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搶哥哥
下午。
慕思婉接到出警通知,城郊工地發現一具無名屍。她拎起勘查箱下樓,小覃和師傅李冀良已經在車裡等著了。
車子駛出鑑定中心,一路往北。
李冀良開著車,樂呵呵地從後視鏡裡看了她一眼。
“這件事我也是才知道,最近局裡竟然都在傳你跟小孟是一對。沒給你帶來甚麼困擾吧?”
“沒事。”
慕思婉平日裡跟人打交道就少,這些謠言沒傳進她耳朵裡,她就當沒聽到。
李冀良:“其實要不是知道你已經結婚了,我原本是打算把小孟給你介紹介紹的嘞。”
孟擎那孩子也算是他看著長大的,成熟穩重,知根知底,在他看來配他的寶貝徒弟正好。
至於慕思婉口中的那個所謂的老公——李冀良心底搖了搖頭。把自己的妻子扔在國內三年不聞不問,總歸,再好也好不到哪裡去。
小覃坐在副駕駛,作為全網唯一的慕硯CP粉,默默開了口。
“老師,師公對師傅也很好的。您可別亂點鴛鴦譜了。”
李冀良嘆出一口氣:“這不是還沒來得及點鴛鴦譜就知道我徒弟結婚了?錯過錯過。”
“還是小孟沒那個福氣咯。”
小老頭慢悠悠地笑。
——
現場在城郊一處爛尾樓。
屍體仰面躺在基坑裡,半掩在碎石和建築垃圾之間,面部已無法辨認。慕思婉套上鞋套,蹲下來,戴上手套,開始初步檢驗。
“男性,四十歲上下,死亡時間大約三天。”她按壓胸廓,檢查骨折情況,“顱骨有塌陷,可能是高墜,也可能被人用鈍器打擊。”
李冀良在旁邊記錄,小覃負責拍照。
慕思婉做這些事的時候,很專注。她的世界裡只剩下屍體、傷口、骨骼和需要回答的問題。周圍的嘈雜——工人的議論、警方的對講機、遠處馬路的車聲——全被隔絕在外。
慕思婉處理完現場,站起來,脫下手套,這時才注意到一道令她難以忽略的目光,一直盯著她。
她轉過身,看見孟宛穿著警服,站在警戒線外,眸光很複雜。
慕思婉看了一眼,緩緩收回了目光。
不構成有效資訊,過濾。
她低下頭,繼續手上的事。
——
現場工作結束,天已經擦黑了。
李冀良帶著她們在附近找了一家小飯館,三人坐下來,隨便點了幾個菜。
三個人一邊吃飯一邊聊剛才那個案子。
慕思婉端起碗,剛吃了兩口,餘光瞥見一個人影出現在了飯店門口。
孟宛。
她不知道甚麼時候也來了這家飯館,穿警裝,馬尾扎得低,臉上還帶著從現場下來的疲憊。
“慕思婉。”孟宛咬著唇,“你出來一下,我有話跟你說。”
慕思婉擰了下眉,在小覃和李冀良好奇的目光下,走出了飯館。
——
飯館外面的巷子很窄,路燈昏黃,牆根長著青苔。
孟宛背靠著牆,雙手插在口袋裡,低著頭,踢了一下腳邊的小石子。慕思婉站在她對面,等著她開口。
孟宛深吸一口氣,抬起頭。
她原本是想好好聊聊的。心平氣和地把話說開,該問的問清楚,該說的說明白。
可對上慕思婉那雙平淡如水的眼睛——裡面甚麼情緒都沒有,沒有緊張,沒有愧疚,甚至沒有好奇——孟宛心底那根弦忽然就繃斷了。
憑甚麼?
憑甚麼她可以這麼平靜?
她冷冷開口:“你現在很得意是嗎,慕思婉?”
慕思婉詫異抬眸。
顯然沒有明白她說這句話的邏輯在哪裡。
“甚麼?”
孟宛盯著她,眼眶開始泛紅。
“你搶走了我的爸媽,搶走了我的弟弟。”她的聲音發緊,一字一句往外擠,“我在外面受了那麼多苦,好不容易回來,結果我的一切都被你搶了。我的爸爸媽媽,我的生日,都變成了你的所有物,我弟眼裡看的是你這個姐姐,我那個所謂的家,都沒有我的位置。”
慕思婉張了張嘴,想說甚麼。
孟宛沒給她機會。
“行,這些我認了。誰讓我走丟了,誰讓我不在他們身邊長大,感情都是處出來的,我不怪你。”她吸了一下鼻子,聲音開始發顫,“可你為甚麼連我哥也要搶?”
“孟擎是我的哥哥。明明是我們兩個相依為命,我們才是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
眼淚終於掉下來。孟宛沒擦,就那麼紅著眼瞪著慕思婉。
“你已經有丈夫了,有慕家了,有那麼多人在乎你。你憑甚麼還要來搶我的哥哥?”
巷子裡很安靜。
對上孟宛滿是控訴的眼睛,慕思婉的心情卻沒有半分波動。
事實上,在她看來,這只是一種毫無理由的情緒宣洩。
“你的哥哥,你的家人,你的生日,都是你的。”慕思婉的聲音很平,只是陳述事實,“我沒有搶,也不想要。”
孟宛的眼淚掛在臉上,怔了一下。
“可是我哥他……他說他喜歡……”
剩下的話,對上慕思婉平靜的雙眼,她沒再說下去。
冷靜下來才發覺——孟擎喜歡誰,跟慕思婉有甚麼關係?
可她還是生氣,憋紅了臉站在原地,狠狠瞪她。
慕思婉不知道她這些心理活動。
她抬眸,視線落在孟宛額頭那顆痣上,有幾分出神。
位置、顏色、形狀,真的跟她臉上那顆一模一樣。
慕思婉盯著那顆痣看了幾秒。想起徐若琳抱著她,摸著那顆痣,一聲聲喊“婉婉”。
或者“宛宛”。
她不是被選中的那個人。
那顆痣才是。
慕思婉垂下眼,這時候才感覺到有一點難過。
只有一點點。
她低聲說:“最多,搶走了你一顆痣。”
說完,慕思婉轉身離開。
孟宛眼睜睜看著她丟下這句莫名其妙的話就走,連腳步都沒頓一下,氣得直跺腳。
“喂!慕思婉,你把話給我說清楚!你還沒跟我發誓,不要跟我搶哥哥!”
“慕思婉,我們之前的恩怨還沒聊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