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遇到了。”胖子說:“胖爺我隔好遠,就看到判官,拿著生死簿,在那兒挨個對照來人身份。我一想,生死簿這玩意兒可做不得假,咱也沒齊天大聖那本事,能改生死簿。再者說,真要改了,那不把胖爺我改死了?咱是要從這兒過去,不是找死啊。”
“於是咱哥們兒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從奈何橋上跳下去了!”
吳斜大驚:“啊?胖子,你跳下去了?”
“那可不?”胖子說:“咱這也是沒辦法,真要讓判官查著,不全露餡兒了?當時就得讓人家“遣返”。再者說,萬一他看出我那通關文牒也是假的,咱不就完蛋了?直接給咱抓起來,打入十八層地獄怎麼辦?”
“既然不能回去,往前走又走不了,可不只能往下跳了?”
這麼說,還真是有理。吳斜暗道。
胖子接著道:“其實我往那忘川河跳的時候,也不知道跳下去會怎樣。但胖爺堅信“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我往那忘川河裡一跳,遊啊遊,遊啊遊,竟游到那陰山——也就是望鄉臺後面的剝衣亭,繞過了判官的檢查,也沒喝上孟婆湯。”
“嚯~~”吳斜大跌眼鏡:這胖子,運氣可真好。
“話說我來到剝衣亭以後,其實也遇到了檢查。”胖子說:“因為這個剝衣亭,顧名思義,檢查的是鬼魂身上的衣服,合不合規矩。”
“鬼魂要想從此經過,就不能穿與自己生前身份不匹配的衣服,比如,你生前是個平頭老百姓,或中產階級,就不能穿達官顯貴的衣服;你若生前無大惡,甚至做過利國利民的善舉、大好事,衣著卻很寒酸,人家也會問你,用不用給親朋好友託夢,讓人“送”(燒)兩件像樣的衣服過來。”
“前者看似不合理——對一個鬼魂,應問他生前善惡,而不管他是甚麼身份。這麼做好像剝奪了一個人的穿衣自由,但其實,這是為了避免鬼魂還在陽間的親屬,給鬼魂置辦過於誇張、奢靡的葬禮。“送”(燒)過來的衣服,落不到鬼魂身上,鬼魂就會想辦法通知陽間親屬,讓親屬別再這麼做了。”
“後者是為了避免好人子女不孝,親朋不慈——亡魂入輪迴穿得很破爛,可見入殮時甚麼樣兒。子女要是沒有盡到孝道,或死者生前為人所害,導致衣著破爛,這會兒便可以和鬼差訴說,登記託夢,也算幫鬼魂索賠的一種方式。”
“畢竟,咱們這些活著的人,雖然總說要相信科學,不要迷信,可一個已逝的人給你託夢,對你提出要求,你敢不從嗎?”
吳斜點頭,覺得胖子說得有理。
胖子又道:“之後,胖爺我就來到了金雞山、野鬼村、迷魂殿,這些就不多說了。迷魂殿後面就是酆都城,又叫豐都鬼城,算是地府的核心位置——因為這裡有閻王殿,十殿閻王在此坐鎮。”
“胖爺我心想,這下完了。要說前面有投機取巧,運氣的成分,現在都要見地府實權大官兒了。要繼續往前走,肯定躲不過閻王爺查驗,必定一眼就看出胖爺我的底細。”
“正當我這次,確實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我感覺自己身體一輕,飄飄忽忽地就飛起來了。我還以為是閻王爺發現了我,使用神通,要拿我過去問罪呢!可不管我怎麼掙扎,我都沒有辦法擺脫那股力的控制。”
“不瞎說,我當時已經在心裡想象自己神形俱滅,屍骨不存,墳頭草有三尺高的場面了。但令人稱奇的是,胖爺我居然在這種無形的力的牽引下,飛越了前方的閻王殿!”
“而且,那閻王殿的房頂,好像能透視。我從房頂飛過的時候,往下看,能隱約看到閻王殿大堂的模樣,和正在發生的事。”
“我看到身穿袍服,頭戴冕冠,看不清臉的男人,坐在高堂上,好像在審案。他旁邊有類似助手的判官,在輔助他查驗生死簿和臺下之人的生平,看臺下之人犯沒犯甚麼罪。”
“十座閻王殿,基本都大同小異,只是所掌管的事物不同,所判之罪也不同。”
“第一殿掌管人間壽命長短,生死戶籍名冊——算接待所有鬼魂,給所有鬼魂按情況分門別類。行善的人死了,就把他們送到善地往生;生前有功也有過,但功過能相抵的,就交給後面的第十殿,由第十殿視情況而定;要是作惡多,行善少的,就會被拉到第一殿旁的高臺——孽鏡臺。這裡有面很大的鏡子,叫“孽鏡”,是用來讓鬼魂看自己生前罪惡的。”
“如果來到第一殿的亡魂,有天地恩、父母恩、師長恩、眾生恩未報,就擅自輕生;因怨恨、嫉妒他人而尋死;自己犯有小罪,但罪不至死,卻尋短見;想陷害他人,結果弄假成真,意外身亡的——這種鬼魂,會暫留在第一殿。”
“只有這些輕生鬼,明悟自己的過錯,並有意悔改,既不驚嚇陽間的人,也不找活人做替身,受他們輕生而遭牽連的人,也都脫干係後,才會有鬼差把他們送到第二殿,重新核查他們的功過,看具體要施加甚麼懲罰。”
“第二殿主要判:拐賣人口;欺騙、侵佔他人財物;故意傷害,使人眼睛、耳朵、手腳受損;庸醫誤診,或借行醫謀取私利;非法囚禁、拘押;商議婚事時,為貪圖對方的錢財權勢,故意隱瞞自己或子女真實資訊,隱瞞惡性疾病,通姦、盜竊等劣跡。”
“如果有人犯了這些罪,要留在第二殿受刑,刑滿之後再入第三殿,驗看有沒有其他罪過。”
“第三殿判的是不知感恩,沒有職業操守的人,如:不感激上司、貴人提攜;不講職業道德,為了牟利不講道義;為官沒有氣節,置百姓生計、安危於不顧;屬下背棄上司,奴僕背棄主人,士兵差役背棄長官。”
“還有諸如:犯罪後越獄逃跑,及逃跑後,連累負責關押、擔保的人和親屬;丈夫行為不義,妻子不順倫理;已經過繼給他人當子嗣,或把自己的子嗣過繼給他人,從中獲得他人恩惠、財產,卻背信棄義,回歸自己宗族或支系。”
“偷稅漏稅;唆使他人犯罪;誹謗他人,冒充他人寫退婚文書;模仿他人簽名、印章;篡改賬目;捏造契約、協議、證件;收回借他人的錢財債券時,不在憑據上註明,或銷燬憑據。”
“以及,講究風水迷信,阻止他人按禮殯葬;修建墳墓時,挖到他人棺槨,不立即停止施工,更換穴位;不敬他人陵寢,損壞他人屍骨……”
聽到這兒,吳斜不禁感嘆:“好傢伙,去了一趟“地府”,還真讓胖子你學著了。各個閻王各司其職,分別掌管甚麼罪過,都讓你門清。”
胖子給點兒陽光就燦爛,當即拍著大腿道:“那當然了,咱哥們兒是甚麼人?給我件閻王爺的官袍,咱也能坐那高臺桌案後面,給那些亡魂判上一判,未必比他們那些閻王做得差。”
吳斜翻了個白眼,“你個死胖子,說你胖,你還立馬就喘上了!我看你不是坐桌案後面,而是在桌案前面吧?得讓執掌第三殿的宋帝王,好好看看你犯沒犯你說的最後這幾條,尤其這”不敬他人陵寢,損壞他人屍骨”甚麼的……
胖子眼睛一瞪:“你丫的,小天真,說得和你自己在這方面就很乾淨似的。要真讓閻王爺判判,指不定咱倆誰的罪過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