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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李超的絕招

2026-04-27 作者:藍羽度

第33章李超的絕招

房產交易中心在城東的新區,六層樓的玻璃幕牆,外面曬著太陽裡面開著冷氣,溫差大得讓人一進門就打激靈。

大廳里人不少,取號機在那兒吐紙,"滴滴滴"的聲音沒完沒了。椅子上坐滿了人,有啃包子的,有刷手機的,有抱著孩子哄的,亂哄哄的像趕集。

李恆坐在三樓VIP視窗對面的椅子上,翹著二郎腿,手裡拿著個號牌,上面印著"A-007"。他從兜裡摸出一顆薄荷糖扔嘴裡嚼著,眼睛盯著視窗那邊那個正在敲鍵盤的工作人員,沒甚麼表情。

他今天來,是辦過戶的。

老宅要賣。

這決定做得很快,昨天晚上在酒店裡想了一夜,今天一早就聯絡了中介,買家是個從外地回來安家的中學老師,看中那片老城區的學區,出價一百二十萬。這價格在這年頭不算低,李恆也沒打算磨嘰,痛快答應了。

手續不復雜,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遺囑公證書,一樣樣擺出來,蓋幾個章,籤幾個字,錢到賬,完事兒。

但李恆知道,李超一定會來。

果然。

"憑甚麼賣!那是老李家的房子!我也有份!"

一聲嚎叫從樓梯口傳來,中氣十足,把大廳裡那些打盹的人都給驚醒了。

李超來了。

他今天穿了個背心,大褲衩,腳上踩著雙拖鞋,脖子上那條金鍊子沒了,估計是還了債或者當了。他身後跟著兩個男的,一個瘦得跟竹竿似的,一個胖得像口缸,都是那種街溜子的長相。

李超三步並作兩步衝到VIP視窗前,一巴掌拍在臺面上,"啪"的一聲,把那個剛蓋了一半章的工作人員嚇了一跳。

"這房子有爭議!不能賣!你們誰敢辦這個手續,我告到你們丟飯碗!"

李超扯著嗓子喊,唾沫星子噴了一櫃臺。

大廳裡的人全看過來了,有看熱鬧的,有皺眉頭的,還有拿出手機開始拍的。

李恆沒動。

他就坐在那兒,嚼著薄荷糖,看著李超在那兒表演。

這已經是李超的第三次"絕招"了。

第一次,是偽造貪汙證據,被李恆當場打臉,差點進去蹲著。第二次,是跑到老宅門口拉橫幅,被鄰居罵走了。這第三次,更直接,跑到交易中心來鬧,擺明了是要在過戶的關鍵時刻卡死他。

李超的算盤打得響。

房產交易有個規矩,如果產權存在爭議,交易中心有權中止辦理,直到爭議解決。李超只要在這鬧起來,製造出"產權糾紛"的假象,那這套房子的過戶就會被擱置。擱置之後,買家等不起,大機率會跑單。跑單之後,李恆的房子就賣不出去,至少短時間內賣不出去。

而李超賭的就是這個時間差。

他欠李恆四十五萬,被逼著還錢,但他根本沒錢。他唯一的指望,就是拖。拖到李恆急了,拖到李恆受不了了,主動來找他談判,到時候他再提出條件——比如減免債務,比如給他一筆錢讓他簽字放棄所謂的"繼承權"。

這就是李超的"絕招"。

也是他最後的一張牌。

可惜,這張牌,在李恆面前,連個屁都算不上。

"這位同志,請你冷靜一下。"

視窗的工作人員是個三十來歲的女的,戴著副黑框眼鏡,看著文文弱弱的,但態度倒是挺硬,"產權爭議需要提供有效的法律文書,不是你在這兒喊兩句就有爭議的。你有甚麼憑證,拿出來看看。"

"憑證?"

李超一拍胸脯,從背心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這是我爺爺寫的分家協議!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這房子是我爸和我伯父共有的!我爸那份,我有繼承權!"

他把那張紙往櫃檯上一拍。

那張紙確實有年頭了,泛黃發脆,邊角都磨毛了。上面的字是用鋼筆寫的,歪歪扭扭的,看著像那麼回事兒。

周圍看熱鬧的人開始交頭接耳。

"喲,還真有協議啊?"

"那這房子還真不好賣了。"

"親兄弟之間的事兒,最麻煩了。"

李超聽著這些議論,腰桿子立馬硬了起來。他轉過頭,得意洋洋地看著李恆,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

"李恆!看見沒?這可是我爺爺親筆寫的!你瞞著我把房子賣了,我跟你說,沒門!"

李恆把嘴裡的薄荷糖咬碎了,那種涼絲絲的感覺在舌尖炸開。

他站起身,慢慢走到視窗前。

李超下意識地往後退了半步。上次在老宅那一幕還歷歷在目,他多少還是有點怕李恆的。但一想到自己手裡有"證據",又來了底氣。

"李恆,你別想耍花樣。這協議是真的,你要是不信,可以做鑑定!"

"不用鑑定。"

李恆看都沒看那張紙,從公文包裡掏出一個牛皮紙信封,遞給視窗的工作人員。

"這是我父親的遺囑公證書。2012年,在市公證處做的。原件。"

工作人員接過去,開啟一看,眼神變了。

"另外。"

李恆又掏出一份文件,"這是我爺爺當年關於這套房產的書面宣告,也是經過公證的。上面寫得很清楚,這套房子是他和我父親共同出資購買的,與我叔叔沒有任何關係。那份所謂的分家協議,我爺爺生前就已經宣告作廢了。"

工作人員對比著兩份文件,越看越明白。

"李先生,您這兩份文件都是合法的公證文書,具有法律效力。"

工作人員抬起頭,看向李超,語氣變得很嚴肅,"你那張協議,即使是真的,但已經被後來的公證宣告覆蓋了,不具備法律效力。這套房產的產權歸屬很清晰,就是李恆先生一個人的。不存在爭議。"

"什……甚麼?!"

李超的臉色瞬間變了,像是被人當眾扇了一巴掌,"不可能!那份宣告是假的!是李恆偽造的!"

"公證處的文書,你說假就假?"

工作人員把兩份文件往櫃檯上一放,"你要是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訴。但在法院判決之前,這套房子的產權就是清晰的,我們有權繼續辦理過戶手續。"

李超徹底慌了。

他沒想到李恆手裡居然有這種東西。公證遺囑?公證宣告?這些東西,他以前從來沒聽說過。他爸在世的時候也沒提過啊。

"不……不行!就是不行!"

李超急了,他伸手去搶櫃檯上的文件,被工作人員一把擋開了。

"你幹甚麼!搶劫啊!"

"我搶我家的東西怎麼了?!"

李超徹底紅了眼,他一把推開那個瘦竹竿和胖缸,衝到櫃檯前面,兩隻手拍著檯面,歇斯底里地吼叫,"這房子有爭議!你們不能賣!誰敢賣我就告誰!我鬧到市裡去!鬧到省裡去!"

"這位同志!請你冷靜!"

大廳裡的保安終於趕過來了,兩個穿制服的男的,一左一右架住了李超的胳膊。

"放開我!你們憑甚麼抓我!"

李超拼命掙扎,兩條腿亂蹬,拖鞋都踢飛了一隻,露出一雙沒穿襪子的黑腳丫子,腳趾頭上全是灰。

"李恆!你個絕戶頭!你把我們老李家的根都斷了!你不得好死!"

李恆站在旁邊,面無表情地看著這場鬧劇。

他拿出手機,撥了一個號。

"喂,城東派出所嗎?我是李恆。對,又是我。有人在房產交易中心尋釁滋事,阻礙正常辦公秩序。地址你們應該知道,我上次報過案的。好,等著。"

李超聽到"派出所"三個字,掙扎得更厲害了。

"你……你又報警?!"

"李超。"

李恆走到他面前,低頭看著他,"我跟你說過,不要再來煩我。你非要來。你帶著假證據來鬧事,擾亂公共秩序,阻礙交易。你覺得,這跟上次那個偽造證據的罪名,加在一起,能判多久?"

"你……你血口噴人!那協議不是假的!"

"是不是假的,讓警察去查。"

李恆轉身走回椅子那邊,坐下,把號牌放回口袋。

五分鐘後,兩個警察到了。

跟上次是同一撥人,那個小警察看到李超的時候,嘴角抽了抽,一臉"怎麼又是你"的表情。

"李超,走吧。"

小警察掏出手銬。

"我不去!我不去!"

李超癱坐在地上,開始耍無賴,"我心臟病!我有高血壓!你們抓我我就死給你們看!"

"那你死吧。"

李恆在遠處冷冷地冒出一句。

小警察憋著笑,跟同事對視了一眼,直接把李超從地上拽起來,連拖帶拽地往外走。

"放開我!李恆你是畜生!你斷子絕孫!你……"

李超的聲音越來越遠,最後被大門隔絕了。

那兩個跟著李超來的街溜子,早就溜得沒影了。

大廳裡恢復了秩序,看熱鬧的人也散了,該啃包子的繼續啃包子,該刷手機的繼續刷手機。像是甚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李先生,咱們繼續辦吧。"

視窗的工作人員推了推眼鏡,臉上帶著一絲歉意,"不好意思啊,耽誤您時間了。"

"沒事。"

李恆重新坐到視窗前,把那些文件一樣樣遞進去。

簽字,按手印,蓋公章。

流程走得很順,二十分鐘就辦完了。

買家是個戴眼鏡的中年男人,三十來歲,看著斯斯文文的,全程沒說甚麼話,只是安安靜靜地等著。最後拿到回執的時候,他跟李恆握了握手。

"李先生,這房子我住著舒心。謝謝。"

"錢到賬就行。"

李恆說完,拎起公文包,走出了交易中心。

門外,陽光白花花的,晃得人睜不開眼。

李恆站在臺階上,點了一根菸。

一百二十萬,到賬了。

加上之前股市裡賺的、沈曼那邊分的、還有手裡剩餘的流動資金,他現在的身家已經突破了三百萬。

在這個年代,三百萬不算大富大貴,但足夠他幹很多事情了。

李超這條線,算是徹底斷了。

從今天起,李超這個名字,會變成一個案底,一個汙點,一個他再也不用在意的人。

李恆吐出一口煙,看著遠處的城市天際線。

那些高樓大廈在陽光下閃著光,像是無數面鏡子,反射著這個時代的慾望和野心。

他的手機響了。

陳正的來電。

"老李,李超的事兒,派出所那邊剛通知我。尋釁滋事,加上之前的偽造證據未遂,這次拘留十五天。另外,那四十五萬的債務,法院那邊已經立案了,等他出來直接強制執行。他那輛破車,還有他名下那套小公寓,都會被查封拍賣。"

"嗯。"

李恆應了一聲,"他名下還有別的資產嗎?"

"查了,沒甚麼值錢的東西。不過……"

陳正停頓了一下,"查到他最近跟一個人走得很近。頻繁轉賬,金額不大,但次數很多。加起來也有兩三萬了。"

"誰?"

"一個叫'趙磊'的。本地人,沒有正當職業。但我查了一下這個人,背景挺乾淨的,乾乾淨淨的,乾淨得有點不正常。"

李恆眯了眯眼。

趙磊。

這個名字,他沒印象。上一世好像也沒聽說過。

"你把這個人的資料發給我。"

"行。對了,老李,還有個事兒。"

陳正的聲音壓低了,"我讓人去查了那個給你和林彤發簡訊的號碼。查到了,是個一次性手機卡,根本查不到機主資訊。但追蹤訊號源的時候,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事兒。"

"甚麼事兒?"

"那兩張簡訊發出的位置,都在你家附近兩公里範圍內。而且不是移動的,是固定的。也就是說,發簡訊的人,很可能就在你家附近住了很久,或者有個固定的據點。"

李恆的手指微微收緊,夾著煙的手指關節發白。

固定據點。

他家附近兩公里。

這意味著甚麼?

意味著這個人一直在盯著他。不是臨時起意,而是長期監視。

他的一舉一動,出門回家,見了甚麼人,去了甚麼地方,都被這個人看在眼裡。

張偉堵他那條巷子的事,這個人知道。

林彤跟蘇晴在咖啡廳見面的事,這個人也知道。

甚至,他今天來房產交易中心的事,這個人大機率也知道。

李恆把菸頭扔在地上,用力碾滅。

"老陳,這個事兒你別管了。我自己來查。"

"你小心點。"

"知道。"

李恆掛了電話。

他站在交易中心門口的臺階上,沒有馬上走。

他在看。

看周圍的人,看路過的車,看對面樓上的窗戶,看路邊停著的每一輛車。

一切看起來都很正常。

沒有可疑的人,沒有可疑的車。

但李恆知道,那個人就在某個角落裡,正透過某個縫隙,看著他。

李恆扯了扯嘴角,露出一個冰冷的笑。

他掏出手機,給沈曼發了條微信。

"今晚的飯,改天吧。有點事要處理。"

沈曼秒回:"甚麼事?需要幫忙嗎?"

"不用。我自己來。"

李恆收起手機,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但他沒有發動車子。

他坐在駕駛座上,從後視鏡裡觀察著後面的路況。

三分鐘,五分鐘,十分鐘。

一輛銀灰色的麵包車,從遠處慢慢開了過來,停在了馬路對面的一棵樹下。

車窗貼著膜,看不見裡面。

但它停在那兒一動不動。

李恆的瞳孔微微一縮。

這輛麵包車,他見過。

不是張偉那輛白色的五菱宏光,是另一輛。銀灰色的,車身有些髒,看著不起眼,混在那些破車裡面一點都不扎眼。

但他記得這輛車。

因為昨天晚上從酒店出來吃宵夜的時候,這輛車就停在酒店門口的巷子裡。前天去姚貝貝那個酒吧的時候,這輛車也在附近停著。

他一直以為只是巧合。

但現在,他不這麼想了。

李恆拿出手機,拍了一張那輛麵包車的照片。

然後,他發動車子,慢慢駛出了停車場。

他沒有往家的方向開,而是往城郊的方向開去。

後視鏡裡,那輛銀灰色的麵包車,也慢慢啟動了,不遠不近地跟著。

李恆看著後視鏡裡那個越來越小的車影,臉上的笑意更深了。

想看我去哪兒?

行。

那我就帶你去個好地方。

李恆一腳油門,車子加速,匯入了通往城郊的省道。

銀灰色的麵包車,也跟著加速,消失在了省道的盡頭。

陽光依舊刺眼,道路依舊漫長。

但獵人和獵物的角色,正在悄悄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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