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94章 創作人的血淚

2026-05-03 作者:鄭巧寧

上午九點,律師函發出去三天之後,收到第一封回信。

林晚晚拆開信封,裡面是一張律師函,抬頭寫著“BJ華樂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面是一長串公司名稱和法人代表,回信內容簡短:“麥田先生,您所主張的歌曲《路人》等作品,版權歸屬清晰,均為我司合法取得。如您繼續散佈不實言論,我司將採取法律手段,追究您的誹謗責任。”

林晚晚看完,笑了笑。她把律師函拍下來發到微博,配文:“第一首,開始了。”

評論區瞬間炸了,那些字從螢幕底下湧上來,像決堤的水:

“華樂傳媒?那不是捧紅三個頂流的公司嗎?”

“他們敢發律師函?心虛了吧?”

“老麥加油!我們挺你!”

“林晚晚別怕,法律是公正的!”

老麥坐在床上,看著那條微博,沒說話。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臉上,把他的白臉照出了一點血色。

林晚晚走過去:“怕嗎?”

老麥搖頭,動作很輕,篤定地說:“不怕,就是想起一些事。”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雙寫了三十年歌的手,指節粗大,指甲縫裡有洗不掉的墨水印。

“籤那份合同的時候,我剛來江城,住在地下室,每天吃泡麵。華樂傳媒的人找到我,說‘你的歌寫得好,我們幫你發’。我以為遇到了貴人,籤的時候,合同厚厚一疊,我看不懂。他們說‘都是格式合同,沒問題’。直接讓我簽在最後一頁。”

他抬起頭,眼眶紅著,繼續說:“後來我才知道,那裡面有一條‘版權轉讓’合約,所以我寫的歌,從簽字那一瞬間,就不是我的了。”

林晚晚問:“那首歌賣了多少錢?”

老麥說:“我只收到三千。”

“他們賺了多少?”

老麥沉默了幾秒,然後說:“那三首被頂流唱紅之後,光版權費一年就過億。”他的聲音很輕,像在說一件與自己無關的事。

林晚晚沒說話。

她開啟手機,查那三個頂流的資訊。除了深然已經退圈了,還有兩個正當紅。

一個叫陸宇飛,二十五歲,粉絲三千萬,微博簡介寫著“歌手,代表作《慢行》”。

另一個叫趙雨欣,二十四歲,粉絲兩千五百萬,代表作《等你》。

那兩首歌,都是老麥創作的。現在,它們分別是陸宇飛和趙雨欣的成名曲,每年給華樂傳媒帶來幾千萬的版權收入。陸宇飛上個月剛買了新跑車,在社交媒體上曬照片,配文“努力工作的獎勵”。趙雨欣剛接了奢侈品代言,海報鋪滿全國地鐵站。

林晚晚放下手機,看著老麥。

老麥還在看自己的手,那雙手從來沒有曬過跑車,沒有接過代言,沒有上過海報。

林晚晚問道:“你打算怎麼辦?”

老麥說:“還是老想法,一首一首打官司,打到他們認輸。”

林晚晚點頭:“好。我陪你。”

她拿起那份合同,仔細看,翻到最後一頁,在最下面一行小字裡找到了那句話:“乙方同意,將本合約期間創作的全部作品之著作權,永久、無條件、不可撤銷地轉讓給甲方。”

她盯著那行字,心念一動,啟動【真實之眼】,合同上浮現出淡淡的光暈,那行小字旁邊出現了一行註釋,紅色的,像警告標誌:【隱藏條款,字型小於其他條款,未作顯著提示,涉嫌違反《合同法》關於格式條款的規定,可主張無效。】

林晚晚笑了,果然如此。

她腦海裡響起系統的聲音,比平時更清晰,像有人在她耳邊說話。

【叮!】

【檢測到可執行任務,版權戰爭。】

【任務說明:盟友“老麥”被剽竊30首歌曲,涉及金額巨大,侵權情節嚴重。宿主可選擇接受任務,幫助老麥追討著作權。】

【任務獎勵:每追回一首,聯盟積分 1000;全部追回,額外獎勵技能“版權護盾”(永久免疫著作權侵權)。】

【是否接受?】

林晚晚看著那行字,沒有猶豫地在心裡說:“接受。”

【任務已接受。當前進度:0/30。】

她轉過頭,看著老麥,說:“老麥,這三十首歌,我要幫你一首一首要回來。”

老麥抬起頭,眼中似乎有一團熱火,質疑地問:“晚晚,你又不欠我甚麼,你為甚麼要幫我?”

林晚晚想了六秒,輕聲地說:“因為你的歌,陪很多人熬過了十年,現在,該他們陪你熬了。”

林晚晚開啟電腦,開始查第一個目標陸宇飛。

他選秀出道,唱了《路人》之後一夜爆紅,網路上寫著他的“演藝經歷”,從頭到尾沒有提到“麥田”兩個字。三年發了三張專輯,開了兩輪巡演,接了十幾個代言,年收入過億。那首《路人》,每年給他帶來至少三千萬的版權收入,而老麥只一次性拿到了三千塊。

林晚晚把資料整理好,發了一條微博:“第一首《路人》,原著名《路人》,現名《慢行》。演唱:陸宇飛,原創作詞作曲:麥田。1994年寫於江城地下室元被買斷,現年版權收入萬 。”

配圖是老麥當年手寫的歌詞原稿,發黃的紙,邊角捲起,上面還有修改的痕跡:劃掉的字,重寫的詞,墨水的顏色深淺不一,清清楚楚地寫著日期年8月。

評論區炸了,每秒鐘幾百條新評論:

“3000塊vs3000萬!”

“陸宇飛唱了三年,知道這首歌是誰寫的嗎?”

“他肯定知道!但裝不知道!”

“支援老麥!要回來!這是他的孩子!”

半小時後,陸宇飛的工作室發了一條宣告,措辭很官方:“《慢行》一曲,版權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爭議。對於網路上的不實言論,我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林晚晚看了那宣告,笑了笑,又是“合法取得”。

她轉發並評論:“合法?那您把當年籤的合同曬出來,讓大家都看看甚麼叫‘合法’,三千塊永久買斷,是哪條法律寫的合法?”

陸宇飛工作室沉默了,自從那條宣告發出去之後再也沒更新過,評論區被網友攻佔,全是“曬合同”、“曬合同”、“曬合同”的話題。

第二個目標趙雨欣,一個二十四歲的女歌手,從來沒學過作曲,突然寫出了一首流傳十五年的經典,沒人質疑,因為她是頂流。頂流不需要質疑,頂流本身就是正確答案。

林晚晚發了第二條微博:“第二首《等你》,原著名《等你》,現名《等你》,作詞作曲演唱:趙雨欣,原創作詞作曲:麥田年寫於江城,現署名:趙雨欣。”

配圖是老麥當年的手稿,日期年3月,紙已經發黃了,但字跡還很清晰,旁邊還有一行小字:“寫給那個等不到的人。”

趙雨欣的粉絲炸了,她們成群結隊地湧進評論區,像一群被捅了窩的馬蜂:

“你憑甚麼說這是老麥寫的?”

“有手稿就一定是他的?我還說是我寫的呢!”

“趙雨欣自己寫的歌,你們憑甚麼搶?”

趙雨欣鐵粉們聲音很大,但底氣不足。

林晚晚沒有回應,只是又發了一張圖,趙雨欣網上個人資料截圖,教育經歷一欄寫著“江城音樂學院”,特別圈出來配了一行字:“她18歲才進音樂學院,這首歌1996年就寫了,那年她還沒出生,穿越回去寫的?”

評論區笑瘋了,那些憤怒的粉絲突然不知道該說甚麼了:

“1996年,趙雨欣還沒出生!”

“她穿越回去寫的?那她是天才!”

“這瓜越吃越大了!”

“趙雨欣工作室出來說話!”

此時,趙雨欣的工作室徹底沉默了。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