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675章 第658章 印第安少年,Pi

2026-04-01 作者:長夜風過

第658章 印第安少年,Pi

1884年6月3日,紐約,《哈珀週刊》的編輯部。

主編理查德·沃森·吉爾德站在辦公桌後,手裡拿著最新一期雜誌的校樣,嘴角掛著滿意的微笑。

這一期的封面設計得很簡單——深藍色的背景上,只有兩個白色的字母“Pi”。

更重要的是下方的一行小字:【萊昂納爾·索雷爾最新力作】。

吉爾德知道,光是這個名字,就足以讓這期雜誌的銷量翻倍。

過去三年,萊昂納爾·索雷爾這個名字在美國已經家喻戶曉。

從《血字的研究》到《加勒比海盜》,從《1984》到《東方快車謀殺案》,每一部作品都引發了轟動。

尤其是去年,《泰坦號沉沒》在《現代生活》上連載時,在美國就是由《哈珀週刊》轉載

讀者們既為傑克和露絲的愛情流淚,也為那艘巨輪的沉沒震撼,更對英國的沒落髮出嘲笑。

而現在,這位法國作家再次在《哈珀週刊》上首發新作,甚至比巴黎更早——這對吉爾德來說,是個巨大的勝利!

他放下校樣,對助理編輯說:“印刷廠那邊確認了嗎?加印三萬冊。”

“確認了,主編。第一批五萬冊已經裝車,明天早上就能送到各大書店。”

“好。”吉爾德點點頭,“告訴發行部,做好加印準備。我預感,這一期的需求量會很大。”

助理編輯離開後,吉爾德走到窗邊,看著樓下的街道。

紐約的夏天已經來了,陽光熾烈,街道上行人匆匆。他想起一個月多前,萊昂納爾在紐約點亮達科他公寓的夜晚。

那時他就在現場,親眼見證了交流電如何照亮整個街區。

而現在,萊昂納爾又把新作交給了《哈珀週刊》。吉爾德相信,這部作品能像電燈一樣點亮美國人的大腦

他回到辦公桌前,再次翻開校樣,閱讀自己為這篇小說撰寫的卷首語:

【本期,我們榮幸地向讀者呈現萊昂納爾·索雷爾先生的最新作品。

這是一個關於倖存與救贖的故事,也是一個關於信仰與真實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個印第安少年“Pi”,他在一場海難後奇蹟生還,但他的經歷卻遠超常人的想象。

我們邀請您跟隨調查員皮埃爾的腳步,一起探尋這個少年口中的真相——無論那真相有多麼不可思議。】

————————————

一天後,波士頓,比肯山的一棟聯排別墅裡。

六十歲的阿比蓋爾·亞當斯·布魯克斯,正坐在客廳的搖椅上,戴著老花鏡,閱讀剛剛送到的《哈珀週刊》。

她是這本雜誌的忠實讀者。每週六上午十點,郵差準時把雜誌送到門口,這是她一週中最期待的時刻。

今天也不例外。

阿比蓋爾接過雜誌時,第一眼就看到了封面上的兩個白色字母“Pi”。她愣了一下,隨即看到了下方的小字。

“萊昂納爾·索雷爾?”她喃喃自語,“他又有新作了?”

她當然記得這個名字!去年《泰坦號沉沒》連載時,她每期都追,還為傑克和露絲的愛情哭了好幾次。

雖然她的丈夫嘲笑她“這麼大年紀還為一部愛情小說流淚”,但她不在乎。

好故事就是好故事,與年齡無關。

阿比蓋爾迫不及待地翻開雜誌,直接跳到小說開始的那一頁。她先讀了主編的卷首語。

“印第安少年?”她皺起眉頭,“這倒是新鮮。”

她當然見過印第安人——當然,每個美國白人都“或多或少”見過印第安人——至少她見到的不是照片或者頭皮。

幾年前去洛杉磯時,她在火車站月臺的籠子裡見過關在裡面的印第安人,還活著。

他們穿著奇怪的衣服,臉上塗著黑色的油彩,沉默地蹲在在籠子裡,像雕像一樣。

丈夫說,他們是“保留地”的印第安人,襲擊了白人定居點,現在被抓住了,要被處死或者賣掉。

她繼續往下讀。

小說的開頭是一個叫“皮埃爾”的法國人的自述。

他在法屬蓋亞那的殖民政府工作,三十歲左右,對那裡的一切都感到厭惡。

雖然阿比蓋爾對殖民地的生活一無所知,但她能從皮埃爾的描述中,感受到那種悶熱、潮溼、令人窒息的環境。

【我在這個地方已經呆了七年。

整整七年!

說出來我自己都不信。

蓋亞那是甚麼地方?你們這些巴黎的老爺們大概只知道兩件事:

第一,這裡是法國最大的罪犯流放地;第二,這裡熱得要命。

這兩件事都是真的。

但你們不知道的是,這裡還有第三件事——無聊得要命。

熱和無聊混在一起,就像把烈酒和瀉藥兌在一塊喝,讓你在迷迷糊糊中泡在一堆屎裡。

就像我現在這樣!

甚麼,你說乾脆辭掉工作,回到法國。

嘿,我可不是索邦或者法蘭西理工畢業的才子,我也沒有一個當將軍的爸爸。

在蓋亞那,我每個月有210法郎的薪水能掙;但在巴黎,我只能賺150法郎。

不幹活就沒錢,沒錢就不能喝酒,不能喝酒就得清醒地面對這個鬼地方——那還不如死了。

所以每天早上七點,我還是會爬起來,規規矩矩地穿上外套,步行二十分鐘到殖民地政府的辦公樓。

我們的辦公樓是白色的,只有兩層高,有像凡爾賽宮的廊柱,門口豎著旗杆,掛著三色旗。

設計的時候大概想弄出點法蘭西的氣派,但現在廊柱上早就貼滿了花花綠綠的告示,連原來的顏色都看不清楚了。

內容無非是“某囚犯逃脫,懸賞五十法郎”、“某商人欠債不還,拍賣貨物抵債”之類的屁話。

我的辦公室在一樓,朝西。下午太陽一曬,整個房間就成了烤爐。冰塊?別做夢了。

這裡的冰要2個法郎1磅,夠我喝上一晚上的酒。

我的工作內容很簡單:寫報告。

船運報告、移民報告、囚犯統計報告、物資清點報告……甚麼都報告。反正只用坐在桌子前,用墨水把紙填滿。

然後把報告交給上司,上司再交給他的上司,最後大概會被鎖在某個櫃子裡,永遠不會再被翻開。

沒有人真的在乎這些報告。在這裡工作的每一個人都知道,殖民地的唯一意義就是關犯人。

至於那些數字、表格、統計,都是做給巴黎看的。巴黎想看甚麼,我們就寫甚麼。】

“流放犯、原住民、腐敗的官員……上帝,那是甚麼地方?”看著小說裡“皮埃爾”喋喋不休的自述,她輕聲發出疑問。

隨後,皮埃爾接到任務,要去醫院詢問一個海難倖存者——一個印第安人少年。

少年會講英語,所以英語最好的皮埃爾被派去了。

看到這裡,阿比蓋爾笑了——這個設定很巧妙。

如果少年只會土著語,故事就無法展開;如果他會法語,那就太巧合了。

英語——既合理,又能讓美國讀者感到親切。    一路上,皮埃爾都在和搭檔抱怨。搭檔老杜邦是個老油條,只想退休回法國,對皮埃爾的抱怨宛若未聞。

兩人在醫院見到了少年,也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叫做“Pi”。

這是父母給他的暱稱,由於他還沒有成年,也沒有在部落中做出甚麼突出的貢獻,所以還沒有正式的名字。

【我坐在病床邊,開啟筆記本。Pi躺在床上,眼睛看著我和已經開始打瞌睡的老杜邦。

“你會說英語。跟誰學的?”

“跟一個白人牧師學的。”

“牧師?”

“他叫約瑟夫·麥克尼爾。從俄勒岡來的。”

我等著他繼續說。

Pi停了一會兒,然後開始講。

“那是我八九歲的時候。有一天,父親帶人去打獵。他們遇到一頭熊。熊很大,站起來比人還高。父親射了一箭,沒射中要害。熊撲過來,把父親壓在地上。”

他講得很慢,用的單詞也很簡單,但是語法與口音都沒有甚麼問題。

“這時候麥克尼爾先生出現了。他帶著槍。他開槍打死了那頭熊,把父親揹回部落。父親傷得很重,養了半年才好。”

“麥克尼爾先生為甚麼會出現在那裡?”

“他當時在部落附近傳教。想說服我們信他的上帝。但他從不強迫我們。他只是在部落外面搭了個小木屋,住在那裡,偶爾進部落來,給孩子們講故事,給生病的人發藥。”

“你父親傷好之後呢?”

“父親感謝他救了自己的命。問他想要甚麼。麥克尼爾先生說,他甚麼都不要,只想留在部落裡,繼續傳教。父親同意了。”

我點點頭。這故事聽起來還算合理。傳教士們是喜歡這麼幹,哪怕是吃人的部落,也要去試試能不能讓他們信奉上帝。

“他在部落裡待了多久?”

“四年。”

“四年?他一個人,在印第安部落裡待了四年?”

“是的。他學會了我們的話。我們的小孩都喜歡他,因為他總是有故事講。聖經裡的故事,挪亞方舟,摩西分開紅海,耶穌在水上走。”

Pi說到這裡,嘴角動了動,像是在笑。

“我那時候問他,耶穌在水上走,是真的嗎?他說,是真的。我說,那我為甚麼不能在河上走?他說,因為你的信心不夠大。”

我忍不住笑了。

“後來他開始教我們英語。他有一本聖經,英文的。他說,學會了英語,你們就能自己讀聖經,不用我講給你們聽。”

“你學得怎麼樣?”

“學得很快。麥克尼爾先生說我很有天賦。他讓我多讀聖經,多跟他說話。四年下來,我的英語說得和他一樣好。”

“他後來呢?”

“他死了。病死的。那一年我十三歲。”

“他死之前,把那本聖經留給了我。扉頁上寫著,‘給Pi,願你永遠記得,上帝與你在同一個故事裡。’”

我看著Pi。他的臉上一直沒有太多表情,但是說這句話的時候,他把頭低了下去。

“那本聖經呢?”

“在船裡。跟著船一起沉了。”

“麥克尼爾先生離開之後,你們部落發生了甚麼?你為甚麼會在那條救生艇上?”

Pi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不會回答了。

然後他說:“白人來了一趟又一趟。有的帶著貨物換皮毛,有的帶著工具量土地,有的帶著槍趕我們走。父親一直儘量和他們好好相處,能忍就忍。”

“忍到甚麼時候?”

“忍到去年。”

“去年怎麼了?”

“他們抓了我們。我和父母,還有其他十幾個人。關在籠子裡,運到一個叫尤里卡的小鎮,然後賣給了馬戲團。”

“馬戲團?”

“巴納姆與貝利聯合馬戲團。”

我記下這個名字。

“巴納姆兄弟馬戲團很有名。老闆叫菲尼亞斯·T·巴納姆。他在紐約有個大博物館,裡面全是稀奇古怪的東西。巨人,矮子,長鬍子的女人,會算數的馬。現在多了我們——‘原始部落的印第安勇士’。”

Pi說這些話的時候,語氣很平靜,但聽得我有點不舒服。

“到了馬戲團之後呢?”

“關進籠子。和動物一起。”】

——————————

讀到這裡,美國的讀者們也第一次感到“有點不舒服”了。

波士頓,一個神學院宿舍裡。

幾個年輕學生圍坐在桌前,傳閱同一本雜誌。

“你們讀這一段了嗎?那個牧師把聖經留給Pi,說‘上帝與你在同一個故事裡’。”

“這會不會是索雷爾在暗示甚麼?”

“暗示甚麼?”

“上帝和印第安人也在同一個故事裡。”

有人輕輕笑了:“那些老傢伙可不會同意這個說法。”

紐約,一家酒館裡。

一個粗壯的男人把杯子往桌上一放:“這他媽寫的甚麼玩意兒?印第安人學英語?跟牧師學的?”

旁邊的人說:“怎麼了?”

“我弟弟就在西部。他說那些印第安人都是畜生,根本教不會。”

“那這個牧師是怎麼回事?”

“編的唄。作家就喜歡編這種東西騙人。”

酒館角落,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抬起頭:“你們覺得是編的?我在《紐約論壇報》上看過報道,真的有白人牧師去印第安部落傳教。有的待了好幾年。”

酒館裡安靜了下來。

然後那個粗壯的男人說:“那又怎樣?最後還不是被賣到馬戲團了。”

而小說接下來的描述,更讓這幫美國佬覺得有些難堪。

(第一更,後面還有,求月票!)

(本章完)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