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沉默、沉默、再沉默。
最後,突然撲向譚玉,想搶這錄音筆。
然而,譚玉對人的潛意識動作判斷jīng準,她這一撲,卻哪裡能撲準?
譚玉只一閃身,便避開了。
避退到一邊後,譚玉笑:“你以為你能抓得住我?我告訴你,我們既然是能連野豬都獵回來的人,怎麼會打不過你?你再亂來,我可就不客氣了。”
她這話當然是撒謊。
她打劉姨確實是沒問題。
哪怕打天下第一高手,她只怕都沒問題。因為對方的每一個動作,都在她的預料之中。
但,那獵野豬,卻沒她的功勞。
她當初跟魔教教主蕭凌一起研習的,是人的潛意識動作,可不是動物的。
所以,面對野豬甚麼的,她可沒半點辦法。
但這會倒是可以拿出來唬人。
果然,那劉姨聽了她的話,想了想,真的信了。
畢竟,那日蕭凌給她的獵物,可是真真實實的。
這地方靠山傍水,會打獵的人,也不是一個兩個。
但現在是荒年,大家都沒吃的。一蜂窩上山打獵、下河摸魚,早就把這附近的飛禽走shòu河鮮都給撈完了。
就算是不會打獵的,都想一起去湊湊熱鬧。
到現在,已經獵不到甚麼了。
可蕭凌和譚玉這裡,卻還有醃肉。
說明這兩個小女孩有本事啊。
剛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撲,按理對方不會有防備呀。但偏偏,譚玉愣是給機靈靈避開了。那手腳靈活的……
看來,真打起來,自己還真不是個兒。
想想也是啊。
如果譚玉沒點本事,怎麼能從家裡逃出來還活得好好的?
如果蕭凌沒點本事,怎麼能一個人住在這裡還能把自己養活得好好的。
關於蕭凌,向來是這左右村裡的禁忌。
沒人知道她是哪來的,也沒人知道她是甚麼成分,就是有一天暈倒在村口的,被路過的人看到,便上報。
偏偏,那時候蕭凌還很小,只記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記得了。
村裡gān部們既不能不撫養她,又找不到合適的人家撫養她。
——畢竟,這時節,誰都不易。能養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錯了,誰會去養一個非親非故的孩子?
這時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誰都不缺親生的孩子。誰又會想撿孩子呢?
所以,蕭凌作為一個任務,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後,村裡gān部們沒辦法,一合計,只能硬性輪流攤派。
也就是一家養一天。
原以為,就這樣吃著百家飯,能把蕭凌給養大。
誰知,大家都機靈著呢,一旦蕭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還稀的稀飯,其他一應沒有。
對於家人來說,一天不吃也餓不死。
可對蕭凌來說,卻是天天喝稀水了。
剛開始,有個別人家老實的,還沒想過味兒來,按平時正常做飯,結果餓了幾天的蕭凌,去他們家就吃得特別多。
這家人自然覺得虧了。
一打聽,才知道別人家都只給蕭凌喝稀水。
便也跟著學“jīng”了。
於是,整個村裡,都很“聰明”地學會了:只要蕭凌輪到自己家,就煮稀飯。是那種稀得比水還稀的稀飯。
跟喝水,沒差別。
蕭凌就這樣天天喝著水。
小小的女娃兒,餓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著甚麼能吃的,就抓進嘴裡吃。
然後,就被逮了。
大家說蕭凌手腳不gān淨,偷東西。
蕭凌就這樣,成了一個人品不好的人。
對於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懲罰的。
但考慮這孩子也著實可憐,年紀又實在太小,就不懲罰了。
但,一個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配被百家飼養的。
所以,便理所當然地,被人正當嫌棄了。
gān部們也很無奈。
橫豎,也不能誤了一條人命。起碼不能明面上誤了一條人命。
可硬要將人攤派下去,也再不可能。因為,這下子所有人都理直氣壯了——不想家裡有個小壞分子。
而且,他們自己也正義地覺得:一個手腳不gān淨的壞分子,是不值得這麼大張旗鼓去撫養的。
最後,大家一合計,就想了個絕佳的好主意。
那就是給這孩子一個住處,讓她稍微gān點事,這樣村裡給記點工分,年底意思著給她分點糧食,算是面子上過得去。將來真出了事,也追責不到自己頭上。
畢竟,一個手腳不gān淨又懶惰的人,就算餓死了,也是……活該吧。
至於這小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則要看她自己了。
一隻流làng野狗野貓都能活著,更何況是人呢?
只要這孩子勤勞,總能搞到點吃的。
如果她把自己餓死了,也怪不得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