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兩週的假期,因為塞了太多事,變得格外漫長。
不過這種漫長並不無聊。等丫丫和哈利終於趴在書桌前,突然就想記錄點甚麼。於是丫丫摸出兩本帶鎖的日記本,分給了哈利一本。
兩人都在奮筆疾書,恨不得把這兩週的所有見聞都塞進那個小小的、帶鎖的樹洞裡。
她們實在見了太多。
從東歐倒爺的腰包到老兵肺裡的彈片,從紅場邊的攤販到街角蜷縮的流浪漢——感慨多得跟春天的野草似的,壓都壓不住。
可惜霍格沃茨沒有語文課。麥格教授只會讓你把甲蟲變成紐扣,斯內普只會讓你把鼻涕蟲切成薄片。沒人佈置那種《難忘的假期》或者《記一件有意義的小事》的標配作文。
但沒關係。
沒人佈置,照樣能寫。就當寫日記唄。
而且正因為不用交給老師批改,不用擔心拼寫錯誤被扣分,不用顧慮思想不端正被請家長——這日記寫得那叫一個隨心所欲、放飛自我。
哈利的日記風格比較直接。
他詳細記錄了東歐見聞的第一印象:這邊好多人都很可憐,國家說不要就不要他們了,跟被扔出門的舊沙發似的。
第二印象:這裡的食物真好吃,比我老家強——他特意加粗寫了這句,以表示自己的震驚——就算是飛機餐都比德思禮家的飯菜強十倍,魯塞尼亞食堂的大鍋飯甚至比霍格沃茨還香!
丫丫的日記則完全是另一個畫風。
她花了整整兩頁論證一個核心觀點:這幫阿斯塔特叔叔,本質上都是爹寶男。
唯一例外是賽維塔——因為他是媽寶男。然後在記錄一連長的段落旁邊,丫丫畫了一隻眼睛黝黑滾圓的水獺,並在水獺身上添上一連長的特徵。
塗鴉完畢。還挺藝術!
丫丫興致大發,開始在日記本上畫各種小動物。
哈利看過來時,她正在畫一隻肥滾滾的動物。頭型扁平,眼神兇狠,渾身寫著“別惹我”。
哈利湊過來看:“咦?這是赫奇帕奇的獾麼?似乎有點不一樣?”
丫丫大笑:“這是蜜獾。江湖人稱平頭哥。”
“平頭哥?”
“是滴,你看它髮型!另外這個詞也是用來形容它一點就炸的脾氣的!”
“很多人以為獾就是那種胖乎乎,慢吞吞的傢伙。那是他們沒見過平頭哥。這玩意兒的一生只有兩件事:打架,或者去打架的路上。咬遍草原無敵手,敢懟獅子敢懟蛇,被毒暈了睡一覺起來接著打。”
丫丫給哈利科普了半小時平頭哥的戰績:從掏蜂窩被蟄成球,到拿毒蛇當辣條啃,再到拿獅子當陪練——小哈利的世界觀被反覆重新整理。
等他終於從震驚中回神,看向丫丫的眼神裡已經帶著一絲崇拜:這都懂,丫丫真是博學。
緊接著,哈利又想,丫丫這麼說是不是暗示我要學習平頭哥那種……無所畏懼的精神?
嗯,一定是。
哈利立刻在日記本上添了一段:今天學到一課,做人要像平頭哥,不怕事,不服就幹!
兩人的日記內容,差不多就是這樣滴。
如果不出意外,這本日記十年二十年後被翻出來——
要麼看得笑出眼淚,覺得童年真可愛,自己當年怎麼那麼有梗;
要麼羞恥到腳趾摳地,恨不得當場銷燬證據,順便連知道這段歷史的自己也一併滅口。
兩人寫完日記,吃過午飯,正準備出門逛逛,消消食——然後就被一個奇怪的老人攔住了。
當然,在東歐街頭,老人實在太常見了,但這位老人的畫風……不太一樣。
首先,他的時尚品味相當前衛,屬於那種“後現代垃圾桶風”的開創者。
身上的衣服層層疊疊,彷彿是從方圓十里內所有垃圾桶裡精挑細選出來的高定單品:
一件明顯屬於女性的碎花毛線裙打底,上身套著件缺了袖子的藍灰色工裝馬甲,馬甲外面又裹了件破洞、缺釦子的棕色大衣;下身是一條肥大的燈芯絨褲子,褲腳分別塞進一隻紅色雨靴和一隻黑色皮鞋裡。
潮,太潮了。
而且,在看到哈利的那一瞬間,老人那雙原本渾濁的眼睛突然亮了,亮得像兩個一百瓦的燈泡,恨不得把哈利從頭到腳照個透。
他直接撲了過來,並叫出了哈利的身份。
請注意,他喊的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大難不死的男孩”,更沒有像魔法界裡那些沒見過世面的巫師一樣,盯著哈利額頭上的傷疤尖叫。
他喊的是最本質的屬性——巫師。
“巫師,你是一個小巫師對不對?”
那位老人張開雙手,就像擁抱失散多年的親人般,朝著哈利撲了過去。
但很遺憾,他沒碰到哈利。
因為奧盧斯跨前一步,像一堵移動的城牆,穩穩地擋在了兩個孩子身前。極限戰士居高臨下地盯著老人,眼神冷得能凍住空氣。
老人似乎有些畏懼奧盧斯身上那種濃烈的屬於毀滅者的氣息。他縮了縮脖子,像只受驚的貓一樣退了兩步,但眼睛依然死死盯著哈利,充滿渴望。
“你的……你的父母呢?或者長輩?我看你像個有家教的孩子……”
老人搓著那雙黑乎乎的手,語速極快,帶著一種推銷員特有的卑微和急切。
“你家需要家神嗎?我很會做家務!我能讓牛奶不發酸,能讓爐火更旺,能幫你看管牛羊、帶孩子、做飯鋤草……我還能為你家帶來好運!真的,我很有用的!”
哈利沒說話。
主要是他被這突如其來的熱情給整懵了。
在麻瓜世界,這種場景通常的處理方式是:弗農姨夫抄起掃帚,一邊罵罵咧咧一邊把這種“流浪漢瘋子”趕出街區。
在魔法界,也沒人教過他“如果被自稱家神的流浪漢當街推銷該怎麼辦”這門必修課。
這時候,丫丫插話了。
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一臉的不服氣:
“喂,老頭。我也是巫師啊!為甚麼你只問他,不問我?”
家神推銷員終於把目光從哈利身上挪開,轉向丫丫。那雙渾濁的眼睛上下打量了她一圈。
然後,他皺起了鼻子,像空氣中嗅聞著某種味道。
“你……你也是巫師?也許吧。但你……你……”
他“你”了半天,最後似乎是為了不得罪這個看起來不好惹的小女孩,小聲嘀咕了一句:
“你沒有巫師的味道!”
丫丫翻了個大大的白眼。
好嘛。
甚麼叫沒有巫師味?!
合著巫師是甚麼特定品種的洋蔥嗎?還是說必須得是一身魔藥味或者貓頭鷹糞便味才叫正宗?
她可是正兒八經的震旦傳人!身上流淌的是魔法女神的神秘血脈!懂不懂含金量?
不管怎麼說,這個莫名其妙碰瓷的老人——或者說,老家神——最終還是被丫丫她們帶了回去。
倒不是出於甚麼人道主義關懷。因為這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流浪老人確實不是人類,帶回去處理符合聖理會的“收容物管理條例”。
經過一番阿斯塔特式的強制清潔,老家神終於露出了真容。
所謂阿斯塔特式清潔,具體操作如下:
直接扔進浴缸。清水沖刷一遍。消毒液沖刷一遍。清水沖刷一遍。肥皂清潔一遍。全程老家神吱哇亂叫,但幹活的泰斯面無表情,只當沒聽見。
三遍之後,老頭被拎出來,甩幹,換上正常的衣服,理一理頭髮,最後扔到椅子上。
這時候再看,總算像個能正常對話的生物了。
他看起來像衰老的嬰兒,給人種又老又年輕的感覺。面板皺巴,頭髮白得像初雪。眼睛倒是挺大,裡面透著種說不清的混合情緒——狡黠有,疲憊有,還有一點點“我剛才是不是差點被洗禿嚕皮”的心有餘悸。
他自稱尼斯·普克,是一位古老的家神。
據他交代,很久很久以前,他服務過很多家族,最後一代是一個顯赫的東歐巫師家族。
那時候日子過得相當滋潤:牛奶管夠,爐灶邊有專屬床位,逢年過節還能蹭點禮品。那些巫師對他不錯,他也盡心盡力守護家宅,雙方合作愉快。
但後來,那個家族沒了。
這很正常,巫師也不是永生的。有的死於決鬥,有的死於黑魔法反噬,有的只是單純活到歲數了,還有的跑去別的國家探險,然後再也沒回來。
總之,人沒了,宅子空了,老普克也就地下崗,慢慢陷入沉睡。
結果這次醒來,天塌了。
連老宅子都無了。
可能是被二戰時期的炮火夷平了,也可能是在赫魯曉夫時代被推平蓋筒子樓了。總之,他成了一個無家可歸的家神——這身份聽著都擰巴。
普克到處溜達,在寒風中瑟瑟發抖,指望能再找到一個巫師家庭,重操舊業,發揮餘熱。
丫丫聽完他的敘述,歪著頭點評:“聽起來怎麼像家養小精靈?”
普克當時正捧著一杯熱牛奶喝著,聽到丫丫的話,他抬起頭,一臉茫然:“甚麼是家養小精靈?是某種新的家神品種嗎?”
“不,是巫師們的奴隸。”
丫丫用魔法在空中投射出一個家養小精靈的幻象——那是一個穿著枕套、身材矮小、大眼睛、看起來唯唯諾諾的生物。
“他們世世代代為特定的巫師家族或機構服務。沒有工資,沒有假期,沒有尊嚴。必須無條件服從主人的任何命令,哪怕是叫他們自己打自己耳光。只有當主人贈送給它們一件衣物時,它們才能獲得自由。”
普克盯著那個幻象看了一會兒,眼神裡流露出一種深深的鄙夷。
“奇怪的生物。”他搖搖頭,又喝了一口牛奶,“卑賤的生物。”
他放下杯子,用那隻乾枯的手整理了一下衣領——雖然那件舊工裝實在沒甚麼可整理的——但他在努力找回一點屬於“神”的尊嚴。
“我敢說,他們絕對比不上普克。我可是家神!我是家庭的守護者,是和家主平等契約的夥伴,我可以選擇服務誰,也可以選擇離開!”
那表情,三分自豪,兩分不屑,還有九十五分是“還好我不是那種丟人玩意兒”的慶幸。
根據任務小隊後續的魔法測試和分析,普克的話大機率是真的。
他應該是某種舊神,或者某種傳說生物。就像那些從東歐湧入倫敦的古老吸血鬼一樣,是上一個時代殘留下來的活化石。
說到吸血鬼,就不得不提一句:那幫從東歐跑路過來的老派血族,和英國本土的現代吸血鬼完全是兩個物種。
英國那幫在魔法部眼皮底下混了幾百年的同類,早已被馴化得像綿羊一樣溫順,嚴格遵守《保密法》,餓極了只能去醫院偷血袋維生,活得那叫一個憋屈。
東歐來的老傢伙對此嗤之以鼻。
用德古拉的原話來說:“當我在大地上以神的名義行走時,魔法部還不知道在哪玩泥巴呢。他們有甚麼資格來管我?”
霸氣側漏。雖然被倫敦塔裡那道白光打得滿地找蝙蝠。
不過,這個普克和德古拉不同。
他是完完全全的善良秩序陣營。他的追求樸素得像家政人員:找個巫師家庭寄居,用做家務換取居住權。洗衣做飯看孩子,順便給主人家添點好運。多好,多和諧。
本來這事兒挺簡單。
但泰斯多問了一句:“你為甚麼非要找巫師?普通人家不也有房子嗎?這世界上普通人多得是。”
普克放下牛奶杯,眼神開始躲閃。
“凡人……壽命太短。我不喜歡到處搬家,很累的。”
他舔了舔嘴唇,聲音變小了:“還有,普通人的住宅——不管多大——滿足不了我的需求。除非……除非他們祭祀我。”
空氣突然冷了幾度。
泰斯的手摸向腰間:“祭祀?用甚麼祭祀?”
普克沉默了一秒。他無法說謊。
“孩子。凡人家庭所乞求的越多,需要的數量也就越多。從每百年一個,到每年一個。端看家庭自己的選擇。”
這些話一出口,房間裡的溫度直接跌到冰點。
眼看泰斯表情越來越不對,普克趕緊打補丁:“但我不喜歡這樣!真的!那很殘忍,那些孩子很可憐!但這規矩不是我訂的——這是我們這一行的出廠設定!我也沒辦法啊!只有巫師的魔力輻射能代替這個,所以我才拼命找巫師啊!”
他的語速快得像機關槍,生怕說慢了那個恐怖的巨人會誤會甚麼。
與此同時,一聲清脆的金屬撞擊聲響起。
那是解除保險的聲音。
泰斯已經把那把對於凡人來說相當於手炮的爆彈槍從槍帶裡拔了出來。槍口微微下垂,但隨時可以抬起,把這個“神”轟成真正的神話傳說。
他皺著眉說:“看來,如果我們不給你安排好去處,你就會迫不得已步入歧途,然後吃掉某個家庭獻給你的孩子,對嗎?”
普克驚恐地瞄了一眼那個黑洞洞的槍口。他感受到了那種“物理超度”的恐懼。
“不不,我不想步入歧途。所以我才求這位小少爺啊!請讓我當他家的家神吧!我吃得少,幹得多,絕對不吃孩子!我可以發誓!如果我偷吃孩子,就讓我一輩子無家可歸!”
對於家神而言,這是最可怕的誓言。比甚麼“天打雷劈”都狠。
普克覺得自己這要求真的不高。他只是想找個長期飯票,順便避免自己因為飢餓而不得不去幹壞事,然後被這幫恐怖的巨人物理超度。
多麼卑微的願望。
可惜。
哈利看著這位可憐巴巴、甚至有點滑稽的老神靈。他想起了女貞路4號那個堆滿雜物的壁櫥,又想起了那個據說屬於他、但連影子都沒見過的家族老宅。
他嘆了口氣,用一種和年齡不太相符的沉重語氣,殘忍地拒絕了對方:
“我也很想幫你,普克。”
“但我自己都不知道波特家的老宅在哪。雖然他們說我應該有棟房子,但我連鑰匙都沒有見過,更沒人讓我去繼承甚麼房產。”
他頓了頓,覺得措辭需要更精確一些。
“事實上,我是個有錢的小流浪漢,目前寄住在丫丫家裡。”
有錢。流浪漢。
這兩個詞怎麼能放在一起?
普克愣住了。他看著哈利,眼裡的光熄滅了。
然後。
“哇——”
這位活了不知道多少歲月的古老家神,突然像被搶走了棒棒糖的三歲小孩一樣,一屁股坐在地上,張開嘴嚎啕大哭起來。
“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
哭聲震天,驚起窗外一群麻雀。
泰斯默默收起了槍,因為這玩意實在沒甚麼威脅性。
哈利手足無措地站在旁邊,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一個崩潰的神。
只有丫丫淡定地遞過去一張紙巾。
“擦擦鼻涕,不講衛生的家神可沒人喜歡。”
普克接過紙巾,哞一聲擤了一把鼻涕,聲音大得像火車鳴笛。
他抽抽噎噎地抬起頭,眼眶紅紅地看著丫丫:“謝謝你,好心的小姐,可惜我不能當你家的家神。”
“我也不需要你當我家的家神,我家已經有個愛偷懶的小精靈了。”丫丫連連擺手,“不過我可以給你介紹個好地方。”
……
澤弗蘭:哈啾!
翻個身,繼續曬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