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資產評估事務所的最終報告,像一塊沉重的巨石,在週一清晨被送到了李正的辦公桌上。封面是冷硬的灰色,上面印著莊重的黑體字。李正沒有立刻翻開,他只是盯著它,彷彿能透過封面感受到裡面冰冷的數字和可能帶來的風暴。
孫偉站在一旁,臉色凝重:“李市長,影印件已經按您吩咐準備好了。馬市長和周書記辦公室也通知了,周書記上午有常委會,讓您十點半過去。馬市長說他先看看報告,讓您儘快去他辦公室。”
李正點點頭,深吸一口氣,翻開了報告。前面的固定資產評估部分,與之前的草案變化不大,雖然有些專案估值偏低,但尚在可接受範圍內。他的手指快速翻動,直接跳到了最關鍵的部分——土地使用權價值評估。
最終確認的價值,比之前的草案略微上調了一點,但依然比李正和財政局根據市場行情測算的保守估值低了整整百分之二十五!報告正文中,依舊充斥著“規劃不確定性”、“工業用地屬性限制”、“區域配套設施老化”等理由,並在附註中強調,此估值已充分考慮了“謹慎性原則”和“潛在風險”。
報告的結論部分措辭嚴謹,卻字字誅心:基於本次評估結果,該宗土地公開出讓所得,在優先支付破產費用和職工安置補償(按政策上限計算)後,預計將有**約180萬元**的資金缺口。
一百八十萬!這個數字,像一根毒刺,死死釘在了改制方案的心臟上。這意味著,如果接受這份報告,整個資金鍊將徹底斷裂,改制方案瞬間變成一紙空文,銀行可能抽貸,職工安置無法保障,所有的努力都將付諸東流。
李正合上報告,閉上眼,揉了揉眉心。憤怒已經無濟於事,他需要的是冷靜和策略。
他拿起報告影印件,快步走向馬世文市長的辦公室。馬世文顯然已經看過了報告,臉色鐵青,菸灰缸裡已經多了幾個菸頭。
“欺人太甚!這簡直是明搶!”馬世文看到李正,忍不住一拍桌子,“這評估的是甚麼?完全是雞蛋裡挑骨頭!哪有這麼算的!”
“市長,現在生氣解決不了問題。”李正將報告放在桌上,“報告出來了,我們就必須面對。關鍵是,我們下一步怎麼辦?”
“怎麼辦?我堅決不認可這份報告!”馬世文怒氣未消,“這明顯是有人搞鬼!我們要向上級反映,要求重新評估!”
“反映是必須的。”李正冷靜分析,“但重新評估需要時間,而且對方既然能操作一次,就能操作第二次。我們等不起,職工更等不起。”
馬世文皺眉看著李正:“你的意思是?”
“我的想法是,兩手準備。”李正目光銳利,“第一,堅決不認可這份評估結果。我會在向周書記彙報時明確提出來,並準備好我們自己的市場價值測算依據,要求市委對此進行評估結果的審查。這是程式上的抗爭。”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點,我們不能被這一份報告捆住手腳。要立刻啟動備用方案,把活棋走實!”李正身體前傾,“細紗車間的股份合作制試生產已經成功,這就是我們的突破口。我的想法是,以這個試生產的實體為基礎,儘快完成新公司的註冊登記,讓它在法律上獨立存在。然後,我們可以嘗試以此為主體,去申請中小企業扶持貸款、科技改造專案資金,甚至吸引社會上的小額投資。總之,繞開土地出讓這個被卡死的環節,另闢蹊徑,先把新公司的框架搭起來,讓一部分職工先動起來,有活幹,有錢拿!”
馬世文聽著,眼睛漸漸亮了起來:“你的意思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表面上跟他們打評估結果的官司,暗地裡把股份合作製做實?”
“對!”李正重重點頭,“土地是死的,一時半會兒動不了。但人是活的,裝置是活的。只要新公司能運轉起來,產生效益,就有了造血能力。到時候,土地的價值反而會隨著周邊環境的活絡而提升。我們手裡有了活生生的成功案例,再跟省裡、跟評估所理論,底氣就足得多!”
馬世文沉思片刻,猛地一拍大腿:“好!就這麼幹!評估報告的事,我支援你頂住!新公司這邊,你放手去搞,需要甚麼支援,我給你協調!咱們不能讓這一紙報告給憋死!”
有了馬世文的明確支援,李正心中稍定。十點半,他準時來到周海洋書記的辦公室。除了周海洋,專職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等幾位核心常委也在座,顯然,這次彙報非同小可。
李正將評估報告影印件分發給各位領導,然後條理清晰、不卑不亢地陳述了報告內容、市政府的異議、以及依據的市場資料對比。他沒有情緒化地指責,而是擺事實、講道理,指出評估報告在選取參照系、風險係數設定等方面存在的明顯不合理之處。
“周書記,各位領導,”李正最後總結道,“這份評估報告,不僅嚴重偏離市場公允價值,更將直接導致紡織廠改制資金鍊斷裂,使之前所有的努力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淪為空談。我代表市政府,正式提請市委對此次評估結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並考慮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會場一片寂靜。幾位常委翻看著報告,面色嚴肅。這件事牽扯太大,一邊是看似“權威”的省評估所報告,一邊是常務副市長有理有據的質疑和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
周海洋書記沉默良久,緩緩開口:“評估報告是專業機構出具的,我們要尊重。但李正同志提出的異議,也確有道理,關係到改制成敗和社會穩定。這樣吧,評估報告和市政府的意見,都先報省委辦公廳,同時抄送省國資委、省體改委。我們豐慶市委的態度是,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政策和法律為準繩,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也確保職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在上級沒有明確指示前,改制相關工作,特別是確保穩定的工作,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