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一年四月五日,清明。
哈爾濱的春天來得晚,松花江的冰排還沒化盡,但道里區中央大街兩側的俄式老建築已經透出綠意。卓全峰站在一棟三層小樓前,仰頭看著門楣上精緻的雕花,心裡盤算著價錢。
“卓老闆,這樓可是黃金地段。”房產中介是個三十出頭的女人,穿著西裝套裙,說話語速很快,“民國時期俄國人建的,磚木結構,儲存完好。一樓能開店,二三樓能住人,後面還有個小院。”
“多少錢?”卓全峰問。
“房主要價三十萬,但急著出手,能講到二十八萬。”
二十八萬,在九一年不是小數目。省城普通工人月工資才二百多,二十八萬得掙一百年。但卓全峰知道,這樓值。
“產權清楚嗎?”
“清楚!房主是歸國華僑,手續齊全。”中介拿出厚厚一疊檔案,“您看,房契、地契、完稅證明,都在這兒。”
卓全峰接過檔案,仔細看。他這兩年學了點法律,知道買房最怕產權糾紛。檔案看著沒問題,但他還是留了個心眼。
“我能找個律師看看嗎?”
“當然可以!”中介很爽快,“不過卓老闆,這樓搶手,已經有好幾個人看過了。您要是猶豫,可能就被別人買走了。”
這是中介常用的手段——製造緊張感。卓全峰笑笑:“行,我明天給你答覆。”
回到中央大街的興安野味總店,孫小海正在櫃檯算賬。看見卓全峰迴來,他放下算盤:“全峰,樓看得怎麼樣?”
“還行,就是貴,二十八萬。”
“二十八萬?”孫小海咋舌,“咱們在縣城買一棟樓才五萬!”
“省城和縣城不一樣。”卓全峰坐下,“這樓在中央大街,是哈爾濱的臉面,將來肯定升值。我打算買下來,一樓繼續開飯店,二三樓當辦公室,後院當倉庫。”
“那得多少錢裝修?”
“再投十萬。”卓全峰說,“要做就做最好的。”
正說著,電話響了。孫小海接起來,說了幾句,臉色變了。
“全峰,石砬子村來電話,說大哥出事了。”
“又咋了?”卓全峰皺眉。
“說是在村裡賭博,輸了一萬塊,還不上,被人扣了,要咱們拿錢去贖。”
又是賭博!卓全峰氣得拍桌子:“不管!讓他自作自受!”
“可……可畢竟是大哥……”
“大哥?他甚麼時候把我當弟弟?”卓全峰很痛心,“我給他安排工作,給他錢,他不好好幹,整天賭。這次不管,讓他長教訓。”
話雖這麼說,但心裡還是難受。畢竟是親大哥,看他這樣,心裡不是滋味。
第二天,卓全峰找了律師,去看那棟樓。律師姓張,五十多歲,是陳老介紹的,很靠譜。
張律師仔細看了檔案,又去房產局查了檔案,回來臉色凝重。
“卓老闆,這樓有問題。”
“甚麼問題?”
“產權不完整。”張律師說,“這樓原來是俄國人的,建國後收歸國有,分給三戶人家住。八十年**僑政策,把樓還給了原房主的後人,但只還了產權,沒解決住戶問題。現在樓裡還住著三戶人家,都是租戶,但租約還沒到期。”
卓全峰明白了。這是產權糾紛——房主有產權,但住戶有居住權。買了樓,也趕不走住戶。
“中介沒告訴我這個。”
“她當然不會說。”張律師冷笑,“這種中介,專坑外地人。你買了樓,住不進去,也租不出去,就成了死資產。”
“那怎麼辦?”
“有兩個辦法。”張律師說,“第一,不買;第二,先解決住戶問題再買。”
卓全峰想了想:“我選第二個。這樓位置好,值。”
“那得跟房主談,讓他解決住戶問題,或者降價。”
卓全峰去找中介。中介聽說他知道了住戶問題,臉都白了。
“卓老闆,這……這住戶問題,房主正在解決,很快就能搬走。”
“很快是多快?”
“一個月,最多一個月。”
“行,那就等一個月。一個月後,住戶搬走了,我再買。價格也得降,二十萬。”
“二十萬?太低了!房主不會同意!”
“那就算了。”卓全峰轉身要走。
“等等!”中介攔住他,“我……我跟房主商量商量。”
三天後,中介來電話,說房主同意了,二十萬,但要求一次性付清。
“可以,但得籤正式合同,寫明住戶問題解決後再付款。”
“行!”
合同簽了。卓全峰交了五萬定金,約定一個月後住戶搬走,再付尾款。
但一個月後,住戶沒搬。中介說,住戶要補償,一家要兩萬,三戶六萬,房主不給。
“那怎麼辦?”卓全峰問。
“房主說,讓您先付錢,他拿到錢再補償住戶。”
“不行。”卓全峰很堅決,“合同寫得很清楚,住戶搬走再付錢。”
僵持了半個月。中介開始耍賴:“卓老闆,您要是不付尾款,定金不退。”
“那就打官司。”卓全峰說,“我有合同,有證據,不怕。”
他真的去法院起訴了。張律師代理,證據確鑿,官司贏了。法院判中介退還定金,賠償損失。
中介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官司打了三個月,卓全峰贏了,但沒買到樓,還耽誤了時間。不過他學到了經驗——買房不能急,得查清楚。
這期間,大哥的事又來了。
一天晚上,卓全峰剛回店裡,看見門口跪著個人——是卓全興。才半年不見,他老了很多,頭髮白了,臉瘦得脫形。
“全峰,救救我……”卓全興哭著說。
“又怎麼了?”
“我……我欠了高利貸,五萬塊,還不上,他們要砍我的手……”
“你又賭?”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卓全興磕頭,“全峰,你再幫我一次,最後一次!我保證改!”
卓全峰看著他,心裡很複雜。這個大哥,從小帶他玩,教他爬樹摸魚。但現在,卻成了這樣。
“大哥,我幫不了你。”他很平靜,“五萬塊我有,但不能給你。給了你,你還會賭。”
“我不會了!我發誓!”
“你上次也發誓了。”
卓全興啞口無言。
“大哥,你走吧。”卓全峰說,“自己的債,自己還。你要是真想改,就去找個工作,老老實實掙錢還債。”
“我……我能找甚麼工作?”
“去工地搬磚,一天十塊;去飯店洗碗,一天五塊。只要肯幹,總能還上。”
卓全興站起來,眼神絕望:“全峰,你就這麼狠心?”
“不是我狠心,是現實狠心。”卓全峰說,“我幫你一次,你賭一次。幫你十次,你賭十次。幫你,是害你。”
卓全興走了,背影佝僂。卓全峰看著,眼圈紅了。但他知道,不能心軟。
孫小海過來:“全峰,你……你別難過。”
“我不難過。”卓全峰擦擦眼睛,“就是覺得,人怎麼就能變成這樣?”
“唉,都是命。”
“不是命,是選擇。”卓全峰說,“我選擇好好幹,他選擇賭。結果不一樣,怪不了別人。”
這話在理。但心裡還是難受。
過了幾天,卓全峰又去看房。這次他學聰明瞭,不光看檔案,還實地調查。他看中了南崗區一棟新建的商品房,六層,有暖氣,有煤氣,有衛生間。這在九一年是高檔住宅。
“這樓,多少錢一套?”他問售樓員。
“八樓八千,七樓七千五,六樓七千,五樓六千五,四樓六千,三樓五千五,二樓五千,一樓四千五。”售樓員很熟練,“您要哪層?”
“三樓,一百平米的那種。”
“五千五,五萬五一套。”
“能貸款嗎?”
“能,首付三成,貸款七成,十年還清。”
卓全峰算賬:五萬五,首付一萬六千五,貸款三萬八千五,月供三百二。他能負擔。
“我要兩套,三樓對門的兩套。”
“兩套?”售樓員眼睛亮了,“好的!我給您辦手續!”
手續辦得很順利。卓全峰交了定金,簽了合同。這回他仔細看了條款,還讓張律師過了目,沒問題。
兩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給胡玲玲和閨女們住。他在省城安家了。
六月,房子交鑰匙。卓全峰帶著胡玲玲和六個閨女來看房。閨女們興奮得不得了。
“爹,這房子真亮堂!”
“爹,有衛生間,不用去外面上廁所了!”
“爹,有暖氣,冬天不用燒炕了!”
胡玲玲摸著光滑的牆壁,眼淚掉下來:“他爹,咱們真住上樓房了?”
“真住上了。”卓全峰摟住她,“以後,咱們就在省城安家了。”
“那屯裡的房子呢?”
“留著,想回去就回去住幾天。”
安頓好家,卓全峰開始搞裝修。他捨得花錢,地面鋪了瓷磚,牆面刷了乳膠漆,廚房裝了整體櫥櫃,衛生間裝了熱水器。兩套房子裝修花了三萬,但值。
七月,全家搬進新家。晚上,一家人坐在客廳裡,看著二十一寸的彩電——這是新買的,日本原裝,三千塊。
“爹,咱們以後就在省城住了?”大丫問。她已經十八歲,高中畢業了。
“嗯,你們要在省城上學,工作。”卓全峰說,“大丫,你想幹啥?”
“我想學會計,幫您管賬。”
“好,爹送你去財經學校。”
二丫說:“爹,我想學服裝設計。”
“好,送你去藝術學院。”
三丫說:“爹,我想學醫。”
“好,送你去醫學院。”
四丫、五丫、六丫還小,但都有自己的想法。卓全峰一一答應。他現在有錢了,能供閨女們上學,實現夢想。
家安頓好了,事業還得幹。八月,卓全峰又買了塊地——在開發區,十畝,準備建個綜合市場,賣野味、海鮮、山貨。
地價二十萬,他一次性付清。開始辦手續,跑規劃,跑建設許可。
但麻煩又來了。一天,開發區管委會來了幾個人,說這塊地有問題。
“卓老闆,這塊地規劃改了,不能建市場了。”一個戴眼鏡的說。
“甚麼時候改的?”
“上個月。”
“我買地的時候,規劃還是市場用地。”
“那是以前,現在改了,要建住宅小區。”
“那我的損失怎麼辦?”
“我們可以退錢,但只能退原價,不退利息。”
卓全峰火了。地價漲了,現在退原價,他虧了。而且他為了這塊地,已經投了五萬做設計,請人跑手續。
“這不行。”他說,“要麼讓我建市場,要麼按市場價賠償。”
“那不可能。”眼鏡很橫,“你要是不滿意,可以去告。”
又是這一套!卓全峰知道,這是有人眼紅,想搶這塊地。
他去找陳老。陳老給市領導打了電話。市領導很重視,派人調查。
調查結果出來——規劃根本沒改,是管委會的人想私下把地賣給開發商,拿回扣。
眼鏡被撤職了,地保住了。但耽誤了兩個月時間。
九月,市場動工。卓全峰親自監工,要求質量。他要建全省最大的山貨市場,不光賣貨,還要搞批發、搞加工、搞物流。
工程很順利。但家裡又出了事。
一天晚上,卓全峰接到電話,是屯裡打來的,說老爺子留下的老屋被人佔了。
“誰佔了?”
“是……是卓全興,他帶著幾個人,住在老屋裡,說那是卓家的祖產,有他一份。”
又是大哥!卓全峰氣得連夜趕回屯裡。
老屋院裡,卓全興正和幾個人喝酒,桌上擺著花生米、豬頭肉。看見卓全峰來,他站起來,醉醺醺的。
“全峰來了?坐,喝酒!”
“大哥,你這是幹啥?”
“幹啥?住我自己的房子!”卓全興很橫,“這老屋,是爹留下的,有我一份。我住我那份,不行嗎?”
“爹臨終前說了,老屋歸我,我照顧他到老。”卓全峰很冷靜,“你當時在監獄,沒盡孝,沒資格要房子。”
“我怎麼沒資格?我是他兒子!”
“兒子?你盡過兒子的責任嗎?”卓全峰問,“爹生病,你管過嗎?爹去世,你守過靈嗎?爹的墳,你上過嗎?”
卓全興被問得說不出話。
“大哥,我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卓全峰說,“你現在走,我不追究。你要是不走,我就報警,告你非法侵佔。”
“你報啊!”卓全興耍無賴,“我看警察能把我咋樣!”
卓全峰真的報警了。警察來了,瞭解情況後,對卓全興說:“老卓,這是你弟弟的房子,你有產權證明嗎?”
“我……我沒有,但這是我爹的房子!”
“你爹已經去世了,房子有繼承權問題。但你們沒分家,現在你弟弟住著,你就不能強佔。趕緊走,別鬧事。”
卓全興不走,警察要強制帶離。他突然掏出一把刀:“誰敢動我?我跟你們拼了!”
場面亂了。卓全峰衝上去,一把奪過刀,反手把大哥按在地上。
“大哥,你瘋了?”
“我沒瘋!我就是想要個住的地方!”卓全興哭了,“全峰,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我活成這樣,還不如死了……”
卓全峰心裡一酸。他鬆開手,扶大哥起來。
“大哥,我給你找個住處。”他說,“在縣城,我有個舊房子,你住那兒。但你要答應我,好好過日子,別賭了。”
“我……我答應。”
卓全峰在縣城買了套舊房子,兩間屋,給了大哥。又給他找了個工作——在菜市場看大門,一個月一百五。
“大哥,這是最後一次。”他很嚴肅,“你要是再犯,我就真不管了。”
“我知道了。”卓全興低著頭。
安頓好大哥,卓全峰迴省城。路上,他想了很多。從山裡到省城,從獵戶到老闆,他走了十年。
這十年,他掙了錢,置了業,安了家。但也失去了很多——兄弟反目,親情淡薄。
有時候他想,要這麼多錢幹甚麼?連個完整的家都沒有。
但他知道,路是自己選的,就得走下去。
就像爺爺常說的:“打獵的人,要有獵人的骨氣。碰到再兇的野獸,也不能退。碰到再難的事,也不能倒。”
他現在明白了。
打獵是這樣,做生意是這樣。
過日子,更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