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五日,大雪節氣的前一天。
松江市工商局商標註冊處的辦公室裡,暖氣燒得足,玻璃窗上結了一層薄薄的霜花。卓全峰坐在硬木長椅上,手裡攥著一疊材料,手心微微出汗。他今天穿了身嶄新的深藍色中山裝,是胡玲玲特意為他進城辦事做的,布料挺括,四個口袋熨得平整。可坐在這政府機關的辦公室裡,他還是覺得有些不自在——前世他連縣城的衙門都沒進過幾回,這輩子卻要在地級市的工商局辦商標註冊了。
“下一個,卓全峰同志。”視窗裡傳來聲音。
卓全峰趕緊起身,走到三號視窗前。視窗裡坐著個戴眼鏡的年輕女辦事員,看起來二十出頭,正在整理檔案。
“同志,我來註冊商標。”卓全峰把材料遞進去。
女辦事員接過材料,推了推眼鏡:“‘興安’牌……經營範圍:第29類肉製品,第30類調味品,第31類新鮮蔬果,第35類廣告銷售……嚯,註冊類別挺全啊。你們是哪個單位的?”
“靠山屯合作社。”卓全峰說,“這是我們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還有省報的報道……”
女辦事員翻看著材料,突然抬起頭:“你就是那個打獵起家的卓全峰?我在省報上看過你的報道。你們合作社挺厲害啊,從山裡開到市裡來了。”
“過獎了,就是混口飯吃。”卓全峰謙虛道。
“這可不是混口飯吃。”女辦事員笑了,“你們這‘興安野味’在松江市都出名了。我家親戚還專門去你們店裡吃過,說鹿肉燉得特別好。不過——”她話鋒一轉,“註冊這麼多類別,費用可不低。一類商標註冊費八十元,你這一下子註冊五類,四百塊錢呢。還得等稽核,快的三個月,慢的半年。”
四百塊!卓全峰心裡咯噔一下。這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大半年的工資。但他咬咬牙:“該花的錢得花。同志,您看這材料齊全不?能不能快點辦?”
“材料倒是齊全。”女辦事員翻看著,“不過我得提醒你,最近有好幾家也來註冊‘興安’商標,有食品廠,有山貨店。你們雖然是第一個來註冊的,但還得公示,如果有人異議,就麻煩。”
“有人搶注?”卓全峰心裡一緊。
“正常。”女辦事員見怪不怪,“你們生意做大了,眼紅的人多。趁你們沒註冊,先把商標搶了,要麼自己用,要麼高價賣給你們。這叫‘商標搶注’,現在挺常見的。”
卓全峰皺起眉頭。這他還真沒想到。前世哪有商標的概念?這輩子做生意,才慢慢懂這些門道。
“同志,那我們現在註冊,能保住嗎?”
“只要你們是第一個申請的,原則上優先。”女辦事員說,“但如果有爭議,就得打官司。你們合作社……有律師嗎?”
律師?卓全峰搖頭。合作社哪請得起律師。
“那我建議你們找個法律顧問。”女辦事員壓低聲音,“我聽說‘松江食品廠’也在註冊‘興安’商標,他們可是國營大廠,有法務科。你們要是沒準備,恐怕爭不過。”
卓全峰心裡沉甸甸的。從工商局出來,他直接去了地區律師事務所——這是王建軍告訴他的地方,王建軍在石砬子村搞漁業合作社時,來這裡諮詢過漁業法規。
律師事務所在一棟老舊的三層樓裡,樓梯吱呀作響。卓全峰找到掛著“經濟法律諮詢”牌子的房間,敲了敲門。
“請進。”
推門進去,屋裡坐著個三十來歲的男人,戴著金絲眼鏡,正在看檔案。他抬起頭:“同志,有事?”
“我想諮詢商標註冊的事。”卓全峰說。
“坐。”男人指了指對面的椅子,“我叫陳明,是這裡的律師。您貴姓?”
“卓全峰,靠山屯合作社的。”
“哦,我知道你們。”陳明眼睛一亮,“‘興安野味’是吧?我夫人特別愛吃你們店的飛龍湯。怎麼,商標註冊遇到問題了?”
卓全峰把情況說了一遍。陳明聽完,點點頭:“商標搶注,現在是普遍現象。特別是你們這種鄉鎮企業,品牌做起來了,但法律意識跟不上,很容易被人鑽空子。松江食品廠……我聽說過,他們確實在註冊‘興安’商標,打算做山貨罐頭。”
“那我們怎麼辦?”卓全峰問。
“第一,馬上提交註冊申請,拿到申請回執,這是優先權的證明。第二,收集你們使用‘興安’商標的證據——報紙報道、店鋪招牌、產品包裝、銷售憑證,越早越好,越多越好。第三,如果松江食品廠已經提交申請,我們要提出異議,主張我們在先使用權。”陳明條理清晰地說,“不過——”
他頓了頓:“打商標官司,耗時耗力耗錢。你們合作社,有這準備嗎?”
“多少錢?”卓全峰直截了當。
“代理費一千,如果打官司,另算。一審大概兩千,如果上訴,再加。”陳明說,“而且時間很長,少則半年,多則一兩年。”
卓全峰沉默了。三千塊錢,對現在的合作社來說,不是拿不出。但花這麼多錢打官司,值嗎?
陳明看出他的猶豫,繼續說:“卓同志,我知道你們不容易。但商標是企業的命根子。你們辛辛苦苦把‘興安’這個牌子做起來,要是被別人搶了,以後就不能用了。要麼改名——但顧客認的是‘興安’,改名損失更大。要麼買回來——對方開價可能不止三千。所以,這個官司,值得打。”
卓全峰想了想,咬咬牙:“打!陳律師,這事兒拜託您了。錢不是問題,但要快,要贏。”
“好!”陳明站起來,握住卓全峰的手,“我就喜歡你這爽快勁兒。放心,這個案子我接了。你們先回去準備證據,我這邊馬上起草異議材料。”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天已經黑了。松江市的街燈次第亮起,寒風呼嘯。卓全峰裹緊棉襖,走在回店的路上,心裡沉甸甸的。做生意,真是一步一個坎。剛解決完混混搗亂、官僚刁難,又冒出商標搶注。但這條路,他必須走下去。
回到“興安野味”松江一店,已經晚上八點。店裡還有幾桌客人,胡玲玲在後廚忙活。看見他回來,趕緊端出熱飯菜。
“他爹,辦得咋樣?”胡玲玲小聲問。
“遇到麻煩了。”卓全峰一邊吃飯,一邊把情況說了。
胡玲玲聽完,臉都白了:“三千塊錢?還要打官司?這……這也太欺負人了!”
“欺負人倒談不上,商業競爭,正常。”卓全峰反而平靜了,“但咱們不能讓人欺負。這個商標,必須保住。玲玲,你明天回趟屯裡,把咱們最早用‘興安’這倆字的證據都找出來——合作社的章程、最早的山貨包裝、報紙報道,還有,把省報週記者請來,讓他做個證。”
“週記者能來嗎?”
“能。”卓全峰很肯定,“他欠咱們人情。上次報道咱們合作社,他拿了優秀新聞獎,還升了職。這次請他幫忙,他肯定來。”
第二天,兵分兩路。胡玲玲回靠山屯,卓全峰去找週記者。
週記者現在已經是省報經濟部的副主任了,聽說卓全峰來了,特意在辦公室接待他。
“卓老弟,甚麼風把你吹來了?”周文斌熱情地給他倒茶。
“周主任,遇到難處了,來求您幫忙。”卓全峰把事情說了一遍。
周文斌聽完,一拍桌子:“太不像話了!松江食品廠這是明搶啊!他們那個廠長我認識,姓孫,外號‘孫大炮’,仗著是國營廠,欺負鄉鎮企業不是一次兩次了。你放心,這個忙我幫定了。我這兒有去年採訪你們的原始稿件、照片,還有見報的樣報。這都是你們最早使用‘興安’商標的證據。另外,我再寫篇報道,曝光這種商標搶注行為!”
“報道……會不會太得罪人?”卓全峰有些顧慮。
“怕甚麼?”周文斌義憤填膺,“現在中央鼓勵鄉鎮企業發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他們這種行為,就是典型的‘大魚吃小魚’。我不僅要寫報道,還要以內參形式,反映到省裡。我倒要看看,這個孫大炮有多大能耐!”
有了週記者支援,卓全峰心裡踏實多了。
三天後,所有證據收集齊全。最早的是1985年11月的合作社章程,上面明確寫著“合作社產品使用‘興安’商標”。接著是1986年1月縣工商局核發的“興安野味館”營業執照,還有省報1986年3月的報道,配圖裡清晰可見“興安野味”的招牌。
陳律師把這些證據整理成冊,足有兩寸厚。他帶著卓全峰,再次來到工商局商標處,正式提交異議申請。
接待他們的還是那個女辦事員,看到這麼厚一摞證據,咋舌:“你們準備得真充分。不過……”她壓低聲音,“松江食品廠那邊也來人了,正在處長辦公室呢。你們小心點。”
正說著,處長辦公室門開了,走出三個人。為首的是個五十多歲的胖子,穿著呢子大衣,梳著背頭,一臉倨傲。後面跟著兩個年輕人,像是秘書。
胖子看見卓全峰和陳律師,愣了一下,隨即笑了:“喲,這不是‘興安野味’的卓老闆嗎?怎麼,也來註冊商標?”
卓全峰認出他就是松江食品廠的孫廠長,外號“孫大炮”。
“孫廠長,幸會。”卓全峰不卑不亢。
“幸會幸會。”孫大炮走過來,拍拍卓全峰的肩,“年輕人,生意做得不錯。不過啊,做生意要懂規矩。‘興安’這個商標,我們食品廠已經申請了。你們要是想用,可以授權嘛。一年給個萬八千的授權費,我們也不為難你們。”
萬八千?卓全峰心裡冷笑,面上卻平靜:“孫廠長,恐怕您弄錯了。‘興安’商標是我們合作社從1985年就開始使用的,有證據。你們是搶注,違法。”
“違法?”孫大炮哈哈大笑,“年輕人,話不要說得這麼難聽。甚麼搶注不搶注的,商標誰先註冊就是誰的。你們用了又怎樣?沒註冊,就不受保護。這樣——”他擺出施捨的姿態,“看你們鄉鎮企業不容易,授權費降到五千。一年五千,用我們的商標,不虧。”
“我們不會用你們的商標。”卓全峰斬釘截鐵,“‘興安’是我們的,誰也搶不走。”
孫大炮臉色沉下來:“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走著瞧,看誰能拿到商標。”
說完,帶著人揚長而去。
女辦事員等他們走了,才小聲說:“卓同志,孫廠長跟咱們處長是同學,關係鐵。你們這異議……恐怕難。”
卓全峰心裡一沉,但沒退縮:“難也得辦。陳律師,咱們按程式走。”
“放心。”陳明推推眼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關係再硬,也硬不過法律。”
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商標異議程式複雜,要審查、要聽證、要裁決。卓全峰和陳律師跑了十幾趟工商局,材料補充了一次又一次。孫大炮那邊也沒閒著,動用關係,施加壓力。
轉眼到了十二月底,商標處終於出了初步裁定——駁回松江食品廠的註冊申請,理由是“興安”商標已在先由靠山屯合作社使用,構成在先權利。
孫大炮不服,提出複審。
官司進入了拉鋸戰。
這天,卓全峰剛從工商局回來,店裡來了個意想不到的人——大哥卓全興。
“老四……”卓全興搓著手,一臉難為情。
“大哥,你怎麼來了?坐。”卓全峰給他倒茶。
卓全興不坐,站著說:“老四,我聽說……你在跟松江食品廠打官司?”
“嗯,商標的事兒。”
“那個……孫廠長……是我媳婦孃家表舅。”卓全興聲音越來越小,“他託我來說和,說願意出兩千塊錢,買斷你們的商標。你看……能不能……”
卓全峰看著他,突然笑了:“大哥,你是來當說客的?”
“我……我也是沒辦法。”卓全興臉漲得通紅,“你三嫂逼我來。她說要是說和成了,孫廠長答應給我在食品廠安排個工作,正式工……”
“所以你就來勸我,把辛辛苦苦做起來的品牌,兩千塊錢賣了?”卓全峰語氣轉冷,“大哥,你知道‘興安’這個牌子值多少錢嗎?光去年,咱們用這個牌子賣的山貨野味,就掙了十幾萬!兩千塊?他孫大炮打發要飯的呢?”
“我知道……我知道不值。”卓全興急了,“可孫廠長說了,要是你不答應,他就讓工商局永遠不批你們的商標。你們耗不起啊!”
“耗不起?”卓全峰站起來,盯著大哥,“大哥,我告訴你,這個官司,我打定了。別說兩千,兩萬、二十萬,我也不賣!這不是錢的事兒,這是合作社幾百號人的心血!你要是還認我這個弟弟,就回去告訴孫大炮,讓他死了這條心!”
卓全興被弟弟的氣勢鎮住了,張了張嘴,最終甚麼也沒說,灰溜溜地走了。
等他走了,胡玲玲從後廚出來,擔憂地說:“他爹,這麼得罪大哥……不好吧?”
“沒甚麼不好。”卓全峰很堅決,“原則問題,不能讓步。今天讓步了,明天就有人敢騎在咱們頭上拉屎。這個頭,不能開。”
胡玲玲點點頭,不再說話。她知道丈夫是對的。
商標官司還在繼續。孫大炮見說和不成,開始使陰招。
先是“興安野味”松江市的兩家店,連續接到顧客投訴,說吃了拉肚子。衛生局又來檢查,這次查得更嚴,愣是在廚房角落裡“發現”了半隻死老鼠——明顯是有人故意放的。
“卓老闆,這衛生問題太嚴重了。”衛生局的人板著臉,“停業整頓三天,罰款五百。”
卓全峰知道是孫大炮搞的鬼,但沒證據,只能認罰。停業三天,損失好幾千。
接著是稅務局,說接到舉報,興安野味“偷稅漏稅”。查賬查了半個月,沒查出問題,但生意受影響。
然後是消防、環保、市容……各個部門輪番上陣。雖然最後都沒查出大問題,但折騰得店裡雞飛狗跳。
最狠的一招來了——孫大炮動用關係,讓銀行凍結了合作社的貸款申請。合作社正準備擴建養殖場,需要五萬元貸款,材料都交上去了,突然被告知“不符合條件”,駁回了。
“全峰,這是要把咱們往死裡逼啊。”孫小海氣得直拍桌子,“養殖場擴建不了,明年貨源跟不上,店就得關門!”
卓全峰也很上火,但他強迫自己冷靜:“別急,他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貸款的事兒,我找李副縣長幫忙。衛生、稅務這些,咱們身正不怕影子斜。至於商標官司——”他看向陳律師,“陳律師,有辦法加速嗎?”
陳明推推眼鏡:“有一個辦法——向省工商局投訴,舉報松江市工商局行政不作為,偏袒國營企業。但這麼幹,就等於徹底撕破臉了。”
“撕破臉就撕破臉。”卓全峰一拍桌子,“他不仁,我不義。陳律師,你寫投訴信,我來簽字。另外,週記者那邊,請他寫內參,直接捅到省裡去!”
“好!”陳明也被激起了鬥志,“我這就去辦!”
投訴信寫好了,內參也發了。卓全峰又去了一趟省城,找到省軍區後勤部的李主任——當初買退役裝備時認識的。李主任很仗義,給省工商局的老戰友打了電話。
多方施壓下,事情出現了轉機。
1987年1月15日,省工商局派調查組下來,專門調查“興安”商標糾紛案。調查組在松江市待了三天,走訪了靠山屯合作社、松江食品廠,查閱了所有材料,還召開了聽證會。
聽證會上,孫大炮依然囂張:“我們食品廠是國營大廠,年產值上千萬,用‘興安’商標是為了發展地方經濟。他們一個鄉鎮企業,小打小鬧,用這麼好的商標是浪費!”
卓全峰反駁:“商標的價值不是企業大小決定的,是市場認可決定的。‘興安’這個牌子,是我們合作社一點一點做起來的,顧客認的是我們的質量,我們的信譽。你們搶注商標,是想不勞而獲!”
週記者作為媒體代表發言:“保護鄉鎮企業合法權益,是當前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方向。這種利用體制優勢打壓鄉鎮企業的行為,必須制止!”
陳律師出示了厚厚一摞證據:“根據《商標法》規定,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應當予以保護。靠山屯合作社從1985年就開始使用‘興安’商標,有充分證據。松江食品廠的搶注行為,是明顯的惡意註冊。”
調查組認真聽取了各方意見。
一週後,省工商局做出最終裁定:撤銷松江食品廠的商標註冊申請,核准靠山屯合作社的“興安”商標註冊。理由是:靠山屯合作社在先使用“興安”商標,並已形成一定影響力,享有在先權利。松江食品廠的行為構成惡意搶注。
裁決書下來的那天,合作社在松江店開了慶功宴。所有社員都來了,連靠山屯的老少爺們,能來的都來了。店裡坐不下,就在門口擺了幾十桌。
卓全峰站在店門口,手裡拿著商標註冊證書,紅彤彤的封皮,燙金的國徽。他高高舉起:“鄉親們!咱們的‘興安’商標,保住了!”
“好!”掌聲雷動,歡呼聲震天。
孫小海激動得老淚縱橫:“全峰,咱們……咱們有自個兒的牌子了!”
王老六抹著眼睛:“這輩子,值了!”
胡玲玲站在丈夫身邊,悄悄擦去眼角的淚花。
卓全峰環視眾人,高聲說:“從今天起,‘興安’不只是一個商標,是咱們合作社的金字招牌!是咱們幾百號人的臉面!咱們要用這個牌子,打出名氣,打出信譽,打出咱們靠山屯人的骨氣!”
“對!打出骨氣!”
宴席開始了。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社員們輪流來敬酒,卓全峰來者不拒,喝得滿臉通紅。
喝到一半,店外來了個人——是大哥卓全興,還領著個人,正是孫大炮。
孫大炮今天沒了往日的倨傲,滿臉堆笑,手裡還拎著兩瓶茅臺。
“卓老闆,恭喜恭喜。”他走上前,“之前是我不對,有眼不識泰山。這兩瓶酒,算是賠罪。”
卓全峰看著他,沒接酒:“孫廠長,賠罪就不必了。咱們公事公辦,過去的事兒,翻篇了。”
“翻篇好,翻篇好。”孫大炮訕笑著,“那個……卓老闆,我還有個不情之請。你們‘興安’這個牌子,現在值錢了。我們食品廠想跟你們合作,用你們的商標,生產山貨罐頭。利潤分成,你們六,我們四。你看……”
這是見硬的不行,來軟的了。
卓全峰想了想,突然笑了:“合作可以,但不是六四。商標使用費,一年五萬。另外,產品質量我們要監督,包裝我們要稽核。答應這些條件,咱們就合作。”
五萬!孫大炮嘴角抽搐,但還是咬咬牙:“行!五萬就五萬!”
他知道,“興安”這個牌子,現在值這個價。
合作談成了。松江食品廠每年支付五萬元商標使用費,生產“興安”牌山貨罐頭。合作社負責提供原料,監督質量。
訊息傳開,震動松江市商界。一個鄉鎮企業,逼得國營大廠低頭,還收了五萬塊錢的商標費!這事兒成了傳奇。
有了這筆錢,合作社的養殖場擴建順利推進。貸款也批下來了——李副縣長親自打了招呼。
商標保衛戰打贏了,但卓全峰沒放鬆。他在合作社成立了“品牌管理部”,由二丫卓雅涵負責——小姑娘今年十一歲,但心思細,愛學習,已經能看懂財務報表了。
“二丫,以後‘興安’這個牌子,交給你管。”卓全峰對女兒說,“所有用這個牌子的產品,都要登記、備案、抽查。質量不合格的,不準用。誰敢亂用,就取消授權。”
“爹,我能行嗎?”二丫有點不自信。
“能行。”卓全峰摸摸她的頭,“你比你爹強,唸書多,懂道理。這個牌子是咱們合作社的命根子,交給你,爹放心。”
二丫用力點頭:“爹,我一定管好!”
從這天起,“興安”品牌走上了正規化管理之路。統一的logo(獵槍+松樹),統一的包裝,統一的質量標準。野味館、海鮮店、山貨、皮毛製品,都用這個牌子。
牌子響了,生意更好了。不光松江市,連省城、外地的客商,都慕名來訂貨。
年底盤點,“興安”品牌系列產品,年銷售額突破八十萬元!淨利潤三十萬!
商標,這個前世想都不敢想的東西,這輩子,成了合作社最值錢的資產。
而卓全峰知道,這只是一個開始。
有了品牌,有了信譽,有了市場。
合作社的路,越走越寬。
夜深了,慶功宴散了。卓全峰和胡玲玲走在回住處的路上。松江市的冬夜,寒風刺骨,但心裡是熱的。
“他爹,”胡玲玲輕聲說,“我現在明白了,為啥你非要打這個官司。這不是錢的事兒,是咱們的根。”
“對,是根。”卓全峰握緊她的手,“有了這個根,咱們才能長得高,長得壯。往後,誰也別想動搖。”
遠處,“興安野味”的招牌在夜色中閃閃發光。
那光,照亮了腳下的路,也照亮了前方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