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蘇晴的最後掙扎
法院這地方,從外面看就透著股肅穆勁兒。
大門是厚重的灰色石造結構,臺階很高,十幾級,爬上去得喘口氣。兩邊的旗杆上掛著國旗,風一吹,獵獵作響。門口的保安站得筆直,眼神掃過來,帶著一種不帶感情的審視,讓人下意識就想挺直腰板。
李恆走上臺階的時候,今天的天氣倒是不錯。陰天,沒太陽,但也沒下雨,灰濛濛的光線灑在法院門口的花壇上,把修剪得整整齊齊的冬青樹照得發暗。
他穿了件深藍色的襯衫,袖子扣得嚴嚴實實,下面是條黑色的西褲,皮鞋擦得鋥亮。不是甚麼名牌,但勝在乾淨利落。他手裡拎著個棕色的公文包,裡面裝著所有的證據材料,厚厚的一摞。
陳正走在他旁邊,一手夾著煙,一手推了推眼鏡,嘴裡唸叨著:"放心,穩的。證據鏈完整,法官那邊我也打過招呼了。今天就是走個流程。"
李恆沒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他的目光越過臺階,落在了法院大門前的廣場上。
蘇晴已經到了。
她站在花壇邊上,身邊站著一箇中年女人,穿著件碎花裙子,那是蘇晴的媽。兩個人湊在一塊兒,腦袋挨著腦袋,不知道在嘀咕甚麼。
蘇晴今天打扮過了。
化了妝,眉毛描得細細的,口紅塗的是很正的紅色,襯得臉更白了。穿了件白色的連衣裙,裙子很長,蓋到了腳踝,看著挺端莊,挺體面。頭髮也盤了起來,露出一截纖細的脖子和一對珍珠耳環。
如果不是眼底下兩片遮不住的烏青,還有嘴角怎麼也抹不平的細紋,她看起來跟以前光鮮亮麗的蘇晴沒甚麼兩樣。
她也在看李恆。
四目相對的那一瞬間,蘇晴的身體明顯僵了一下。她下意識地往她媽身後縮了縮,像是被甚麼東西燙了一下。
李恆移開了目光,面無表情地走進了法院大門。
蘇晴她媽在後面罵了一句甚麼,沒聽清,也不想聽。
法庭在三樓。
民事審判庭,不大,幾排木質的旁聽席,能坐二三十個人。今天來旁聽的不多,稀稀拉拉坐了七八個人,有幾個是李恆這邊請來做證的,還有幾個看著像是蘇晴的親戚,但坐得離蘇晴挺遠,臉上帶著一種看熱鬧又不太想被認出來的尷尬。
原告席和被告席挨著,中間隔著半米寬的過道。
李恆坐在原告席上,陳正在旁邊幫他整理文件。桌子是那種深色的木頭桌子,摸上去有點涼,表面被無數人摸過,磨出了一層包漿。
蘇晴是被她媽拽進來的。
她坐下的時候,手在抖,把面前那個寫有"被告"的小牌子都碰倒了。她趕緊扶起來,扶了兩下才扶正,手指頭哆嗦得厲害。
她沒看李恆。眼睛盯著面前的桌面,盯著木紋,像是要把紋路看穿。
法官進來了。
是個五十來歲的男的,頭髮花白,戴著副老花鏡,臉上有種見過太多悲歡離合之後的淡漠。他坐下之後,翻了翻手裡的卷宗,敲了敲法槌。
"現在開庭。"
這三個字一出,法庭裡瞬間安靜了。
安靜不是外面的安靜,是一種帶著壓力的安靜。空氣像是被抽緊了,壓在每個人頭頂上。
離婚案。
案由寫得很簡單:感情破裂,申請離婚。
但證據材料不簡單。
李恆這邊提交的證據,厚厚的一摞,用夾子分好了類。第一份是蘇晴與張偉的不正當關係證據,包括照片、錄音、通話記錄。第二份是蘇晴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包括二十萬的轉賬記錄、銀行流水、還有林彤提供的錄音。第三份是蘇晴涉嫌配合張偉進行詐騙活動的證據,包括偽造的採購合同、張偉的供述筆錄、還有王大龍的證詞。
這些東西,每一份都像是一把刀,刀刀見血。
蘇晴的律師是個年輕的男的,看著剛畢業沒幾年,說話的時候底氣明顯不足。他試圖對證據的合法性提出質疑,說照片是偷拍的,錄音是私錄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法官推了推老花鏡,慢條斯理地回了一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原告的證據,雖然是透過非正常手段獲取的,但內容真實,且未侵害被告的合法權益。本庭予以採信。"
蘇晴的律師啞了。
他想了想,又換了個角度,說蘇晴不同意離婚,認為感情沒有破裂,還有挽回的餘地。
法官看了蘇晴一眼:"被告,你是否同意離婚?"
蘇晴抬起頭,嘴唇動了動,沒說出聲來。
她媽在旁聽席上坐不住了,站起來喊了一句:"不同意!法官同志,我女兒不同意離婚!他們是夫妻,有感情基礎的!李恆在外面有人了,是他對不起我女兒!"
"旁聽人員請保持安靜!"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再有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本庭將依法處罰。"
蘇晴她媽灰溜溜地坐了回去,嘴裡還在嘟囔,但聲音小了很多。
法官又問了一遍:"被告,你是否同意離婚?"
蘇晴深吸了一口氣,開口了。
她的聲音很輕,帶著顫:"我……我同意離婚。"
這句話說出來的時候,她整個人像是被抽走了脊樑骨,肩膀塌了下去,腦袋垂得很低。
她知道,不同意也沒用了。那些證據擺在那兒,鐵板釘釘。不同意離婚,還要面對詐騙的刑事指控。同意離婚,至少還能保住最後一點體面。
雖然那點體面,也剩不下多少了。
接下來的審理,就變成了財產分割和債務承擔的拉鋸戰。
蘇晴的律師提出,既然是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分。房子賣了的錢,還有李恆名下的存款、股票,都應該一人一半。
陳正站起來,從公文包裡掏出一份文件。
"審判長,我方提交一份補充證據。這是被告蘇晴在婚姻存續期間,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二十萬元轉移至第三方張偉賬戶的銀行流水。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我方主張,被告蘇晴在財產分割中,不應分得任何份額。"
蘇晴猛地抬起頭,眼裡全是驚恐。
"另外。"
陳正又掏出一份,"我方還主張,被告蘇晴在婚姻存續期間,因配合張偉進行詐騙活動,導致原告遭受了經濟損失。這部分損失,應當由被告承擔賠償責任。具體金額,以公安機關的認定為準。"
蘇晴的律師徹底沒詞了。
他看了看蘇晴,又看了看法官,嘴巴張了張,最後甚麼都沒說出來。
因為沒甚麼好說的了。
證據鏈太完整了,完整到沒有任何辯護的空間。
法官翻了翻材料,沉默了幾分鐘。
那幾分鐘,法庭裡安靜得能聽見空調出風口的嗡嗡聲。蘇晴坐在那兒,兩隻手絞在一起,指關節發白。她的眼圈紅了,但沒哭。她知道,在這個地方哭,沒有任何意義。
"本庭宣判。"
法官拿起了法槌。
蘇晴的身體猛地一繃。
"原告李恆與被告蘇晴的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
法槌落下。
"砰。"
那聲音不大,但在安靜的法庭裡,像是一記重錘,砸在每個人的心上。
蘇晴閉上了眼睛。一滴眼淚從她的眼角滑落,順著臉頰流下來,滴在了面前那塊寫著"被告"的小牌子上。
"關於財產分割。被告蘇晴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情節嚴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告蘇晴不分得夫妻共同財產。原告出售房產所得一百二十萬元,歸原告個人所有。"
法槌再次落下。
"砰。"
蘇晴她媽在旁聽席上"啊"了一聲,但沒敢再站起來。
"關於債務問題。被告蘇晴因配合第三方張偉進行詐騙活動,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原告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向被告追償。本庭不做一併處理。"
"砰。"
三聲法槌。
三錘定音。
離婚。淨身出戶。還有一筆不知道數目多大的債務等著她。
蘇晴輸了。
輸得乾乾淨淨,連條褲衩都沒剩下。
"閉庭。"
法官站起來,收拾東西走了。
法庭裡的人開始往外走。有嘆氣的,有搖頭的,有竊竊私語的。那些蘇晴那邊的親戚,走的時候都沒看蘇晴一眼,低著頭快步走了,像是怕被沾上甚麼晦氣。
蘇晴還坐在那兒。
她沒動。
那個寫有"被告"的小牌子立在她面前,像一塊墓碑。
她媽走過來,拉她的胳膊:"晴晴,走了,別坐這兒了,丟人……"
"丟人?"
蘇晴抬起頭,看著她媽,突然笑了。
那笑比哭還難看,嘴角扯起來,眼裡的淚珠子掛在那兒,"媽,你以前不是跟我說,男人靠不住,得自己手裡有錢嗎?現在呢?錢沒了,人也沒了。你滿意了?"
蘇晴她媽被噎住了,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走吧。"
蘇晴站起來,腿有些發軟,扶著桌子才穩住。她拿起自己的包,還是以前李恆給她買的,真皮的,但邊角已經磨毛了。
她往外走。
走到法庭門口的時候,李恆正好從旁邊經過。
兩個人面對面站著,距離不到半米。
蘇晴看著李恆。
李恆也看著蘇晴。
蘇晴的嘴唇動了動,想說甚麼,但又不知道該說甚麼。指責?她沒資格。求情?她沒臉面。罵人?她沒力氣。
最後,她甚麼都沒說,低著頭,想繞過去。
"蘇晴。"
李恆開口了。
蘇晴停住了。
"那二十萬,還有張偉的事兒,我會另行起訴你。具體金額,等公安機關那邊定損之後再說。你做好準備。"
李恆的聲音很平,平得像是在說一件跟自己毫無關係的事。
蘇晴的身體晃了一下。
她慢慢轉過頭,看著李恆。
那張臉,那張她曾經無比熟悉的臉,此刻看起來是那麼陌生。沒有憤怒,沒有怨恨,沒有得意,也沒有憐憫。
甚麼都沒有。
就像在看一個路人。
不,比路人還不如。看路人好歹還會看一眼,看她的眼神,是直接穿過,落在她身後的空氣裡。
"李恆……你就這麼狠?"
蘇晴的聲音很輕,帶著一種從心底深處湧上來的悲涼,"我們在一起五年……五年啊……你就真的一點感情都沒有?你就不怕遭報應?"
"感情?"
李恆看著她,微微歪了一下頭,"你跟我談感情?蘇晴,你把那二十萬轉給張偉的時候,你跟我談感情了嗎?你穿著睡衣給張偉開門的時候,你跟我談感情了嗎?你跟張偉在背後算計我的時候,你跟我談感情了嗎?"
每說一句,蘇晴的臉就白一分。
"你想要感情?行啊。我給你。"
李恆往前走了一步,逼近蘇晴,壓低了聲音,只有他們兩個人能聽見,"你跟張偉在床上的那些事兒,你要不要我當著所有人的面,詳細描述一下?那算不算感情?"
蘇晴的臉徹底沒了血色,嘴唇哆嗦著,往後退了一步。
"你……你……"
"我甚麼我?"
李恆退了回來,恢復了那種淡漠的表情,"蘇晴,別把自己太當回事。這五年,我對你怎麼樣,你自己心裡清楚。我李恆問心無愧。倒是你,從第一天起,你就在算計我。別把你的錯,賴到'感情'這兩個字上。感情髒了,是你弄髒的,不是我。"
說完,李恆沒再看她,轉身走了。
腳步聲在走廊裡迴盪,越來越遠。
蘇晴站在原地,像是一尊被風化了的石像。
然後,她崩潰了。
"啊——!"
一聲撕心裂肺的尖叫從蘇晴的喉嚨裡迸發出來。
她蹲在地上,雙手捂著臉,嚎啕大哭。哭聲在空曠的法院走廊裡來回彈射,像是一隻受傷的野獸在哀嚎。
"李恆!你是畜生!你冷血!你沒心沒肺!你會遭報應的!你一定會遭報應的!"
她一邊哭一邊罵,聲音嘶啞,帶著一種絕望的歇斯底里。
旁邊經過的人都在看她,有同情的,有不屑的,也有嫌棄的。法院的保安走過來,試圖勸她離開,但她不動,就蹲在那兒哭,像是要把這輩子的眼淚都流乾。
蘇晴她媽在旁邊急得直跺腳,拉她拉不起來,推她推不動,最後也蹲下來,跟著哭了起來。
母女倆蹲在法院走廊的地上,哭成一團。
那場面,說實話,挺慘的。
但李恆沒有回頭。
他走出了法院大門,走下了那十幾級臺階,站在了廣場上。
陰天的光打在他臉上,灰濛濛的,但他的心裡,卻像是卸下了一塊壓了千年的石頭。
那種感覺,不是輕鬆,是一種空洞的輕鬆。
就像是一個背了很久很重的包,突然放下了,肩膀上留下了兩道深深的勒痕,雖然還疼,但不用再弓著腰了。
陳正跟在他後面,把公文包遞給他。
"老李,結束了。"
"嗯。"
李恆接過公文包,"謝了,老陳。這段時間辛苦你了。律師費我明天轉給你。"
"跟我客氣甚麼。"
陳正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過老李,你剛才在裡面那番話……夠狠的。"
"不狠不行。"
李恆看了他一眼,"對她心軟,就是對自己殘忍。上一……我是說以前,我吃過的虧,夠多了。"
陳正點了點頭,沒再多說甚麼。
他雖然不知道"上一世"是甚麼意思,但他能感覺到,李恆身上有一種遠超他年齡的成熟和冷酷。這種冷酷不是天生的,是被甚麼東西磨出來的,像是被火燒過的鐵,變成了鋼。
"行了,我先走了。你回去好好休息幾天。"
陳正揮了揮手,往停車場方向走了。
李恆一個人站在廣場上。
他點了一根菸,深吸了一口。
蘇晴這條線,斷了。
徹底斷了。
從今天起,他和蘇晴之間,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不是夫妻,不是朋友,不是敵人。只是兩個曾經認識的人,僅此而已。
五年的記憶,甜蜜的、痛苦的、屈辱的、憤怒的記憶,從今天起,都可以打包扔進垃圾桶了。
李恆吐出一口煙,看著煙霧在灰色的天空下慢慢消散。
他正想走,手機震了。
沈曼的微信。
"聽說判了?恭喜。晚上出來吃飯?我請你。"
李恆看著這條訊息,嘴角微微上揚。
"好。你定地方。"
發完訊息,李恆把手機揣回兜裡。
他掐滅菸頭,轉身往停車場的方向走。
走了幾步,他突然停住了。
不是因為又收到了甚麼簡訊,而是因為他感覺到了一股視線。
視線跟之前不一樣。
之前那種是隱藏的、暗中的、像蛇一樣悄無聲息的。
但這一次,是直接的、明面上的、甚至是挑釁的。
李恆慢慢轉過身,目光掃過法院門口的廣場。
來來往往的人,沒甚麼特別的。保安還在那兒站著,幾個律師夾著文件匆匆走過,一對中年夫妻低著頭在臺階上坐著,像是剛打完官司,滿臉疲憊。
但李恆的目光,最終停在了一輛停在馬路對面的黑色轎車上。
車窗沒貼膜。
駕駛座上,坐著一個人。
那個人沒有躲避李恆的目光。
他就那麼大大方方地坐在那兒,透過車窗,看著李恆。
距離太遠,看不清臉。但李恆能看到那個人的輪廓——西裝,短髮,坐姿筆直。
那個人看到李恆看過來,微微抬了一下手。
不是揮手,也不是打招呼。
只是抬了一下手,食指彎曲,在車窗玻璃上輕輕敲了兩下。
然後,那輛黑色轎車緩緩啟動,駛入了車流,消失在了街道的盡頭。
李恆站在原地,眯起了眼睛。
兩下敲擊聲,他好像聽見了,又好像沒聽見。
但那個動作、姿態,那種"我知道你在看我,我也不怕你看"的從容,讓李恆後背的汗毛豎了起來。
這個人,不是普通的監視者。
普通監視者被發現,第一反應是躲。
這個人被發現,第一反應是打招呼。
這說明甚麼?
說明他不介意被李恆知道他的存在。
甚至,他就是想讓李恆知道。
他在告訴李恆:我在看著你,我一直在看著你,你做的每一件事,我都知道。
但我不動手。
至少現在不動手。
李恆的手慢慢握緊了拳頭。
銀灰色的麵包車,是暗處的眼。
這輛黑色轎車,是明處的臉。
一明一暗,兩張網,正在慢慢收攏。
而李恆,正處於這兩張網的交匯點上。
他掏出手機,拍下了那輛黑色轎車消失的方向。
然後,他撥了一個號。
"老陳,幫我查一下,今天法院附近有沒有黑色的轎車出過停車記錄。車牌號不知道,車型可能是奧迪A6,或者帕薩特。時間在上午九點到十點之間。"
"又是查車?老李,你最近是不是惹上甚麼人了?"
"別問。查到了告訴我。"
"行吧。"
李恆掛了電話。
他站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回頭看了一眼那座灰色的建築。
法槌落下的聲音,似乎還在耳邊迴響。
蘇晴的事,結束了。
但另一件事,才剛剛開始。
李恆深吸了一口氣,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他發動車子,駛離了法院。
在後視鏡裡,法院的大門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了一個灰色的點。
而在那個點的旁邊,李恆似乎又看到了那輛黑色轎車的影子。
一閃而過,不確定是不是眼花。
李恆握緊了方向盤,目光沉了下去。
這盤棋,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