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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出乎意料的反響

2025-11-26 作者:幼兒園校車司機橘某

“哦,歌的名字啊?就是我根據住地下室的感覺,編出來的,叫······叫······《京城的春天裡》!”

張強故意說得含糊不確定。

“《京城的春天裡》!”黃B幾乎是吼出來的!

“臥槽!這太特麼貼切了!小強,你是天才啊!

我特麼住了一年多,咋就一點感悟也沒有呢?

這歌,絕對棒啊!“

黃B激動得手舞足蹈,彷彿張強能弄出這首歌功勞都是他的。

“等等!”林薇冷靜到近乎冷酷的聲音像冰水一樣潑了下來,瞬間澆熄了黃B一部分狂熱。

她上前一步,幾乎與黃B並肩,目光卻像探照燈一樣鎖定張強。

“黃B說的對,這首歌絕對棒!”

但她話鋒一轉,語氣帶著不容置疑的審慎。

“小強,你確定,剛才你哼唱的歌,是根據你們在地下室的生活經歷,‘創作’的原創?

張強這會正難受呢!哪還管得了她們左一句,右一句的問詢。

不耐煩的說道,”這有甚麼,我編的歌多了,藝緋那還有我一首歌呢!“

說到這裡,張強站起來,”我難受死了,先睡了,你們繼續!“

說完,張強搖搖晃晃的兩步就撲到了身後的床上!

可是,張強想睡覺,這一屋子的姐姐們可就不願意了!

尤其是林薇,此刻有點著魔的跡象了!

她的眼神銳利如鷹,試圖穿透張強臉上那層“醉意”。

甚至於在張強倒下時,端了一杯茶,給張強灌下了!

就這還不夠,還在不斷地審問張強,這首歌的旋律或歌詞,有沒有借鑑、改編於任何已知的作品?

回到半清醒狀態的張強心裡默默給林薇的職業素養點了個大大的贊,面上卻顯出“無辜”和“委屈”,以及被質疑的受傷情緒:

“薇姐…你是不是欺負我?

這種歌我編的多了!我從小就有個毛病,喜歡瞎編順口溜,瞎哼哼…腦子裡經常蹦出些亂七八糟的詞兒曲兒…

住在京城地下室那會兒,又冷又潮,看著薄哥跑場子的辛苦,感受著那種潮溼的環境!

我就…就編了幾段…好多都是自己唱著玩,唱完就忘了,從來沒給別人唱過…”

張強以退為進,“是不是…我瞎編的太難聽了?吵到大家了?”

“不!不是難聽!是編得太好了!好到讓人感同身受,我都想哭了!”

許念抹了抹溼潤的眼角,聲音帶著真誠的哽咽,

“小強,這歌…那些詞,像刀子一樣扎到我心裡去了,我懂那種感覺。”

“對對對!我剛才雞皮疙瘩掉了一地!頭皮都發麻了!”蘇糖猛點頭,看著張強的眼神充滿了全新的、近乎崇拜的光芒。

“問題的核心不是好不好聽。”

林薇推了下眼鏡,鏡片反射出冷靜的白光,她的語氣如同在談判桌上陳述條款。

“張強,如果這歌詞屬於你的即興原創,哪怕只是碎片化的靈感,你也必須立刻、馬上樹立起最嚴格的版權意識!

一首擁有廣泛共鳴基礎的優秀歌曲,就是一座未經開採的金礦!價值可能超乎你的想象!”

她刻意停頓,目光掃過黃B,再回到張強身上,加強說服力。

“就像黃B,他的演唱感染力毋庸置疑,但為甚麼一直沒得到應有的重視和機會?

形象是一個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甚麼?”林薇丟擲問題,目光炯炯地看著張強。

“為甚麼啊?薇姐!”張強“勉強”睜大了依舊帶著“醉意”的眼睛,專注地看著林薇。

“哼,就你這年紀和社會經驗,當然看不到這背後的門道!”

林薇輕哼一聲,帶著點“過來人”的洞察,“黃B的形象在主流審美下或許吃虧,但這絕不是核心阻礙!

最關鍵的問題在於——黃B唱的都是別人的歌!別人的版權!

他只是一個‘聲音載體’,一個‘演繹者’,而不是‘創造者’!”

林薇的話語清晰有力,直指本質:

“在這個行業,歌手要想真正出頭,擁有自己的代表作,成為不可替代的‘符號’,必須擁有屬於自己的、能夠引發廣泛傳唱的作品!

原創能力,或者擁有優質原創作品的獨家演繹權,才是核心資本!

否則,永遠只能停留在‘翻唱者’、‘模仿者’的層面,難以登堂入室!”

林薇的話像一把精準的手術刀,剖開了行業的殘酷現實。

“所以,一首擁有爆款潛質的歌,在它被正式唱響、價值飆升之前,必須把它的版權——詞、曲、完整的著作權——像護住命根子一樣,牢牢地、無懈可擊地掌握在自己手裡!

否則,一旦洩露或被剽竊,後患無窮!你哭都沒地方哭去!

到時候,歌火了,錢和名都是別人的,你連湯都喝不上熱乎的!”

這種警告,帶著金融圈裡見慣資本掠奪的寒意。

林薇的話像一盆摻雜著冰塊的冷水,瞬間將沉浸在狂喜衝動中的黃B徹底澆醒。

他猛地一拍自己腦門,發出清脆的“啪”聲,懊悔道:“對對對!林薇說得太他媽對了!句句在理!

瞧我這豬腦子!光顧著高興這歌好了!把最要命的事兒給忘了!

我剛才還想著去酒吧唱這首歌呢!

現在才知道,我要是真在酒吧唱了,可不就把小強給坑了嗎?

小強!版權!這歌的版權必須立刻鎖死!”

這會冷靜下來的黃B看向張強的眼神充滿了急切和一種保護“寶藏”的使命感。

“版權?”張強繼續扮演“懵懂少年”。

“版權啊?我前面編了一首歌,把歌曲版權打包都賣掉了!”

”甚麼?你把歌曲版權打包都賣掉了,你怎麼能這樣呢?“

張強不明白,林薇怎麼會對自己的歌曲版權那麼的上心!

對於歌曲這種事情,張強當然知道拿在手裡,對自己有長久的好處!

只是自己要是靠版權發財的話,哪有哪裡配得上自己的穿越人生呢!

當初林曉曉也跟自己談過這個問題!

張強直接說《飛鳥與C》是用來開啟知名度的,沒必要計較第一首歌的收益!

這才讓林曉曉在與藝緋她媽談判的時候,賣了個8萬的新歌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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