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華。
楊餘心裡一沉。這個名字他聽說過。李振華,五十八歲,某部委的司長,主管文化娛樂產業。圈內人稱“李爺”,是真正的大佬級人物。趙東來、王海這些人,在他面前連提鞋都不配。
“李司長,您好。”楊餘很客氣。
“不用這麼客氣。”李振華笑了,“我就是打個電話,祝賀一下。另外,想跟你聊點事。”
“您說。”
“協會成立,是好事。但行業變革,不能操之過急。”李振華說,“標準合同,維權機制,這些都可以慢慢來。一下子推得太猛,容易引起反彈。你說呢?”
楊餘聽明白了。這是在敲打他,讓他別太激進。
“李司長,我明白您的意思。”楊餘說,“但有些事,拖不得。每拖一天,就可能多一個林婉,多一個蘇晴。”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楊餘,你是個聰明人。”李振華的聲音冷了一些,“聰明人應該知道,甚麼事能做,甚麼事不能做。趙東來倒了,王海倒了,你覺得下一個會是誰?”
這是威脅。
楊餘握緊了手機:“李司長,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你會明白的。”李振華說,“好好想想。想通了,給我回個電話。我的號碼,你記住了。”
說完,他結束通話了電話。
楊餘站在原地,臉色很難看。
沈清秋走過來:“怎麼了?誰的電話?”
“李振華。”楊餘說,“部委的司長,真正的大佬。”
沈清秋的臉色也變了:“他說甚麼?”
“讓我們別太激進,否則……”楊餘沒說完,但意思很明顯。
老刀和陳姐也聽到了,兩人的表情都很凝重。
“李振華……”陳姐喃喃道,“難怪王海這麼容易就被抓了。李振華把他扔了,是在警告我們:他能讓王海進去,也能讓我們進去。”
楊餘點點頭:“是這個意思。”
“那怎麼辦?”沈清秋問,“協會還做嗎?”
“做。”楊餘說,“不僅要做,還要做得更快,更徹底。李振華越怕,說明我們做得越對。”
他看向陳姐:“加快進度。標準合同,一週內正式釋出。維權通道,三天內上線。黑名單制度,明天就開始徵集線索。”
陳姐有些擔心:“會不會太急了?李振華那邊……”
“急了,他才會露出馬腳。”楊餘說,“我們按規矩辦事,他如果敢亂來,正好讓所有人看看,他是甚麼嘴臉。”
老刀拍了拍楊餘的肩膀:“我支援你。大不了,再幹一架。”
楊餘笑了:“這次不用幹架。這次,我們跟他講法律,講規則。”
接下來的三天,基金會和協會忙得連軸轉。
標準合同的最終版定稿了,比草案更加完善,增加了對藝人的保護條款,也考慮了公司的合理利益。楊餘讓陳姐聯絡了二十位資深律師,組成法律顧問團,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
維權通道正式上線。藝人可以透過網站、電話、微信三種方式提交投訴,協會在二十四小時內響應,四十八小時內給出初步處理意見。如果涉及違法,直接移交公安機關。
黑名單制度也開始運作。第一天就收到了三十七份舉報,涉及十二家公司,十九個個人。協會核實後,將其中證據確鑿的八個個人列入首批黑名單,並公佈在官網上。
這八個個人裡,有三個是經紀公司老闆,兩個是導演,三個是所謂的“投資人”。名單一公佈,全網譁然。
“終於有人敢動真格的了!”
“支援楊餘!支援協會!”
“希望這不是作秀,能堅持下去。”
輿論一邊倒地支援協會。很多藝人私下聯絡基金會,表示感謝,有的甚至願意站出來作證。
但壓力也隨之而來。
第三天下午,楊餘接到了三個電話。
第一個是某電視臺副臺長打來的,委婉地表示,希望協會“慎重”處理黑名單,不要影響“行業團結”。
第二個是某影視基地的負責人打來的,暗示如果協會繼續“搞事”,基金會以後別想在他們那裡拍戲。
第三個最直接,是某個一線明星的經紀人打來的,開口就是威脅:“楊餘,你動了我的人,就別怪我不客氣。你老婆叫沈清秋對吧?在城南小學當老師?你媽葬在西山公墓?我都知道。”
楊餘結束通話電話,臉色鐵青。
老刀問:“誰?”
“張磊,輝煌傳媒的藝人總監。”楊餘說,“黑名單上有他。”
“他威脅清秋?”老刀的眼神冷了下來。
“嗯。”楊餘說,“刀哥,這幾天你接送清秋上下班。另外,派人去西山公墓,看著點。”
“明白。”老刀說,“那張磊呢?”
“先不動他。”楊餘說,“等他自己跳出來。”
果然,第二天上午,張磊自己跳出來了。
他在微博上發了一篇長文,標題是《致楊餘:你憑甚麼審判我?》。文章裡,他把自己包裝成一個“為藝人操碎了心的老經紀人”,說黑名單上的那些事都是“誤會”,是“競爭對手的誣陷”。然後話鋒一轉,開始攻擊楊餘:
“楊餘,你成立基金會,真的是為了做慈善嗎?你扳倒趙東來,真的是為了正義嗎?你成立協會,真的是為了行業好嗎?不,你只是為了出名,為了撈錢,為了滿足你的權力慾!”
“你口口聲聲說保護藝人,但你問問林婉基金會旗下的藝人,他們真的自由嗎?他們賺的錢,大部分進了誰的口袋?他們籤的合同,真的比別的公司好嗎?”
“你就是一個偽君子!一個打著正義旗號的獨裁者!”
文章寫得很有煽動性,加上張磊買的水軍,很快就在網上掀起了波瀾。很多人開始質疑協會的動機,質疑楊餘的人品。
陳姐氣得不行:“這個張磊,顛倒黑白!基金會旗下的藝人,分成比例是行業最高的,合同是最公平的,他居然敢這麼說!”
楊餘卻很平靜:“讓他說。說得越多,漏洞越多。”
他讓陳姐收集基金會旗下所有藝人的合同,匿名公佈在網上,讓網友自己評判。同時,聯絡那些被張磊傷害過的藝人,問他們願不願意站出來。
大多數藝人不敢。張磊在圈子裡勢力很大,得罪了他,以後就別想混了。
但有一個女孩站出來了。
她叫劉悅,二十三歲,曾經是輝煌傳媒的練習生。她在微博上發了一段影片,沒有露臉,但聲音很清晰:
“我叫劉悅,曾經是輝煌傳媒的練習生。張磊總監說,只要我陪他睡,他就讓我出道。我不願意,他就把我關在練習室裡,三天不給飯吃。後來我逃出來了,但合同還在他手裡,違約金五百萬。我這輩子都還不起。”
影片只有兩分鐘,但資訊量巨大。
網友炸了。
“畜生!”
“張磊去死!”
“支援劉悅!支援楊餘!”
輿論瞬間反轉。張磊的微博被罵到關閉評論,他公司的電話被打爆,合作的品牌方紛紛解約。
當天下午,張磊被輝煌傳媒開除。警方也介入調查,以涉嫌強姦、非法拘禁對他立案。
晚上,楊餘接到張磊的電話。這次,他沒有之前的囂張,聲音裡全是恐懼和哀求:
“楊餘,楊會長,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求求你,放我一馬。我可以給你錢,很多錢。五千萬?一個億?只要你撤訴,我甚麼都給你……”
楊餘打斷他:“張磊,有些事,不是錢能解決的。”
“那你要甚麼?你說,我都答應!”
“我要你認罪。”楊餘說,“把你這些年乾的髒事,一件一件交代清楚。把你背後的人,一個一個供出來。”
電話那頭沉默了。
“怎麼?不敢?”楊餘說,“那就等著坐牢吧。強姦,非法拘禁,至少十年。等你出來,五十歲了,一無所有。”
張磊哭了:“楊餘,你非要逼死我嗎?”
“逼死你的不是我,是你自己。”楊餘說完,結束通話了電話。
他知道,張磊撐不了多久。這種人,表面囂張,其實最怕死。為了自保,他甚麼都會說。
果然,第二天上午,張磊去公安局自首了。不僅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還供出了十二個人,包括三個公司老闆,兩個導演,一個電視臺領導,還有……李振華。
“李振華?”審訊的警察很驚訝,“部委的司長?”
“對。”張磊說,“他才是真正的大佬。趙東來,王海,都是他的人。我們每年給他上供,最少五千萬。他幫我們擺平麻煩,介紹資源。這次王海被抓,就是他授意的,為了撇清關係。”
警察立刻上報。當天下午,中紀委介入,對李振華立案調查。
訊息傳出來,整個圈子地震了。
李振華,那可是真正的大人物。他倒了,意味著一個時代結束了。
協會的威信達到了頂峰。原本還在觀望的公司,紛紛申請加入。一週內,會員數量從三十七家增加到一百零三家,覆蓋了行業百分之六十的份額。
標準合同正式推行。雖然還有少數公司抵制,但大勢所趨,他們要麼接受,要麼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