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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楊先生和書鋪 送走關係平平的大早……

2026-05-12 作者:金非鴿

第69章 楊先生和書鋪 送走關係平平的大早……

送走關係平平的大早晨上門打擾遠行客清夢的鄰居們, 楊家人簡單地吃了口飯,然後楊大金和李大花就出門採購去了。

因為楊地主歸家心切,明天一大早, 他們就決定回武德村——嗯, 這就是楊金穗的老家, 聽名字就很武德充沛了,事實也是如此。

既然要回村,自然要準備一些東西送給老家的親友。

其實他們從北平帶了一些回來,主要是北平的特產, 量不大,嚐嚐鮮罷了, 剩餘的一些物品, 則由楊大金夫妻出門採購。

楊金穗則和楊滿福出門, 找《京報》在此地的駐點。

一方面是先把她最近趕路時寫的幾章送過去,方便他們及時傳遞回去排版,另一方面,也是熟悉一下位置。

萬一,她是說萬一呢,自家有需要他們幫助的時候呢, 或者有甚麼訊息想告訴他們呢,總不能到時候抓瞎吧。

更何況,離開這麼久, 她也想去縣城的街上看看。

楊金穗從兜裡掏出了馮知明給她寫的地址仔細回憶了一下這個門牌號所在的位置, 距離不算遠,走路也就兩公里左右。

這點距離,放在習慣坐車的後世人眼裡,可能會膽怯, 但像楊金穗他們,日常上學走個三四公里都是灑灑水的事。

正好這時候天氣也很好,很適合散步。

一路走過,微風吹拂著臉龐,有一點點癢,巷子裡的樹也冒了嫩芽,路邊有草葉在隨風盪漾。

至於那些棕褐色的可疑固體(即牛糞驢糞狗粑粑等),楊金穗就全當看不到了。

其實這些東西,一般來說都是有人清理的,節省點的人家,還會專門在牲畜的後面套個布袋子,用於收集糞肥。

但是,難免有遺漏,路人們也都見慣了,不會多在意。

此時,別說是這樣的小縣城了,就是北平,其實路上也不是那麼幹淨,這純粹是財政所限,以及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意識不夠強,倒也不是人們不愛乾淨。

說起愛乾淨這件事,楊金穗就思維發散地想起了學校裡新來的那位修女,海倫女士。

海倫女士和她的前輩可完全不一樣,很平易近人,甚至可以說是擺爛。

除了每日的餐前禱告及每週一次的上課之外,她幾乎不做其餘的事,更不會立那些規矩。

就連上課,也是講兩句聖經後,就開始讓他們自由閱讀,“自行體會聖經中上帝的真意”。

現實就是,根本沒人體會好不好,這種自習課誰會認真學習呀,又不是期末考試周。

所以大家還挺喜歡她的,就跟喜歡大學時那種從不點名也不留作業的水課老師一樣。

楊金穗對海倫女士印象不錯,海倫女士對楊金穗也印象深刻——可能是被前輩告誡了吧,比如這所學校裡有個冥頑不靈的女學生云云~

不過海倫女士並沒有躲著楊金穗,在聽說她還是個小作家後,偶爾還會和楊金穗聊聊天。

某一次,兩人聊天時,海倫隨口提起,北平城比她想象中要乾淨整潔很多,似乎有種宏t觀的城市規劃蘊含在裡面。

那不是廢話麼。

在你們宗主國還隨地大小便、從城堡往下傾倒糞水的一千年以前,我們的國家已經有下水系統的規劃了。

當然,楊金穗不會這麼主動挑釁一位對她友好的女士的。

所以她只是大概介紹了一下她所瞭解的,國內對糞便的利用,如農民將其當做土壤肥料,一些少數民族將其當做燃料等。

大概是從這裡開始吧,海倫女士開始對一些介紹中國歷史的書籍感興趣——也有可能是她單純太閒了。

因為她不通中文,甚至還選擇僱傭一些學生或者想做點兼職的老師幫她翻譯書籍,也是很財大氣粗了。

小胖子許霆應徵“入仕”,兢兢業業做起了翻譯工作,不過打動他的,並不是海倫女士承諾的Money,而是她千里迢迢帶來的,甜度很高的糖果。

楊金穗也不可免俗,加入了童工的隊伍,不過她翻譯的是自己的小說。

因為海倫女士用一句“如果好看的話,她願意推薦給擁有一家出版社的叔叔”當做胡蘿蔔,吊在了楊金穗頭上。

楊金穗就這麼忘了情,發了狠,在期末考試期間都會抽出時間做翻譯。

為此還被動提高了一下自己的單詞儲備。

“楊金穗?楊金穗你發甚麼呆呢?”

嗯?楊金穗的思緒從回憶校園生活中被拉回來,然後看到一個有點熟悉的面龐——白旭坤。

她的小學同學,以及李大花八卦故事中的男主人公的孫子。

“()嗨,白旭坤,你怎麼在這裡呀?”

“我當然在這裡了,旁邊是我家豆腐坊啊。倒是你怎麼在這裡?你不是去北平當了大作家嗎?”

“哪裡哪裡,也沒有到大作家的程度,哈哈哈哈哈~”

白旭坤脾氣很好,是楊金穗女孩身份掉馬後,少有的沒有蛐蛐她的同學之一。

因此,即使楊金穗一邊謙虛,一邊遮掩不住嘴角的笑意,白旭坤還是好脾氣地繼續誇:

“怎麼不是大作家,學校裡都在看你的書呢,就連先生們,有時候也會討論裡面的情節呢。”

“是嘛,那楊先生應該也知道了吧。”

楊先生雖然也姓楊,但其實和楊金穗沒甚麼親緣關係,他是從外地來的,一來就就職於楊金穗所在的小學。

後來做了楊金穗班上的級任教師,也就是民國版本的班主任,兼任國文教師。

楊先生對楊金穗一直挺好的,當初也是他力排眾議堅持把楊金穗留了下來。

這一次,楊金穗回鄉,還給楊先生準備了禮物,包括她自己寫的書、期末成績單,和北平的特產。

白旭坤嘆氣:“楊先生病得了結核病,吃了藥也不見好,學校又不敢讓他繼續在學校任職,一直讓他在家修養,他去年就被家裡人接走了。”

甚麼?

楊先生明明還很年輕呀,怎麼會得肺結核?這個時候的肺結核,因為沒有卡介苗的緣故,從西醫的角度,基本沒甚麼很好的治療手段。

而中醫呢,其實也同樣,只能針對症狀進行調理,無法徹底滅殺結核桿菌。

楊金穗連忙問:“那楊先生的老家在哪裡?我們學校的師生還有和楊先生保持聯絡的嗎?”

白旭坤眼神似乎看到了甚麼人,忙舉手招呼了一下,這才繼續回答楊金穗的問題:

“楊先生老家似乎在廣陵一帶,校長應該是有他的通訊地址的。你有空回趟學校問問校長吧,正好大家也很想聽你聊聊寫小說的事情呢。”

說到這裡,一個細瘦矮小的穿著粗布短打的年輕男人跑了過來,接過白旭坤手中的東西,往豆腐坊的側門裡面走。

白旭坤明顯有事情要做,和楊金穗匆匆道別,就跟著年輕男人走了。

楊滿福撓了撓頭:“小姑,我還對你們楊先生有印象呢,看著很年輕的樣子啊,怎麼得了這個病。”

“誰說不是呢,”楊金穗低頭踢踏著地上的小石頭,悶悶地說。

楊先生是個對教育事業很熱忱的人,對每個學生都盡心、負責,並不會因為家世或者成績而區別對待。

他還曾主動到各家做家訪,瞭解孩子在家的學習情況,以及父母的教育風格。

包括讓女孩入學讀書這件事,其實在楊金穗偷偷入學前,楊先生就曾提議招收女學生,但校長考慮到現實因素,並沒有積極推進此事。

當然了,學校裡也沒有明文禁止女孩入學。只不過是從教職工到家長到學生,都預設只招收男孩。

後來,楊金穗被發現女孩身份,楊先生便以並無明令禁止的理由留下了她。

說起楊先生點點滴滴的好,是有很多的。

在此之前,楊金穗還以為自己只是土生土長的本時空的小孩,像絕大多數的老百姓一樣,對所謂的新式教育、新式學堂、新式讀書人,有好奇、有羨慕,但要說多麼敬重,多麼相信他們的確是進步的,那其實沒有。

因為她所見到的、聽說的這些人,家裡同樣會收不低的田租、對外放利,自己也同樣會看不起女孩、女人,會納妾、會對著權勢人物溜鬚拍馬。

他們心中會有理想嗎?還是隻是順應時事,轉換賽道、借勢而起?

楊金穗一直隱隱有這樣的懷疑,後來恢復記憶後,她很難不想到《阿Q日記》中的那些人物。

但楊先生的確讓楊金穗看到了那種進步性和他身上的理想。

她以為他會繼續奮戰在教育事業的一線,卻不想是病魔擊倒了他。

真希望他能知道,那個曾被他保留了讀書資格的女孩,真的靠學習走出了不同的路。

看來的確得回學校一趟了。

姑侄倆沉默地走到了馮知明提供的地址,這竟是一家楊金穗曾來過的書鋪。

因為這家店常收舊書,且價格便宜,楊金穗還真的來過好幾次。

以往只覺得這家店東西太多,新書舊書滿滿地幾乎要壘到天花板,看著就亂糟糟的。

而店鋪老闆呢,胖胖的身體在被書本遮擋得昏暗的小房間內來回靈活閃躲,眯著眼睛找書,看起來有點寒酸,又有點可笑。

倒是有夥計,夥計很滑頭,時不時就偷偷跑後面庫房偷偷吃炒黃豆,逼得老闆得親自接待客人。

有時候老闆生氣了,就大喊夥計的名字,“黃三!”然後夥計就會帶著香噴噴的炒黃豆味兒出來。

總之,就是那種經營情況很一般的小書鋪,很常見很普通。

沒想到,真是人不可貌相,店也不可以以貌取之啊。

那亂七八糟的書,偷吃黃豆的夥計,說不定還都是偽裝呢。

楊金穗站在門口,就見店主還是之前那樣,胖胖的,臉上帶著笑,很和氣。

夥計也是之前那樣,懶懶散散,倚在唯一一片寬闊的下腳地——櫃檯旁邊,悠然地打著盹兒,活像是半夜起來去盜墓了似的。

“黃叔,您還記得我嗎?我是楊金穗呀,之前在附近學校讀書的,常來您這買書。”

店主對楊金穗有印象,因為她是少有的會來書鋪買書的小姑娘,尤其是會買一些非話本子的書籍。

後來他也聽說了,縣裡有個女孩非要跑男孩堆裡讀書,還很不貞順地考得比男孩要好。

店主就這麼地把這個風雲人物,和來自己家鋪子挑書的楊金穗對上號了,後來一問,還真是同一個人呢。

店主其實考慮過要不要發展一下楊金穗,畢竟發展進步青年也是他們的一項工作。

尤其是這種頂著別人不贊同的目光堅持要讀書的女孩,面臨的壓力是很大的,能堅持下去,說明心性夠堅定,也有理想。

當然,即使是發展,也是有一定的考察期的。

還沒等他考察明白,楊家已經舉家搬離了。

再次聽到楊金穗的名字的時候,就是從《京報》傳回來的訊息。

黃叔覺得驚訝,但又有種意料之中的感覺,因為楊金穗的確是個與眾不同的孩子。

她並不是他所見過的,最聰明,最驚才絕豔的人物,這種程度的形容詞,她還遠遠達不到。

但她的確有種並不受當下觀念影響的特別之處。

像是甚麼天生地養的、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人物,不那麼通曉規矩。

但要說她真的是完全不諳世事的孫猴子式的人物,倒也不盡然,她的說話方式、一些禮節,又是符合土生土長的本地姑娘的感覺。

雖然有點怪,但黃叔並沒有甚麼想法,時局鉅變,甚麼特別的人物都湧現出來了,這也正常。

其實以黃叔的訊息靈通程度,t本可以比周書商更早地接上楊金穗這波熱度,再加上他本來就和《京報》有合作,拿到書和報紙也很方便。

但是,他只想低調地開個小書店,並不想被那麼多客人湧入,也不想被人認為他們訊息很靈通,和《京報》有多麼密切的聯絡。

因此,一直到周書商開始大賣《楚驚鴻探幽錄》之後,黃叔跟上,也進了一些,但量不大,此時店裡只剩下一本了,是他自留的用於打發時間看的。

黃叔用手裡的笤帚向前探了探,探到了夥計的屁股,再用力一拍,直接把他拍醒了:

“嘿,你這懶貨,客人來了還睡呢,你要不是我遠方侄子,我才懶得管你這個扶不上牆的阿斗呢。快,從櫃檯裡面把《楚驚鴻探幽錄》給我找出來!”

楊金穗忍不住笑:“黃哥還是這樣,總是睡不醒呢。”

楊滿福和黃叔打了招呼,就挪著腳步進店了,他曾經也會和同學們來這裡蹭書看,或是陪著小姑來選書,也是常客了,和小黃夥計很熟稔。

楊滿福進去後接過小黃夥計手裡的書遞給黃叔,就拉著小黃夥計到後面,問他最近有沒有甚麼有趣的書。

雖然在北平,書更多更雜,但有些有趣的書呢,卻只能找信任的夥計買才安心。不幸的是,楊滿福在北平還沒挖掘出這樣一家值得信任的書鋪。

也只能回來找了。

楊金穗瞥了一眼大侄子,知道他是去找那種刺激性強的小冊子了——自古以來,玩刺激,離不開黃暴恐這三種,一直被主流市場唾棄,但又一直有市場。

受眾從老到小,從男到女,人人都說自己不看這個,但其實私下裡多數都會看一點。

尤其是楊滿福這種青春期男孩,更是感興趣。當然了,楊金穗也處於青春期嘛,肯定也會看的。

不過她不會自己買,都是直接沒收大侄子的,隔段時間沒收一批,就跟割春天的韭菜似的,那叫一個迎風長。

楊金穗在黃叔的誇誇聲中,給他手裡的那本《楚驚鴻探幽錄》簽了筆名,又把布包中的稿紙和信件遞過去,請他轉交給馮知明。

這沓書稿裡,不僅有《凡骨初登修仙途》的後續幾章情節,還有她從自己的日記裡摘抄下來的,自覺寫得還可以的文章,如果可以刊登的話,又是一筆稿費呢。

她也沒甚麼經商的天賦,更不會投資,對於民國的經濟市場,就知道金條保值,消炎藥值錢又保命,必要的時候多囤糧食和武器,沒了。

所以,增加安全感最好的辦法,就是趁時局穩定多掙點錢。

楊滿福面色通紅地從小黃夥計手裡接過幾本書,又遞去一沓錢,迅速把書塞到身上挎著的布包裡,然後出來找小姑。

姑侄二人同黃家叔侄道別,就原路返回。

楊滿福抬手扇了扇風,問楊金穗:“小姑,你打算甚麼時候回學校?”

“拿出來。”

楊滿福驚訝:“甚麼?”

“書啊,還能是甚麼。”

楊金穗輕哼╭(╯^╰)╮,這小子,拿她當傻子呢,今天是休息日,回甚麼學校,學校哪裡有人,只怕是校工都躲在門衛室休息呢。

不過是怕她檢查他買的書,故意轉移話題罷了。

如此拙劣的轉移話題之術,還得多練啊。

楊滿福尷尬,窘迫,不過一想到他的私密閱讀書籍很多都被小姑看過了,又轉為釋然。

哎呀,沒事噠,反正不是被爹孃發現,不丟人的。

楊滿福大義凌然地把布包裡的書掏出來,遞給楊金穗。

她細細一數,竟然有八本之多呢,雖然都是薄薄的小冊子。

楊金穗挨個稽核,看有沒有有甚麼過於獵奇的違背道德標準的作品。

倒是還好,小黃夥計還是很有分寸的,不會給未成年推薦那種書。黃店主也是很有原則的,不會賣那種極端的書籍。

楊金穗再仔細一看,□□無非是男女、男男、女女、男男女、女女男那些,沒意思;恐怖故事呢,冥婚、鬼手、血棺材、戲臺冤魂,也一般;暴力情節,楊金穗不愛看,放過了。

楊金穗翻了一下,又還給大侄子,很討人嫌地囑咐:

“不許熬夜看啊,要是被我發現了,就告家長了。”

“小姑,你明明還熬夜寫東西。”

“欸,我和你能一樣嗎,我熬夜是為了掙錢。”

楊滿福心說,我也是為了掙錢呀。

楊滿福之前羨慕小姑能掙到錢,也偷偷投過稿,不幸,石沉大海了。

事後,楊滿福深刻剖析了一下失敗的原因,他突然想到小姑說過的那句“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一剎那醍醐灌頂。

是了,興趣!

他對甚麼感興趣?當然是這些刺激的故事啊!

雖然他也很愛看小姑寫的小說,但他覺得這種小說更重要的是創意,而他缺乏這方面創意。

但是,恐怖故事,他晚上睡覺的時候,總是冒出很多奇怪的聯想。

比如蜘蛛人、蜈蚣人之類的——李大花何止是保護了昆蟲們的性命啊,還保護了兒子的想象力。

這也就是楊金穗不知道楊滿福的想象,不然她肯定會建議大侄子直接轉行去做科學怪人、不遵守倫理道德的怪咖生物學家之類的,而不是寫恐怖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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