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雨水,星期二。
清晨,雲層低垂,寒風捲起塵土,打著旋兒穿過空曠的街道。
東交民巷27號,京城中級人民法院。
這是一座西式風格的三層建築,紅磚牆,拱形窗戶,門前石階寬闊。
在冬日的肅殺中,這座建築顯得格外莊嚴而冷峻。
還不到八點半,法院門前已經聚集了不少人。
紅星軋鋼廠幾名代表穿著整齊的工裝,胸前彆著廠徽,神情嚴肅地站在臺階左側。
工會劉大銀主席、保衛處林副處長、王科長都在其中。
南鑼鼓巷95號院的居民也來了二十多人,在街道辦王主任的帶領下,站在臺階右側。
劉海中穿著一身半舊的中山裝,雙手插在袖筒裡,臉色複雜。
閻阜貴推了推眼鏡,不時向四周張望。
許大茂則和林小燕站在一起,兩人低聲交談著甚麼。
秦淮如攙扶著聾老太太站在人群最後面,老太太拄著柺杖,腰桿挺得筆直,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賈張氏沒來,自打賈東旭死後,她成了廠裡的清潔工,整日忙得不可開交。
何大清、何雨柱、雨水、呂辰、陳雪茹、婁曉娥一家六口站在中間靠前的位置。
何大清穿了一身深藍色的新工裝,這是陳雪茹給他做的,他頭髮梳得整整齊齊,但臉色有些蒼白,沉默不言。
何雨柱站在他身邊,神情冷峻,目光直視著法院的大門。
雨水緊緊攥著陳雪茹的手,眼圈微紅。
呂辰和婁曉娥並肩而立,兩人的表情都很平靜。
“來了。”不知誰低聲說了一句。
所有人的目光都轉向街角。
一輛墨綠色的吉普車緩緩駛來,在法院門前停下。
車門開啟,兩名穿著制服的公安幹警先下車,然後從車裡押出一個人。
是易中海。
他穿著一件灰色的棉襖,沒戴帽子,鬍渣子冒得很長,臉色憔悴,眼窩深陷。
手上戴著手銬,腳上戴著腳鐐,走起路來嘩啦啦地響。
看到門外這麼多人,易中海明顯愣了一下。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掃過,深深地看了一大媽一眼,當看到何大清、何雨柱一家時,眼神閃爍了一下,隨即低下頭,被幹警押著走上臺階。
“進去吧。”王主任揮了揮手。
眾人跟著走進法院大門。
審判庭在一樓,是一個能容納百來人的房間。
正前方是高高的審判臺,鋪著深綠色的桌布,後面是三把高背椅。
左側是公訴人席,右側是辯護人席。
臺下是旁聽席,擺著幾排長條木椅。
工作人員引導眾人落座,軋鋼廠代表坐在左邊,街道居民坐在右邊,何家人坐在中間第一排。
易中海被押到被告席,一個用木柵欄圍起來的小隔間。
他站在那裡,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
八點五十分,書記員走進法庭,是個三十來歲的女同志,穿著灰色列寧裝,戴著眼鏡。
她在書記員席坐下,攤開記錄本,試了試鋼筆。
“全體起立。”書記員清脆的聲音響起。
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三人走進法庭。
審判長是個五十多歲的老法官,頭髮花白,面容嚴肅,穿著一身深藍色制服,左胸前彆著法徽。
審判員和陪審員都是四十歲上下,神情同樣莊重。
三人走到審判臺後坐下。
“請坐。”審判長說,聲音沉穩有力。
眾人坐下,法庭裡一片肅靜。
“現在開庭。”審判長敲了敲法槌,“審理京城中級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受理的易中海貪汙一案。首先核對被告人身份。”
他看向易中海:“被告人,姓名?”
易中海抬起頭,聲音有些沙啞:“易中海。”
“年齡?”
“五十三歲。”
“職業?”
“原紅星軋鋼廠八級鉗工。”
“住址?”
“南鑼鼓巷95號院中院東廂房。”
審判長點點頭,轉向書記員:“記錄在案。”
接著,他宣佈了合議庭組成人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
公訴人是市檢察院的孫檢察官,四十來歲,國字臉,眉毛濃黑,眼神銳利。
辯護人是法院指定的李律師,三十多歲,戴著黑框眼鏡,看起來有些書生氣。
“被告人易中海,你對合議庭組成人員、公訴人、辯護人是否申請回避?”審判長問。
易中海搖搖頭:“不申請。”
“好。”審判長看向公訴人,“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孫檢察官站起身,拿起一份檔案,開始宣讀,他聲音洪亮,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京城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京檢刑訴字(1963)第47號。被告人易中海,男……”
起訴書詳細敘述了案件事實,自1952年1月至1963年1月,何大清每月從保定匯款給易中海,委託其轉交何雨柱、何雨水兄妹作為生活費。11年間,何大清共匯款130餘次,總額1900餘元。但易中海從未將款項轉交,也未告知何家兄妹匯款之事,將款項全部據為己有。
“上述事實,有被告人易中海在偵查階段的供述,有何大清提供的匯款存根130餘張,有保定第一棉紡織廠出具的證明,有何雨柱、何雨水、白秀英等人的證言,有紅星軋鋼廠保衛科的偵查材料等證據證實,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孫檢察官頓了頓,聲音提高了幾分,語氣更加嚴厲。
“本院認為,被告人易中海身為工人階級一員,本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但其利用鄰里信任,長期侵吞烈屬子女生活費,時間長達11年,數額巨大,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不僅觸犯了國家法律,更是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道德,玷汙了工人階級的光榮稱號,是工人階級的敗類!”
這幾句話像重錘一樣砸在法庭上。
旁聽席上,何雨柱的拳頭握緊了。
何大清低下頭,肩膀微微發抖。
雨水咬著嘴唇,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易中海臉色慘白,嘴唇哆嗦著,想說甚麼,又說不出來。
孫檢察官繼續宣讀:“被告人易中海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汙條例》第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權益,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他放下起訴書,看向審判長:“審判長,起訴書宣讀完畢。”
審判長點點頭:“被告人易中海,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
易中海抬起頭,聲音顫抖:“我……我有話說。”
“准許。”
“我承認,何大清是寄了錢,我也確實沒把錢給柱子他們。”
易中海的語速越來越快:“但一開始,我不是想貪這個錢!真的!何大清走的時候,柱子才十幾歲,雨水才幾歲,柱子脾氣衝,手裡有錢肯定亂花。我是怕他不懂事,把錢糟蹋了,所以才幫他保管!”
他看向何雨柱,眼神裡帶著懇求:“柱子,你想想,你父親離開後,院裡誰對你最好?是不是我?你餓的時候,我沒給過你吃的?你衣服破了,我沒讓一大媽給你補過?我是真心為你們好啊!”
何雨柱冷冷地看著他,沒說話。
易中海又轉向審判長,聲音帶著哭腔:“審判長,我承認我後來是糊塗了。時間長了,我就怕,柱子的脾氣暴躁,我怕我給他錢,他會鬧起來,我是廠裡的八級工、是院裡的一大爺,我丟不起這個人。那些錢我一分沒花啊!我都記著賬呢,想著等時機成熟了,我再拿出來給他們……”
“易中海!”孫檢察官猛地站起身,“你在偵查階段可不是這麼說的!你說何大清跟寡婦跑了,不要孩子了,這錢就不能隨便給何雨柱兄妹,你得讓他們餓肚子,才會求你,你才好施加恩惠,控制何雨柱給你養老!現在到了法庭上,你倒成了保管了,你說時機成熟給他們,那我問你,何雨柱已經結婚了,孩子都有了,你為甚麼還不給他們,你覺得甚麼時候才是時機成熟?”
他拿起一份筆錄,走到審判臺前:“審判長,這是被告人在紅星軋鋼廠保衛科的供述筆錄,第三頁第七行,他自己親口說的話,有他的簽字和手印。請法庭質證。”
書記員將筆錄接過,遞給審判長。
審判長看了看,又遞給審判員和陪審員。
易中海臉色更加蒼白,額頭冒出冷汗。
孫檢察官走回公訴人席,目光如炬地盯著易中海:“你說你是代為保管?那我問你,何雨柱兄妹餓得去撿垃圾,你為甚麼不這些錢給他們?何大清寫給何雨柱兄妹的信,你為甚麼不給他們?11年!整整11年!這130多次匯款,你每一次都代為保管?每一次都忘了說?易中海,你自己信嗎?”
易中海張了張嘴,說不出話來。
孫檢察官轉向審判長:“審判長,公訴人認為,被告人的所謂代為保管之說,完全是狡辯!長達11年的持續侵吞,每月按時取款,從未有一次告知,從未有一次轉交,這是有計劃、有預謀的犯罪!是利用人民群眾的善良和信任,進行的系統性的、長期性的欺詐和剝削!”
法庭裡鴉雀無聲。
旁聽席上,閻阜貴低聲對劉海中說道:“真沒想到啊……平時看著那麼正派的一個人……”
劉海中也是臉色很難看,他想起這些年易中海在院裡的做派,想起他總是一副德高望重的樣子,心裡五味雜陳。
許大茂則是一臉興奮,要不是在法庭上,他幾乎要笑出聲來。林小燕輕輕碰了碰他,示意他注意場合。
聾老太太閉著眼睛,臉上的皺紋像刀刻一樣深。
“審判長,”孫檢察官最後說,“被告人的行為,不僅給何雨柱、何雨水兄妹造成了巨大的物質損失,其截留何大清的家信,更是阻斷父子親情,給他們幼小的心靈留下了難以癒合的創傷。他們本可以靠這些錢吃飽穿暖,安心上學,本可以看著父親的信,開心的生活,卻因為被告人的貪婪,不得不忍受飢餓和歧視。這種傷害,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他頓了頓:“在當前全國上下齊心協力建設社會主義的時期,我們更需要弘揚誠實守信、團結互助的社會風氣。而被告人的行為,正是對這種風氣的嚴重破壞。如果不嚴懲,如何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如何教育廣大人民群眾?”
“綜上,公訴人建議法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汙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對被告人易中海予以嚴懲!”
孫檢察官坐下,法庭裡一片寂靜。
審判長看向辯護席:“辯護人,請發表辯護意見。”
李律師站起身,推了推眼鏡,神情有些侷促。
他拿起準備好的辯護詞,開始宣讀,聲音甚至有些結巴:
“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作為被告人易中海的指定辯護人,我……我首先對被害人何雨柱、何雨水同志表示同情。他們年幼失去父親照顧,又長期被侵吞生活費、阻斷父子親情,確實遭受了很大的痛苦。”
他看了看易中海,繼續說:“但是,根據庭審調查和我與被告人的交流,我認為,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並非特別深重。他最初接收匯款時,確實有代為保管的意圖。後來由於……由於種種原因,才逐漸產生了長期佔有的想法,這屬於臨時起意,而非預謀犯罪。”
“而且,”李律師頓了頓,“被告人多年來在院裡樂於助人,幫助鄰居,在廠裡工作認真,技術過硬,多次被評為先進。這說明他本質上不是十惡不赦的人。這次犯罪,有一定的偶然性。”
他翻了一頁辯護詞:“此外,被告人家屬已經表示願意退賠全部款項,並願意額外補償。這說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現。根據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請求法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從輕處罰。”
李律師說完,擦了擦額頭的汗,坐下了。
孫檢察官立即站起身:“公訴人要求發言。”
“准許。”
“辯護人剛才說,被告人最初有代為保管的意圖。”孫檢察官冷笑一聲,“請問辯護人,你有甚麼證據證明這一點?是被告人的口供嗎?可他在偵查階段的口供與當庭陳述完全矛盾!這恰恰說明他在法庭上仍在撒謊、狡辯!”
他走向辯護席,目光直視李律師:“辯護人說被告人樂於助人、工作認真。好,那我問你,一個真正樂於助人的人,會看著鄰居的孩子餓肚子,卻扣著他們的生活費不給嗎?一個真正工作認真的人,會在長達十一年的時間裡,每月去郵局取款,卻從未想過把這錢交給該給的人嗎?”
李律師張了張嘴,無言以對。
孫檢察官轉向審判臺:“審判長,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在廠裡、院裡的所謂好表現,與本案犯罪行為沒有直接關係,不能作為從輕處罰的理由。恰恰相反,他利用這種好名聲獲取他人信任,進而實施犯罪,性質更加惡劣!”
“至於退賠,”孫檢察官加重語氣,“這是被告人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不是悔罪表現,更不是從輕理由!如果侵吞了十一年的錢,最後退出來就可以從輕,那法律的威懾力何在?社會主義的公平正義何在?”
他最後說:“公訴人堅持認為,對被告人必須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李律師沒有再發言,只是默默坐著。
審判長看向易中海:“被告人,你還有甚麼要說的?”
易中海抬起頭,眼眶紅了,聲音哽咽:“審判長,我……我知道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不該貪那些錢,我不該對不起柱子、雨水,我對不起何大清,對不起院裡所有人……”
他轉向何大清,哭出聲來:“大清,我對不起你!你那麼信任我,把兩個孩子託付給我,我就這麼對你……我不是人,我該死!”
又看向何雨柱和雨水:“柱子,雨水,一大爺對不起你們……那些年你們受苦了,我心裡其實都知道,可我……可我鬼迷心竅啊!”
他“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法庭裡響起低低的議論聲。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肅靜!被告人站起來!”
兩名法警上前,把易中海拉起來。
易中海還在哭,肩膀劇烈抖動。
審判長與其他兩位合議庭成員低聲交流了幾句,然後宣佈:“現在休庭二十分鐘,合議庭進行評議。”
三人起身離開法庭。
旁聽席上,氣氛鬆弛了一些。
有人開始低聲交談。
何雨柱冷冷地看著易中海跪過的地方,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雨水靠在他肩膀上,小聲抽泣,陳雪茹輕輕拍著她的背。
何大清低著頭,雙手捂著臉,肩膀微微顫抖。
呂辰遞給他一塊手帕,他接過來,擦了擦眼睛。
婁曉娥輕聲對呂辰說:“他會判多少年?”
呂辰搖搖頭:“看吧。”
許大茂湊過來,壓低聲音:“我看至少十年!一千九百多塊呢,夠槍斃的罪!”
林小燕瞪了他一眼:“別亂說。”
二十分鐘很快過去。
“全體起立!”
審判長三人重新走進法庭,坐下。
“現在繼續開庭。”審判長敲了敲法槌,“請全體坐下。”
法庭裡再次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審判臺上。
審判長清了清嗓子,開始宣讀判決。
……
“被告人易中海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即自1963年2月12日起至1975年2月11日止)。追繳被告人易中海違法所得人民幣1907元,發還被害人何雨柱、何雨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京城高階人民法院。”
“閉庭!”
法槌落下,發出清脆的響聲。
易中海像是被抽去了骨頭,整個人癱軟下去,被兩名法警架住。
“十二年……十二年……”他喃喃著,眼神空洞。
旁聽席上,一大媽“哇”地一聲哭出來,癱倒在椅子上。
秦淮如連忙扶住她,自己也淚流滿面。
聾老太太閉著眼睛,兩行老淚從眼角滑落。
劉海中臉色複雜,有震驚,有感慨,也有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
閻阜貴嘆了口氣,搖搖頭。
何雨柱長長地出了一口氣,握緊的拳頭慢慢鬆開。
雨水撲到他懷裡,放聲大哭。
何大清老淚縱橫,嘴裡唸叨著:“報了……總算報了……”
陳雪茹摟著雨水,輕聲安慰。
婁曉娥握住呂辰的手,兩人相視一眼,都看到對方眼中的釋然。
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起身離開。
孫檢察官收拾好檔案,走到何家人面前:“何雨柱同志,何雨水同學,判決結果你們聽到了,法律會給你們一個公道。”
何雨柱站起身,深深鞠了一躬:“謝謝孫檢察官,謝謝法院。”
雨水也跟著鞠躬,哽咽著說:“謝謝……”
孫檢察官擺擺手:“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他頓了頓,又說,“退賠的錢,法院會執行。如果易中海家屬無力全額退賠,廠裡和街道也會幫助追繳。你們放心。”
易中海被法警押著往外走。
經過旁聽席時,他抬起頭,看向何家人,嘴唇動了動,想說甚麼,最終還是低下頭,被押出了法庭。
易中海媳婦哭著追出去:“中海!中海!”
秦淮如攙扶著聾老太太,也慢慢往外走。
老太太走到何大清面前,停下腳步,深深看了他一眼,嘆了口氣,甚麼也沒說,繼續往外走。
人群陸續散去。
何家人走出法院時,天空依然陰沉,但云層似乎薄了一些,透出些許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