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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 35 章 穿越中世紀035

2025-01-24 作者:三春景

刻板印象中,西方古代夏天是不用冰,也不會用冰的。

這一方面是對西方古代民生水平的懷疑,另一方面也是覺得溫帶海洋性氣候,夏天也不怎麼熱,沒必要用冰——即使是現代,西方很多國家,家用空調也不普及,就是因為氣候不同。

但實際並不是那樣,哪怕是就氣候論氣候,西方也不全是溫帶海洋性氣候。其中一大圈的的地中海氣候,特徵就是‘夏季炎熱乾燥,冬季溫和多雨’呢!

所以事實上,從古羅馬起,西方就會在夏季用冰了。當時的貴族甚至將夏天的冰塊作為一種特殊的禮物,彼此之間互相贈送。

據說最初是夏天從高山山頂採來冰雪,但顯然不是所有的山都足夠高,山巔有終年不化的冰雪,夏天還能去採。就算有,夏天要用的時候就得去採一次,成本也高的讓人流淚。所以很快人們也像華夏古人一樣學會了藏冰,只不過不是藏在冰窖裡,而是在條件特別好的山洞。

山洞氣溫低,是天然的冰窖,還省了挖地窖的工,所以當時很快流行了起來。不過這樣私家用冰還是不夠方便,最後在家裡挖地窖藏冰,也很自然地被‘發明’了。

之後發生的事就很熟悉了,羅馬傾頹、蠻族入侵、文明劣化、技術退步.很多古羅馬有的東西都變得稀有,甚至完全消失。藏冰這件事也一樣,一方面是藏冰的技術變得少有人知,另一方面,就算是貴族也沒多少人還具備那個財力。

這很正常,即便是華夏,也是宋代以後‘冰’才進入尋常百姓家的。雖然這個‘尋常百姓家’,指的也是小富之家。更多的普通人,也就是夏天偶爾在冷飲店吃點兒冰

原本布魯多宮廷是沒有藏冰的做法的,應該說,此時除了環地中海邊緣一圈,其他地區‘藏冰’都絕跡了。這既是因為環地中海邊緣一圈,羅馬的遺產保留比較多,也是因為夏天炎熱乾燥的氣候讓他們對‘冰’更有需求。

要知道,布魯多捏他自‘法蘭西’。而歷史上的法蘭西,開始食用類似於‘刨冰’之類的冷飲,還是義大利的‘凱瑟琳·德·美第奇’嫁到法蘭西王室,這才帶來的。可想而知,此前夏天的冰,就算真的有用處(譬如給食物保鮮),也不會出現在貴族眼前。

而貴族統治的時代,不出現在貴族眼前的,就沒有多少普及、推動的‘動力’了。

路易莎對藏冰,做法是跳過冰窖,直接在城堡堡場挖冰井。這也算是‘黑科技’了而挖好了冰井,就要趁著聖誕節前後最冷的這段時間取冰。

取冰的目的地是山中乾淨的河湖裡——特魯瓦城堡建在山脊,但這座山顯然不夠高,至少不夠叫山巔冰雪終年不化。取冰的話,只能去河湖裡取‘現凍’的。而之所以要在山中河湖取,是因為山裡水源乾淨,也是因為山裡氣溫低,能凍出更厚的冰塊。

厚一些的冰塊化的慢,這樣才能堅持到夏天。

華夏曆史上,南方地區能藏冰也是很晚的事了,就是因為南方冬天哪怕水能結凍,也凍不厚。為此古人想了很多辦法,最終選擇了在薄冰塊與薄冰塊之間灑鹽的方式。這樣做的話,兩塊冰就能凝在一起,一塊摞一塊,最終也能成厚冰塊。

嗯,原理是鹽讓冰融化(就像撒鹽除雪一樣),但當鹽經水溶解,濃度降低,低溫又會使水重新結凍。

“太奢侈了,居然用鹽”

取冰隊取來的冰會在城堡進一步加工。在食品儲藏室管理人員的監督下,工人先在冰塊上擦上一些鹽。對於吃鹽也很節省的工人來

說,

這顯然是相當不能理解的一幕,就嘀咕了起來。

“但這也很神奇,居然擦上鹽粒這些冰塊就凍上了!”也有工人不在意這個。

貴族的奢侈又不是第一次見識了(僱傭來的工人,都是平常負責打理城堡園圃的家庭,最容易見識這些),比這奢侈得多的事也經常見呢!相比之下,這些人更不能理解鹽能讓冰凝結在一起。

從山中河湖裡採來的冰塊首先被切割,切成5尺*5尺的正方形,然後才會擦鹽、堆摞,凍結成5尺*5尺*5尺的立方體——路易莎這是結合了華夏南北的藏冰方式,一方面入山採冰,儘可能採得比較厚、比較乾淨的冰。另一方面,這樣的冰塊還是不夠厚,所以需要用到南方的辦法。

如果可以,她當然也不願意浪費鹽,但冰塊厚度不夠,損耗太高,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為了這些冰塊,路易莎還讓人在特魯瓦冷集市上採購了比往次更多的鹽呢——就像香料一樣,鹽作為一種必須調料,雖然在後世的刻板印象中極其昂貴,有‘白金’之說,但對貴族它其實相當廉價。

鹽只比同等重量的小麥貴一成到兩成,而小麥作為穀物,一天的消耗量是多少,鹽又是多少?當然,在古代背景下,糧食本來就不是便宜的商品,所以要說鹽貴也沒問題。只是貴與便宜都是要分情況論的,至少鹽對貴族實在不算甚麼。

“.我聽說南方夏天很熱,貴族老爺們夏天根本沒法不用冰!所以都要用農奴去高山上鑿冰藏起來,等到夏天使用,原來就是這樣乾的啊。這樣看起來,咱們以後恐怕會多一樣勞役哩”有人忍不住擔心。

“不可能!這可不是慣例的勞役,就算要派工,也得給好處呢!”

此時就算是‘農奴’,領主派勞役也不是說甚麼是甚麼的。規定範圍外的勞役,不給好處是沒法做的。從最基礎的管飯,到直接支付報酬(一般是穀物,也有給錢的),此時都不少見了。

有人連連稱是:“就是!這次路易莎郡主不就讓人結算了報酬麼?咱們這些人每天管兩頓豐盛的飯食,晚上那一餐還有葡萄酒可喝。聽說取冰隊更加優越,他們也是一日兩餐,每天還給2芬尼呢!”

此時的技術工木匠,一般也就是3芬尼每天,有豐盛飯食的基礎上再給2芬尼每天,的確不是低工資了。

“這也是取冰隊應得的!山裡可不好走,鑿冰更難,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進冰水裡。雖然那麼多人,肯定能拉起來,可凍病了就糟糕了!”一個擦鹽的婦女,因為丈夫就是取冰隊的,立刻為取冰隊的‘優厚待遇’發聲。

這話也不錯,這時感冒也是經常死人的呢!

不過,普通人日常就有著各種‘風險’(其實貴族也是),不只是取冰的時候掉進冰水裡,也就沒那麼在乎這個了。最簡單的,有了取冰這一份收入,這個冬天可以吃的更好,穿的更暖,就連家裡取暖的燃料都更充足。這實際上是降低了這個冬天的死亡率的。

從大家都積極踴躍參加取冰隊就知道了,不是力氣大能幹活兒的,還參加不了呢.窮才是最可怕的,從古至今這個道理倒是一樣的。

路易莎不遠不近站著,聽到了這些工人的話,心裡稍微輕鬆了一些。她其實也是開始取冰後,才意識到取冰是‘危險’,這也是現代人對古代生活不了解的一個方面。但她考慮要不要放棄藏冰這件事時,還是雨果夫人瞭解到她的想法,勸說了她。

雨果夫人的說法就和這些工人是一個意思.那雖然說服了路

易莎,

但在聽到這些工人發自內心的話之前,她還是擔心的。

工人們的工作還在繼續,擦過鹽凝結在一起的冰塊,透過事先鋪設的木製軌道被推到了另一邊。它們進一步用秸稈包裹,這可以認為是構建了一個‘保溫層’。

更簡單的做法其實可以給冰裹上厚厚的穀殼,這樣看起來很髒也不是問題。夏天用冰其實也很少直接吃,而是用來‘冰鎮’其他食物,所以冰塊稍微髒一些沒事。

至於用來直接吃的冰塊,就用‘冰心’乾淨的部分好了。

用秸稈打包好的冰塊,透過槓桿原理製作的簡易起重機吊裝,被慢慢放進了冰井裡。等到一口冰井填滿,這口冰井就會被封起來——相比起最多就是地下4、5米深的冰窖,這些冰井都極深,有三十多米。

冰井直徑只能容納一塊冰,這樣一塊一塊堆起來,一口冰井其實也就能容納20塊冰。而冰井有25口,算下來總共能藏500塊冰。可以想象,即使這些冰塊的規格是5尺*5尺*5尺(此時一尺大約是0.3米),足夠巨大了,等到明年夏天能用到冰的,也只會是城堡裡的少數人。

不過這也沒甚麼,路易莎費心搞這些也只是為自己夏天能吃一口冰的而已,所以只要她自己屬於那‘少數人’就行。

看了看藏冰工作,又招來管理人員詢問了一下情況,路易莎覺得沒問題,也就回自己的房間了。昏暗的城堡室內確實讓人不怎麼想呆,但外面呆久了也很冷

路易莎回到自己房間時,壁爐燒得很旺,房間內因此很溫暖,輕微的‘畢剝畢剝’聲讓人覺得安然。等路易莎解下披風,在壁爐前寬大的扶手椅上坐下,整個人也鬆弛了下來.她的房間裡,就算是燒壁爐用的也是好木頭,充分燃燒下煙味很少,反而有一種清香。

這可不是路易莎奢侈,實際上她這樣已經算‘簡樸’的了。沒有條件的小貴族也就算了,像巴爾扎克伯爵這樣有錢的大貴族,包括主教一類的宗教貴族,還會往壁爐中傾倒香料。雖然這種情況下使用的香料不會是貴价的那種,但那依舊是‘香料’啊!

“小姐您瞧,這是這個月的,過幾天要用的。”路易莎看著壁爐裡火苗跳躍,一時有些出神。還是侍女抱著一堆紡織品給她看,打斷了她縹緲無根的思緒。

路易莎回來時,房間裡原本就有侍女領著地位稍高一些的女僕做針線活兒。這會兒立刻拿來給路易莎看,也是‘表功’。

“哦,是圍褲啊,收起來吧。”路易莎點點頭。

‘圍褲’就是這個時代女性的月事用品,樣式上面很容易讓人想到‘紙尿褲’——圍褲應該是一塊長方形的亞麻布。其中一頭緣邊折縫包邊一條窄布條,布條的長度要能輕鬆圍住腰部。布條縫好之後,就是將亞麻布像折尿布一樣折起來,用的時候,讓褶子聚在腿間,兩頭慢慢展開,像扇子一樣。

這時候縫了窄布條的一側在後腰,再將窄布條繫緊在身前,亞麻布的另一頭也塞進這個窄布條固定帶裡就好了。

另外,就和大多數近代、古代的衛生巾類物品一樣,這是要重複使用的,至少大多數普通人會重複使用。

這樣的‘圍褲’如果不和現代產品比,用是肯定能用的,亞麻布的吸水性也不錯。而且說實在的,哪怕21世紀了,全世界也多的是女性沒辦法使用衛生巾。依舊使用著幾百年前,甚至千年前女性祖先同樣的衛生用品。

今年年初路易莎初潮後,就稍微給改進了一下圍褲,改成了華夏近代用的‘月經帶

’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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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月經帶’簡單來說,就很像一個繫帶內褲,一根帶子穿過中間窄窄‘口袋’兩頭的穿孔裡,可以固定系在腰上。中間那個窄布口袋內是可以塞填充物的,現代社會主要是塞草紙、棉花甚麼的。更早以前,沒建國以前的近代社會,除了草紙、棉花,可能還有零成本的草木灰、苔蘚之類的。

相較於圍褲,月經帶給人的感覺貼合一些,能更有‘安全感’,另外這也更‘節約’。

路易莎固然不用節約這個,但此時的普通女性就很需要了——這些‘圍褲’因為是反覆使用的,普通女性也不是用不起,可往往就是兩三條圍褲應付過一次月經(其實也有量不多的女性會不用圍褲,直接將羊毛塞進去,用法類似衛生棉條)。

這不奇怪,衣服還可以反覆穿呢,可此時的普通人也就那幾件可以換。

總之,月經帶用料比圍褲節省多了,可以多準備一些。

再者,一些原本圍褲都置辦不上的底層女性,衛生帶算是填補了她們月事用品的空白.至於說這些女性之前沒有月事用品怎麼辦,其實就是不管。

經血就那樣順著腿流下來固然會有一些不便,但對她們來說,生活中有比這大得多的困難,也就顧不上了

大家也不會覺得路易莎讓人弄出來的‘月經帶’奇怪,此時有一種繫帶式內褲,樣式就和月經帶很像——關於中世紀有沒有內褲這個問題,一直也是網傳話題了。有人覺得有,有人覺得沒有。

雖然穿內褲應該是很自然的事,可西方因為宗教影響,女性不穿褲子的說法由來已久。嗯,按照宗教經典裡的說法,女人就該穿女人的衣服,男人就該穿男人的衣服。這裡‘女人’的衣服單指的是裙子,男人的衣服單指的是褲子,內褲也算褲子。

事實上,一些此時的畫作也強調了這一點.路易莎就曾在一本手抄書裡見過一幅插圖,上面男性光著身子,就戴了一條頭巾,手上還拿著紡紗工具。女性則是正在穿內褲的動作!這其實就是對男女顛倒的隱喻。

男性不穿內褲做女人的工作,女人則要穿上內褲,支撐門戶了!

至於外袍甚麼的,則在很長時間裡沒有性別,去看中世紀中早期的繪畫作品和雕像就知道了,男人和女人的外衣差不多。

還有中世紀男性穿不穿內褲,嗯,是穿的。但和華夏古代很長一段時間內一樣,有開襠褲和合襠褲之爭

以路易莎現在的親身經歷,只能說有的女性穿內褲,有的則不穿。除了月經期間穿的圍褲某種意義上可以視作特殊的內褲外,大部分女性是不穿內褲的。但也有極少部分女性,因為自身的選擇會在衣裙底下穿上內褲。

一方面,在長期的實踐中,未必沒有人對穿內褲更有利於健康有模糊的認知。另一方面,更實際的,有的女性是有騎馬需求的——如路易莎這樣的貴族女性,她們普遍騎馬。

而側鞍是在14世紀末才被髮明出來的,至少現在路易莎沒見過。也就是說,她現在學騎馬和男人一樣,也是跨騎的。

而跨騎的話,雖然袍子也能隔開身體與馬鞍的直接接觸。但短時間‘散步式’地騎一會兒還好,如果是長途騎行,又或者快速騎行,那無論如何都是得穿內褲的。

那反正都違反不能穿褲子的禁令了,除不得不穿的情況外,別的時候也穿也就不足為奇了。

反正路易莎自己是穿內褲的(就是繫帶式內庫),身邊也沒人對此多嘴多舌。

話說回‘圍褲’,或者說‘月

經帶’,幾天之後,路易莎準時來月經後,就被放在廁所旁一個小木箱裡。路易莎要使用時,隨取隨用——當然了,隨身空間裡有一個兩層超市(甚至還附帶倉儲區)的路易莎,其實不大用得上。

她拿起一條月經帶只是放進了自己的隨身空間裡,實際使用的還是從超市裡拿的衛生巾。隨身空間裡時間靜止,也沒有過期的擔憂。以一個超市的存貨來說,至少路易莎這輩子是有保障的。

至於說使用過後,被拋棄的衛生巾。此時城堡的廁所廁坑大多是在流動水流上方,路易莎房間旁的這個廁所就是這樣。這樣一來也不用擔心有人發現甚麼.未來如果有考古,在古人的廁坑原址沉澱裡,發現未降解的衛生巾這種地獄笑話,那就不關路易莎的事了。

她只管自己的生活,管不了後世人Cpu被燒乾的事。

當然,為了不被人發現端倪,如出門在外,得使用移動式馬桶上廁所,又剛好遇上來月事,路易莎還是會用侍女們手工做的月經帶(月經帶裡面塞的是乾淨的羊毛)。但實在來說,那種時候很少。

而對服侍路易莎的侍女和女僕來說,路易莎將月經帶當做是一次性用品,用過後丟棄,那也沒甚麼奇怪的。

‘經血’在華夏古代被視作不潔的,而在厭女更甚的西方中世紀,也有差不多的觀點。普通人沒辦法,只能重複使用沾過大量經血的圍褲。而有條件的貴族女性,直接拋棄後用新的,也是很自然的事。

更費布料的圍褲是這樣,更不要說省得多的月經帶了。

繫帶式內褲上粘著衛生巾,路易莎覺得自己月經期間和平時沒甚麼不同。其他人則只當她是量少的那類,以至於月經不影響日常活動——衛生巾絕對是現代社會最具意義的發明之一!

如果是針對女性,這個‘之一’或許都能去掉,至少爭奪最具意義發明‘top3’,是非常有競爭力的。

現代社會,人們只會說,女性會懷孕讓她們在職場上比男性少了一些競爭力,卻沒有說月經降低了競爭力。因為月經問題已經被現代衛生巾解決了!久而久之大家就忽略了。而事實上,在現代衛生巾發明並普及之前,這是個切切實實存在的問題。

所以,生活在中世紀,沒條件在意的婦女也就算了。凡是有條件的,月經期間都會盡量坐著不動,就是為了防止一些尷尬時刻出現。

“我真不能理解,為甚麼小姐與菲利普王子的婚約還要再等4年才能履行。現在小姐已經‘成熟’了,正是結婚的好時候呢[(.co)(com)”

路易莎換好衛生巾出來,就聽到一個侍女和其他人閒聊,這也沒避開她說。

海蓮娜見路易莎沒有附和這番話的意思,才站出來說:“這正是伯爵大人對小姐的愛護!過早結婚生育,對於女人來說可太難了!”

“這話我可從沒聽說過,那麼多貴族小姐12、3歲就結婚了,還有更早的。噯!我還聽說過一個,一位才七歲的小姐和一位35歲的騎士締結了婚事,她幾乎是被自己的母親抱在懷裡舉行的婚禮。”之前說話的侍女有些不服氣。

“既然已經來潮,就可以生育了!”

雖然此時官方解釋,女性的月經是因為女性‘體寒’(老西醫的觀念,認為男性具有‘火熱的身體’,女性則身體寒冷,以至於文靜而脆弱,是一種‘次等身體’。這樣的觀念,也可以說是非常厭女了),以至於無法像男性那樣,透過汗液、混合液排出多餘的□□的一種代替。

但是,大家顯然也在日積月累中發現了月經和

生育之間的聯絡。沒有初潮的女孩,是不可能生育的而此時的婚姻麼,理論上來說,只是為了生育孩子,所以如果不能生育孩子的話,一切就毫無意義了(宗教上認為男女結合這件事本身都是罪過,只是人在離開伊甸園後,已經不能‘單性繁殖’了,為了延續種族,所以大家不得不結合)。

此時有效的結婚年齡,最小是女12歲,男14歲。女方的年齡,基本上就是卡著多數人的初潮時間。

不過規定歸規定,一般都是平民晚於這個年齡(男性尤其明顯,老夫少妻在此時也被認為是幸福的狀態)。

而貴族則常常早於這年齡——貴族婚姻都是家族與家族的利益交換,生育固然是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但婚事本身就是結盟的一部分。所以為了政治或經濟目的,孩子還很小的時候就舉行婚禮也不奇怪,大不了等孩子長大了再結合就是了。

“如果你沒那麼固執己見,就會發現,過早生育的女孩比遲一些生育的要更容易難產。我想伯爵也具備這方面的認知,才會這樣做。(<ahref=".co.co)(com)”

海蓮娜注意到對方還要爭辯,擺了擺手:“不管你怎麼說,伯爵大人已經決定了,難道你要用你的認知去否定伯爵大人嗎?”

不是沒法說出更有道理的話,只是對這種認知已經很牢固的,海蓮娜知道說了也沒用。

巴爾扎克伯爵確實知道,事實上知道遲一些生育對女性生命安全有好處的,並不只他一個。只不過大多數人,尤其是男性貴族並不在意。

而巴爾扎克伯爵在意,也不是因為他觀念超前,或者格外愛護女兒。

這只是因為路易莎是他的繼承人,她能生下孩子,布魯多才能繼續在他的血脈後代中傳承。如果不能,繼承權就要轉到小女兒伊娃那一系。這種繼承人轉移的動盪會引起甚麼波瀾先不說,巴爾扎克伯爵只有兩個合法女兒,這也讓他沒法冒險,將女兒當消耗品。

對此路易莎當然是樂見其成的.12、3歲就結婚,並準備生育甚麼的,想想都頭皮發麻。雖然17、8歲結婚也嫌早,但危險性已經比12、3歲降了一大截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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