寶),有爬滿架子的豆角(嫩得能掐出水,比村裡種的長一倍),甚至還有幾株草莓,紅通通的掛在葉間,像撒了一地的紅寶石。

這些“稀罕菜”讓迎客樓的生意越來越好,掌櫃的對沈凡也越發客氣,不僅每次都多給幾個銅板,還偶爾留他吃頓飯。沈凡第一次吃到自己種的菜做的菜,看著盤子裡油亮的番茄炒蛋、翠綠的清炒豆角,心裡暖烘烘的——這感覺,比當貓時搶贏了三花還滿足。

但“貓習性”的坑,還是時不時會踩。

有次掌櫃的留他吃飯,桌上擺著條魚。沈凡盯著魚眼睛,下意識就想伸爪子去扒(貓總愛先撓魚眼睛),手剛伸到一半,才想起這是在飯桌上,慌忙縮回來,假裝擦嘴,臉都紅了。掌櫃的看在眼裡,只當他是窮書生沒見過世面,笑著把魚往他跟前推了推:“吃啊,小沈,這魚是新鮮的,嚐嚐。”

還有次去送草莓,路過鎮上的糕點鋪,聞到裡面飄出的奶油香,他突然停下腳步,像只被香味勾住的貓,站在門口挪不動腿。鋪子裡的夥計見他盯著櫥窗裡的奶油蛋糕發呆,笑著問:“想買一個?”他才回過神,搖搖頭,臉紅紅地走了——他想起三花偷舔林朵朵的奶油蛋糕,被拍了腦袋,現在自己居然也看呆了,真是沒出息。

日子久了,沈凡在鎮上也算小有名氣。大家都知道有個姓沈的書生,種出來的菜又鮮又稀罕,連迎客樓都搶著要。王二之類的角色再也不敢來找麻煩,畢竟誰也不想得罪迎客樓的生意夥伴。

沈凡用攢下來的銅板,把破屋修了修,換了新的門板,還買了張像樣的桌子(再也不用啃桌腿了)。他甚至給空間裡的菜地做了規劃:哪塊種青菜,哪塊種瓜果,哪塊留著種稀罕物,井井有條,像個真正的農夫。

這天晚上,他坐在修好的屋裡,藉著油燈看書(是本從鎮上淘來的農書),窗外傳來村裡的狗吠聲。他放下書,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突然覺得很踏實。從剛穿來時連走路都順拐,到現在能靠自己種的菜在鎮上立足,這一路跌跌撞撞,像只學飛的貓,摔了無數次,卻終於找到了平衡。

他不知道未來會怎樣,不知道這古代世界還有多少新奇事等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突然又變回貓。但他不再害怕了。

有空間裡的沃土和靈泉,有自己慢慢適應的雙手和雙腳,有村裡人的善意,有鎮上的生計……這樣的日子,不管是人是貓,都值得好好過下去。

明天,空間裡的草莓該熟了,得早點起,送最新鮮的去迎客樓。掌櫃的說,要給新來的貴客嚐嚐鮮呢。

嗯,得選最紅最大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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