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1日。
京城,熱。
郊區,一座隱秘在半山腰的豪華別墅內,燈火通明。
這裡是大王總的私宅。
自從幾個月前,那場莫名其妙的“病變”奪走了他們作為男人的尊嚴後,這兩兄弟就徹底變了。
曾經意氣風發、指點江山、在酒會上摟著女明星談笑風生的娛樂大亨不見了。
取而代之的,是兩個心理極度扭曲、性格暴戾無常的怪物。
別墅的大廳裡,名貴的波斯地毯上散落著破碎的酒瓶,還有一些令人不寒而慄的道具——
空氣中瀰漫著酒精、汗水,以及一種難以言喻的腥甜味道,那是血的味道。
“喝!都給我喝!”
小王總赤裸著上身,雙眼通紅,像是兩團燃燒的鬼火。
他的面板鬆弛,眼窩深陷,顴骨高聳,整個人瘦脫了相,活像一具披著人皮的骷髏。只有那雙眼睛裡燃燒著病態的、毀滅一切的火光。
在他面前,跪著五個年輕力壯的男人。他們都是懷揣著明星夢被騙進來的新人,本以為是來參加試鏡或酒會,結果卻掉進了魔窟。
此刻,他們瑟瑟發抖。眼神裡充滿了恐懼,那是對死亡的本能畏懼。
“王總……我、我實在喝不下了……求求您……放過我吧……”一個年輕人哭喪著臉求饒,嘴角還掛著白沫,顯然已經喝到了極限。
“啪!”
一下子瞬間留下一道觸目驚心的血痕。
“讓你喝你就喝!哪那麼多廢話!”小王總咆哮著,聲音嘶啞而瘋狂,“怎麼?看不起我?覺得我是廢人?覺得我不行了是不是?!”
“不、不敢……王總饒命……”年輕人疼得齜牙咧嘴,渾身抽搐,但看著小王總那要吃人的眼神,只能強忍著嘔吐感,顫抖著手抓起酒瓶往嘴裡灌。
大王總坐在沙發的主位上,手裡端著一杯紅酒,冷冷地看著這一幕。他的狀態比弟弟更陰沉,更像是一具行屍走肉。
他穿著一件黑色的絲綢睡袍,領口敞開,露出一排排肋骨。
他的眼神空洞而陰鷙,不時閃過一絲殘忍的光芒。
他不再像以前那樣熱衷於追逐女明星,因為那是對他無能的嘲諷,是對他身體殘缺的羞辱。
現在,他們只能透過這種變態的方式——折磨同性,看著別人痛苦、求饒、在地上像狗一樣爬行,來獲得一種畸形的心理滿足感,一種“我依然掌控著你們命運”的虛假快感。
只有看到別人比他們更慘,他們那顆扭曲的心才能得到片刻的安寧。
“哥,你看這小子,叫得真慘,哈哈哈!像不像那年我們去鄉下收賬時打斷腿的那條狗?”
大王總抿了一口酒,聲音沙啞,如同砂紙摩擦:“輕點,別弄死了。弄死了處理起來麻煩。現在可沒人幫我們擦屁股。”
“怕甚麼!”小王總扔掉鞭子,一腳踢翻了茶几,上面的酒瓶稀里嘩啦碎了一地,“咱們是華藝的老闆!咱們在京城有的是人脈!死個把人算甚麼?大不了賠錢!老子有的是錢!”
“人脈?”大王總冷笑一聲,眼底閃過一絲絕望,“你看看現在的公司,還有幾個人聽咱們的?太合傳媒那個老狐狸要撤資,馮小剛那個白眼狼在鬧情緒,王京花那個女人更是蠢蠢欲動,想帶著藝人跑路……這牆倒眾人推啊!”
提到這些,小王總的臉色瞬間變得猙獰,五官都擠在了一起。
“都是那個林平安!都是那個王八蛋!”
小王總抓起酒瓶,狠狠砸在牆上,玻璃渣四濺,劃破了他的手背,但他毫無知覺。
“如果不是他,我們怎麼會變成這樣?!”
“我要殺了他……我要殺了他!我要把他剁碎了餵狗!”
大王總看著歇斯底里的弟弟,沒有說話。他何嘗不想殺了林平安?但他怕了。
那個年輕人太邪門了。每次交手,華藝都輸得底褲不剩。現在林平安是大勢已成,手握幾十億美金,背後有中影撐腰,在國際上都呼風喚雨。甚至連那些想動他的官二代,一個個都進了局子。
而他們呢?連男人都做不成了,只能躲在這個陰暗的別墅裡,靠折磨人為樂,像兩隻躲在陰溝裡的老鼠,苟延殘喘。
“繼續玩吧。”大王總放下酒杯,眼中閃過一絲瘋狂,“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我們還活著,就要讓這些人知道,誰才是主子。”
他指了指地上那幾個發抖的男人:“去,把那個最高的帶過來。今晚,我要好好‘疼’他。我要讓他知道,甚麼叫YXY死!”
別墅裡,再次響起了慘叫聲和變態的笑聲,在這寂靜的夏夜裡,顯得格外刺耳,如同鬼哭狼嚎。
……
距離別墅八百米外的一處小山坡上。
一個黑色的身影靜靜地佇立在樹蔭下,與周圍的黑暗融為一體。
林平安。
他穿著一身黑色的運動裝,戴著鴨舌帽,雙手插在兜裡,目光冷漠地注視著遠處那棟燈火通明的豪宅。
“小白,掃描裡面的情況。”
“是,先生。”耳機裡傳來小白冷靜的聲音,“目標建築內共有11人。兩名目標人物大王總、小王總,以及五名受害者,還有四名保鏢。目前,兩名目標人物正處於極度亢奮的精神狀態,正在對受害者進行毆打和虐待。監控顯示他們服用了大量的精神類藥物。同時,受害者中有兩人生命垂危。”
“真是爛透了。”
林平安厭惡地皺了皺眉。
只是讓這兩人渣多活了幾天,就變得更加變本加厲了。
林平安嘆了口氣,眼神變得冰冷,“該上路了。”
意念發動。
弄暈四個保鏢,還有那五個受害者。
“小白,監控交給你了。”
“明白,先生。執行中……執行完畢。”
林平安點了點頭,整理了一下衣領。
閃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