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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和稀泥巴

2025-11-24 作者:南夏洛特

幾天後,一個同樣颳著冷風的下午,內勤幹事小鄭抱著一疊檔案匆匆進來,直奔李成鋼的桌子,臉上帶著不同尋常的神色。

“股長,東四所剛派人送來的緊急報告和補充材料,隆福寺那個打架案的後續。”小鄭把一份加蓋上“急件”紅戳的卷宗放在李成鋼面前,聲音壓得很低,“那邊所長讓我務必親自交給您,說…出了新岔子,情況複雜了。”

辦公室裡其他人還沒太在意。

李成鋼放下手頭的卷宗,拿起這份新到的急件。封面依舊是“傷害案初審材料(隆福寺東口)”,但厚實了許多。他解開卷宗袋的棉線繩,抽出材料。

東四派出所的情況補充報告字跡潦草,內容令人意外且嚴峻:

關於劉建國、張衛東鬥毆案的新情況及關聯案件

昨夜,我所接群眾匿名舉報,稱本案當事人張衛東(即之前在隆福寺與劉建國互毆者),於前日晚間約十時許,在回家途經衚衕時,遭不明身份人員套麻袋襲擊,後腦及背部被棍棒類鈍器擊打數次,致輕微腦震盪及多處軟組織挫傷,現於紅星醫院治療。

今日上午,我所幹警在對劉建國社會關係進行深入排查時,發現其堂兄劉建軍(男,28歲)形跡可疑。經查,劉建軍系從西北某建設兵團私自離隊人員(逃兵),近期隱匿於劉建國家中。在對其盤問過程中,劉建軍神情緊張,言語閃爍。

與此同時,我所收到國營小飯店(位於劉建國所住大院附近)服務員及兩名常客(皆為國營廠工人)的主動反映:昨日下午,劉建國與其堂兄劉建軍在該店內飲酒。劉建國飲至酩酊大醉時,曾高聲叫嚷:“張衛東那孫子找死!敢跟老子動手?那天衚衕裡,要不是我跟我哥拿麻袋給他扣瓷實了,悶棍敲得他找不著北,他都不知道馬王爺三隻眼!還想去所裡告我?哼!”其聲音之大,店內數人均清晰聽聞。劉建軍當時曾試圖阻止劉建國,但未能成功。

鑑於上述情況,我所立即將劉建軍列為重大嫌疑人進行控制。面對服務員及顧客的指證(已做詳細筆錄),以及其逃兵身份帶來的巨大壓力,劉建軍對夥同劉建國於前日晚間在衚衕,使用麻袋套住受害人張衛東並持木棍對其進行報復毆打的事實供認不諱。作案動機系報復張衛東在隆福寺打架後持續向派出所主張自身權益並要求嚴懲劉建國。

現劉建軍已被拘留。劉建國因涉嫌故意傷害及做偽證(關於隆福寺打架案中“防衛”的虛假陳述),亦被採取拘留措施。受害人張衛東的醫院診斷證明、嫌疑人劉建軍供述及證人證言等均已附卷。

特別說明:劉建軍的“逃兵”身份擬向其原所在西北建設兵團通報。

……

李成鋼的目光緊緊鎖在這幾段關鍵文字上,眉頭深鎖。他拿起那份厚厚的詢問筆錄副本和王大海附上的簡要說明。

王大海在說明裡提到:小飯店的服務員是個挺負責的中年婦女,聽到劉建國醉話後覺得事情嚴重,等他們一走就立刻報告了街道積極分子。劉建軍被控制後,面對“你堂弟在國營飯店當著那麼多工人階級同志的面,把你們乾的事都喊出來了”的質問,加上其“逃兵”身份本就心虛,很快崩潰交代。

李成鋼把這份報告輕輕拍在桌上,指尖在“西北建設兵團逃兵”那幾個字上重重敲了一下,眼神變得異常銳利。他拿起鋼筆,在原先批示要求補充“背景調查”的意見旁邊,用力劃了兩道粗槓,彷彿印證了深入調查的必要性。

他快速翻閱新證據:小飯店服務員和兩位工人顧客清晰指認劉建國酒後狂言的詢問筆錄(強調是在國營店內公共場合),劉建軍承認作案過程並提及自己逃兵身份的詳細供述,張衛東的傷情鑑定……

看得尤為仔細的是劉建軍涉及逃兵問題的部分以及劉建國在派出所酒醒後面對鐵證仍百般抵賴的筆錄。

辦公室裡的老張和老趙都察覺到了李成鋼這邊不同尋常的凝重氣氛,目光不時瞥過來。

李成鋼感受到目光,但無暇理會。他抓起內部電話,迅速搖通東四派出所。

“東四所,找下王大海!”李成鋼的聲音低沉有力,帶著一股壓力。

“李股長!是我!”

“材料看了。”

“是,股長。這事兒…沒想到牽扯出個逃兵,還自己嚷嚷出來了。”王大海的聲音透著緊張和辦案的壓力。

“證據鏈紮實了,”李成鋼語速快而清晰,“劉建軍供述、國營飯店三位工人同志的現場證詞、受害人陳述、傷情鑑定,互相印證。劉建國的翻供毫無意義。你們這次線索抓得準,特別是對劉建軍這個危險分子的背景挖掘和快速控制,避免了更大隱患。”

“是,股長,我們也是接到群眾反映就……”

“嗯,”李成鋼打斷,問核心問題,“張衛東被打的案子,和之前的隆福寺打架案,性質完全不同。前者是治安案件,後者是惡性刑事報復案,且有軍地身份交叉(劉建軍系兵團逃兵)的複雜因素。卷宗必須徹底分開!隆福寺案依治安處罰條例辦。衚衕這起是故意傷害,情節惡劣,且案犯之一涉及軍人違反職責問題!處理意見要清晰體現性質區別和法律適用,尤其對劉建軍的管轄權問題要寫清楚,等分局向兵團那邊反饋?”

“明白!股長!絕對分開處理,兩案定性涇渭分明!劉建國這次罪責難逃。兵團那邊…剛通報,還沒正式回覆,但人我們肯定先拘押著,按刑事案件辦!”

“好!”李成鋼斬釘截鐵,“最終卷宗儘快報!另外,兇器木棍?”

“報告股長,還沒找到。衚衕複雜,可能被處理了,搜查無果。”

“行。報告寫明。結案。”李成鋼利落地掛了電話。

他拿起鋼筆,在原先隆福寺打架案的卷宗首頁,批示:

閱處意見:

1. 原案性質不變:劉建國與張衛東因瑣事口角互毆,各有損傷。現有證據(含新證劉建國作偽證)仍無法清晰界定絕對先動手方及具體防衛情節,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建議對雙方予以治安處罰。

2. 新發嚴重刑事案:劉建國、劉建軍(西北建設兵團逃兵)因對張衛東主張權益不滿,蓄意報復,實施套麻袋、棍棒毆打,致人輕微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證據確鑿(劉建軍供認、國營飯店證人證言、傷情鑑定等),已拘留。此案性質惡劣,且涉及軍地管轄交叉問題,應單獨立卷,依法從嚴處理。請東四所嚴格區分兩案性質,分別提出明確處理意見上報,並關注兵團方面反饋。

3. 同意結案(原隆福寺打架案部分)。

批完,他合上卷宗。身體向後靠進椅背,長長吁出一口氣,眉宇間的凝重稍散,但眼神中的冷峻之色更濃——不僅是對惡性報復的冷峻,更是對那個潛藏的、危險的身份(逃兵)的警惕。塵埃落定,但案子牽扯出的背景更顯沉重。

辦公室裡一片寂靜。小王和其他人都聽到了李成鋼通話中強調的“逃兵”、“惡性報復”、“軍地管轄”、“從嚴”等關鍵詞,也看到了股長批閱時那份帶著凜然之氣的專注。劉建軍特殊的危險身份,讓這個原本是治安案件升級的報復案,陡然增加了分量和敏感度。而李成鋼對此的反應,依舊精準地落在了案件性質的界定和法律程式的執行上,沒有任何多餘的波動。

那份要求學習“治安維穩”的檔案,依然靜靜地躺在桌角。窗外的北風,似乎更緊了。

幾天後,關於隆福寺打架案升級為惡性報復案,並牽扯出兵團逃兵劉建軍的完整卷宗,擺在了分局執法科的案頭。證據鏈清晰,定性明確。李成鋼拿著那份沉甸甸的卷宗,走進了周科長的辦公室。

周科長正戴著老花鏡看一份檔案,見李成鋼進來,抬了抬眼皮:“成鋼啊,有事?”

“科長,東四所報上來的那個案子,就是隆福寺打架後來又升級成衚衕悶棍報復那個,卷宗弄好了,您看看。”李成鋼把卷宗放到周股長桌上,聲音平穩。

“哦?劉建國和張衛東那事兒還沒完?”周科長放下手裡的檔案,拿起卷宗,翻開首頁。他的目光快速掃過李成鋼的批示意見,在看到“西北建設兵團逃兵”那幾個字時,只是眉毛幾不可察地動了一下,並沒有過多停留,繼續往下翻看國營飯店工人的證言和劉建軍的供述。

看完材料,周科長合上卷宗,摘下老花鏡,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鼻樑根。

“這個劉建國,還有他那個堂兄……真是能惹事。”周科長開口道,聲音裡帶著慣常的疲憊和不耐煩,“屁大點事兒,沒完沒了。隆福寺打一架不夠,還搞出個半夜套麻袋打悶棍,像甚麼話!”

他拿起那份卷宗,隨手掂了掂:“證據倒是挺齊全。按說,這後一個事兒,拘起來判一下也不為過。”

李成鋼沒接話,等著下文。他了解周科長的風格。

果然,周科長話鋒一轉,語氣變得務實起來:“不過啊,成鋼,現在上面強調甚麼?‘楓橋經驗’。啥是楓橋經驗?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儘量在底下解決,別啥雞毛蒜皮都往上捅。”

他用手指點了點卷宗:“你看啊,隆福寺那架,本來就是口角引起的糾紛,已經調解了。後面這個,說是報復,說到底還是那點破事的延續。張衛東捱了幾下子,診斷是輕微傷,躺兩天就能活蹦亂跳。劉建國他那個堂兄,說是逃兵,那是兵團的事兒,天高皇帝遠,跟咱們地方上關係不大,咱們犯不著替他兵團較真兒。”

周科長身體前傾,壓低了點聲音,帶著一種處理麻煩事的慣常口吻:“真要按刑事案件報上去,批捕、起訴、開庭……一套流程走下來,耗時費力不說,還得寫一堆報告說明。最後能怎麼樣?無非是多關他們幾天。但這事就得記上一筆,顯得咱們這兒治安多亂似的,何必呢?現在講究的是‘化解矛盾’,不是‘製造案件’。”

他看向李成鋼,眼神裡是明確的指示:“我的意思呢,這事,還按老規矩辦。打架糾紛嘛,打人的賠錢,看傷的。讓東四所的老王去辦,叫劉建國和他那個堂兄,賠足張衛東的醫藥費、營養費,再額外加點錢算補償。讓兩邊寫個保證書,摁個手印,保證以後不再尋釁滋事。這事,就算徹底了結了。乾乾淨淨,清清爽爽。”

李成鋼靜靜地聽著。周科長對“逃兵”背景的輕描淡寫和對案件“麻煩”程度的考量,都在意料之中。他清楚,這才是基層處理這類事的普遍邏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面上能平息,沒人會去深究那些可能惹來額外麻煩的“背景”。

“明白了,科長。”李成鋼開口,聲音沒有任何波瀾,“就按打架糾紛處理。我通知王大海,讓他督促劉建國、劉建軍賠償張衛東的全部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後,案件調解結案。劉建軍的其他問題,我們不予涉及。”

“對嘍!”周科長臉上露出輕鬆的神色,身體靠回椅背,“就這麼辦。讓老王把屁股擦乾淨點,別留後遺症。咱們這也算是響應號召,‘就地化解矛盾’了嘛!”

“好的,科長。”李成鋼站起身,拿起那份卷宗。

回到自己座位,他翻開卷宗,在自己那措辭清晰的刑事批示下方,用鋼筆刷刷地寫下新的意見:

補充意見(報周科長同意後): 此事系前次隆福寺口角糾紛之延續,本質上仍屬民間打架鬥毆範疇。為及時化解矛盾,安定團結: 1. 責成東四所組織調解,由劉建國、劉建軍賠償張衛東醫藥費、誤工費等一切損失。 2. 對劉、張等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具結保證,不再發生類似行為。 3. 待賠償執行完畢,雙方無異議後,按普通治安糾紛調解結案。

寫完,他合上卷宗。動作間看不出任何情緒。他站起身,走到窗邊,推開一條縫。冷風立刻灌入,吹動著桌角的檔案。那份關於學習“楓橋經驗”的檔案,在一摞卷宗中沉默著。而新的批示,已為那起發生在衚衕裡的惡性報復,以及那個不該被提及的“逃兵”身份,徹底蓋上了普通糾紛的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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