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籠子裡,籠子外
【“和動物一起?甚麼樣的動物?”我問。
Pi還沒來得及回答,老杜邦就打起了呼嚕。他靠在椅子上,腦袋歪向一邊,嘴巴張著,睡得挺香。
Pi看了他一眼,我對Pi說:“別理他,你繼續說。”
Pi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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籠子是鐵的,大概有我父親伸開雙臂那麼長,鐵條之間的空隙剛好能讓我伸出手臂,但人鑽不出去。
在籠子裡,只有我可以站直,父親和母親只能彎著腰坐著。
我們的籠子和動物的籠子堆在一起,沒有頂棚,沒有遮攔。
馬戲團的人說,動物不需要那些。我明白了,這裡的“動物”包括我們。
我父親是胡帕族的族長。但在籠子裡,他甚麼都不是。被關進來以後,他一句話都不說。
我母親縮在籠子一角,同樣一直不說話,只偶爾低聲唱歌。但唱的甚麼,我並不能完全聽懂。
我們的籠子左邊是鬣狗的籠子,右邊是紅毛猩猩的籠子,對面是一頭巨大的灰熊。
再遠一點,有野牛,有山獅,有兩頭大象。
這些動物,有些我以前就認識,有些我來了以後才見到。
每個動物都有名字。大象叫“珍寶”和“公主”,灰熊叫“老比爾”,山獅叫“閃電”,紅毛猩猩叫“橙汁“”
最早那頭斑馬的名字我忘了。它死了以後被拖走,籠子空了幾天,後來又關進來一隻新的斑馬。
除了我們一家之外,只有鬣狗沒有名字,可能是因為馬戲團裡的每個人都討厭它。
每次我靠近它那邊,它就停下來,把頭伸向籠子縫隙,咧開嘴、露出牙齒,口水往下淌。
它總想把嘴伸過來,總想咬點甚麼下來。
籠子的縫隙不夠大,它的嘴塞不過來,但它一直在試。哪怕鼻子被擠得變形,它還在試。
紅毛猩猩橙汁已經不年輕了,臉上的毛開始變成灰白色,和父親的一樣。
它總是坐著,背靠著籠子,兩條長手臂搭在膝蓋上。
我第一次看它的時候,它伸出手,穿過籠子縫隙,指向我手裡的東西。
我手裡有一塊黑麵包。馬戲團的人每天給我送兩次吃的,一次早上,一次晚上。
每次吃的東西都一樣:一塊黑麵包,一碗水。有時候麵包硬得咬不動,有時候水裡有股怪味。
我把麵包掰了一半,遞給它。它接過麵包,放進嘴裡嚼了幾下,馬上又吐掉。
然後它就看著我,好像在可憐我為甚麼要吃這麼難吃的東西。
兩頭大象在籠子區的最邊上,“珍寶”和“公主”。
它們很大,大到我第一次看見它們的時候,愣了很久。部落周圍的山林裡沒有這麼大的動物。
鹿沒有這麼大,熊也沒有這麼大。只有山,山才有這麼大。
但山不會動,它們會動。它們會慢慢地搖動腦袋,會慢慢地甩動鼻子,會慢慢地挪動腳步。
它們做甚麼都很慢,但戲弄人的時候很敏捷。
有一次,“珍寶”用鼻子捲起一塊石頭,扔進馬戲團雜工的水桶裡,水濺了雜工一身。
雜工跳起來,罵了幾句,又撿起石頭扔回去。
“珍寶”等他轉身要走,又把鼻子伸進水桶,吸了滿滿一鼻子水,噴過去,讓他從頭溼到了腳。
這時候,旁邊籠子裡的“公主”就開始叫,聲音比海螺響十倍。
周圍的動物也都跟著叫起來,灰熊和山獅在吼,而鬣狗是在尖聲笑。
籠子裡的時間很難打發,一天比在部落裡的十天還要長,這樣的樂子不是每天都能碰到。
剩下的時間就需要各自想辦法來熬過去了。
灰熊“老比爾”整天都在睡覺。山獅“閃電”一刻不停地籠子裡來回踱步。斑馬只想一件事情,那就是吃。
野牛站在籠子中間,馬戲團的人送來乾草,它看一眼,不碰。送來水,它聞一下,不喝。
老虎的籠子在最裡面,單獨放著,離所有動物都遠。馬戲團的人叫它理查德·帕克。
它的身體很長,皮毛是黃色的,上面佈滿黑色條紋。如果天氣好,陽光照在它身上,皮毛就會閃閃發光。
它的眼睛是金色的,和太陽的顏色一樣。它從籠子了縫隙看了我一眼,然後就趴著繼續睡覺。
它和“閃電”長得有點像,但是比閃電大得多,牙齒也長得多。閃電連回頭看它一眼的勇氣都沒有。
別的動物叫的時候,它不動;別的動物鬧的時候,它也不動。父親說它是這裡最大的那個酋長,有自己的驕傲。
只有馬戲團的人來餵食,扔進一大塊生肉,它才慢慢站起來,走過去吃完,然後又躺下。
它好像甚麼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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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到這裡,我停了下來,問Pi:“你說那隻老虎,它叫甚麼名字?”
“理查德·帕克。”
“這是人的名字,有姓氏,不是‘橙汁’或者‘珍寶’這樣的代號。”
“是。”
“馬戲團給一隻老虎起人的名字?”
“我不知道為甚麼。我只知道它叫這個。”
老杜邦醒了,他揉揉眼睛,看看窗外:“天都快黑了。你們還沒聊完?”
我說:“快了。”
老杜邦站起來:“那你快著點。我去外面抽根菸。。”
然後他走到了外面。
我又轉向Pi:“繼續。你說了很多馬戲團的動物,還沒有說你為甚麼會在船上。”
“先生,因為我們要被一起運去歐洲。那裡的白人也想看我們表演。需要我從上船以後開始說嗎?”
“不用,你想說甚麼就說甚麼吧。” “好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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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戲團裡的動物很簡單。它們餓就吃,困就睡,怕就躲,生氣就吼。
馬戲團的人不一樣。人很複雜,也很奇怪。
長著兩個頭的女人,四條腿的男人、比樹還高的男人、比椅子還矮的女人、渾身是毛的男人……
我從沒有見過部落裡的人長這樣。父親說這些人都是受到了詛咒。
但這些受到詛咒的人並不用住在籠子裡,他們有自己的帳篷,還可以在我們面前走來走去。
有一次,那個四條腿的男人和那個兩個頭的女人在深夜來到我們的籠子旁邊。
然後四條腿的男人就把其中的兩條腿架在了兩個頭的女人的腰上,就開始像春天的雄鹿與雌鹿一樣。
周圍有很多雙眼睛看著他們——包括我的——但他們一點兒也不在乎。
馬戲團的馴獸師霍洛維茨,喝醉了就用鞭子抽打動物。
他會一邊罵,一邊把籠子的鐵條抽得啪啪響。
這時候鬣狗會縮在籠子角落,夾著尾巴,嘴裡嗚嗚叫;橙汁會縮成一團,兩條手臂抱著頭,像小孩一樣哭。
就算是理查德·帕克,這時候也會往籠子深處靠一靠,雖然那些鞭子並不會真的落到它的身上。
霍洛維茨不是馬戲團裡最壞的人。最壞的那個是杜普雷。
動物每天吃多少,喝多少,死了值多少錢,活著能賺多少錢,都由他說了算。
他每天都會檢查籠子裡動物的情況。檢查的辦法使用他那根帶著尖刺的手杖捅一下,如果還能起來就說明健康。
如果起不來,他就會揮一揮手,這個籠子很快就會被拉走,然後又空著拉回來。
我們到的第一天他就說了,我們一家值兩百美元一個,比“閃電”便宜,但比鬣狗貴。
如果我們死了,剝下的頭皮在亞利桑那隻值50美元一張,但在新墨西哥就值100美元。
所以我們每天可以吃兩頓飯,每次要展覽前還可以吃兩片鹹肉,杜普雷說不能讓我們太早死掉。
我喜歡巡演。不僅因為巡演可以吃到肉,而且可以住在大一點的籠子裡,可以站直了走來走起的那種。
馬戲團的埃米爾會給我父親戴上羽毛頭冠,給我母親臉上塗紅色的油彩,讓我拿著長矛。
但這些都不屬於胡帕族。
我們的酋長不戴羽毛頭冠,我們戴的是鹿角或者牛角,越大越好;
我們用黑色的木炭塗臉,並且只有男人在出去狩獵的時候才塗,女人不能塗;
我們很早就不用長矛了,我們用槍,和白人一樣用槍,我就會用槍。
但埃米爾對杜普雷說,只有讓我們穿成這樣,才有人願意掏5美分進來看我們一眼。
他還試圖教我們嘴裡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並說這才是白人希望聽到的部落的聲音。
父親和母親始終緊閉著嘴,我想學這發出那聲音,但又不敢。
我還覺得那些衣服挺好看。
父親頭上的羽毛頭冠雖然亂七八糟,但紅的、藍的、黃的、綠的,混在一起,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母親臉上的油彩雖然太紅,但抹勻了以後,整張臉都在發亮,像是太陽一樣。
演出的時候,我們會被帶到一個臺子上,周圍圍著一圈矮欄杆。欄杆外面就是觀眾,坐得滿滿的。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甚麼人都有;好奇、興奮、害怕、嘲笑、同情……甚麼表情都能看到。
杜蘭德站在臺子邊上,介紹我們是“來自太平洋沿岸的胡帕族勇士”“保持著最原始的部落傳統”“從未與文明世界接觸”。
我想起了麥克尼爾先生,想起了聖經,想起了諾亞方舟,想起了摩西分開紅海,想起了耶穌在水上走……】
小說的第一期連載在這裡結束了,美國的讀者們感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不適”。
他們習慣了在報紙上閱讀關於“西進拓荒”的英勇故事,或是觀看類似“野牛比爾”那種將西部浪漫化、奇觀化的演出。
在這些敘事裡,白人拓荒者是文明的代表,印第安人則是需要被“馴服”或“開化”的障礙,是落後、野蠻的象徵。
這種心理當然可以簡單地歸於種族偏見,但它本質上是為奪取土地、資源的行為提供了道德上的正當性——
他們不是人,至少不是和我們一樣的“文明人”,所以我們的所作所為並非那麼不道德,甚至可以說是“為他們好”。
然而,萊昂納爾卻狡猾地將一個印第安少年作為第一人稱敘述者,並且將這個少年塑造得敏感而富有觀察力。
透過Pi的眼睛,讀者被迫以“被觀看者”的視角,重新審視了那個他們自以為熟悉的世界。
籠子、鞭子、酗酒的馴獸師、冷酷的經理、偷情的男女……這些景象本身並不稀奇。
但當這一切的觀察者是一個被關在籠子裡、被當作動物一樣展覽的印第安孩子時,就有些尖銳了。
更讓一些美國讀者坐立不安的是Pi一家對待動物的態度。
那種將動物視為平等生靈的思維,與馬戲團白人對待動物和Pi一家的粗暴態度,形成了鮮明對比。
究竟誰更“文明”?誰更“野蠻”?這個問題像刺一樣扎進了不少讀者的心裡。
《紐約晚郵報》的一位讀者在來信欄目中抱怨:
【索雷爾先生就不能寫點有趣或浪漫的故事嗎?就像他之前的《泰坦號沉沒》或者《加勒比海盜》那樣?
我們每天已經夠煩惱了,為甚麼還要讀這種壓抑的東西?印第安人的處境確實不幸,但這就是歷史程序,不是嗎?】
另一位來自波士頓的女士則在沙龍上對她的朋友說:“他寫得好像我們白人都像那個醉醺醺的馴獸師一樣殘忍。
但也有很多善良的白人在幫助印第安人啊!就像故事裡那個麥克尼爾牧師一樣。索雷爾為甚麼只展示不幸的一面?”
還有更直接的憤怒,洛杉磯的一份報紙評論:
【這個法國佬懂甚麼美國?他是在用他那種法蘭西式的優越感,來玷汙我們開拓邊疆的史詩!
印第安人為甚麼不能在馬戲團展覽?讓公眾看看這些“自然的兒女”有甚麼不好?
這總比讓他們在荒野裡互相廝殺、襲擊我們的定居點要強!
如果索雷爾那麼喜歡印第安人,他為甚麼不寫一個像‘坐牛’或‘瘋馬’那樣的英雄,帶領部落打敗白人的故事?
那樣至少還有點男子氣概和悲劇美感!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陰陽怪氣地揭露所謂的‘白人的野蠻’——
要知道,這片土地上的野蠻,在他動筆之前早就存在了,而且不僅僅來自白人!】
“萊昂,這個故事是你見過那位叫‘坐牛’的酋長以後才想到這麼寫的?”海風吹拂下,蘇菲拿著一份手稿,輕聲發問。
萊昂納爾望著一望無際的大西洋,感受著腳下的「佩雷爾號」隨著波浪起伏,腦中是自己寫這個故事的想法。
“三年前在「佩雷爾號」的娛樂室裡第一次講這個故事的時候,‘Pi’其實是個‘印度少年’——被英國統治的那個‘印度’。
但是見過‘坐牛’以後,我的想法改變了,決定把這個故事‘獻給’美國。不過從拼寫角度來看,也相當於沒有改。”
聽到這個答案,蘇菲笑了,沒有再追問,只是陪著萊昂納爾,看著海上的夕陽慢慢下墜,晚霞把天空染成酡色。
(終於寫出來了,求月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