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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往事暗沉

2026-05-22 作者:遙淼

在庭芳的筆記裡寫了那個出事女孩的名字,以及她家當年的住址。因為事發之後庭芳一直在跟進,在案發現場附近徘徊很長一段時間,直到看到警察帶女孩的父親來認現場。

後來庭芳去調查,知道女孩叫林瑩,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異了,如今父母因為這件事重又湊在一起,氣氛也很尷尬,在她家附近都能聽見爭吵聲。庭芳跟周圍人打聽過,說林瑩媽媽離婚時沒帶她,她跟爸爸過,爸爸後來又娶了後媽,雖然沒有再生孩子,對她也很冷淡。

是個寡言少語,性情溫和的女孩,身體不好,看著總是有點虛。十六歲就進了工廠,做流水線上的一環。經常上夜班,也經常半夜才回家。

庭芳能掌握的資訊有限,之後就沒再跟進,案子應該是沒有破。如果沒有破,那麼是同個兇手的可能性又增加了。這個小縣城裡如果真的潛藏著連環兇手,總也不會有那麼多。

知道名字和住址算是幫了施逸大忙,雖然說他自己也能打聽到,難免又要和警察打交道,一來二去容易被關注。現在他可以先去接觸林瑩的父母,普通人沒有警察那麼敏感,很好找到話題的切入點。

換作往常施逸想做就去做了,只是現在醫院那兒還有個人絆著他,時間也絆著他,讓他進退兩難。

腦梗的前二十四小時很重要,施逸也不好在家裡多待,把信封又放回原位,一切恢復如常後,他又收拾了一點日用品,準備回醫院。

往門口走時施逸餘光掃見了茶几上的收音機,腳步停了停。那個收音機是磚紅色的殼子,很大很笨重,訊號也不好,雜音極多。施逸出生時這個收音機就在,已經三十多年,每次壞了爸爸就自己修,始終不讓它退休。如今它的按鈕都已經褪了色,殼子上一層反覆觸碰累積的汙垢,喇叭的孔洞裡都已經是黑色。

施逸都懶得碰它,可是他也知道這是爸爸唯一的娛樂專案,就算有電視,也還是更喜歡聽它。想了想施逸重又回到房間,翻箱倒櫃找到一根沒有壞,但自己替換掉的耳機,試了一下跟收音機插孔倒是吻合,就把收音機也放進了袋子,帶出了門。

看到施逸真把收音機拿來了,爸爸高興得很,施逸把耳機甩給他,告訴他:“拿耳機聽。”

“我戴不慣這玩意,腦瓜子疼。”

“你腦袋疼跟耳機沒關係。要聽就戴,不聽我就拿回去。”

“聽聽聽,評書正聽一半呢。”

在施逸面前,爸爸其實一直都是慈父。從來不對他大呼小喝,儘可能滿足他的要求,尤其在他上了大學,開始工作之後,爸爸在他面前甚至有點卑微。施逸知道,那是因為自己是爸爸唯一的倚仗。

可他又為甚麼非要逼著媽媽再生一個孩子呢,如果媽媽沒有死,是不是還會繼續生。假如生下來的不是妹妹,又是一個男孩呢,那施逸就不再是唯一的,也許一切都會不一樣。

所以從很早施逸就知道,爸爸的心裡根本沒有愛,一個不會愛人的人自然也很難獲得別人的愛,施逸試圖這樣寬慰自己。

施逸在醫院陪了爸爸兩天,情況很穩定,梗塞面積控制在了最小,後遺症還是有一點,走路變得不太利索,說話也稍微有點吞字,不過基本不影響生活。兩天後爸爸知道自己沒事了,就開始抱怨起醫院的伙食太差,鬧著要回家。

“你想吃甚麼,我給你買。”施逸說。

“燒雞!就咱家門口那家,這麼多年,就他家最好吃。再給我買瓶小酒。”

施逸翻了個白眼:“還喝?再喝你就出不了院了。”

“不讓我喝酒,不是要我命嗎!”

“要酒還是要命,你自己選。”

“……要命、要命……”爸爸出聲地嘆了口氣,“養兒有啥用,老了倒被他管著。”

施逸懶得理他,說:“我去問問大夫有沒有甚麼忌口的,要是能吃就去給你買。酒就別想著,我把家裡酒全扔了。”

“別扔啊!先放起來!都是錢買的!”

不聽他說甚麼,施逸出了病房。

爸爸說的那家燒雞店也開了三十多年了,施逸隱約記得是自己很小的時候開的,那時候家裡每隔一段時間才捨得買一次。當時那個雞真香啊,那種味道一直在記憶裡揮之不散,比現實中還要深刻。

只是施逸已經很多年不吃燒雞了。

此刻施逸提著那包仍然用紙包著的燒雞,想起的都是小時候飯桌上的事。小小的妹妹,個子只能勉強夠到桌子,要伸著脖子吃飯,眼睛閃閃亮地看著桌上的燒雞。一隻雞隻有兩條腿,爸爸總是會利落地把兩條腿揪掉全部放在他的碗裡,理所當然地說:“兒子,吃。”

妹妹眼裡的光一下就熄了,只敢悶頭吃飯。

“我吃不了那麼多。”施逸會把一隻雞腿放到妹妹碗裡。

然而爸爸會再次把雞腿從妹妹碗裡夾走,說“小姑娘家家吃這麼多肉乾甚麼,長太胖了將來沒人要”,想再放回施逸碗裡。

施逸堅決不要,那一刻他覺得燒雞一點也不好吃了,雞腿在爸爸的筷子間夾來夾去,看起來那麼噁心。

“你不吃,我吃。”最後爸爸會自己把那隻雞腿吃掉。

不想回憶起那些事,一點都不想,施逸只要想起小時候的事就會覺得自己是爸爸的幫兇,即使他不想不願,卻也沒有真正反抗過。

如果可以,施逸真的想再也不回老家,否認過去,做個沒有來路的人。在被庭芳找到之前,他確實是這樣做的。他不是不知道這是逃避,可逃避真的最簡單實用。

很多事情如果不選擇逃避,麻煩是超乎想象的。就比如現在。

可是施逸也清楚知道,他此刻能為妹妹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找到兇手。

之前不知道有多少次機會,多少次選擇放在他面前,他都還是選擇了維持現狀,置之不理。他試圖去諒解自己,他想那些時刻的他雖然沒有做出決定,但不代表沒有動搖,也許是那一次次動搖,才在冥冥之中促成了他如今的“一念”。

好在施逸有一個優點,那就是一件事他只要決定去做,就一定會堅持到最後。

提著燒雞回到醫院,爸爸還是像從前一樣撕了雞腿,想給他吃。施逸搖了搖頭,說:“我從來就不愛吃雞腿。”

“你小時候吃挺多啊,不然哪長得了這大高個!”

“妹妹喜歡吃雞腿。”施逸注意到每次他提到妹妹,爸爸就低頭做事,裝沒聽到。爸爸對妹妹的事並不是毫不在乎,而是不願意去想,“我記得有一次我把雞腿藏起來,後來偷偷給她吃,她可高興了。她一直等著你有一天會把好吃的東西先夾給她,哪怕就一次,可直到死也沒等到。”

“她想吃啥不會自己夾啊!說得好像我虐待她一樣!”爸爸用手把燒雞撕得很難看,吧唧著嘴說。

“下一碗麵就只有我的碗裡有雞蛋,你讓她夾甚麼。”

“家裡雞蛋不多嘛,我也沒吃,她挑個甚麼勁兒。”

“那如果他是個男孩呢?”施逸挑了挑眉毛,“如果我有個弟弟,我碗裡的雞蛋是不是就會變成他的?”

“那不會,一人一個嘛!”

施逸聽到爸爸回答得如此理所當然,好像真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話多麼矛盾,他終於死了心。讓爸爸承認自己錯了,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我有點急事要忙,之後幾天可能不常過來,我跟隔壁的護工大姐說了,讓她照應你一點,有事你就給我打電話。”施逸言歸正傳。

“你去忙,不用管我,我好得很!”

看他吃完,施逸提著垃圾,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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