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芳芳紡織廠(13) 縱火者,保護者。
灰暗, 逼仄,在斷續明滅的光線中, 曲讓塵推開房門。
不到三十平的空間裡,牆皮早已經斑駁剝落,露出內裡坑窪不平的水泥,上面各種經年的汙漬重疊,已經看不出來是甚麼。
在火災之後,四號樓的房間不能再住人,廠裡考慮到曲家一個癱子一個殘疾,給他們重新分配了一個一樓的房子,在一號樓。
一號樓是家屬樓中最老的一棟,三十年前建成, 樓層低矮,內部昏暗,牆皮大面積的脫落, 或許是因為建在排汙口附近, 總有一種不知道從哪裡來的潮溼臭味。
這裡之前的住戶中, 有門路有資歷的老工人, 早就分配了新的改善房, 剩下的, 全是安靜在這裡自生自滅的老弱病殘。
老曲想抗議,但他現在只有一條腿,臉上手上都是駭人的燒傷疤痕,臨出門之前,他拄著柺杖,面對鏡子呆站了很久很久,還是沒有邁出去門框。
從那之後, 老曲就極少出門。
曲讓塵暗自為搬家難過許久,但想到閔朝言終於可以安靜地在晚上睡覺了,他又覺得,這實在是最好的事。
他現在已經不再稱呼閔朝言為洋娃娃,因為他跑去商場外邊去看過真正的“洋娃娃”。
在因為衣衫襤褸被保安揮舞著電棍趕走的時候,曲讓塵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洋娃娃這個詞,根本配不上閔朝言。
曲讓塵現在偷偷叫她公主。
他不敢讓閔朝言聽見,因為她不喜歡這個稱呼。
“回來了。”
常姐沒看曲讓塵。
曲老大嫌棄兩個殘廢的臭味,前年就搬了出去。當年火災發生的那天,他非常幸運地要上夜晚,沒有在家。
曲讓塵時常後悔這一點。
“你先吃飯,然後給你哥餵飯吧。”常姐站在灶臺邊上說。
狹窄的房子裡,不能同時放下病號床和餐桌。這很好,因為曲家根本買不起餐桌,他們曾經擁有的一切都在火焰中化作灰燼。
曲讓塵沒說話,點點頭,站在灶臺邊上,拿起已經破了口的搪瓷碗就往嘴裡扒飯。
一大碗糙米粥,配上半個鹹鴨蛋和半個已經被放乾的饅頭,這是一頓還不錯的飯,畢竟有蛋呢。
大部分時候,他只能吃半個幹饅頭配兩口榨菜。
常姐自己吃的也是一樣。
曲讓塵吃完,抹一把嘴,拿起搪瓷碗再盛一碗粥,往角落裡走去。
室內最角落,靠廁所的地方掛著一張很舊了的白簾,把三十平的室內勉強割成兩個空間。
簾子後面,就是曲老三的病床了。
說是病床,其實就是一張鐵架子床,墊高了枕頭,讓他不至於每天都平躺著。
“%……——)@!!”
曲老三隻有半截舌頭,本來就說不出話,只能野獸一樣從喉嚨裡頂出嘶吼的怒音。
三年前的火災裡,他是受傷最嚴重的那個。
醉倒的老曲在廚房,他被燒醒之後馬上就開水龍頭往自己身上衝。常姐抱著曲讓塵躲在廁所,也是用水龍頭把兩個人澆得透透的。
只有當天剛從醫院被接回來的曲老三,眼見著火燒到自己的,卻因為雙腿被打了石膏跑不了,他掙扎著從床上爬下來,拖著自己的兩條腿,拼了命向門口爬行。
然後,然後……
然後,他就看見了。
刷——簾子被拉開,曲讓塵端著碗走進來。
“哥,吃飯了。”
他坐在曲老三床邊。
他雙手將碗放在曲老三面前,沒有喂,也沒有說話。
曲老三的眼睛瞪大,眼白中紅血絲近乎爆裂,他只剩半截的舌頭顫抖。
忽然!他低下頭,將整張臉埋進碗裡,像飢餓的家豬一樣瘋狂地吞食,搪瓷碗裡發出呼嚕呼嚕的聲音,曲老三將一碗糙米粥囫圇吞下肚,臉上滿是粥液和米粒,雙眼無神。
“*&……”
吃完了。
“哥,你吃得很好。”
曲讓塵雙手捧著碗,聲音裡有小小的讚歎,他的眼睛裡,有閃亮的快樂。
曲老三的瞳仁顫抖著,緩緩看向曲讓塵。
“*&^ IU&……”
是你,都是你,一切都是因為你才會這樣的。
大家都說,三年前那場火,是因為老曲喝多了,他燒水洗澡之後,忘了關爐子。
可曲老三知道。
他當時腿疼得厲害,一晚上沒睡著,他一直睜著眼睛。
老曲關了火,他是那樣一個吝嗇鬼,連喝醉了都會記得省燃氣。
是曲讓塵,曲讓塵點著了爐子,然後燒了房子!!!
曲老三在地上往外爬時,能感受到自己的面板被一點點燒化,在灼熱的空氣中,他覺得自己要被燒成一堆灰了!
曲讓塵一身溼透,站在廁所的門裡,就這樣,對他笑了。
看著他扭曲折斷的雙腿,血肉糜爛的面板,
快活的,燦爛的,
笑著。
“@#%媽——!媽*&&——!”
在破碎顛倒的嘶吼中,曲老三哀嚎出唯一一個他能吐出的字眼。
媽!
你明明看到了一切,你明明知道一切!
為甚麼?為甚麼不說出真相?為甚麼看著他被這個小崽子折磨?!
媽——!
媽——!!!
常姐站在水池邊上,用一塊陳年的抹布緩緩擦著碗。
她聽見了簾子後面的哀嚎聲,動作短暫地靜止,她的睫毛顫抖了兩下,隨後,她低下頭,很慢很慢地眨了眨眼。
曲老三看錯了。
三年前,五歲且因為長期營養不良身高矮小的曲讓塵,在數次嘗試之後,並沒有成功點燃爐子裡的火。
好在,
有一個願意幫助他的人,就站在旁邊。
-
九月一日,九歲的閔朝言成為了一名初一學生。
開學的第一天很煩。
因為她是班上最小的學生,老師安排她坐在第一排,一整節課,不僅僅是老師,還有所有同學都在看她這個連跳兩級的“小天才”。
下課之後,更是所有人都圍到她身邊,竊竊私語著甚麼。
閔朝言討厭這種注視,她覺得自己被當成了某種用於展示的動物。
她面色陰沉地不斷按著圓珠筆的筆頭,藍色的墨水在紙上留下雜亂的線條。
“好了,看甚麼看?你們還是小孩子嗎?這麼幼稚!”
一個聲音刺破空氣,手臂上帶著袖章的男孩走了過來。
他個子很高,最少有一米七,在初一學生中,這已經是很有威懾力的體格。
“誰看了,我們就是走過來而已,真煩。”
有學生小聲嘟囔著。
但大部分學生似乎還是不敢不聽他的話,默默散開了。
閔朝言終於擺脫“稀有動物展示中”的標籤,臉色稍微好看了一點,圓珠筆被快速按動的聲音逐漸停止。
“抱歉,聽說有一個年紀很小的跳級生,大家都很好奇,所以有點太興奮了。你還好嗎?”
男生在閔朝言桌前站著,語氣很關切。
“我是班長,隋覺荊,以後如果你有任何需要的地方,都可以來找我,我會幫你的。”
他對著閔朝言露出一個大大的笑臉。
閔朝言看了他一會兒,沒甚麼表情,低下頭,從課桌洞裡拿出來一個東西遞給他。
“這是?”
隋覺荊伸手接過。
是一顆橘子軟糖。
“謝謝你。”
閔朝言說。
隋覺荊神色一頓,忽然露出一個很燦爛的笑容,還有點不好意思地撓了撓耳朵:
“這個,我是班長嘛,應該的,不客氣。”
“我以為你會是脾氣很不好的人呢,電視裡天才不是都這樣嗎?沒想到你這麼好相處。”
他笑著說。
閔朝言也對他露出一點笑意,眨了眨眼睛:
“我對那些圍觀我的人脾氣不好,但是你幫了我啊。”
“我們可以做朋友,我會給你帶糖。”
她說。
“可是我比你大三歲呢,我應該做你哥哥呀。”
隋覺荊說。
“但是我們是同學,同學之間更應該做朋友。”
閔朝言一本正經。
“好,我們做朋友!”
隋覺荊露出一口大白牙,很認真地回答。
接下來的一天,隋覺荊充分盡到了“班長”和“朋友”的職責,他驅趕了好幾次那些上來圍觀閔朝言的學生,老師看到他這樣熱心,乾脆讓他調座位到了閔朝言旁邊。
初中都是單人單桌的,他算是閔朝言的“過道同桌”。
“我會保護你的!”
隋覺荊握緊拳頭,對閔朝言承諾。
閔朝言默默扭回頭,有種看到一隻大狗正在瘋狂搖尾巴展示自己的錯覺。
因為是第一天上初中,放學之後,閔長風來接女兒回家。
她最近常常工作到很晚,臉色總是不好,有時是愧疚,有時是疲倦。閔朝言不知道這些情緒從何而來,只是每看到母親這樣時,心中總有種無力感湧出。
這種無力,
讓她想要快些長大,成為至少能夠理解母親的大人。
“言言,開學第一天怎麼樣?會不會緊張?有認識有趣的人嗎?”
閔長風牽著女兒的手走在路上,語氣裡有些緊張。
她內心是不贊成閔朝言跳級的,學校也並非完全是隻有歡樂和童真的地方,一個比同齡人小很多的聰明孩子,有時遭遇的可能不僅僅是崇拜,還有排擠。
但在徹夜思索之後,閔長風還是尊重了女兒的決定。
她知道自己生了一個多聰明早熟的女兒,讓一個聰明的孩子不斷壓抑自己的天分,和性格能力都遠遜於自己的同齡人相處,就一定是更好的嗎?
閔長風想,或許也並非如此。
“一開始有點煩,很多人來看我,不過我交了一個很有用的朋友,他會幫助我。”
閔朝言回答。
“有用的?”
閔長風有些驚訝於這個形容詞。
“嗯,很有用,個子也很高,會幫我拿東西。”
閔朝言回答。
“這個形容很有意思。”
閔長風笑了一聲。
“嗯,我有給我買東西的朋友,陪我玩的朋友,和我一樣奇怪的朋友,一個很可愛的寵物,現在還有一個有用的朋友。”
閔朝言認真數數。
她有五個朋友,而且每個人的作用都各有長處,真是非常完美的搭配。
“我很會交朋友的。”
閔朝言自信地點頭。
作者有話說:常姐,幹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