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月光透過窗欞照進來,在被面上投下一片淡淡的光暈。
被窩裡,葛根正要慢慢地朝秦春起靠近,而秦春起在睡夢中動了一下,往熱源處靠了靠,正好轉過身來面朝著葛根,距離葛根僅幾厘米的距離。
葛根的心跳漏了一拍,連忙屏住呼吸,生怕驚動了她。
等了好一會兒,見她沒再動,才慢慢鬆了口氣,閉上眼睛,摟著她,安心睡去。
第二天早上,葛根去果園工作了,院子裡靜悄悄的。
秦春起便將之前打包好的給秦春嬌買的那些衣服、鞋子,都搬上三輪車,用繩子捆結實了,便直接騎著三輪車去養雞場找秦春龍。
來到正在建設當中的養雞場前,秦春起喊了一聲,“小龍。”
秦春龍抬起頭,看到她和滿滿一車東西,疑惑地站起來,“二姐,這是……”
“你陪我去縣城一趟,中午我請你吃飯。”秦春起說道。
秦春龍一聽,立刻點頭,“行,我這就跟你去。”
他叮囑了旁邊人一聲,就走了過來,讓秦春起坐後面去,他來騎三輪車。
從村裡到縣城,一路上要經過不少青紗帳,幾米高的甘蔗地,密不透風,還有玉米杆子長得比人還高,看著就讓人心裡發毛。
上輩子就聽說過有人走夜路被拖進青紗帳裡。
所以讓她一個人走這條路,她心裡有些發怵。
再說了,自己的弟弟,不使喚白不使喚,難不成留著給別人當免費勞力?
上輩子她總想著‘不給別人添麻煩’,結果辛苦了自己,還落了一身不是。
這輩子她才不會那麼傻,該麻煩就麻煩,絕不內耗。
秦春龍瞪著三輪車,秦春起坐在旁邊,姐弟倆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三輪車在土路上顛簸著,揚起一陣塵土,倒也不覺得無聊。
“二姐,你說我這養雞場,第一批先養多少隻合適?”秦春龍問道,眼睛裡滿是期待。
“先少養點,養一千隻試試水,”秦春起想了想,“到時候讓葛根給你推薦幾本關於家禽養殖的書,你先積累一些經驗,第二年就可以養五千只,一萬隻了。”
“這麼多?”秦春龍震驚地挑眉,“這麼多,能賣的出去嗎?”
“你相信我,準能賣出去,在這個撿錢的年代,只要你敢幹,就一定可以掙錢的。”秦春起信心十足地說道。
有她這個重生的人在,還能讓秦春龍失敗不成?
只要他好好養,不把雞給養死了,她就能讓他掙到錢!
到時候他們就可以看著落魄的葛根笑了。
“嗯,我聽二姐的。”秦春龍點點頭,二姐是個聰明人,而且又跟著二姐夫到處跑了兩年,經驗豐富,他相信二姐。
一路聊著,不知不覺就到了縣城。
按照發票上的地址,兩人找到了那家服裝店。
店裡的老闆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女人,看到他們搬著打包小包的東西進來,連忙迎上來,“請問有甚麼能幫忙的?”
“小龍,我渴了,你去買兩瓶汽水來。”秦春起將秦春龍給支開了,才說道,“老闆,這些衣服都是我大姐秦春嬌買的,準備結婚穿的,結果她結婚前竟然跟人私奔了,這些衣服都沒了用處,我家裡又沒錢,就逼著我來退。”
秦春起尷尬地將發票遞過去,“你看能不能退了,或者換成我家人能穿的碼數?”
老闆拿起發票看了看,又翻了翻那些衣服,見確實都是新的,沒拆吊牌,倒也爽快,“退錢不太好辦,但是換碼數也行,你挑挑看吧,只要價格差不多就行。”
“行,那我就換。”秦春起也沒糾纏,她的目的就是來穿成自己能穿的碼數,以及自己喜歡的款式。
他們這兒冬天不冷,很多時候都是二十多度,誇張的時候還上三十度,中午都得穿夏天的衣服才行。
於是她挑了幾件款式簡單但是很大氣的連衣裙、半身裙、薄款針織衫開衫、薄外套,還挑了幾條薄牛仔褲、牛仔半身裙。
正好把那些衣服都換成自己能穿的。
憑甚麼秦春嬌在外面,光鮮亮麗,她就要在家裡粗布麻衣,灰頭土臉的呢?
這輩子她也要漂漂亮亮,她也要光鮮亮麗。
老闆在旁邊說道,“你大姐我還有點印象,來買衣服的時候,有兩個男的陪著她,一個長相斯文一些,陪著她在裡面挑衣服,一個個子高,面板黑一些,但是更硬漢一些,後面這個站在門外等他們,然後你大姐挑好衣服後,他進來付款,之後就拎著衣服先走了。”
老闆八卦十足地追問道,“那兩個男人,哪個才是跟你大姐結婚卻被她逃婚的啊?”
秦春起挑了挑眉頭,“在古時候,那些大小姐,都喜歡跟甚麼人私奔呢?”
老闆拍了一下額頭,笑著說道,“文弱書生?那你大姐肯定是跟那個長相斯文的男人跑了。”
秦春起點點頭,“是的。”
那個男人看著文弱,實際上可一點都不文弱,他就是個斯文敗類,跟秦春嬌去了大城市後,很快就學會了一堆壞毛病,抽菸、喝酒,打牌,輸了錢就找秦春嬌拿,秦春嬌拿了幾次,後來就不願意拿了,然後他就開始對秦春嬌拳腳相向了。
但是秦春嬌也不是個會吃虧的人,第一次被打後,第二天就收拾東西跟第二個男人跑了。
上輩子還是這個斯文男回老家來宣揚的,不然秦春起根本就不可能知道秦春嬌所謂的逃婚,實際上是跟別的男人私奔的。
秦春起都懷疑這個秦春嬌到底是不是重生的。
如果真的是重生的,為甚麼還要捨棄葛根,跟那個斯文敗類跑呢?
而且葛根帶秦春嬌出來買衣服鞋子的時候,那個斯文敗類也在,也就是說,葛根其實是知道秦春嬌跟斯文敗類的事情,差不多也猜到秦春嬌跟斯文敗類私奔了。
但他卻還是喜歡秦春嬌。
難怪秦春嬌會將他當備胎呢,秦春嬌就吃定他喜歡她,知道她只要勾勾手指頭,他就會像條狗一樣巴巴地跑過來,她自然不會重視他。
他有錢,她就回來。
他沒錢,她就跑了。
葛根活該被秦春嬌玩弄,誰讓他就喜歡這樣的秦春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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