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女目瞪口呆,舉起的巴掌也忘記放下來,不自覺停下了追趕的腳步。
這是怎麼了,她一向逆來順受的小女兒,今天怎麼開始反抗了?
那幾個孩子呆愣一瞬後,便齊齊爆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喊聲。
“哇,後孃打人了,我們討厭你這個後孃!”
“讓我爹打死你,你這個死女人!”
“姥兒姥,她打我們,你快點打她呀!”
林夕月再次揚起巴掌,嚇唬道,“再敢哭一聲,打的你們爹都認不出來。”
她對著幾個孩子放出精神力。
二級精神力的威壓雖然不強,但嚇唬幾個孩子還是綽綽有餘的。
三人只覺得眼前的女人,變得分外可怕,再也生不出欺負她的心思。
他們哽咽著閉上嘴,不敢再哭出聲音。
中年婦女看到自己親愛的外孫們被毆打,還被威脅,頓時怒火中燒。
她從地上抄起一根手臂粗的木棍,對著林夕月就兜頭打下來。
那力道,那狠勁,怕不是想要打死她。
林夕月目光一冷,不躲不閃,直接伸手接住木棍,反手就對著女人抽去。
這是原主她媽,又不是她自己的媽,打就打了,怕啥。
“嗷嗚!好疼,反了你了,敢打你親孃,小心老天爺劈死你這個不孝女。”
女人先是不可置信,隨後被打痛了,只能抱頭鼠竄,嘴裡還發出各種汙言穢語。
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剛剛,她用為數不多的精神力,撐起一道屏障,將他們幾人的聲音都給遮蔽了。
等發洩夠了,林夕月才停下手,冷冷看著女人。
那女人明顯意識到了女兒今天的反常。
她抱著三個,被嚇得瑟瑟發抖的孩子,躲在角落裡,用驚疑不定的眼神,上下打量著林夕月,試探著問道:
“林夕月,你瘋了?我是你娘,你毆打親孃,就不怕別人說你不孝嗎?”
林夕月嗤笑一聲,“你是我娘?有時候我真懷疑,你真的是我娘嗎?”
女人的眼神閃爍一瞬,隨後氣憤的拍著大腿,坐在地上哭嚎起來。
“哎呀呀,我不活了,一把屎一把尿養大的閨女,現在翅膀長硬了,不認娘了。
我不活了!大家都快來看看呀,這個忘恩負義的畜生虐待親孃呀!”
她那一閃而逝的異樣,被林夕月捕捉到了。
看來,這老婆子還真有可能不是原主的親孃!
懶得再與幾個人掰扯,林夕月轉身離開院子,她得去接收劇情。
另外,這具身體好像很餓,肚子一直在發出嘰裡咕嚕的叫聲,她要去吃點啥,墊墊肚子。
走出院子後,林夕月左右張望了下,這裡是一條長長的衚衕,家家戶戶都是帶院子的平房。
走出衚衕不久,她看到一條清澈的小河,小河旁是一片小樹林。
於是,林夕月鑽進樹林,找了塊石頭坐下。
寒風刺骨,她將身上單薄的棉衣裹緊,垂眸開始接收劇情。
現在是六十年代,大饑荒已經結束,家家戶戶雖然還吃不飽肚子,但已經不會再有餓死人的情況出現。
林家是鎮上普普通通一戶人家,家裡有一兒兩女。
林父是煤礦工人,平時住在礦上不回家,但工資會按時交給妻子。
林母在街道上,領到了一份糊火柴盒的工作,每個月能掙個七,八塊錢。
林大哥今年二十多歲,在廢品收購站工作,去年結婚了,老婆是收購站的同事。
原主的姐姐林福華,兩個月前因病去世。
臨去前,她放心不下三個孩子,要求原主嫁給姐夫,幫她照顧三個孩子長大。
她丈夫程建國是一名小學教師,帶著一副黑框眼鏡,長的文質彬彬。
林福華和程建國的感情非常好,原主並不想介入其中,而且,她也無法接受嫁給姐夫,因此斷然拒絕。
但耐不住父母和兄長的施壓,一個不受寵,孤立無援的小姑娘,最終只能無奈妥協。
為了讓她先適應做母親,從姐姐去世後,三個孩子就都由她來照顧,林母則在一旁名為教導,實則監督。
原主也才18歲,自己還是個小姑娘呢,哪裡會做媽媽?
在林母的嚴厲監督下,她磕磕絆絆學著照顧三胞胎,努力讓自己做個好媽媽。
但三個孩子明顯極度排斥她,每天都故意把自己搞的髒兮兮的,讓原主頭疼不已。
大冬天的,河水冰冷刺骨。
她卻日日都要給孩子換洗罩衣,然後放在爐子上烤乾,真真是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林母考察了兩個月,覺得小女兒過關了,就把她送到了前女婿家。
是的,送。
沒有一分錢彩禮,沒有一件嫁衣,就這麼帶著她去了程家,隨身只帶了兩件平時穿的破衣服。
原主是頭婚,覺得無比委屈,但沒人在乎她的感受。
她的職責就是當好後孃,照顧好三個孩子,至於她的喜怒哀樂,誰會在意?
原主和姐姐林福華不同。
姐姐是被父母嬌寵著長大的,性格活潑,人也長得漂亮,很得丈夫傾心。
原主則是被磋磨著長大的,在家裡就是個不起眼的存在,唯一作用就是做家務,洗衣做飯,照顧好姐姐。
原主長的瘦瘦小小,膚色黑黃,手上不是繭子就是裂痕,面板極度粗糙。
18歲的大姑娘,穿上外衣後,根本看不出前後,就像個男孩子。
姐夫程建國自然看不上她,從來不肯碰她。
程建國是家裡的老二,他上有哥哥,下有弟弟。
作為中間那個孩子,向來不受寵,娶的媳婦自然更沒人在意。
原主從林家的老黃牛,變成了程家的老黃牛,日常工作就是洗衣做飯,伺候一大家子。
照顧繼子的同時,還要照顧其他的侄子侄女們。
年紀輕輕的她,被生活磋磨的像三十多歲的婦人,憔悴不堪,更入不了丈夫的眼。
原主做過的最大膽的事,就是在28歲那年,趁著丈夫酒醉,與他一夜歡好。
她不是為了得到男人的心,只是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想要一個親人。
原主成功懷孕了。
姐夫雖然依舊厭惡她,但總歸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又不用他操心,倒也沒反對她生下來。
至於林家人的反對,原主置若罔聞,就是不肯鬆口去打胎。
十月懷胎,瓜熟蒂落。
原主對自己生下來的兒子,愛若至寶,護得跟眼珠子似的。
程家人欺負她可以,若是想要欺負她兒子,她就瞬間從小可憐化身成潑婦,逮誰咬誰。
用程母的話來說,就是和瘋狗一樣。
就這樣,在她的保護下,兒子順利長到了四歲。
兒子長大了,有時候會跑到巷子裡,和小夥伴們一起玩耍。
原主自己也有一大堆家務要做,難免就會疏忽孩子。
這日,直到晚飯時,孩子都沒有回家。
原主心急如焚,跑出去尋找,問了一大圈,都沒人知道孩子去了哪兒!
程家人,包括程建國都沒人在意,只說讓原主快點回來洗碗,等孩子玩夠了,自己就會回來。
原主沒理會他們,一個人在外面找了一夜。
從這日起,孩子再也沒有回來。
程建國只難過了一天,就恢復了正常,畢竟,他還有心愛的女人,為自己生的三個兒子呢,那才是他的心肝寶貝。
其他人更不會關心在意一個小孩子。
只有原主痛不欲生,日夜牽掛著兒子。
直到某日,不經意間,她聽到三個繼子私下討論這件事。
自誇他們是如何將她兒子,騙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丟掉。
看著他被一個男人抱走,看著他向他們哭著伸手求救,卻只冷眼旁觀。
原主淚流滿面,原來,她的孩子是被繼子們蓄意丟棄,然後被人拐走的。
她萬念俱灰,她恨意滔天,直恨的咬破了自己的嘴唇,但原主硬是忍了下來,沒有當場發作。
從這日起,原主便開始了自己的復仇計劃。
一週後,程家人吃了摻有滅鼠藥的飯菜,當場團滅。
原主終於為兒子報了仇,自己也和仇人同歸於盡,結束了年輕又卑微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