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是個幹了十幾年的老公安,一臉苦相:“韓局,我們真是冤枉啊!那天候車室人多,那傢伙胡攪蠻纏,副所長也是怕事情鬧大,影響秩序,才……才稍微變通了一下。
誰能想到那混蛋反咬一口,小張那孩子,是嚴格按照規範做的,受了委屈。
這要是通報處理,副所長挨處分,我們所這試點牌子也得砸,以後工作還怎麼幹,士氣都沒了!”
指導員也在一旁幫腔:“是啊韓局,我們接受批評,一定整改,可這試點……所裡上下都很重視,也下了功夫,能不能……給個機會?”
韓東仔細聽了彙報,又認真看了調查材料,他理解派出所的難處,基層處理這種雞毛蒜皮又容易升級的糾紛,有時候確實需要一點靈活性。
但李茂才指出的問題也是客觀存在的,規範之所以是規範,就在於它的剛性和普遍適用性,不能因為當事人難纏、怕麻煩就隨意變通。這次是“變通”了,下次遇到更棘手的情況呢!
他沒有立刻表態,而是讓所長和指導員先回去,等候處理決定。
隨後,他讓秘書把李茂才請到了自己辦公室。
“李處長,西直門所的事情,調查材料我看了,你的意見我也清楚了。”
韓東開門見山,“副所長未嚴格執行詢問程式,事實清楚,應該批評,也應該做出處理。這一點,我同意。”
李茂才點點頭,等著他的下文。
“不過,我在想,這件事,除了追究責任,我們是不是還能看到點別的?”韓東話鋒一轉。
“你看,具體執法的民警小張,是堅持了規範的,這說明我們規範化培訓和要求,在基層民警中是有認識的。
問題出在帶班領導,出於‘儘快平息事態’、‘怕麻煩’的心理,干預了規範執行。
這暴露了兩個問題:一是基層所隊領導,對規範化執法的必要性、嚴肅性,認識可能還不如一線民警深刻,或者存在‘老經驗’、‘怕惹事’的思維定勢。
二是我們在規範制定時,對類似旅客糾紛這種常見、易發、又容易現場升級的警情,在處置程式和現場指揮員許可權方面,規定得是否足夠清晰、有可操作性。
有沒有給基層指揮員在複雜現場留下必要的、但同時又是規範化的應急處置空間。”
李茂才沉思起來。韓東沒有一味為派出所說情,而是從更深層次分析了問題根源,這讓他覺得有些道理。
“另外,”韓東繼續道,“關於是否取消試點資格,我覺得可以再斟酌。試點試點,就是允許試、也可能出錯。
出了問題,一棍子打死,簡單是簡單,但可能挫傷基層探索的積極性,也讓我們失去一個在挫折中完善規範、改進工作的寶貴案例。
我的意見是,責成西直門所就此事件進行深刻檢討,對副所長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其在全所大會上作檢查。
同時,要求他們針對此次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特別是在類似警情處置中,如何既堅持規範,又有效控制事態、防止升級,拿出一個更細化、更具操作性的辦法來。
如果他們的整改措施得力,認識到位,可以保留試點資格,但要加強督導。
至於全域性通報,可以發,但重點不要光是批評,要結合這個案例,分析深層原因,提出改進規範、加強基層所隊領導培訓的要求。你看怎麼樣?”
這個處理意見,既堅持了原則,對不規範行為進行了問責,又給出了出路,將一次負面事件轉化為推動規範化建設深入研討和制度完善的契機。
李茂才仔細琢磨了一會兒,緩緩點頭:“韓局考慮得更周全,就事論事處理容易,借這件事把規範化建設往前推一步,更有價值。
我同意這個意見,不過,對他們的整改措施,監督辦要嚴格把關,如果敷衍了事,試點資格還是不能留。”
“那是自然。”韓東繼續說道,“整改方案報上來,我們一起審。
另外,我建議法制科就以這個案例為引子,組織一次專題研討,邀請基層所隊長和骨幹民警參加,重點討論常見敏感警情的規範化處置難題,看看能不能總結出一些更接地氣的操作指引。”
“好,這個提議好。”李茂才表示贊同。
處理意見經局黨委同意後,很快形成正式檔案下發。
對西直門站派出所副所長在全分局範圍內的通報批評,以及責成該所深刻整改、限期上報方案的決定。
有人覺得局裡這次是“動真格了”,連試點單位的領導都不留情面;也有人私下嘀咕,覺得副所長有點冤,是為了維持秩序才“變通”,結果撞到槍口上。
更有人開始重新審視規範化要求的嚴肅性,意識到這不再是“說說而已”。
西直門所上上下下感受到了壓力,副所長在全所民警大會上做了誠懇的檢討,沒找藉口,承認了自己“老經驗”作祟、規範意識不強的問題。
所長和指導員組織全所骨幹,真的開始認真研究那些“雞毛蒜皮”卻極易引發矛盾的糾紛警情處置流程,憋著一股勁,也想證明自己。
然而,這件事並未完全結束,舉報者,那位在信中自稱“幹部”、歪曲事實的旅客,其行為如何處理,成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後續問題。
調查結果已經清楚表明,其舉報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存在誇大甚至捏造,性質上屬於誣告或不實舉報。
如果對此沒有任何回應,難免會讓基層民警寒心,嚴格執法、堅持規範的反遭投訴,胡攪蠻纏、倒打一耙的卻安然無恙,以後誰還願意較真。
這個問題,在局黨委討論對西直門所處理意見時,就有人提了出來。
政治部主任老陳說:“舉報是公民權利,但誣告捏造也不能聽之任之。
特別是這種針對一線執法民警的不實舉報,如果放任不管,會嚴重挫傷民警依法履職的積極性,也會助長個別無理取鬧者的氣焰。
我認為,應該以適當方式予以回應,澄清事實,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也表明我們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