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元年,春。
洛陽城的清晨,與昨日並無不同。
祭天塔依舊巍峨,洛水依舊東流,朱雀大街上的電車依舊在卯時正點發出第一班,載著上工的工匠、趕早市的商販、進學的蒙童,駛向這座巨城的各個角落。
但有心人會發現,城門口張貼的告示,落款處的年號已經變了。
不再是“定鼎六十一年”,而是“永徽元年”。
新帝登基,改元永徽。取“永承徽命,繼序不忘”之意。徽者,美也、善也。永徽者,永續善政、長守美德。
………
紫微宮,御書房。
易君澤獨坐案前,面前攤著一本薄薄的冊子,冊子封面無字,只有一枚小小的朱印。
這是他繼位後,父皇留給他的最後一件東西。沒有繁複的囑託,沒有冗長的訓戒,只有這本不到百頁的小冊子,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父皇六十年來對治國理政的思考、反思、以及……一些未竟的想法。
易君澤已經看了整整一夜。
窗外天色漸亮,他終於合上冊子,長身而起。
“父皇……”
易君澤目光穿過窗欞,望向遠處巍峨的祭天塔。
那座塔是父皇留下的最顯赫的象徵。而這本薄薄的冊子,才是父皇留給他的最珍貴的遺產。
冊子裡,有父皇對帝國的深刻洞察,有對六十年來各項政策的冷靜反思,更有對未來的隱約擔憂。
其中最讓易君澤觸動的,是這樣一段話:
“朕以鐵腕治國六十年,帝國疆土十倍於前,人口百倍於前,國力千倍於前。然鐵腕之下,必有隱痛。高壓之上,必有裂隙。歸化民怨我苛,羈縻民怨我酷,工役族怨我絕其生路。華族雖得利,然亦困於等級,動輒得咎,不敢越雷池一步。帝國如鐵桶,堅實無比,然桶內之人,皆憋悶欲死。南殷洲之所以能成事,非朕仁慈,實乃憋悶之人,找到了透氣之處。
朕在位時不改此局,蓋因朕以力取天下,天下畏朕之威,不敢不服。若朕稍示寬柔,宵小必以為朕力衰,反撲立至。故朕不得不嚴,不得不酷,不得不絕。
然汝不同。汝繼位於鼎盛之時,天下已畏帝國之威,非畏汝一人之威。汝可稍示寬柔,以收人心。然切記:寬柔有度,改弦易張需循序漸進。驟然大變,必生大亂。”
“朕在位六十年,所定製度,皆因時制宜。然世移則事異,事異則備變。朕所能見者,止於此。朕所不能見者,需汝補之。”
“汝之性情,溫和寬厚,不似朕之剛烈。此非弱點,乃汝之長。剛不可久,柔不可守。剛柔並濟,方為長久之道。”
“然切記:大框架不可動。華夷之辨不可廢,等級之序不可紊,皇權之尊不可撼。此三條,乃帝國根基。根基若動,大廈將傾。”
“在此大框架之內,汝可酌情調整。譬如……”
接下來,是密密麻麻的批註和建議。有些是針對具體問題的,有些是原則性的指導,有些甚至是易華偉近年反思後寫下的“未盡之事”。
易君澤一頁一頁翻下去,越看越是心驚,也越是感佩。
父皇並非不知帝國存在的問題。環境惡化、階級固化、異族積怨……這些,父皇全都看在眼裡,也全都寫在了這迭手稿裡。
六十年,看似漫長,但對於一個橫跨數萬裡、人口超二十億的龐大帝國而言,六十年不過是一瞬間。能打下這片江山,能建立起這套制度,能讓這臺機器運轉起來,已經耗盡了父皇的全部精力。
六十年的高壓統治,不是父皇不懂懷柔,而是他必須用最強硬的手段,先把這龐大的帝國“鑄成型”。科技要發展,就必須不惜一切代價;環境要開發,就必須容忍短期的破壞;異族要臣服,就必須用最殘酷的鐵腕讓他們不敢妄動。
這是一場賭上國運的“急行軍”。
現在,急行軍結束了。帝國已經成型,疆域已經穩固,華族人口已經佔據絕對優勢。接下來,需要的不是急行軍,而是“休養生息”。
讓科技從野蠻生長轉向有序發展,讓環境從過度開發轉向可持續利用,讓異族從敢怒不敢言轉向心甘情願地融入。
這些“未盡之事”,註定要留給後人。
易君澤合上冊子,久久不語。
……………
永徽元年,四月初一。
易君澤頒佈即位後的第一道詔書:《永徽新政詔》。
詔書開篇,先頌揚聖祖易華偉六十年功業,隨即話鋒一轉:
“朕承大統,夙夜憂懼。聖祖以神武定天下,六十年間,疆土萬里,黎庶億兆。然盛世之下,豈無隱憂?法令過密,則民不堪命;等級過嚴,則怨氣暗生;開拓過速,則環境日毀;威權過重,則言路壅塞。朕雖不敏,願承太祖遺志,稍改舊章,以順天心,以合民意。”
詔書宣佈,在保留原有全部機構和制度的基礎上,新增數個部門:
一曰“環境署”,隸工部,專司監測、治理環境汙染。凡工礦企業,廢水廢氣廢渣排放超標者,嚴懲不貸;凡砍伐森林過度者,勒令補種;凡汙染河流嚴重者,限期整改。環境署設署長一人,正四品,副署長二人,從四品,下設監測司、治理司、法規司,各司其職。
二曰“民族協調司”,隸宣威使司,專司處理歸化民、羈縻民、工役族相關事務。其職責包括:受理各族申訴,協調族群糾紛,監督地方官員公正執法,定期巡查邊疆地區,向朝廷報告各族民情。民族協調司設司正一人,從四品,副司正二人,正五品。
三曰“信訪院”,獨立於六部之外,直接對皇帝負責。凡百姓有冤屈無處申訴者,凡官員有建言不敢上達者,均可投書信訪院。信訪院設院長一人,正三品,副院長二人,從三品,下設接待司、核查司、呈報司。信訪院的設立,意味著帝國第一次有了一個專門聽取底層聲音的官方渠道。
四曰“審計署”,掌全國財政審計。六部及各都護府、各藩國的收支賬目,每年需經審計署複核,確認無誤後,方可歸檔。凡發現貪腐、挪用、虛報者,審計署有權直接移交督察院、皇城司查處。
五曰“譯書館”。掌翻譯、引進、出版世界各國之學術著作。凡波斯、大食、天竺、拂菻乃至更遠地方之格物、醫學、算學、農學典籍,皆由譯書館組織翻譯,刊印發行,供帝國學子研習。
…………
詔書最後,易君澤親筆加了一段話:
“朕非聖賢,不能無過。新政之行,必有疏漏。望天下臣民,直言敢諫,共襄盛舉。若有可行之策,朕當虛懷納之;若有難行之弊,朕當及時改之。太祖創業艱難,朕守成亦不敢懈怠。願與諸卿共勉。”
這道詔書,以六百里加急傳遍全國,又以電報瞬間傳至各都護府。
天下震動。 ……………
環境署的成立,最先感受到變化的是那些日夜冒著黑煙的工廠。
洛陽城西工業區,原本高聳的煙囪日夜不停地噴吐著滾滾濃煙,遮天蔽日,嗆得人喘不過氣來。永徽元年五月,環境署的官員們第一次出現在這裡。
帶隊的是環境署首任署長鄭明遠,一個五十多歲、面容清瘦的老者。他本是工部屯田司郎中,研究水土治理三十餘年,曾多次上書呼籲重視環境汙染,卻始終石沉大海。如今新帝登基,一朝得用,他幾乎是以“拼命”的姿態投入工作。
“這個廠,煙囪高度不足,濃煙直接排放,罰銀五千兩,限期三個月改造!”
“這個廠,廢水直接排入洛河,導致下游魚蝦絕跡,罰銀一萬兩,立即停產整頓,驗收合格後方可復工!”
“這個廠,煤渣隨意傾倒,佔用農田三十畝,除罰款外,必須將所有煤渣清運至指定填埋場,恢復農田原狀!”
有工廠主試圖反抗,暗中賄賂環境署官員。結果第二天,行賄者和受賄者雙雙被皇城司帶走,工廠查封,家產抄沒,全家流放北疆。訊息傳出,再無人敢動歪心思。
三個月後,鄭明遠撰寫的一份長達三百頁的《洛陽周邊環境調查報告》,擺在了易君澤案頭。
報告結論觸目驚心:洛陽周邊三百里內,八成河流已受中度以上汙染;空氣中煤煙含量,是三十年前的十倍有餘;礦山周圍,大片土地被礦渣覆蓋,寸草不生;一些村莊的井水,甚至可以直接點著——那是地下滲入了太多煤油和化學廢料。
易君澤看完報告,沉默了許久。
隨後,他下令所有汙染超標工廠,限期半年整改,逾期不達標者,一律關停。
這道命令,在洛陽工業區引發了軒然大波。一些工廠主聯名上書,聲稱“整改成本太高,無法承受”、“關停工廠,數萬工人失業,誰來負責”。
易君澤的答覆依舊簡潔:“環境署會派人指導整改。若實在無力整改,可申請搬遷至邊疆。帝國幅員遼闊,有的是地方讓你們繼續開工廠。但洛陽,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最終,有十七家工廠因汙染嚴重且無力整改,被勒令搬遷至西域都護府境內。搬遷費用由朝廷補貼一半。剩下的工廠,多數在期限內完成了整改——建設廢水處理池、改進生產工藝。
兩年後,洛陽周邊的河流,開始重新出現魚蝦的蹤跡。
環境署還做了一件大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植樹造林運動”。
永徽二年春,環境署頒佈《造林令》:凡鐵路、官道兩側,必須種植行道樹;凡礦山開採完畢,必須進行植被恢復;凡荒山禿嶺,鼓勵地方官府組織民眾植樹,所植林木,歸植樹者所有。
一時間,從遼東到嶺南,從隴右到東海,到處都是扛著樹苗、提著鐵鍬的人群。洛陽城外的邙山,三十年前還是光禿禿的荒山,永徽十年時,已是鬱鬱蔥蔥的林海。
……………
民族事務署的設立,比環境署更加敏感。
帝國六十年來,對異族的政策一直是以高壓為主。華族至上,歸化民次之,羈縻民再次之,工役族最底。這種政策確保了帝國的穩定和擴張,但也積累了海量的怨氣。
小規模的騷亂、反抗、逃亡,從未斷絕。雖然每次都被迅速鎮壓,但根源並未消除。
易君澤深知,這個問題,不能再用老辦法解決了。
民族事務署第一任署正,是宣威使司出身的一位中年文官,姓裴,名懷仁。
裴懷仁曾在西域任職十五年,精通突厥語、波斯語、粟特語,對各民族的風俗、信仰、訴求瞭如指掌。更重要的是,他在西域期間,曾多次調解華族移民與當地部族的糾紛,以“公正而不失威嚴”著稱。
裴懷仁上任後做的第一件事,是在全國各主要歸化民、羈縻民聚居區,設立“民族事務分署”,派駐專員,受理各類申訴。
這些申訴,五花八門:有歸化民狀告華族地主強佔其土地的;有羈縻民要求朝廷兌現當年“歸附時承諾的免稅三年”的;有歸化民女子被華族男子始亂終棄,申訴無門的;甚至還有工役族偷偷託人遞上來的血書,控訴監工虐待的……
裴懷仁的處理原則是:凡有確鑿證據、符合帝國律法者,一律秉公辦理,無論原告是華族還是異族;凡無確鑿證據、或屬歷史遺留問題者,儘量調解,給雙方一個臺階下;凡涉及工役族的申訴,原則上不予受理,但若涉及虐殺、酷刑等嚴重違法,則密報皇城司查辦。
這個原則,既不挑戰華族的根本利益,又給了異族一個“討公道”的出口。
一年後,歸化民聚居區的騷亂事件發生率下降了四成。
……………
《通婚條例》的修訂,是易君澤新政中最具爭議的一筆。
舊例:華族與歸化民不得通婚。違者,雙方皆削為歸化民。
這個規定執行了三十年,從未鬆動。它的初衷是防止華族血統被“玷汙”,也防止歸化民透過婚姻“混入”華族。但副作用也很明顯:無數真心相愛的人被活活拆散;無數私生子女成為“黑戶”,既不算華族也不算歸化民;邊疆地區的民族隔閡,因此更加難以彌合。
易君澤的新規,看似只是將“一刀切”改為“有條件允許”,實則蘊含著深刻的智慧。
父為華族、母為歸化民者,子女為華族。
這一條,保證了華族血統的“向下相容”。華族男子可以娶歸化民女子為妻,子女依舊是華族。這對華族男性來說,是極大的誘惑:歸化民女子往往更加溫順、更能吃苦、更懂得珍惜來之不易的婚姻。
父為歸化民、母為華族者,子女為歸化民。
這一條,則是對歸化民男性的“鞭策”——想娶華族女子?可以。但你的子女,依舊是歸化民。這意味著,你的後代必須付出加倍的努力,透過“抬籍”制度,才有可能在未來成為華族。
女子外嫁歸化民者,自動喪失華族身份;男子入贅歸化民者亦然。
這一條,堵死了華族女性“向下相容”的通道。一個華族女子若執意嫁給歸化民男子,就必須放棄自己與生俱來的華族身份,與丈夫同甘共苦。這既是對“愛情至上”的考驗,也是對華族血統的變相保護。
新規頒佈後,朝野議論紛紛。
有華族士大夫指責新規“敗壞華族血統”,有歸化民青年歡呼“終於有了娶華族女子的機會”,有華族女子憤怒“憑甚麼男人可以娶歸化民,我們卻不能嫁”,也有歸化民女子暗自慶幸。
易君澤對此一概不予回應。
他只在一次小範圍的御前會議上,對幾位重臣說了這樣一段話:
“華族八億,歸化民六億,羈縻民四億,工役族一億多。這二十億人,要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存。硬生生地隔開,總有一天會崩。給他們一條縫,讓他們自己鑽,自己擠,自己爭。鑽進去的,是本事;擠出來的,是運氣;爭不到的,也別怨朝廷。”(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