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軍離開格林尼沃的第一天,只走了不到四十里。
北境的道路非常難走,凍土上覆蓋著一層薄薄的泥漿,輜重車的輪子一旦陷進去,就只能靠人力強行拉出來。
五千人的隊伍拉成了一條長長的細線,最前面的騎兵已經翻過了山崗,後面的雜役兵還在橋頭互相咒罵。
弗蘭頓騎在馬上,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的隊伍,沉默不語。
身後這支臨時拼湊出來的聯軍,旗幟上的色彩多達七八種。
各個領地計程車兵穿著不同的甲冑,使用著五花八門的武器,甚至連行軍的口令都不統一。
指揮混亂,素質也堪憂。
有些隊伍裡甚至夾雜著領主私人的馬車,車裡裝著美酒和厚毛毯——這不像是在出徵,更像是在搬家。
傍晚紮營的時候,前哨斥候騎著快馬趕了回來,在弗蘭頓面前翻身下馬。
“報告,後方發現了大規模的騎兵部隊。”
弗蘭頓正在解開馬鞍的皮帶,手上的動作停頓了一下。
“距離多遠?”
“約十里路程。大約兩千名重灌騎兵,隊形非常整齊,打的是二皇子的紋章旗。”
弗蘭頓把韁繩遞給親衛,走進剛搭好的行軍主帳,在桌上攤開了地圖。
十里的路程,呵。
不近不遠。
離得太近像是押送,離得太遠又會跟丟。
這個距離,剛好夠重騎兵在平原上發起全速衝鋒,也剛好讓步兵在收到預警後,根本來不及排好防禦陣型。
“知道了。”弗蘭頓的語氣一如既往的平淡,“繼續盯著他們。”
斥候退了出去。
帳簾垂下,弗蘭頓站在地圖前一動不動。
他早就料到賴斯不會讓他獨自行動。
那兩千重甲鐵騎在格林尼沃駐紮了一個月,消耗著他的糧食,佔用著他的土地,現在終於動了。
他們沒有並肩作戰的意思,只是死死跟在屁股後面。
賴斯選了一個絕佳的位置,那個男人永遠不會把自己放在最前面擋刀。
……
第二天一早拔營,弗蘭頓下達了死命令:全軍提速,每天必須走五十里。
事實上,這個速度對步兵來說非常吃力。
尤其是那些推著攻城器械零件的輜重兵,本來就行軍困難,這下一路上更是怨聲載道。
但弗蘭頓沒有理會,他想試探對方的底線。
中午時分,斥候再次回報:賴斯的騎兵也加快了速度,依然保持著半天路程的間距。
弗蘭頓提速,對方也提速。
距離和方向都沒有任何改變。
這兩千鐵騎就像一根套在他脖子上的繩索,鬆緊程度始終控制在對方手裡。
參謀長海恩斯走了過來,聲音壓得很低:“大公,對方的意圖已經很明顯了。”
“我當然知道。”
“那我們……”
“那又能怎麼樣?”
弗蘭頓沉聲道:“難道我能回頭把賴斯的騎兵趕走嗎?用五千人去衝鋒兩千名重灌鐵騎,那和自殺沒有區別。”
海恩斯沉默了。
如果是十年前,弗蘭頓會當場掀翻桌子。
但在大公的位置上坐了這麼久,他至少學會了一件事——當你的拳頭不夠硬的時候,就得學會忍耐。
賴斯手裡的重騎兵是帝國最精銳的力量。
人馬都披著重甲,成員大多擁有鬥氣,連戰馬都是混血的剽騎。
這種部隊,要麼是敲碎敵人的錘子,要麼是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刀。
賴斯顯然選擇了後者——一支督戰隊。
……
傍晚紮營。
海恩斯在主帳裡鋪開全幅地圖,用炭筆標出了當前的位置。
“從這裡到血楓領,走主幹道大約有六百里。按現在的速度,抵達目標外圍至少還需要兩週。”
“糧食還夠嗎?”
海恩斯翻看賬冊:“按五千三百人的標準供應,我們攜帶的糧食還能維持一個月。這已經算上了沿途可能買到的部分。”
弗蘭頓盯著地圖上漫長的線路,手指點了點沿途的兩個村鎮。
“也就是說,我們根本拖不久。”
“是的。”海恩斯放下炭筆,“如果路上遇到橋樑斷裂、道路損毀或者任何意外,糧食就撐不到戰場。
而且圍城戰是持久的消耗,沒有後勤補給線,我們拖不起。”
弗蘭頓的手指沿著地圖移動,去往血楓領有兩條路。
主幹道地勢平坦,適合大部隊。但問題在於,對方的斥候隨時能發現他們。
走這條路,等於直接告訴對方自己來了。
另一條路要穿過德蘭山脈東邊的峽谷,路程不僅要近百里,而且隱蔽性也很好。
弗蘭頓的手指在峽谷入口停留了片刻,最終還是移開了。
那條路最窄的地方不到五米,大部隊根本無法快速透過。
就算拆掉車子用騾馬馱運,五千人的隊伍排成單列,會拉開好幾裡的長度。
萬一在裡面遭到伏擊,連展開陣型的空間都沒有。
更重要的是,他身後還跟著賴斯的騎兵。
進了峽谷,他的後背就完全暴露在了對方的眼皮底下。
聽說塔倫就是因為被伏擊了才敗得那麼慘,弗蘭頓當然不會在一個坑裡連摔兩次。
“走主幹道。”弗蘭頓下定了決心。
海恩斯點了點頭,沒有再多問。
……
入夜後,弗蘭頓帶著兩名親衛去巡視營地。
荒野上散佈著點點火光,各個領地計程車兵劃區駐紮,彼此之間界限嚴明。
西谷領和磐石領的人都沒有出現,科林領也找藉口推脫了。
在場的八個附庸領主雖然口頭上服從命令,但弗蘭頓看得出來,有幾家領主的親衛隊單獨駐紮在營區邊緣。
弗蘭頓假裝沒有看見,繼續向前走。
老兵的營區很安靜,大部分人都在休息。
但新兵較多的營區卻有些嘈雜,火堆旁有人在低聲議論著甚麼。
當弗蘭頓靠近時,議論聲立刻消失了,士兵們紛紛起身行禮。
“坐下休息吧。”弗蘭頓揮了揮手。
他知道他們在擔心甚麼,但弗蘭頓沒有停下腳步。
如果不走這一趟,賴斯會直接剝奪他的爵位,克蘭家族的一切都會消失。
走這一趟,至少還有一線生機。
祖先傳下的爵位、封地與榮耀,絕不能毀在他的手中!
等等,為甚麼會這麼想?
弗蘭頓越發感覺奇怪,最近自己做的所有決定,似乎都是以自己慘敗為前提下展開的。
明明凱爾被流放還一年不到,那塊破地又冷又窮又沒人,可為甚麼自己總感覺會輸呢?
希望是自己的錯覺吧。
弗蘭頓已經調動了麾下所有能調動的力量,甚至自己都親自參戰奔赴前線。
換做以前,聽說收拾一個邊陲領的男爵需要一個公爵全力應對,他估計會笑掉大牙。
可當這一切發生在他身上時,弗蘭頓已經一點都笑不出來了。
等他巡營結束回到主帳時,桌上多了兩件東西。
一桶葡萄酒,旁邊放著一封信。
弗蘭頓揭開酒罈的封蓋聞了聞。
嗯,是上等的南方紅酒,酒香氣非常濃郁。
他重新蓋好蓋子,把酒罈推到了桌角,看向自己的副手:
“這些東西是誰送來的?”
“賴斯殿下的副官送來的,另外還有一封信給您。”
弗蘭頓拆開信件,羊皮紙上只有一行字跡:
“祝北境大公首戰告捷,殿下在後方等待您的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