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沈曼的犧牲
李恆推開陳家大門的時候,右手還在抖。
不是怕的。是傷沒好利索。那天晚上被撞斷了三根肋骨,脾臟裂了一條縫,在醫院躺了快一個月。醫生說他命大,再偏一寸人就沒了。他覺得自己命確實大,大到現在還能走路,還能喘氣,還能衝到陳家門口來。
門是鐵門,刷的綠漆,足有兩丈高。門柱上鑲著兩顆銅球,擦得鋥亮。門裡面是一條石板路,兩邊種著冬青樹,修剪得整整齊齊,像兩排站崗的兵。
李恆沒走石板路。他從旁邊的花壇翻進去的。花壇裡的土是松的,剛翻過,腳一踩就陷進去半截。他的鞋是姚貝貝給他買的那雙回力鞋,白色膠底,踩了泥以後變成了黃色。姚貝貝說過讓他別穿這雙出門,他沒聽。
現在鞋髒了。他低頭看了一眼,覺得有點對不起姚貝貝。
但這會兒不是想鞋的時候。
他穿過花壇,沿著冬青樹往裡走。陳家的宅子他來過一次,兩年前跟著沈明遠來送年貨。那時候走的是正門,有人迎,有人端茶倒水。今天沒人。院子裡靜得出奇,連只鳥叫都沒有。
宅子是中西合璧的風格,外面看是青磚灰瓦的中式大院,進去以後走廊和門窗全是西式的。客廳的燈亮著,暖黃色的光從落地窗裡透出來,照在院子裡的石板路上。
李恆走到落地窗旁邊,沒進去。他貼著牆根站著,往裡面看。
客廳很大,擺著一套紅木沙發,茶几上放著水果和糕點。沙發上坐著幾個人。正中間坐著一個老頭,穿唐裝,手裡盤著兩顆核桃。老頭左邊坐著一個年輕男人,西裝革履,頭髮梳得一絲不茍,手裡端著個茶杯,沒喝,就那麼端著。右邊坐著一個女人。
沈曼。
沈曼穿了一件紅色的旗袍。不是那種豔俗的紅,是很正的中國紅,領口繡著暗紋,裙襬開叉到膝蓋。她的頭髮盤起來了,露出白淨的脖子和一截鎖骨。臉上化了妝,眉毛畫得細長,嘴唇塗得紅豔豔的,看著很精神,也很假。
李恆認識沈曼三年了。從沈氏剛起步的時候她就跟著沈明遠,管財務、管人事、管對外關係,裡裡外外一把手。但這三年裡,他沒見沈曼穿過旗袍。她平時穿的都是西服套裝,黑白灰三色輪著來,頭髮扎個馬尾,乾乾淨淨的。這會兒她這身打扮,像換了一個人。
茶几上放著兩份文件。紅色的封皮,看著像合同。
盤核桃的老頭開口了。聲音不大,但中氣很足,一聽就是長期發號施令的人。
“沈丫頭,條件我都說了。嫁過來,陳家幫你把窟窿補上。不嫁,明天沈氏停工,後天走破產程序。你自己選。”
沈曼沒說話。她端著茶杯,低著頭,看著杯子裡的茶水。茶水很清,映出她的臉。紅色的嘴唇,紅色的旗袍,映在清茶裡,像一朵花泡在水裡。
旁邊的年輕男人放下茶杯,笑了一下:“沈小姐,我爸說得夠清楚了。這門親事,對你對沈氏,都是好事。我陳文博雖然不才,但娶了你,絕對不會虧待你。”
陳文博。陳天明的大兒子。李恆見過一次,在商業宴會上。那時候陳文博喝多了酒,當著眾人的面說,整個縣城的女人他看不上眼的沒幾個。當時李恆就覺得這人是個混蛋。
現在這個混蛋坐在沈曼旁邊,笑眯眯地說要娶她。
李恆的手攥緊了。拳頭捏得咯吱響,斷過的肋骨傳來一陣鈍痛。他沒管。這點疼算甚麼。
沈曼終於抬起頭。
“陳叔,”她叫老頭陳叔,不叫陳董事長,“我有個問題。”
“你說。”
“嫁過來以後,沈氏還姓沈嗎?”
陳天明手裡的核桃停了一下。
“這得看你們怎麼經營了。”陳天明說,“陳家和沈家聯姻,兩家人變成一家人,姓甚麼不重要。”
“重要。”沈曼說,“沈氏是我哥一手建起來的。我可以幫陳家做事,但沈氏不能改姓。”
陳文博笑了。這次笑得有點冷:“沈小姐,你是不是搞錯了甚麼?沈氏現在欠著銀行三個億,倉庫裡壓著幾千萬的貨賣不出去,工人已經兩個月沒發工資了。你覺得你還配談條件?”
沈曼的臉白了一下。就一下。很快又恢復了正常。她放下茶杯,手沒抖。
“我籤。”
她說。
兩個字。乾脆利落。
李恆的腦子裡轟的一聲。
他看見沈曼拿起了茶几上那支筆。紅色的筆,金色的筆尖。她拔開筆帽,手懸在合同上方。
“等一下。”陳天明抬手攔住了她。“不著急。今天把事情定下來就行,字不急著籤。三天後擺酒,到時候再籤也不遲。”
沈曼把筆放下,沒說話。
陳文博站起來,走到沈曼旁邊,俯下身,湊得很近。近到李恆在外面都能看見陳文博臉上的毛孔。
“沈小姐,你做了個明智的選擇。”陳文博的聲音很輕,但在安靜的客廳裡,隔著玻璃窗,李恆聽得清清楚楚。“三天後,我會讓你知道,嫁給我陳文博,比守著那個破沈氏強一百倍。”
沈曼沒看他。她盯著茶几上的那杯茶,像是在看甚麼有趣的東西。
李恆從牆根退後兩步。
他深吸了一口氣。胸腔裡那幾根斷過的肋骨在抗議,疼得他直咧嘴。他用手按住肋骨的位置,用力按,用疼痛讓自己冷靜下來。
衝進去有甚麼用?打陳文博一頓?把合同撕了?然後呢?沈氏的三個億窟窿誰來填?
但如果不衝進去,沈曼就要嫁給陳文博了。三天後。七十二個小時。
李恆閉了一下眼。
腦子裡閃過一張臉。不是沈曼的。是姚貝貝的。姚貝貝蹲在醫院走廊裡啃饅頭的那張臉。姚貝貝在體育館唱歌唱到哭的那張臉。姚貝貝把那幾千塊錢一張一張捋平疊好的那雙手。
姚貝貝為了他,把三個店的貨底子全搬空了。
沈曼為了沈氏,把自己搭進去了。
都是傻子。都是不要命的傻子。
李恆睜開眼。眼眶是紅的,但眼神變了。之前在醫院躺了一個月,他一直在想,自己這輩子是不是就這樣了。被人撞了,躺在醫院裡,等著別人來救。姚貝貝來救了,林彤來救了,沈曼來救了。所有人都來救他。
他呢?他幹甚麼了?
他躺著。他養傷。他等。
夠了。
李恆轉身,沿著牆根往院子外面走。走得很輕,沒發出一點聲音。翻花壇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客廳的落地窗。燈光還亮著,沈曼還坐在那裡,紅色的旗袍像一團火,燒在那張紅木沙發上。
出了陳家大門,李恆沿著馬路往前走。走了大概一百米,路邊停著一輛吉普車。車沒熄火,駕駛座上坐著一個人。
林彤。
林彤穿著那件黑色風衣,手搭在方向盤上,看著後視鏡。看見李恆過來,她按了一下喇叭,短促的一聲“嘀”。
李恆拉開車門,坐上副駕駛。
“都看見了?”林彤問。
“看見了。”
“甚麼想法?”
“沈曼不能嫁。”
“我知道她不能嫁。我問的是你怎麼阻止。”
李恆轉頭看著林彤。車裡的燈沒開,只有儀表盤的微光映在林彤臉上。她的表情還是那樣,淡淡的,看不出喜怒。
“我有辦法。”李恆說。
“甚麼辦法?”
“趙大強死了。”李恆說,“但趙大強死之前,一定跟別人透過話。他提走了三百萬的貨,貨得有個去處。不可能自己扛著跑了。陳天明想要沈氏,不光是盯上了沈氏的資產,他還需要把沈氏賬上的虧空做實。趙大強提貨這件事,就是做實虧空的關鍵一環。”
林彤沒說話,但車開動了。
“趙大強的貨,在陳家。”李恆說,“我不確定是在陳家的倉庫裡,還是在陳家控制的某個地方。但一定在。因為這三百萬的貨如果流入市場,沈氏的銷售網路會第一時間發現。陳天明不敢讓貨流出去,他得把貨藏著。等沈氏破產之後,這批貨就是純利潤。”
“你有證據?”
“沒有。但我知道趙大強跟誰接頭。”
“誰?”
“陳文博的司機,劉四。”李恆說,“趙大強出事之前三天,我看見劉四在機械廠後門跟趙大強說過話。當時我沒在意,現在想明白了。劉四是中間人。趙大強負責提貨,劉四負責運貨,貨最終進了陳家的倉庫。”
林彤的手指在方向盤上敲了兩下。
“你一個機械廠的工人,怎麼知道這麼多?”林彤問。
“因為我不是普通的工人。”李恆說。他頓了一下,像是在做某種決定。“林彤,我沒跟任何人說過一件事。”
“說。”
“我重生過。”
車裡的空氣凝固了。林彤的手指停在方向盤上,車子在路上微微偏了一下,她又迅速修正了方向。
“你說甚麼?”
“我重生過。”李恆重複了一遍,“上一世,沈氏就是被陳天明吞掉的。沈明遠跳樓了,沈曼嫁給了陳文博,一年以後死了。死因是自殺。姚貝貝……”
李恆的聲音卡了一下。
“姚貝貝怎麼了?”
“姚貝貝為了給我還債,把三個店都賣了,最後去南方打工,死在了一場礦難裡。”
車裡很安靜。只有發動機的轟鳴聲。
林彤看了他一眼。眼神變了,不再是之前那種俯視的姿態,帶上了一絲審視。
“你上一世知道貨在哪兒?”
“不知道。上一世我沒查過這些。我只是個普通的工人,甚麼都做不了,眼睜睜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完蛋。這一世不一樣了。”
“不一樣在哪?”
“我提前記住了很多東西。上一世沈氏破產後,法院清點資產的時候,有一筆三百萬的貨對不上賬。當時所有人都以為是沈明遠自己轉移了資產,沒人追究。但現在我知道了,那筆貨是被趙大強提走的,最終進了陳家的倉庫。”
“清點資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呢?”
“上一世是沈氏破產後的第四十五天,縣法院組織清點。地點是沈氏的一號倉庫。但貨不在一號倉庫,是被調包了。調包的記錄在倉庫管理員的交接本上。管理員叫孫得勝,上一世他後來喝了酒說漏了嘴,說有人讓他把賬改了。”
林彤沉默了很久。車子開上了回縣城的路,路燈一盞一盞地閃過去。
“就算找到貨,也證明不了是陳天明指使的。”林彤說,“趙大強死了,劉四不開口,你拿甚麼證明貨是陳家讓提的?”
“不需要證明。”李恆說,“我只需要把貨找出來。貨在陳家,這就是證據。加上姚貝貝在巷子裡找到的輪胎印和紅色漆皮,加上李恆記的那本賬,加上趙大強被滅口的事實。這些東西串在一起,足夠讓公安局立案調查。”
“立案調查和定罪是兩回事。”
“我知道。”李恆說,“但我現在不需要定罪。我只需要讓陳天明慌。他一慌,就會出錯。他一出錯,就會露出更大的破綻。”
林彤把車停在路邊。
“你打算怎麼做?”
“找貨。明天白天,我去找孫得勝。拿到交接本。然後想辦法進陳家的倉庫。”
“你進不了陳家的倉庫。那地方有保安,有狗,有監控。”
“所以我需要你幫忙。”
林彤看著他。
“你要我幫你闖陳家的倉庫?”
“我不要你闖。我要你拖住陳天明。明天上午,你是林氏的代表,正式跟陳天明談合作。談甚麼都行,只要拖住他三個小時。三個小時足夠了。”
林彤沒立刻答應。她盯著李恆的臉看了一會兒。
“你知道這意味著甚麼嗎?”林彤說,“你一旦動手,就沒有回頭路了。陳天明不是善茬,你動他的貨,他會動你的人。你身邊的所有人,姚貝貝、沈明遠、沈曼,都會成為他的目標。”
“我知道。”
“你不怕?”
“怕。”李恆說得很乾脆,“但上一世我怕了一輩子,該死的都死了,該散的都散了。這輩子我再怕,跟上一世有甚麼區別?”
林彤發動了車子。
“明天早上六點,到沈氏辦公樓找我。”她說,“孫得勝的事我來安排。你負責進倉庫拿貨。貨拿到手以後,直接送到縣公安局,交給一個人。”
“誰?”
“上次在巷子口,給你看工作證的那個人。”
李恆愣了一下。“他到底是誰?”
“你不需要知道他是誰。你只需要知道,他跟陳天明不是一路人。”
李恆想再問,林彤沒給他機會。車子開得很快,風灌進車窗,吹得他臉上生疼。
第二天早上五點半,天還沒大亮。李恆站在沈氏辦公樓門口,手裡拎著一個黑色的人造革包。包裡裝著一把扳手、一卷膠帶、一隻手電筒,還有姚貝貝給他煮的兩個雞蛋。
雞蛋已經涼了。他剝了一個,兩口吃完,把蛋殼扔進路邊的垃圾桶。
六點整,林彤的車到了。
今天林彤換了一身衣服。深灰色的西裝套裙,白色襯衫,頭髮盤起來,別了一枚珍珠髮卡。看著像個正經的商務人士。
“孫得勝在家,地址在包裡。”林彤遞給他一張紙條,“他已經知道你要去了。不會反抗。但你要快,他膽子小,時間長了會出變故。”
“倉庫呢?”
“陳家在城東有一個廢棄的紡織廠,改成臨時倉庫了。具體位置紙條上有。保安兩個人,換班時間在上午九點。你八點半到,趁換班之前的空檔進去。狗有一條,拴在後面,不拴在前門。門鎖是掛鎖,扳手能撬開。”
李恆把紙條收好。
“林彤。”他叫了一聲。
“嗯?”
“謝了。”
林彤看了他一眼,沒說話,開車走了。
李恆騎上腳踏車,先去找孫得勝。
孫得勝住在城南的一個平房區。一排排的紅磚房,門前種著蔥,掛著幹辣椒。李恆找到門牌號,敲了門。
開門的是一個瘦小的中年男人,頭髮稀疏,臉上帶著長期熬夜的憔悴。看見李恆,他的手哆嗦了一下,扶著門框往後退了半步。
“你……你就是李恆?”
“是我。”
“林小姐說你會來……我……我把東西準備好了……”孫得勝的聲音發虛,眼珠子不停地往街兩邊瞟。
“別看了,沒人跟著我。”李恆進了門,把門關上。“交接本呢?”
孫得勝從櫃子裡翻出一個破舊的筆記本。封皮是塑膠的,磨得發白。李恆翻開看了看,裡面有十幾頁被撕掉了,但剩下的頁面上,清清楚楚地記錄著每一筆貨物的出入庫時間、數量和經手人簽名。
其中一頁,日期是上個月十五號。出庫數量標註著“按清單發出”,經手人簽名欄裡,寫著“趙大強”三個字。旁邊還有一行小字,是孫得勝後來補上去的:“劉四接,車牌號×××。”
夠了。
李恆把筆記本揣進包裡,轉身要走。
“李……李恆……”孫得勝叫住他,“你真的能扳倒陳家嗎?”
李恆回頭看了他一眼。孫得勝縮著脖子,像只受驚的老鼠。這種人,被陳家拿捏了不知道多少年,讓他做假賬他就做假賬,讓他閉嘴他就閉嘴。不是他壞,是他怕。
“我試試。”李恆說。
出了孫得勝家,李恆騎上腳踏車,直奔城東。
廢棄紡織廠在城東的一個死角里。四周是荒地,長滿了雜草。紡織廠的圍牆塌了一半,用鐵絲網補上了。大鐵門關著,門上掛著一把大鐵鎖。門裡面能看見一排排的舊廠房,屋頂的瓦片缺了不少,露出裡面的鋼架。
李恆把腳踏車停在圍牆外面,蹲在草叢裡觀察。
八點二十。離換班還有四十分鐘。
保安室在門左邊,窗戶開著,能看見裡面有人影晃動。前門沒有狗。跟林彤說的一樣。
李恆等了十分鐘。八點三十。他貓著腰,沿著圍牆根摸到大鐵門旁邊。鐵絲網有個地方被剪開了一個人大的洞,邊緣卷著,明顯是之前有人剪的。林彤安排的。
李恆鑽進去,貼著廠房的外牆往前走。腳下的地面是水泥的,到處是碎玻璃和鐵釘。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先試探一下再落腳。
目標是最裡面那間廠房。林彤說貨就在那間廠房裡,用防水布蓋著。
走到廠房門口的時候,李恆聽到了裡面的聲音。
不是人聲。是老鼠。很多老鼠在雜物堆裡跑動的聲音,窸窸窣窣的。
李恆推開門。門軸生鏽了,發出一聲刺耳的“吱呀”聲。他停了一下,聽了聽,保安室那邊沒動靜。
廠房裡面很大,空曠,陰暗。只有屋頂幾個破了的天窗漏進來幾束光。灰塵在光柱裡飄著,嗆人。
李恆開啟手電筒,往裡照。
靠牆的位置,堆著幾十個木箱子。木箱子上面蓋著藍色的防水布。防水布上有灰,但灰塵的厚度不均勻,有些地方被蹭掉了,說明最近有人動過。
李恆走過去,掀開防水布的一角。
木箱子上貼著標籤。標籤上的字他認識——沈氏貿易,成品出庫單。
他撬開一個箱子的蓋子。裡面是棉紗。一捆一捆的,碼得整整齊齊。白色的棉紗在黑暗裡看著格外刺眼。
三百萬的貨。就在這裡。
李恆的手在抖。不是因為緊張,是因為憤怒。這些棉紗,是沈氏花了真金白銀進來的。是工人們加班加點生產出來的。是沈明遠跑遍了全省的銷路才找到買家的。現在它們躺在陳家的廢棄倉庫裡,像一堆垃圾。
他掏出筆記本,把木箱上的標籤、數量、位置,一一記錄下來。然後從包裡拿出一個傻瓜相機——姚貝貝的店裡賣的,她自己留了一個拍照用的。
咔嚓。咔嚓。咔嚓。
快門聲在空曠的廠房裡迴盪。每按一下,李恆的心就跳一下。他知道這些照片意味著甚麼。意味著他把陳家逼到了懸崖邊上。意味著從這一刻起,他和陳家之間,只有你死我活。
拍完照片,李恆把相機收好,蓋上防水布,轉身往外走。
走到廠房門口的時候,他停住了。
門口站著一個人。
陳文博。
陳文博穿著一件黑色的皮夾克,雙手插在口袋裡,靠在門框上。他沒看李恆,看的是廠房裡面那堆箱子。
“比我想的快。”陳文博說,“我以為你至少要找兩天。”
李恆的手摸向包裡的扳手。
“別掏了。”陳文博的目光移過來,“外面有六個人。你跑不了的。”
李恆沒動。他盯著陳文博,手指扣在扳手柄上,沒鬆開。
“李恆,我聽說過你。機械廠的技術骨幹,老實本分,從不惹事。”陳文博慢慢走近了兩步,“你跟沈曼甚麼關係?”
“跟你沒關係。”
“跟我沒關係?”陳文博笑了,“沈曼是為了救沈氏才嫁給我。沈氏之所以要救,是因為你被撞了,姚貝貝到處籌錢,牽出了一堆爛賬。追根溯源,你李恆就是這一切的起因。你說跟我有沒有關係?”
李恆沒說話。
“你那個小女朋友,姚貝貝,挺有本事的。搞義演,變賣家產,到處求人。可惜啊,杯水車薪。”陳文博搖了搖頭,“你以為林彤回來就能翻盤?一千五百萬美金是不少,但陳家在這個縣城經營了三十年,不是一千五百萬就能撼動的。”
“那三百萬的貨呢?”李恆開口了,“這筆賬你怎麼算?”
陳文博的笑容沒變。“甚麼三百萬的貨?這裡是廢棄廠房,你看到的那些箱子,是陳家早年囤的廢舊物資。你有證據證明那是沈氏的貨嗎?標籤?標籤可以貼。照片?照片可以拍。但沒有出入庫記錄,沒有經手人證詞,你拿甚麼告我?”
“趙大強的賬本。”
陳文博的笑終於收了一點。
“趙大強的賬本,在你手裡?”陳文博的眼神變了,從玩味變成了陰冷。“不對。賬本不在你手裡。如果在,你不會只來拍照。你有賬本,會直接去公安局。”
李恆沒接話。陳文博比他想象的聰明。
“所以賬本在別的地方。在林彤手裡?還是在那個人手裡?”陳文博眯起眼睛,“巷子口那個看工作證的人。你知道他是誰嗎?”
李恆心裡一緊。
“你不知道。”陳文博像是看穿了他,“你甚麼都不知道。你只知道往前衝,以為憑一腔熱血就能把陳家扳倒。李恆,你太天真了。”
陳文博往前又走了一步。兩人之間不到兩米的距離。
“我給你個機會。”陳文博說,“你手裡的照片交出來,筆記本交出來。你回機械廠上你的班,姚貝貝開她的店。沈曼嫁給我,沈氏的事我幫她解決。大家各過各的日子,誰也不找誰的麻煩。怎麼樣?”
李恆看著陳文博。
這張臉長得不醜,五官端正,打扮得也體面。但看著就讓人噁心。像一隻披著人皮的狼,裡面全是算計和貪婪。
“你剛才說,沈曼嫁給你,你會幫她解決沈氏的事。”李恆慢吞吞地說。
“對。”
“幫她?還是吞了她?”
陳文博的臉色沉了一下。
“上一世沈曼嫁給你以後,活了多久?”李恆問。
陳文博愣住了。不是因為這句話的內容,是因為李恆說“上一世”這三個字時的語氣。太認真了。認真得不像是隨口胡說。
“你在說甚麼?”陳文博皺眉。
“沒甚麼。”李恆把手從包裡抽出來。沒拿扳手。他兩手空空,站在那裡。
“你選吧。”李恆說,“要麼你現在讓人把我打一頓,把照片和筆記本搶走。要麼你讓開路,讓我出去。我出去以後,這些東西會出現在公安局的桌子上。你自己掂量。”
陳文博盯著他看了十幾秒。
然後陳文博笑了。這次笑得很輕,很短。
“李恆,你以為我在乎你手裡的那些東西?”
“你在乎。”
“我不在乎。”陳文博搖頭,“照片可以銷燬,筆記本可以燒掉,孫得勝可以閉嘴。你手裡的東西,在我面前,就是幾張紙。真正讓我在意的,是你這個人。”
“我?”
“對。你太不安分了。一個普通工人,被撞了以後不好好養傷,到處查、到處跑,還拉上了林彤。你不除掉,以後是個大麻煩。”
陳文博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摺疊刀。刀刃彈出來,在陰暗的廠房裡閃了一下。
“所以,我今天不能讓你走出去。”
李恆看著那把刀。刀刃很亮,是新的,沒用過。
他的肋骨在疼。斷過的那三根,像三根針紮在肉裡。他的手在抖,不是因為冷。
但他沒退。
“陳文博。”李恆說,“你知道我為甚麼不怕你嗎?”
“為甚麼?”
“因為我死過一次了。”
李恆從包裡掏出了扳手。
不是用來打的。他反手把扳手砸向了頭頂的天窗。
“嘩啦——”
玻璃碎裂的聲音在廠房裡炸開。碎片嘩啦啦地往下掉,砸在鐵皮屋頂上,發出巨大的噪音。這聲音在空曠的廢棄廠區裡,能傳出幾百米遠。
陳文博被嚇了一跳,下意識地往後退了一步。
就這一步,李恆衝了出去。
不是衝向陳文博。是衝向廠房門口。他速度不快,肋骨疼得他直咧嘴,但他咬著牙,兩步跨出門檻,朝著圍牆那個洞口跑。
身後傳來陳文博的吼聲:“攔住他——!”
李恆鑽過鐵絲網的洞,騎上腳踏車,拼命蹬。腿上有勁,是這一個月在床上躺得渾身長力氣,這會兒全使出來了。腳踏車輪子在地面上磨出刺耳的聲音,像野狗在叫。
後面有人追。腳步聲,還有摩托車發動的聲音。
李恆沒回頭。他順著荒地的小路往大路上拐,輪胎碾過碎石,顛得他屁股生疼。包裡的相機和筆記本被顛得嘩啦響,他一手扶車把,一手按住包。
大路上有車。一輛綠色的解放牌卡車,拉著一車煤,突突突地往前跑。李恆把腳踏車騎到卡車旁邊,衝著駕駛室喊了一聲:“大哥,帶我一程!”
司機探出頭,看見後面追上來的摩托車,啥也沒說,一腳剎車。李恆把腳踏車往卡車車廂裡一扔,自己爬上去,趴在煤堆上。
卡車重新發動,加速。摩托車被甩在了後面。
李恆趴在煤堆上,大口喘氣。煤灰糊了一臉,嗆得他直咳嗽。肋骨疼得他眼前發黑。但他笑了。
嘴咧開了,露出沾滿煤灰的牙齒。
貨找到了。照片拍了。筆記本拿到了。孫得勝的證詞也有了。接下來,就差最後一步。
他把相機從包裡掏出來,檢查了一下。沒摔壞。照片都在。
然後他摸到了包底下一個硬硬的東西。
不是他的。
他把手伸進去,掏出來一看。
是一個打火機。
銀色的,金屬的,上面刻著一個字母。不是英文。是一個他認不出的符號。
這個打火機不是他的。他的包裡沒有打火機。他不抽菸。
那是誰的?
李恆翻過來,看了看打火機的底部。底部有一行極小的字,刻上去的,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他湊近了,藉著煤堆縫隙裡透進來的光,一個字一個字地辨認。
“陳……天……明……”
後面還有兩個字。
“贈……”
贈誰?
李恆把打火機翻過來,又看了一遍正面的那個符號。符號的形狀,像一條蛇盤成一團,蛇嘴裡銜著自己的尾巴。
他突然覺得手心冒汗。
這個打火機,不是陳天明送給別人的。
這個符號,他在哪裡見過。
不是在現實裡見過。是在上一世的記憶裡。陳天明的書房裡,有一個保險櫃。保險櫃的密碼鎖上,就刻著這個符號。
這個打火機,是陳天明自己的東西。
那它為甚麼會在他的包裡?
李恆慢慢坐起來,看著手裡的打火機。煤灰在風裡飛舞,卡車顛簸著往前跑。
他最後一次開啟包,是在孫得勝家裡。從孫得勝家出來到廢棄紡織廠,他一路騎腳踏車,沒停過,沒人碰過他的包。
進入廠房以後,他把包放在地上,掀防水布的時候,包就在腳邊。
陳文博出現在門口的時候,包也在腳邊。
他衝出去的時候,是單手拎著包的。
包從來沒有離開過他的手。
除非……在他鑽鐵絲網的時候。那個洞很小,他鑽過去的時候,包卡了一下。他用力拽了一下才拽出來。
就那一下。一秒鐘不到的時間。
有人往他包裡塞了這個打火機。
誰?甚麼時候?為甚麼?
李恆握緊了打火機。金屬的稜角硌得手心疼。
卡車在縣公安局門口停了下來。李恆跳下車,把腳踏車從煤堆裡拖出來,拍了拍身上的煤灰,推著腳踏車走向大門。
門口的保安攔住他:“幹甚麼的?”
“找張建國。”李恆說。
保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一個滿臉煤灰、渾身髒兮兮的年輕人,推著一輛破腳踏車,說要找張建國。
“張建國是誰你知道嗎?”保安問。
“知道。”
“他是誰?”
李恆看著保安,把打火機握在手心裡。
“他就是那個在巷子口,給我看工作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