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李娜提到 “延長協助調查”,而不是直接 “拘留” 陳嚴,更印證了他的判斷。
如果有實錘,警方早就把陳嚴刑拘了,不會只靠 “協助調查” 耗時間。
車窗外的街景緩緩後退,陳煒掏出手機,翻出洪曉的號碼,卻沒立刻撥過去。
他知道,洪曉還在等著他的回話,他必須拿捏好分寸。
既不能說 “沒要到人”,顯得自己沒用;也不能說實話 “警方沒實錘”,免得洪曉繼續囂張,反而把他拖下水。
他想了想,編輯了一條簡訊:
“李娜態度強硬,以‘辦案’為由拒放人,但我看她底氣不足,應該只是有零星線索,沒實質證據。你讓陳嚴再扛扛,我再想辦法從側面協調,爭取儘快讓他出來。”
發完簡訊,他把手機揣回兜裡,靠在座椅上閉上眼睛。
接下來,他打算暫時 “冷處理” 洪曉的要求,既不主動幫,也不徹底拒絕,等警方和洪家的博弈再明朗些,再決定自己該怎麼做。
省城洪家別墅的書房裡,洪曉把手機狠狠摔在紅木書桌上,螢幕裂開一道縫。
陳煒那條 “側面協調” 的簡訊,在他眼裡就是 “無能” 的藉口,他咬著牙罵了句 “廢物”,手指卻不由自主地撥通了洪鳴的電話。
這是他最後的希望,像上次那樣,讓省廳出面,把陳嚴從李娜手裡搶出來。
電話接通後,洪曉的聲音帶著前所未有的急躁,甚至忘了掩飾情緒:
“陳嚴被李娜扣在市局了,陳煒那個廢物根本沒用!趕緊找省廳的人,像上次那樣,讓他們直接出面干預,把陳嚴帶到省裡面來審,別讓李娜在 Y 市搞事!”
他滿以為洪鳴會像上次一樣,立刻答應動用省廳關係,卻沒聽到預期的肯定答覆。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洪鳴的聲音帶著明顯的猶豫,甚至有些嚴肅:
“你先別急,我問你,李娜現在是以甚麼名義扣的陳嚴?有正式拘留嗎?”
“就是協助調查!沒拘留!”
洪曉急忙說,
“可再這麼耗下去,陳嚴萬一扛不住,把物流園的事說出來怎麼辦?他知道的太多了!”
“知道多,不代表會說。”
洪鳴的聲音冷靜得像冰,
“而且,省廳那邊,不能再妄動了。”
洪鳴坐在省委辦公室裡,手指無意識地敲擊著桌面,眼前浮現出上次省廳廳長謝偉的臉色。
上次為了幫洪曉壓下調查,他讓分管刑偵的副廳長出面干預,謝偉事後在省委會議上特意提了句 “辦案要講程式,不能搞特殊”,話裡話外都是不滿。
這次再讓副廳長出手,風險比上次大得多。
謝偉在才當上廳長不久,一直保持著 “不站隊” 的中立態度,既不偏向洪家,也不靠攏梁友和君凌。
這種中立對洪家來說至關重要。
省廳不偏向對方,洪家在下面市的辦案中才能有 “緩衝空間”。
如果這次再強行讓副廳長干預,謝偉很可能會覺得洪鳴 “把省廳當自家工具”,徹底翻臉。
一旦謝偉倒向梁友和君凌,省廳後續的辦案方向會完全偏向,洪家再想找 “干預空間” 就難了。
而且,洪鳴比洪曉更懂辦案程式 。
“協助調查” 沒有強制約束力,只要陳嚴不鬆口,李娜拿不到實質證據,兩天後就必須放人。
現在還沒到 “非救不可” 的地步,沒必要冒險動用省廳關係。
萬一現在動了手,反而讓謝偉和君凌覺得 “陳嚴身上真有大問題”,反而會加派力量查陳嚴,得不償失。
上次干預 Y 市辦案,已經讓梁友在省委常委會上隱晦提過 “個別領導幹部干預司法”。
這次再幹預,梁友很可能會聯合林旭,兩個人搞些事情出來。
“現在只是協助調查,沒到那個地步。”
洪鳴的聲音透過聽筒傳來,帶著不容置疑的堅決,
“你別再找陳煒,也別再想省廳的事。讓陳嚴自己扛住,只要他不鬆口,李娜沒證據,自然會放人。你要是再瞎折騰,把事情鬧大,誰也救不了你。”
洪曉愣住了,他沒想到洪鳴會拒絕得這麼幹脆。
在他眼裡,只要洪鳴肯出面,省廳肯定會聽話,卻忘了父親要考慮的 “政治平衡” 遠比他的 “恐慌” 更重要。
他攥緊拳頭,聲音帶著委屈和憤怒:
“陳嚴要是說了,我怎麼辦?物流園的賬冊雖然轉移了,但他知道海外賬戶的事!”
“知道不代表能說清。”
洪鳴的語氣緩和了些,卻依舊沒鬆口,
“我會讓人去跟陳嚴的律師對接,讓律師在會見時給陳嚴帶話 —— 只要他扛住,事後洪家會保他全家,還會給一筆足夠他下輩子衣食無憂的錢。陳嚴是律師出身,知道甚麼該說甚麼不該說,他不會拿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賭。”
原來洪鳴不是 “不管”,而是有更穩妥的後手。
他沒選擇硬碰硬幹預辦案,而是從 “穩住陳嚴” 入手,用利益和安全承諾讓陳嚴閉嘴。
這比動用省廳關係更隱蔽,也更安全。
洪曉這才稍微鬆了口氣,卻還是有些不滿:
“那要是到時候李娜還不放人怎麼辦?”
“那就再說。”
洪鳴的聲音裡透著疲憊,
“現在最重要的是別添亂。你待在別墅裡,別出門,別給李娜任何抓你把柄的機會。陳嚴的事,我會盯著。”
洪鳴掛了電話後,立刻撥通了副廳長的電話,卻不是讓他干預辦案,而是叮囑:
“謝偉那邊有任何動靜,立刻告訴我。另外,盯著 Y 市市局的辦案進度,尤其是陳嚴的協助調查情況,有訊息第一時間報給我。”
他沒賭,也沒退,只是在 “安全邊界” 裡,悄悄佈下了另一層防線。
他要等,也等謝偉和君凌的反應。
這場博弈,比的不是誰更急躁,而是誰更能沉住氣。
市局審訊室的時鐘指標,正一步步逼近 “協助調查” 的時間截止點。
距離陳嚴被釋放不足六小時,審訊室的門被推開。
陳嚴的律師拿著《律師會見函》走了進來,函件上蓋著律所和司法局的雙重公章。
按規定,李娜無法阻止,不能干預兩人的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