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周樂怡在電話那頭說道,
“晚晚,這件事我欠考慮了。
你找個安全的地方待著,剩下的事我來安排。”
“周總?”
“我打電話幫你找些幫手!”
電話結束通話。
林晚晚放下手機,把剩下的午餐吃完,讓神經放鬆下來。
半個多小時後,周樂怡再次打來電話。
“晚晚,出去路口等,人到了。”
林晚晚走出冰室。
兩輛黑色埃爾法停在路邊,後面跟著一輛銀色寶馬7系。
車門開啟。
四個穿著黑西裝的壯漢下車,站姿筆挺。
每個壯漢的身高最少都有1米85以上,身上的肌肉將西裝繃得緊緊的,給人一種相當強的安全感。
接著是兩個拎公文包、戴金絲眼鏡的男人。
最後,一個同樣穿著西裝的中年男人從那臺銀色寶馬上走了下來
手機裡傳來周樂怡的聲音:“看到人了嗎?”
“看到了,陣仗很大。”
“這四個人是港島本地保全公司的外勤,兩個會計師是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那個律師是中環的大狀,姓劉。”
周樂怡語速很快:
“綠嶺這個專案,既然內部有人和李炳耀他們沆瀣一氣。
動用公司資源容易走漏訊息,這些人是我找的私人關係,絕對靠譜。
他們現在聽你指揮。”
“好,明白了。”
結束通話電話,劉律師走到林晚晚面前,主動伸出手。
“林小姐你好,我是劉建明。
周總交代過,今天全力配合你。”
“劉律師客氣了,叫我晚晚就行。
時間緊迫,我們直接去西貢區的綠嶺主院。”
林晚晚上了第一輛埃爾法。
下午兩點四十分,車隊停在白色建築前。
林晚晚帶著保鏢、會計師和律師走進大堂。
前臺女孩原本正在前臺刷著小影片。
她抬頭看到四個壯漢擋在面前,嚇得不敢說話。
不過,很快她就注意到了人群中有個熟悉的身影。
女孩盯著林晚晚問:
“你不是上午來看房的林小姐嗎?”
“是我。”林晚晚走到前臺,看著她。
“你們帶這麼多人進來,我要報警了!”
女孩伸手去抓座機。
保鏢按住了聽筒。
林晚晚壓低聲音:
“小姑娘,別緊張。
我是位元組跳動投資部的。
你們老闆李炳耀馬上要捲款跑路,我是來查賬的。”
女孩愣住了,隨後立刻解釋道:
“我們公司運營的好好的,老闆怎麼會捲款跑路!”
“你上午不是說上個月的獎金沒發嗎?”
林晚晚看著她,
“你如果現在報警,李炳耀跑了,你的獎金和工資全都沒了。”
聽到工資,女孩臉色變了。
“不能吧?老闆開的可是300萬的大G,怎麼會欠我們這麼一點工資!”
“萬一他那輛大G也早就抵押給銀行了?”
“萬一他那臺車並不是他的呢?”
林晚晚敲了敲桌子:
“帶我們去財務室。
賬本拿到,錢凍結住,你們的工資才有希望。
不然,一旦他跑了,你想要找他追回工資就難了。”
女孩咬了咬嘴唇,推開座機。
“財務室在三樓,我帶你們去。”
女孩帶頭走上樓梯。
走到盡頭,有一扇寫著“財務主管”的門。
女孩敲門:“張姐,在嗎?”
“誰啊?”裡面傳來聲音。
“我,前臺小麗。”
門開了,一個戴黑框眼鏡的女人探出頭。
看到外面的人,她下意識要關門。
保鏢經驗十分豐富,沒等女人有所動作,其中一個保鏢就伸出腳卡住門縫,隨後他輕輕一推,門就被強行推了開來。
林晚晚帶人走進財務室。
屋內有兩個鐵皮櫃和兩臺電腦,螢幕上正在播放著正在熱播的美劇。
“你們是甚麼人!私闖民宅是犯法的!”
張姐退到桌後色厲內荏地警告道:
“出去!再不出去我叫保安了!”
林晚晚把手機舉到女人面前。
“看清楚,這是授權書!
我擁有位元組跳動投資有限公司特別授權!
我們懷疑綠嶺康養存在財務造假,現在要求全面核查財務流水和資產狀況。”
張姐掃了一眼授權書,眼底閃過慌亂。
“甚麼位元組跳動?我不認識!
我們養老院隸屬於綠嶺集團!
和這個甚麼位元組跳動完全沒有關係!
沒有李總簽字,誰也別想碰這裡的東西!”
她伸手去拔電源線。
一名保鏢眼疾手快的擋在了張姐身前,劉律師走上前,將一張名片遞到對方手上。
看到名片上的律所名字,張姐頓時閉上了嘴。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故意隱瞞或篡改公司財務記錄,屬於商業詐騙,最高可判監禁三十年及罰款一百萬港幣。”
劉律師推了推眼鏡。
“另外,你作為財務主管,明知老闆轉移資產還協助掩蓋,屬於從犯。
李炳耀全家移民了,他拍拍屁股走人,你準備替他坐三十年牢嗎?”
張姐手僵在半空,臉色煞白。
她只是打工的,犯不著搭上後半輩子。
“我……我甚麼都不知道,都是老闆讓我做的。”
張姐縮回手。
“不知道最好。”劉律師轉頭看向那兩個會計師,
“兩位,幹活了!”
兩人立刻坐到電腦前,插上加密隨身碟,開始查賬。
林晚晚拉了把椅子坐下等著。
兩人不時向張姐發出詢問。
不到十分鐘,會計師停下動作。
“林小姐,查到了。”
“說。”
“綠嶺康養在港島的兩家養老院產權,兩年前就被抵押給了一家叫‘匯豐利’的財務公司,金額是1億3000萬。”
“由於李炳耀擁有浙江匯豐利財務公司,擁有1%的股份。”
“所以按照香港法律,這兩家養老公司的產權,名義上其實還屬於李炳耀。”
會計師把螢幕轉過來,指著合同掃描件。
林晚晚盯著螢幕上的繁體字和英文條款,眉頭擰在一起。
“劉律師,這種操作在港島合法嗎?”
林晚晚轉頭看向劉建明。
“把資產抵押出去,自己只佔財務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還能算作實際控制人?”
劉律師推了推鼻樑上的金絲眼鏡。
“林小姐,這確實是可行的。”
劉建明拉過一把椅子坐下:
“這是以前港島公司法留下來的一個空子。”
【被臨時喊去加班了,等下還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